某单位外协队伍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总则
1.1 为进一步提高对外部协作队伍(以下简称外协队伍)的管理水平,规范合同管理,促进经济效益的持续好转,根据《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公司管理性文件要求,结合石武铁路客运专线项目经理第七分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1.2 本办法所称外协队伍是与分部签署劳务作业合同的、本公司外的施工企业。

1.3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分部与各劳务外协队伍所签订的劳务作业合同。

1.4本办法是对公司外协队伍管理性文件内容的进一步补充、完善,使其具有更好的可操作性。

2. 各部门职责
2.1工程经济管理部(以下简称工经部):外协队伍管理的主责部门,包含以下主要工作内容:
1、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候选外协队伍进行考察、评审,对其进行资格预审,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

2、负责劳务作业合同的起草、报审、组织签订。

3、负责劳务作业合同的结算,决算报公司审核。

4、负责组织外协队伍的考核评比。

5、建立外协队伍管理台帐。

6、督促外协队伍与其下属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收集一份存档。

2.2 工程部:外协队伍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对外协队伍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技术交底、工艺过程指导、收方单编制、收方控制台帐建立、提供材料理论消耗量及参加对外协队伍的考察、评审等管理工作。

2.3安质部:外协队伍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对外协队伍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质量验收、报监理检查、安全监督、违章查处、特殊工种等管理工作。

2.4物机部:外协队伍管理的责任部门,参加对外协队伍收方、建立物资机械(含电)使用台帐、提供物机实际消耗量及参加对外协队伍的考察、评审等管理工作。

2.5分部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及人员必须依据其职责积极配合,履行合同条款规定的义务、督促外协队伍按工期、保质量、省成本、安全及文明施工均满足合同要求,实现合同目的。

3.外协队伍选用
3.1 外协队伍实行准入制度,分部应根据所承建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工期要求,坚持使用公司公布《合格外协队伍名录》内的外协队伍,优先使用在公司外协队伍考核评比中获得“优秀”、“信得过”称号的外协队伍。

3.2 不在公司公布《合格协作队伍名录》内的候选协作队伍,必须经考察各方面实力满足要求,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方可使用。

3.3 分部不得使用未办理准入证的及公司公布《不合格协作队伍名录》内的外协队伍。

3.5候选协作队伍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代理人应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公司公布版本)、由被委托人亲自填写的准入证申请书,被委托人必须是现场负责人及合同签订人,由分部工经部人员查看所有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其公司红色公章,确认真实有效,并在上述“四证”的复印件上签名,加盖经理部公章,表示已验无误,填写外协队伍准入证审批表,同上述资料一起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

4. 合同管理
4.1 工经部为合同管理主责部门,负责与外协队伍洽谈、草拟合同,报项目经理初审,项目经理组织由党委书记、副经理、总工程师、工经部等部门参加的评审,经外协队伍草签后报公司审批。

4.2 合同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

签订的合同采用公司公布的文本,不得使用可能产生歧义的文字及表述。

4.3 工经部根据公司审批意见修改草拟合同,征得外协队伍同意后即签订劳务作业合同。

合同一旦签定,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涉及的分部
相关部门及人员应认真研读合同条款,必要时组织合同交底,使相关部门及人员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责任义务,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4.4 与外协队伍签订合同时,财务部门应以合同约定方式收取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及时退还给外协队伍。

履约保证金视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情况和外协队伍信誉等级按合同总价的5%左右或合同约定额收取。

财务部不得预付各种款项。

4.5 分部应指派责任心强,懂技术、敢管理、作风正派的人员,具体负责外协队伍的现场管理工作,严禁放任自流。

4.6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或争议,分部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及时与外协队伍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征得公司的同意在合同约定的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4.7分部在收到外协队伍起诉单位的法院文书时,应在第一时间与公司法事部取得联系,并告知了解的详细情况。

重大劳务纠纷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必须上报公司。

4.8 工程完工后,由双方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合同终结协议,确认双方债权债务,完成合同的闭合,避免出现合同纠纷。

5、岗前培训、教育
5.1 分部在外协队伍开工前,工程部、安质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对劳
务作业人员就施工工艺、技术规范、质量要求、安全防范等方面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建立安全培训、质量培训、技能培训记录。

5.2安质部应督促外协队伍负责人对其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建立特殊工种人员花名册、收集作业证身份证复印件,严禁无证上岗。

5.3安质部督促外协队伍各作业班组在每天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当天的工作任务、气候、环境、人员情况,对出勤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技术标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教育,定期检查教育、讲话记录。

6.现场管理
6.1分部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向外协队伍提供与其所承建工程项目相适应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验收标准,并敦促其严格执行。

6.2分部应指派领导班子成员专人负责加强现场管理;定期检查外协队伍住所的用电安全、环境治理、食堂卫生,食品采购、食物加工等方面,纳入职工管理范畴。

6.3工程施工前工程部应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每班作业、每道工序都必须由现场施工员旁站监督指导,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还应实行内部监理签认制度。

6.4 现场负责领导、安质部应加强巡视、检查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情况。

6.5分部相关部门及人员应认真执行周检、旬检、月检制度,加强甲供物资、机械的管理,帮助外协队伍控制、降低成本。

6.6工程完工后,由分部领导带队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现场施工员对完工工程进行严格验收,质量达不到标准的,坚决不予验收,并责令其限期更改。

7.结算管理
7.1 分部必须在每月的25日由生产副经理组织相关工程部、工经部、安质部、物机部参加对外协队伍的现场收方,必须同步扣除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水电等费用,次月的5日前,完成结算工作。

结算资料的签认、审核等工作由工经部负责统一管理、集中签署,禁止交由外协队伍办理流转签字,未经项目经理审定签字前,收方单和结算单等原始资料以及复印件不得交给乙方,违者从严处理。

在收方结算过程中禁止作风粗暴、行为专横、有意刁难、卡要索取等现象发生。

7.2 每月27日前现场收方工作,各部门应在下列时间提交相应资料给工经部:工程部28日前交书面收方单及电子文档,物机部30日前交当期应扣甲供料款项、其他款项扣款单,安质部28日前交当期安、质罚款单。

工经部次月1日前完成结算单,各部门及副职领导次月3日前完成签字手续,经理、书记次月4日完成签字手续,工经部次月5日前完成复印分发经理、工程部、物机部。

7.3 结算劳务费的支付应小于或等于业主合同条件规定支付的比例,并在合同中约定;结算劳务费总额时,必须预留大于或等于业主规定比例的工程缺陷保修金,待业主规定的工程缺陷保修期满后,视缺陷保修情况并参考劳务外协队伍信用等级,再行结算。

7.4 分部相关部门及人员必须认真记录以下台帐、台帐记录与现场施工进度相符合:
1、工程部负责记录工程数量收方控制台帐;
2、工经部负责记录劳务作业合同结算台帐;
3、物机部负责记录劳务作业合同限额发料台帐,记录劳务作业合同机械设备管理、租赁台帐;
5、财务部门负责记录劳务作业合同付款台帐。

7.5 收方结算时必须做到三统一(统一合同、统一单价、统一台帐)、四不结算(没有合同不结算、超出设计数量不结算、超越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结算、超出合同单价不结算)、五不付款(领导签批的白条不付款、结算签认手续不完备不付款、结算依据不明确不付款、不使用统一规定的格式的不付款、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不付款)。

7.6 工程完工后,由总工程师和财务负责人组织完成以下工作:
1、工程部认真复核施工项目和数量,进行末次收方;
2、工经部认真复核各期结算单,进行末次清算;
3、物机部全面清理外协队伍的材料、机具各项单价、数量,不得
漏扣,否则,由经办人负全责;
4、安质部门全面清理外协队伍所承担工程的质量、安全方面的扣款项目;
5、财务部门仔细清理外协队伍的财务帐目,进行末次清算。

8.农民工权益保护
8.1 分部在建点之初根据工程规模、工期等做好引入外协队伍数量的计划,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外协队伍使用的临时设施(宿舍、食堂、加工场地等)建设上进行规划,按照”三优文明单位”、“三工建设”的要求对外协队伍的临时设施进行验收,达不到要求的坚决进行整改。

8.2外协队伍人员着装与机械设备的标识按分部要求执行。

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其他情况下,不得允许外协队伍以公司、分部名义对外办理相关业务。

8.3为避免外协队伍与其所聘人员发生劳动合同纠纷时,使分部涉嫌非法用工,也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工经部应及时敦促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留一份存档,签订的劳动合同采用公司公布的合同文本。

8.4 分部根据合同约定对民工工资的发放进行管理,每月由外协队伍负责人编制人员工资表交财务部审核,财务部监督农民工持身份证现场足额发放现金或其他较好发放形式,工资发放不得低于邯郸本地最低
工资标准或800元/月,财务部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台帐。

8.5 督促外协队伍负责人进行人性化管理,确保其聘请人员健康、安全。

从事有害身体工作前、后,应要求对其人员分别进行体检。

当体检确认因在本工地从事有害身体工作而患职业病时,必须及时进行治疗。

9.评比、评价
9.1 合同履行期间,分部部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对外协队伍进行过程跟踪考评。

9.2 每季度或工程完工后进行评审。

9.3 对签定多份劳务合同的外协队伍在其退场时应全面综合评定。

9.4工经部将评审结果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积极向公司推荐被分部部评审为“优秀外部协作队伍”、“信得过外部协作队伍”。

10. 年审、奖惩
10.1工经部在每年一季度,应督促外协队伍提交有效的资质资料、准入证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年审,充实公司《合格外协队伍名录》。

10.2 分部相关部门及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凡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均应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行政责任。

10.3 分部部相关部门及人员放弃自己的职责、致使外协队伍管理失
控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0.4 对在审核、签订、履行和管理合同中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严格管理、成绩显著或避免和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10.5 对在审核、签订、履行和管理合同中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的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其经济、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0.6 对施工能力强、管理水平高、信誉好的外协队伍,给予通报表彰、奖励工程等各种鼓励,引导与其建立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

11. 附则
本办法自二OO九年二月一日起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