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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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坊制承传于西周时期的闾里制度,是中国古代主要的城市和乡村规划的基本单位与居住管理制度的复合体。

概念解释
把全城分割为若干封闭的“里”作为居住区,商业与手工业则限制在一些定时开闭的“市”中。

统治者们的宫殿和衙署占有全城最有利的地位,并用城墙保护起来。

“里”和“市”都
环以高墙,设里门与市门,由吏卒和市令管理,全城实行宵禁。

发展概况
汉代的棋盘式的街道将城市分为大小不同的方格,这是里坊制的最初形态。

开始是坊
市分离,规格不一。

坊四周设墙,中间设十字街,每坊四面各开一门,晚上关闭坊门。


的四面也设墙,井字形街道将其分为九部分,各市临街设店。

到唐代后期,在如扬州等商
业城市中传统的里坊制遭到破坏。

坊市结合,不再设坊墙,由封闭式向开放式演变,此外
夜市也逐渐兴盛。

里坊制的极盛时期,相当于三国至唐。

三国时的曹魏都城——邺城开创了一种布局严整、功能分区明确的里坊制城市格局:平面呈长方形,宫殿位于城北居中,全城作棋盘式
分割,居民与市场纳入这些棋盘格中组成“里”。

【摘要】市坊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城市管理的一种基本制度,它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唐代的市坊制度在经历了前期的繁荣后,由于自身的滞后性给日益发达的经济造成了障碍,以致日渐式微,最终崩溃,但它对后世的影响还是很让人深思的。

唐朝是我国历史上一个辉煌的时代,它对中华民族的发展产生很大的影响.在唐朝社会中,市坊制度的演变具有代表性,它在这时经历了不断发展完善到崩溃的过程,对研究唐代社会状况及政治生活有很好的参考性。

坊市制度是中古社会对城市进行组织管理的基本制度,也是对城市进行规划布局的一种形式。

追溯坊市制的渊源,在周时既已初见端倪,经过历代不断发展,到了唐时达到鼎盛,无论其整齐划一的布局还是其严格缜密的管理体制,都堪称一绝。

这种制度能有如此长足的发展,与封建统治者的中央集权有关。

实行如此严密的市坊制度,有利于统治者管理户籍,维护社会治安,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封建等级思想。

坊市制度在特定时期内表现了旺盛的生命力,预期迎合统治阶级的意志,且在某些方面有利于社会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

但到了唐中期后,它严重阻碍了商品的流通和商业的发展,最终走向瓦解。

【一】坊市制度是相对于城市而言的,这一制度以坊市分区为主要特征。

坊,即城市中市民的居住区;市,即依坊而建的商业区。

这似乎与我们现代城市规划布局有相似性,但实际内容却大相径庭。

我国古代社会的市坊制其建立的主要目的并不是方便居民,而是统治者为了展示自己的国威,也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其控制人民的目的。

坊市制的产生和发展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各个阶段发展的速度不同呈现的特点和内容也
各不相同。

第一阶段(西周~春秋战国时期),即坊市制的产生和初步发展阶段。

早在商代时已出现了城中设市的现象,市已作为一固定区域服务于人们。

西周时,坊市制度逐渐萌芽,“量地度居邑,有城郭,立朝市,地以度邑,以度民”[1],“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2]。

春秋战国时期,坊市制度经历了一个初步的大发展时期,具体表现有:已形成基本的制度体系,且已有严格的时间和空间限制,设有专门管理市制的人员和机构,“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 [3]。

市有“闤闠”,“闤者,市垣也;闠者,市门也”[4]可见,已有墙垣将市围起来,并且设门专供出入;市门由专人把守,“凡市入,则胥执鞭度守门”[5];市之开合以市官办公处屋顶上的旗帜为令,“即上旌于思次以令市”[6]了;入市交易必须由市门出入,所以在商业经济一度活跃的战国时期,有“明旦,侧肩争门而入,日暮之后,过市柴者掉臂而不顾”[7]的情形。

市内规则亦有记载:“凡建国,佐后立市,设其次,置其叙,正其肆,陈其货贿。

”[8]正肆、陈货是列肆销售货物,次、叙是市吏办公的馆舍。

当时管理市的官员有司、胥吏、质人等30多人。

第二阶段(秦汉~隋唐以前)市场制度的进一步发展阶段。

如果说第一阶段以市制的发展和完善为主,那么第二阶段则以坊制的发展为主。

秦汉时期,坊制有了突出发展,当时城内居民区划被称作“闾里”,即“听闾里以版图”[9]。

汉代的长安城就有“闾里一百六十”[10],且布局已比较规则齐整,“室居栉比,门巷修直”[11],“街衢相经,廛里端直,甍宇齐平”[12]其他郡县城市规模有差,但形制相仿,魏晋南北朝时的城坊益向规则齐整发展。

曹魏邺城已由东西大街分成南北两部分,居民区集中位于城南,“其闾阎则长寿、吉阳、永平、思史”[13]。

北部则为宫殿官署区,全城中轴分明,区划匀称,已形成棋盘式街道布局的雏形;北魏洛阳的规划布局与曹魏邺城一脉相承,坊制更加严密其城内“庙社宫室府曹以外,方三百步为一里--合二百二十里。

”[14]每里“方三百步”,成正方形,可见其规划布局已更向棋盘式方正格局发展了。

另外,此时的坊里开始混称,而且坊里管理也开始有了明确记载:“里开四门,门置里正二人,吏四人,门士八人”,目的是“虽有暂劳,奸盗永止”。

[15]当然,最根本的目的恐怕还在于方便统治者控制和管理坊内的居民。

经过这两阶段的发展,坊市制度已初具规模,布局越来越完整,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即管理体系越来越严密。

这体现了封建统治者专制统治的不断强化。

【二】进入唐朝,市坊制度的发展进入第三阶段,这大约以唐中期为界。

这是我国封建经济发展的鼎盛时期。

有学者将这一时期市坊四、配套措施更加齐全[16]。

“唐制,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居州县郭内者为坊,郭外者为村,里、村、坊皆有正。

里正掌按比户口,课植农桑,检察非违,催驱赋役。

坊正掌坊门管钥督察奸非。

”[17] 可见,唐时里坊有了明确的划分。

又见《唐令拾遗》中收入武德年间的《户令》:“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四家为邻,五家为保,在邑者为坊,在田野者为村。

”开元时《户令》更加明确:“两京及州县之郭内分为坊,郊外为村。

”这时已于前代里坊混称不同。

在唐朝,坊市制的发展表现得很突出。

《唐律疏议》卷八云:“坊市者,谓京城及诸州县等坊市”,可见,坊市制度是当时城市构成的一大特点。

并且坊市制度到了此时已发展得十分成熟,诗人白居易曾用诗如此描述长安城的概貌:“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

”宋人宋敏求的《长安志》对东西两市有这样的记载:“东市,隋曰都会市,南北居二坊之地,东西南北各六百步,四面各开一门,各广百步…街内货财二百二十行。

西市,隋曰利人市,南北尽两坊之地。

”而居民坊的设计,以他的整齐严明反映了新生政权的统治理念。

《唐六典》记载:“皇城之南,东西十坊,南北九坊;皇城之东、西各十二坊,两市居四坊之地;凡一百一十坊。

“,可见,作为都城
长安城,市坊布局相当规整。

地方的市坊建造也很普遍,如苏州有六十坊,益洲有金马坊、书台坊、锦浦坊、花林坊[18],扬州城有常乐坊、道化坊、临湾坊、道仁坊[19]等,唐北都太原城大概将皇室与一般居民区分开;南面的整体布局大约是东南六坊、南北九坊之制,敦煌、吐鲁番出土文字证明唐代敦煌、西州也有坊市。

可见,在当时这种严格的市坊划分已成为城市一种推而广之的布局形式。

唐代市坊的内部构造更加完善,坊内的十字街道分别称为东街、南街、西街、北街,由此划分出的四个区域内再设小十字街,形成了十六个区块,也分别有专称,如此整齐的规划有两个目的:一个是“北据高冈,南望爽恺,视中南如指掌,坊市俯而可窥。

”[20]统治者居高临下便于控制;另一个是“坊有墉,墉有门,逋亡奸伪无所容足。

而朝庭宫寺、门居市区不复相参,亦一代之精制也。

”[21],即整齐的布局使逃亡的罪犯无处藏身,官司机构、居民宅第与市场不相混杂,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

唐代对坊的管理统一以鼓声为准,由坊正负责坊门的启闭。

早上五更二点自宫内“晓鼓”声起,诸街鼓顺序敲动,坊门开启,鼓要敲到天亮为止,每晚鼓声敲响关闭,不许出入。

夜晚实行全城街道严格消禁,如果有“犯夜者,笞二十” [22],即便是官员也不例外,“中使郭里旻酒醉犯夜,杖杀之”[23] 。

《任氏传》中记录郑六早晨从任氏宅出来要回家,“及里门,门扃未发”,祇好“坐以候鼓”
[24]。

对市的限制也很苛刻“凡市,以日中击鼓三百声而众以会,日入前三刻,击钲三百声而众以散”[25]。

可见,市坊制度发展到唐中后期,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了极大的不便。

既然这种制度会给人们带来诸多不便,就不乏有不得已而犯之的情况。

为了扼制这种现象,唐统治者有一系列法令法规,“犯夜者,笞二十”[26] “诸坊市街曲,有侵街打墙,接檐造舍等,先处分,一切不许,并令拆毁,……如有犯者,科为勅罪,兼须重罚。

”[27]《唐律疏议》载:“其坊正、市令非时开闭坊、市门者,亦同城主之法”,即徙一年。

如此种种,皆用法律等强制手段来维护市坊制度,进而维护统治者的专制统治。

唐王朝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它的鼎盛主要建立在经济实力的基础上,而市坊制度在唐时达到鼎盛,从很大程度上也是借助了唐王朝雄厚的经济实力,但也正是唐王朝愈来愈发达的经济最终葬送了市坊制度。

【三】随着农业和工商业的发展,以及人口的不断增多,人们对商品交换的需求量不断扩大,限时交易的封闭性市坊制度已不能适应城市的发展。

从唐中期开始,市坊制度已发生松弛,它与城市的功能严重的背离,阻碍了工商业的发展和人际间的交流。

因此,市坊制发展到唐朝时,已不能继续下去了。

唐高宗时长安城已非常繁华,出现了两市已无法容纳的店铺。

于是,开始向附近的坊及其它地方延伸,以至于东市西北的宗仁坊、西市东北的延寿坊,热闹繁华超过了东、西二市。

玄宗时虽对这种现象加以限制,但没能阻止为了利益和方便而日益增加的沿街店铺的出现,坊内在这一时期出现了夜市。

当时,商业不再限制在专门的商业区,许多坊中出现了市场、店铺、作坊,并且出现了私自拆毁坊墙,临街开门的现象。

这种现象向传统的市场制度发起了挑战。

840年,唐政府下达“京夜市宜令禁断”的诏令。

但腐朽的市坊制度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桎梏,其大势已去,已没有能力对城市生活指手画脚了。

到了后来,政府也默许了夜市,不再加以限制。

以后,“坊市街曲,侵街打墙,接檐结舍”的现象更加频繁,《唐会要·街巷》中记载“右巡使奏,义成军节度使韦让,前任宫苑使日,故违勒文,于怀贞坊西南角亭子西,侵街造房九间。

勒旨,
韦让侵街造舍,颇越旧章,宜令拆毁。

”而坊门开闭以鼓声为准的规定也被废除了。

唐时政令上的松弛还源于有些官员上朝时间的延误上,所以不得不改变市坊制度。

再加上市坊制度到了后期市坊围墙不断遭到损坏,重建和维修给政府和老百姓带来麻烦和负担,因此,其最终崩溃是必然的。

【四】市坊制度是一种人为的格局,而不是城市自然发展的产物。

在其产生之初,以其整齐划一、规则有序,便于控制、管理市民而为统治者所推崇;到了后期,他严重地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反战,并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以至最终消亡。

从历史发展的大潮流中看市坊制度,我们不得不说,它的消亡是必然的。

因其是不利于人类社会的持续进步的,是有悖于历史发展潮流的。

商业的发展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开放的市场便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条件。

而日中开市、日落闭市、严格的市门开合,使市场失去了自由,再加上夜禁和对市场的严格管制,很多丰富多彩的公共活动无法进行。

并且坊内也实行严格的开合坊门制度,如此这般,人们失去了交流思想、共同娱乐的权力,缩小了他们的生理视野和心理视野。

故白居易说“隔街如隔山”。

唐朝时,中国与外界的交流空前频繁,不同肤色、不同语言的人们从四面八方涌来交换商品、传播文化。

但这种交流主要在社会上层中进行,普通民众无法享受到,围墙对普通民众起了禁锢自由和限制活动的作用。

坊墙的长期存在引发了人们对私有领地的极度爱恋,产生相互排斥的心理。

中国古代文化中一方面要吸收外国先进文化一方面又谨慎保持与外界隔绝的心理,也许与层层环套的坊墙对人们心理产生的影响有关。

但它的产生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我觉得这种合理性在维护社会秩序上就体现得很具体了。

“坊”、“市”分区在便于管理的同时也维护了社会秩序,特别是到了唐朝人口大量增加(这其中还有从四面八方涌来的各地商人),无形中给管理造成了压力,而是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一压力,且使“逋亡奸伪无所容足”,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然而,它所产生的弊端已严重的影响了社会的发展,遂将这一丁点合理性深深埋入废墟中,无论是商品交换还是人们间的人际交往都强烈的否定了它继续存在的可能性。

盛极一时的市坊制度,虽已淋漓尽致的展示了它的缺失,但放眼今天城市之布局,似乎仍可找见一些当年的影子。

这种继承性是经过千百年的检验和校对才得以传承的,已在扬弃中发展和完善自己,使其具有了现实存在的合理性。

当今的城市布局讲究方便合理整洁,人们的居住区和商业区也实行分离。

例如,一个居民住宅聚居区附近肯定有一固定地点设有商业服务区,方便居民的生活。

居民区和商业区都有固定的场所,但早已没有了那些繁琐而古板的束缚,人们可以自由出入。

尽管今天城市的布局已不可与古代的市坊制度相提并论,但我认为二者间的继承性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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