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国家和地区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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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国家和地区的农业 保险发展模式概述
张旭光 柴智慧 赵元凤
摘要: 本 文 在 参 阅 大 量 国 内 外 文 献 资 料 的 基 础 上 , 梳 理 了 目 前 世 界 农 业 保 险 的 发 展
经 营 模 式 , 概 括 了 一 些 典 型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农 业 保 险 发 展 的 特 点 , 介 绍 了 目 前 一 些 最 新的农业保险产品, 在此基础上, 总结可供中国农业保险持续发展的主要经验启示。
关键词: 世界 各国 ; 农业保 险 ; 发展模式 ; 启示
农业保险作为一种帮助农民 管理生产风险损失的重要手段, 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
目 前,世界上大约一半的国家开展 了农业保险,农业保险业务在全 球保险市场中的份额不断提高, 2009 年世界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估 计达到 200 亿美元。
政府处于垄断地位的公私合营的 农业保险模式、政府高度控制的 商业经营的农业保险模式、政府 较低级别控制的商业经营的农业 保险模式,每种模式的发展特点 及代表性国家如表 1 所示。
和农户)。
根据联邦农作物保险 法,加拿大各省 (地区) 拥有自 主决定是否参加农作物保险计划 和 再保险计划的权利,当各省 (地区) 打算开展农作物保险时,
他们要自己立法和规划,并自行设
计保险计划。
也就是说,加拿大的 农业保险由各省 (地区) 政府控制 下的非营利性保险公司直接运营,
且每个省 (地区) 的农业保险公司 都必须与加拿大联邦政府 (农业部 代表联邦政府) 签订一协议。
农户 参保的保费补贴由联邦政府和各省 (地区) 政府共同承担。
以马尼托
(一) 公营的加拿大农业保险 模式 由于各国在农业保险发展背 景、具体扶持措施、农业保险组 织体系和采用的农业保险技术等 方面有所差异,所以世界各国农 业保险的模式也各有不同。
目前 世界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主要分 成 3 种:中央和地方政府联合主 办、政府直接经营的公营农业保 险模式;私营商业或基金保险公 司经营,没有政府支持的私营农 业保险模式;政府资助、私营部 门实施的公私合营的农业保险模 式。
根据政府参与程度的不同, 公私合营的农业保险模式又分为: 早在 20 世纪 20 年代,加拿 大就开始了农业保险方面的研究 和实践。
此后,加拿大联邦政府 和各省 (地区) 政府进行了长达 24 年的可行性研究,终于于 1959 年通过了联邦农作物保险立法。
同年,马尼托巴省 (M anitoba ) 第 一个通过了省的农作物保险试验 立法,并与联邦政府签订协议。
1960 年,马尼托巴省开始正式推 行农作物保险,随后其他省 (地 区) 也相继开展农作物保险业务。
加拿大的农业保险计划是一 个全国性的三方缔约 (联邦、省 基金项目: 本文受到内蒙古农业保险领导 小组项目 “内蒙古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绩效 评价”、 中国保险学会项目 “农业保险保费补 贴绩效评价 (编号∏CKT2011-29)” 的资助。
作者简介: 张旭光 (1987—), 男, 河北 遵化人 , 硕士研究生 , 主要研究方向 : 农业 保险 ; 柴智慧 (1987—), 男 , 山 西 临 汾 人 , 博士研究生 , 主要研究方向 : 农业保险 ; 赵 元凤 (1964—), 女, 内蒙古鄂尔多斯人, 教 授, 博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方向: 农业保险、 农 业 信 息 化 、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 E -mail : **************。
通讯作者: 赵元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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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省的情况为例,对于大部分农作物保险,联邦政府支付保险费用的36%,当地州政府支付保费的
24%,剩下的40%由农民自己解决。
此外,农业保险的经营成本由加拿大联邦政府和各省(地区)政府分别承担50%。
加拿大的农业保险计划是以产量测定为基础的风险区划保险。
在加拿大农业保险体系中,加拿大联邦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开展农作物保险的政策研究,通过立法来管理农业保险,对保险金额和保费进行研究和统计分析
工作,决定联邦对各省(地区)
是否支持以及支持的条件和期限
等,同时要承担各省(地区)提
供的农业保险的部分保费和管理
费用补贴,并提供再保险服务;
各省(地区)政府农业部的农作
物保险局下设开发、调整、营业
和行政管理4 个部门,负责制定
和通过合理的法律,负责开展和
管理农作物保险计划。
保证保险
合同的及时签订和索赔的及时处
理,并对辖下的非营利性保险公
司提供财政补贴。
(二)私营的南非农业保险模
式
20 世纪90 年代中后期,南非
政府鼓励农场主通过参加商业保
险减少风险损失,政府通过加强
信贷服务、完善预警机制、资助
灾后基础设施重建等间接措施支
持农业的发展。
南非农业保险基
本上由提供短期保险的互助保险
社和商业保险公司共同承办。
南
非政府虽然不对农业保险实行直
接补贴,但给农业保险以减免税
World Agricult ure2013.1(总405)
收等政策优惠,实质上是财政给予间接的补贴。
同时,南非政府对商业保险没有涵盖的自然灾害,一般通过优惠利率的贷款和担保的方式提供公共灾害援助金。
为了促进农业保险的持续健康发展,南非也十分重视保险法律法规的完善。
2001 年7 月1 日实施的《南非保险客户保护规则》,对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司的义务都作了十分详细的规定。
例如,规定在咨询之初,公司就应该向客户提供详细的公司资料、资费标准以及代理的产品内容等。
2002 年年底施行的新《南非金融咨询和中介服务法案》进一步规定了此类服务机构申请执照的最低从业资格,如果违反则会被吊销执照。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常设的独立监督部门,接受并处理保险持有人的投诉。
南非农业保险计划中还制定了相关再保险制度,南非的再保险机构则完全按照商业保险的运作方式,在遇到大灾时,政府还酌情对私有保险公司实行免税或减税的优惠政策,并且由国家提供止损再保险。
(三)公私合作经营的农业保险
1.国家农业保险公司主导的公牛、马、猪、家禽等因遭受部分
疾病(国家法定的传染病除外)、
自然灾害出现死亡或伤病而设立
的保险。
农民自愿选择加入这两
种保险,并享受保费的补贴。
韩国农业保险是以农业协同
组合为载体开展的,由中央政府
委托全国农业协同组合从事农业
保险业务。
农业保险的险种由金
融保险研究院负责研究开发,由
全国农协经营。
农业保险业务是全
国农协的业务组成部分,区域农协
是农业保险的业务代理机构,不承
担任何风险赔付责任。
农民上交保
费到区域农协以后,由区域农协将
收上来的保费全部上缴给农协中央
会。
农林部根据农协经营情况在
保费和经营管理费上给予一定补
贴。
农协中央会通过再保险手段
将保险责任按照1∶3的比例进
行分散,即农协承担25%的风
险,
商业保险公司承担75%的风险。
如果当年的赔付率超过180%,超
出部分由政府提供兜底赔付。
在农业保险立法上,韩国除
了有《保险业法》外,在2001 年
制定了《农业灾害损失补偿法》,
明确了农业保险的政策性性质,
对农业保险经营给予了立法支持。
对农业保险经营也进行了专门的
立法,而且这些法律在颁布以后
仍然根据实际在不断修改和完善。
2.政府高度控制公私合营的美
国农业保险模式美国现行的农
业保险是以政府宏观管理、商业
保险公司经营为特征的经营模式。
即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负责规则
的制定、履行稽核和监督职能,
并提供再保险,将农业保险业务
全部交给了私营公司经营或代理。
美国主要农业保险组织机构
的运作大体上分为3 个层次:第
一层次为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
(FCIC),即风险管理局,负责全
国农作物保险的政策制定、经营
和管理以及组织各项计划的实施;
第二层次为有经营农业保险资格
的私营保险公司,承担农业保险
的全部直接业务;第三层次为保
险代理人和农业保险查勘定损人。
美国的《联邦农作物保险
法》,对开展农作物保险的目的、
农作物保险的性质、经办机构、
开展办法等都作了详细规定,为
联邦政府农作物保险业务的开展
提供了法律依据。
随着美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
强,为了向农民提供更多、更实
惠的保障选择,在政府的激励下,
私营保险公司逐步推出了一系列
收入保险,与此同时,政府完全
退出了农作物保险的直接业务,
将直接业务全部交给了私营公司
经营或代理。
在美国,农业保险主要分为 4
类:①多种风险农作物保险。
保
险责任包括干旱、雨涝、洪水、
雹灾、风灾、火灾、病虫害等风
险,保险产量是根据农民个人种
植作物的历史产量或地区产量来
确定。
该险种又分巨灾保险和扩
大保障保险。
②区域风险保险。
这是为了防止逆选择,专门为大
麦、花生、玉米、棉花、小麦、
饲料等8 种作物设立的。
③农作
物收入保险。
主要包括团体收益
保险、农场总收入保险、作物收
益保险、收益保证保险和收入保
护保险等。
④纯商业险种。
如冰
雹险,完全由私营保险公司开展。
3.政府较低级别控制公私合营
的法国农业保险模式法国的农
私合营的韩国农业保险模式韩国的农业保险(包括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起步较晚,是在学习借鉴了美国和日本农业保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实际而开展的。
目前主要有2 种类型:一是果树保险:针对桃、苹果、梨、葡萄等6 种水果因各种自然灾害遭受损失而设立的保险;二是畜禽共济:专门针对肉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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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保险是以政府资助、各级互助 保险公司经营为特征的模式,即 政府对互助保险协会及再保险机 构都定期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最高级中央保险公司负责集团政 策的制定和对地区保险公司提供 再保险,中级地区或省级的保险
公司负责对上获得中央保险公司 的再保险和对下向农业保险社提 供再保险,最基层的农业保险社, 负责维护和发展乡镇保险业务。
法国的农业保险机构由政策 性的农业保险机构、各级互助保 险公司组成。
即政策性的农业保 险机构由政府直接补贴,总额达 保费的 20% ~50% ,用于保障农 业保险机构业务的开展;各级互 助保险公司负责各项保险和再保 险业务,并具有互助救济、金融 和生活福利 3 种功能。
在法国,由于农业保险的非 盈利性,所以政府对所有农业保 险部门都施行了对其资本、存款、 收入和财产免征一切赋税的政策, 通过法律形式给予保障并制定了 《农业保险法》。
在法国,农业保 险具有以下特点:①政府实行低 费率高补贴的政策。
农民只需交 保费的 20% ~50% ,其余部分由 政府承担,并由政策性农业保险 机构保障农业保险机构业务的开 展。
②建立民间性的农业保险合 作基金组织。
农民既是保险人, 又是被保险人,从而达到了互助、 共济的目的。
同时,合作基金组 织还可以向官方的中央政府农业 再保险和非官方的国家保险协会 进行再保险,分散风险,获得一 定补贴。
③建立政府控股,社会 参股的农业相互保险集团。
在制 定业务规划和公司发展战略上, 重点考虑内外部环境,掌握保户 需求,不断完善保单要素。
在发 展策略上不断加强风险管理,提 高管理水平,降低成本,进一步 保持和发展优势业务。
合作的一个三相气象指数保险合 同,就这样产生了。
经过 NASFAM 和研究人员的 考察,最终花生被选定为 2005— 2006 年的试点作物品种。
因为花 生在马拉维有很高的干旱敏感性 和很强的生长能力。
2006—2007 年,根据农民的意愿,当地的主 要粮食作物—玉米也被列入试 点品种,然而是与花生捆绑在一 起,这主要是因为玉米的价格波 动大且市场分割严重,银行不大 愿意单独提供贷款,而有保险保 障、经济价值较高的花生可以为 玉米贷款提供担保。
2006 年,892 位种植花生的农民所购买的天气 指数保险,总保险金额为 36 600 美元。
2007—2008 年,花生试点 中止,取而代之的是烟草,因为
烟草各项指标更加符合气象指数 保险产品的要求。
2008 年,2 600 位农民购买保险,总保险金额 250 万美元。
在 2005—2006 年,根据保险 方案,如果最近气象站的降水数 据显示生长季节中有一个或多个 关键阶段降水缺少,保险公司将 支付保险金。
保险方案中还设定 了“误耕”条款,如果生长季节 早期 (从每年 12 月中旬到次年 1 月上旬) 雨水不足,保险公司也 将支付保险金。
此外,条款明确 了 3 个主要气候阶段 (成苗期、 开花期和成熟期) 触发保险赔付 的不同降水量。
马拉维干旱指数 保险的另一个特征是与农业贷款 相捆绑,在雨季的早期,每个参 保农民团体与银行订立一份正式 的贷款合约。
在整个方案运作当 中,农民个人事先得不到任何现 金,每个团体将部分贷款交给全
(一) 马拉维气象指数保险 为了确定气象指数保险是否 将是管理农业风险的有效工具, 2005 年年初,世界银行在马拉维 进行了一个试点计划。
国际气候 与社会研究所 (IR )I 提供保险产 品设计和方案评估等方面的技术 支持。
该试点的一个创新之处在 于利益关系各方的共同参与和相 互合作。
马拉维政府给予试点很大的
支持,该国气象部门提供了保险
方案设计所需的天气数据和相关
专业知识,主要的天气数据包括
历史降水量、土壤水分蒸发损失
总量、 土壤特征和农事信息等。
马拉维全国小农协会 (N A S F AM
) 是另一个重要参与方,这是一个
由
15~20 个当地农民协会组成的 协会。
全国小农协会的主要职能
是提供种苗和收购会员的农产品。
另外,全国小农协会还扮演确保
贷款偿还的重要角色:在向农民
支付农产品价款时,先扣除贷款,
或者对保险赔款金额进行调节。
两家小额贷款机构马拉维农村金
融公司 (MRFC
) 和马拉维机会国 际银行
(OIBM ) 也参与到试点方 案当中。
这两家银行同意,如果
农民买了气象指数保险,可以借
给农民必要的钱。
农民团体、国 内保险公司与国际再保险人密切
World Agricult ure 2013.1(总 405) 国小农协会用于购买种子,还有
一部分作为干旱保险保费交给马
拉维保险行业协会。
参保农民同
意按照保证价格将农产品卖给全
国小农协会,全国小农协会将用
农产品销售收入偿还银行贷款并
将盈余收入支付给农民。
农民无
法事前得到现金,这在一定程度
上可以降低银行的坏账风险。
在马拉维,由于参保人数在
2008 年大幅增加,这就需要高密
度的气象站网,而现实中低密度
的气象站,便成了马拉维气象指
数保险发展的一个主要制约因素。
世界银行正在协助马拉维政府提
高气象站数量。
(二) 蒙古牲畜指数保险 2005 年蒙古政府为保护牧民 因冬季恶劣气候造成的巨大牲畜 损失,政府在世界银行的技术协 助下,设计实施了一个牲畜指数 保险的试点方案。
在世行的帮助 下,蒙古设计实施了牲畜指数保险 产品。
在蒙古,广泛的放牧行为导 致传统的赔偿保险是不现实的。
该产品的设计融合了商业保 险产品 (基础保险产品) 和社会 保险产品 (救灾产品) 的特性。
当本地行政区域 (苏木) 的牲畜 死亡率超过 6%时,由基础保险承 担支付;当损失超过 30%时,由 救灾产品管理。
赔付标准是根据 该苏木 1%~5%的牲畜死亡率制定 的。
牲畜死亡率的评估来自于每 年的牲畜普查和牲畜年终调查。
2006 年,该计划开始实施。
2009 年该方案在 4 个省 (B a y a n- khongor 、 K hent ii 、 苏赫巴托和乌 布苏) 试行,其中有 4 个保险公 司 参 与 。
2006 年签约保单数量 达 到 2400, 2007 年 这 一 数 量 超
过 3 700,2008 年签约保单数量达 到 4 100,占到了试点省份牧民总 数的 14%。
2008 年 8 月中旬,蒙 古牲畜遭到了严重的损失,1 783 个牧民得到了总数 34 万美元的赔 款。
所有融资系统都按计划运行 着,但是也存在着一小部分的或有 债务。
目前,蒙古的一些金融机构 已经开始向投保牧民提供低利率和 条件宽松的贷款。
借此将牲畜指 数保险和牧民贷款结合在一起, 以提高投保率,降低交付成本。
保费补贴政策发挥效果的重要基 础;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及其从 业素质直接影响农业保险事业的 可持续发展,在目前农业保险专 业教育供给不足的情况下,急需 政府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农业保险 从业人员的相关培训;农户信息、 气象信息、产量信息、收入信息 等信息资源是农业保险实施的重 要决策依据,而任何私营保险经 营机构都无力收集、整合、加工 分析这些信息,因此,政府应投 入专门资金用于农业保险信息资 源数据库的建立,并形成有效的 信息共享机制,以便为农业保险 政策的完善和实施提供坚实的决
策基础。
3.构建农业再保险体系和巨灾
风险基金
由于农业保险风险大, 区域性强,一旦发生灾害可能会 在很短时间内给几个县甚至几个 省的保险对象同时造成巨大损失,
所以农业保险的风险分散显得十
分重要。
构建农业再保险体系不仅是
对农业保险的一种支持,更是一
种使农业保险走向良性循环的制
度安排。
通过农业再保险,可以
扩大农业保险原保险人的承保能
力,增加业务量;可以降低原保
险人的经营成本,分散风险,保
障其经营的稳定性。
在此同样需
要强调政府的作用,政府应该参
与农业保险再保险的经营,以更
好地保障农业保险的稳定发展。
比如,美国根据 《联邦农作物保
险法》 创立了联邦农作物保险公
司,该公司作为美国政府全资支
持的保险公司,对私营保险公司
销售的农作物保险,通过承担再
保险责任予以支持。
政府还可以 1.建立健全农业保险立法 农 业保险往往由于保险公司财力有 限、风险过大、成本过高而难以 持续经营,所以需要制定政策性 的农业保险制度,借助于财政税 收优惠和补贴等来支持其发展, 这些必然要求国家农业保险立法 的健全和完备。
从新中国成立后 农业保险的发展来看,中国农业 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一直缺位严 重。
虽然存在一些这方面的规定和 政策,但是对于市场发展的强大 需求来说还是远远不够的。
如果 没有清晰的计划,特别是对于灾难 性的农作物损失或流行病家畜疾病 等的制度及财务安排,可能会给保 险市场及投保人带来很大风险。
2.加强政府补贴的多元化 中 国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除了 主要的保费补贴、再保险支持外, 还应在农民保险意识提高、从业 人员培训及农业保险信息资源体 系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农
民保险意识的提高既是全民素质
提高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险
2013.1(总405)World Agriculture
通过制定不同的分保比例来体现对农业保险和整个农业的政策导向性。
中国还没有建立巨灾基金,各部门在没有实力承担农业风险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成立农业再保险公司或者由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代劳,积极寻求与国际再保险企业的合作来共同实现农业保险的再保险。
农业探索(1):75-77.
晋颖,张晶.2008.美国农业保险的发展
概况与启示[J].当代经济(5):32-33.
李向敏,龙文军.2007.韩国的农业保险
[J].中国保险(3):60-63.
孙蓉,朱梁.2004.世界各国农业保险发
展模式的比较及启示[J].财经科学
(5):108-111.
王克,张峭.2007.美国、加拿大农业保
险的经验和启示[J]. 农业展望
(10):25-27.
王文静.2011.开展气象指数农业保险的
前景分析[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1):78-80.
赵元凤.2009.加拿大农业保险发展及其
经验—以马尼托巴省为例[J].中
国禽业导刊(2).
Mahul,O,Stutley C J.,ern-
ment Support to Agricultural Insur-
ance:Challenges and Options for De-
veloping Countries [M].Washington
DC:World Bank.
William J A Dicka,Weijing Wang.2010.
Government Interventions in Agricultur-
al Insurance.Agriculture and Agricultur-
al Science Procedia,(1):4-12.
参考文献
陈明文,王林萍.2007.美国、日本、法
国农业保险比较及其借鉴[J].台湾
作者单位:内蒙古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和私人保险公司等各类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将权力有效地交给市场,赋予他们更多的自主权,而国家只是从一定的角度给予必要的指导与支持。
因此,中国必须加强政策性保险公司的建立与完善。
政府要充分发挥其主体协调作用,为商业保险公司、专业农险公司及各类新型农村保险机构提供必要的再保险业务。
同时,要强化国有商业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将其发展方向引向“三农”,特别是偏远地区及西部地区,进一步降低农业的风险。
3.提供多样化的农村金融服务农村金融是联系农业发展的重要桥梁与纽带,通过发展农村金融,可以为农业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受历史因素的影响,中国农村金融在服务项目上还较为单一,其业务还停留在传统的存贷业务上,服务发展的后劲不足。
因此,新时期的农村金融体系要能够符合新农村发展的需要,借鉴先进国家的经验,探索适应中国社会发展的业务项目,要积极探索中间业务的发展,特别是农业服务与农业发展。
要灵活运用农业贷款的利率、期限,不断转变发展模式,对农村发展给予更多的照顾,促进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上接第18 页)
标准,可以有效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使农村金融机构更好地为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发展服务。
因此,必须加强农村金融体系的立法工作,有效规范农村金融机构的行为。
要尽快制定《农业信贷法》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法》等相关农村金融法律,明确各农村金融主体之间的职权责,保护各
主体之间的合法权益,做到有法可依,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同时,要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考核,要严格规定新增货款中农业贷款所占的最低比例,防止出现定位偏差。
2.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农业保险机制可以有效地减少农业弱质性带来的风险,有效降低农业发展中的不确定性,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从国外先进国家的农村金融经验可以看出,这些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农业保险体系,并从制度上进行了完善。
他们充分利用国家专业保险公司
参考文献
[1]周平,范迪军.发达国家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分析及启示[J].绵阳师范
学院学报,2011 (6):35-37.
[2]石磊.国外农村金融发展的经验及启示[J].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
2010 (8):31-33.
[3]郭磊,蔡灵芝.国外农村金融组织支农的经验与借鉴[J].世界农业,
2010 (7):19-21.
[4]吴晓俊,谢金楼.国外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及借鉴[J].现代金融,2009
(3):7-8.
[5]王学忠.国外金融支持农村合作组织的经验与借鉴[J].农村金融研究,
2009 (10):5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