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视角下服务型政府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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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视角下服务型政府构建
党政干部学刊2009年第5期政治与法律
是,生活中人们对选举权平等性的认识往往就停留在投票权的平等上。
一直以来法律都是强调选举权的平等,却忽视了被选举权的平等。
事实上选举权的平等性还包括被选举权平等,即选民被选举权的实现机会平等,人人也都有权参与竞选。
虽然被选举权和选举权在法律上同样规定,但实际上被选举权受到职业、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方面的不平等规定。
现在代表名额中产业工人方面的精英阶层较多,农民代表有限。
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届全国人大代表构成中,工人和农民代表比例呈下降趋势。
以深圳为例,张余庆代表提交的建议修改《选举法》议案中说到,深圳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国前例,在广东排第二,但由于户籍人口只有132万,有几百万是外来务工人员。
而根据《选举法》按户籍所在地确定人大代表数量和选举权、被选举权,那么这几百万的农民工就丧失了应有的权利。
而且深圳也只能在150名全国人大代表中分配到4名。
在800多名省人大代表中分配到19名。
3.选区划分不平等。
选区划分是直接选举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被一般选
民所忽视的。
选区划分是否适当,直接
关系到选举权平等性原则的实现。
我国
选举法仅在第五章用两个条文简洁表
达。
规定了既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
可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
分,根据选民数量与当选代表比例,选
区大小以产生一至二名代表为宜。
我国
一些地方选举实践表明,不仅在农村与
城镇之间存在选区划分不平等现象,就
是在城镇,也存在非常严重的不平等。
主要表现在政府机关所在地的选区,往
往把选区划分较小,选民数量较少,在这样的选区中也产生两名代表,与其他选区相比存在明显不平等。
而且按这么多个标准划分会有混乱的情况,什么标准下按什么方式划分呢?“按选区大小划分,选一至三名”,至于选一名还是三名,这也给有意钻空子的人留有机会。
三、完善选举制度,逐步实现
完全的平等选举
选举不平等的存在有其深刻的制
度根源。
首先,由于新中国成立时所处的环境,在1953年选举法中对选举平等原则没有彻底地贯彻。
选举法虽然修改多次,但城乡代表不平等的规定却一直没有得到完全改变。
改革开放30年来各方面情况发生很大变化,特别是城乡人口比例变化明显,许多学者纷纷建议尽快修改选举法实现城乡代表同比例。
其次,我国选举法在程序规定上不够具体。
选举的全过程都在于操作,没有公正的选举程序是不可能实现真正
的民主政治的。
因为公正而详细的选举程序是民主选举的生命,而选举程序的任何一个环节存在问题,都可能导致选举结果的不真实。
所以,修改我国的选举法和组织法,完善选举程序应列入议程,包括建立完善的选举诉讼机制,对破坏平等选举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在今天,选举并不仅仅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权力”,选举也是实现人民当家作
主的最主要的途径,只有完善选举制
度,保证选举的平等、公正,才能充分调
动公民的政治热情,保障公民平等、有
序的政治参与。
责任编辑宋桂祝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长期而又紧迫的任务。
对于如何搞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进行了许多年的探索,并逐渐达成一种共识,即构建服务型政府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因此,如何构建服务型政府就成了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学者们积极从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不同的角度来研究这一问题,在此,笔者试图
从行政法的视角研究构建服务型政府
的具体对策。
一、服务型政府是法治化政
府,应继续加强依法行政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当前我国法
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落实依法治
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
众所周知,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中
国的法治进程不是社会演进型战略,而
是政府推进型战略,即政府在整个法治
进程中起着主导作用,政府带领整个国
家迈向法治。
因此,政府在中国法治进
程中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中国的法治
化首先是政府自身的法治化,构建服务
型政府首先要构建法治化政府,就是要
行政法视角下服务型政府构建
陈伟伟
(中共铁岭市委党校,辽宁铁岭112000)
[摘要]服务型政府是法治化政府、便民化政府、人性化政府和
能力化政府。
构建服务型政府应当采取各种行政法手段,主要包括继续加强依法行政、不断推行行政便民服务、大力提倡人性化执法和努力提高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等四个方面。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行政法;对策
[中图分类号]DF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9)05-0015-02
[作者简介]陈伟伟(1985-),男,中共铁岭市委党校教师,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2008级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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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干部学刊2009年第5期政治与法律
将政府的一切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的轨道,使政府的服务能够在规范、有序的程序下进行,给普通民众形成一种合理的预期,使普通民众能够根据各种法律法规,自如安排自己的行为活动,而不至于陷入违法的境地,进而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法治化政府成为政府实现为民众服务的基本前提。
为此,政府应继续加强依法行政。
199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各级政府开始正式实施依法行政。
10年来,全国各级政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行依法行政,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仍然存在许多与法治化政府、服务型政府的目标不相适应的地方,依法行政工作仍需继续加强。
而且,2009年将正好是依法行政的第10个年头,届时全国各级政府将开展各种形式的10周年纪念活动,构建服务型政府、法治化政府正当借此良机大力推进。
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依法行政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
为此,今年国务院出台了依法行政领域的第三个指导性文件《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市县两级政府是我国政府管理体系中的基础环节,处在政府工作的前线,处于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末端环节,市县政府的形象最能体现何为法治化政府、服务型政府。
因此,必须将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重大课题来加以研究,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
置。
通过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紧密的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开展,来促进服务型政府的构建。
二、服务型政府是便民化政府,应不断推行行政便民服务
服务型政府的核心在于服务。
服务的目标是便民,构建服务型政府就是构建便民化政府。
其中便民的主体是政府,政府是“服务员”而不是“管理员”,政府不应高高在上,而应竭诚服务,政府得到的最大恩赐是人民赋予的权力,政府能够给予人民的最大回报是为民服务;便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具体落实。
因此,当前构建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不断探索和推行一系列行政便民服务措施,比较重要的、必须优先加以考虑的有以下几点:
一是继续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自《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
意见》实施以来,全国各级政府严格按照
文件精神,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方便了人民群众,
提高了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提升了行
政机关的外在形象。
我们应该在既有经
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
革,一方面继续缩减行政审批项目,另一
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工作体制机制。
二是全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构建服务型政府、便民化政府的一个基
本前提是保障政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将
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公布于众,各项工
作流程、条件要求、工作部门、工作时
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全部公开,使
人民群众一目了然、打消疑虑,让人民
群众全面知悉政府的真实意图和工作
方向,将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置于人民群
众的监督之下,阳光操作,公开公正,促进行政权力的透明运行。
三、服务型政府是人性化政
府,应大力提倡人性化执法
服务型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向社会
提供各种公共服务,以接受服务的人民群众达到满意为根本的服务宗旨,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具体体现。
同时,构建服务型政府,必须要在政府的主要工作执法中体现服务的功能,体现人性化的执法。
人性化执法就是指执法人员在严格按照
法律规定和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的前
提下,充分尊重和考虑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现实关切,以实现理性和公正的执法活动。
这就要求:
一方面,必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严格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
因为,执法是政府面貌的体现、政府形象的窗口。
严格执法能够给予人民群众值得信任的感觉,可以促进对服务型政府的认同。
另一方面,更要注重人性化执法。
一是不断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的行
政裁量基准制度,将自身的行政裁量权及时予以细化、量化,既便于执法机关操作,又便于相对人接受和认可。
二是摆脱长期以来存在的重处罚轻教育的
执法习惯,应尽量少处罚、多教育,少治
标、多治本,少入嘴、多入心,明确主次,分清主辅,树立初次不罚轻罚、再次重
罚并罚的执法观念。
四、服务型政府是能力化政
府,应努力提高公务员学法用法
能力
服务型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最终
还要靠公务员来完成,政府服务水平的
高低主要取决于公务员能力水平的高
低,因此,从一定程度上看,服务型政府就是能力化政府,由高素质、高能力的
公务员组成的政府。
而高素质、高能力
的重要体现便是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能
力。
具体来讲:
一是要充分认识到提高公务员学
法用法能力对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
性和紧迫性。
当前,虽然各级公务员的
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素质较过去明显
提高,但有些地方和部门学法工作抓得
不紧,有些公务员认识还不到位,学法
自觉性不高,严重影响了服务型政府的
构建,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因此,必须以提高公务员依法为民服务的本领为要
求,以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为
重点,认真扎实地开展好公务员学法用
法工作。
二是要明确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重
点。
应重点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
至上、宪法法制至上的三个至上的理
念;有关规范公共权力运行的法律法
规;有关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法
规;有关直接联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
法律法规,增强执政为民、为民服务意
识,增强尊重人民群众的意识,确保公
共权力依法行使、公开运行。
三是建立健全有关公务员学法用
法的制度。
建立公务员学法用法定期考
试制度,并将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日常
考核和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公
务员职务、级别、奖惩等的主要依据。
建
立公务员学法用法登记公告制度,将公
务员学法实践如实登记,通过公告宣传
典型、批评落后,对公务员学法用法成
为一种外在强制。
参考文献:
[1]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0.
[2]刘文俭.服务型政府建设论纲[J].行政论坛,2008,(5).
[3]于安.服务型政府的基本内涵[J].党政干部文摘,2008,(4).
责任编辑宋桂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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