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津贴、奖金发放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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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津贴、奖金发放的相关规定
为维护收入分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我校津贴奖励制度的执行,合理肯定教职工的工作付出,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参加教学科研、各类竞赛的层次和水平,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经充分调研,专题研究,结合校情,对各类加班津贴和奖金的发放做如下规定:
一、项目及标准
(一)八小时之外加班津贴发放项目及标准
1.早、晚自习值班:见《加班费发放办法》
2.全程管理值班:见《加班费发放办法》
3.工作日八小时之外加班:见《加班费发放办法》
(二)双休日、寒暑假及法定假日津贴发放项目及标准
1.教职工加班、值班:见《加班费发放办法》
2.成人学历教育津贴:项目及标准见《开放大学函授、远程、开放教育津贴标准》
3.对外培训费用:项目及标准《对外培训、考试费用标准》
4.中职(成人教育)招生人员交通补助、话费补助及工作量补助标准:见《关于中职招生规定》、《成人招生考核规定》。
(三)教学、科研及各类竞赛奖励项目及标准
1.期中、期末考试费用:校内专业一部期中、期末考试出卷30元/科,阅卷40元/科,监考15元/60分钟,阶段考试等参照此标准;校外联考出卷50元/科,阅卷40元/科,监考15元/60分钟。
专业二、三部期中、期末出卷、阅卷30元/科,监考15元/60分钟。
2.两课评比及信息化大赛:见《两课评比及信息化大赛奖励办法(试行)》3.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见《教育科研工作成果奖励办法》
4.师生技能大赛、创新大赛、文明风采大赛:见《师生技能大赛、创新大赛、文明风采大赛奖励方案(修订稿)》
5.对口单招奖励:见《对口单招考核指标和奖励方案》
6.电教补贴:《关于教职工电教补贴的相关规定》
二、发放程序
(1)加班的申请和加班费的发放:由牵头处室负责人在加班前填写加班申请书,并拿出总预算(加班天数、人员等),报分管校长、校长批准方可加班,牵头处室要做好加班的登记工作,报批加班费时,需提供加班记录,经校长审批发放。
(2)值班的申请和值班费的发放:程序同上,当天值班时需到总值处登记;报批值班费时,处室应提供值班记录明细,办公室在与总值记录核对后,填写实际值班天数,报校长室审批发放。
(3)早晚自习值班费、全程管理值班费的发放:由相关部门做好日常登记工作,报批前由督评室进行核实。
(4)校内期中、期末等考试费用:由相关部门做好记录工作,报分管校长、校长审批时需提供过程记录材料。
(5)两课评比及信息化大赛、教科研成果奖励的发放:由教务处牵头,报分管校长、校长审批时需提供过程材料及获奖记录。
(6)技能大赛、创新大赛奖金发放:由实训处牵头,做好平时工作事项的记载,报分管校长、校长审批时需提供过程材料及获奖记录。
(7)文明风采大赛奖金发放:由政教处牵头,做好平时工作事项的记载,报分管校长、校长审批时需提供过程材料及获奖记录。
(8)对口单招奖励:由专业一部牵头,做好统计工作,报分管校长、校长审批时需提供录取数据等材料。
(9)电教补贴:由实训处牵头,对接专业部,做好统计、考核工作,报分管校长、校长审批发放。
(10)成人学历教育费用:由成人教育部牵头,做好日常统计、考核工作,报分管校长、校长审批时需提供过程性材料。
(11)实训处对外培训费用:由实训处牵头,做好日常统计、考核工作,报分管校长、校长审批时需提供过程性材料。
(12)招生交通补助、电话费补助及工作量补助标准:由招生处牵头,做好招生记载等过程性材料,并提供考核方案。
三、其他
1.未尽项目及标准,按照审批流程,报校长室批准后发放。
2.结合学校实际工作情况,上述事项如有增删,标准如有微调,须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该方案如有原则性修改或调整,需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加班费发放办法
我校是一所集成人教育、社区培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为一体的学校,虽然学校大力提倡加强工作的计划性,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由于我校全日制学生是以农村住宿生为主,需要教职工在八小时工作日外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管理,另外我校成人学历提升及社区技能培训都是在周六日和节假日进行的,因此正常工作日外的加班在所难免,学校大力弘扬奉献精神,也本着“有劳有酬”的原则,给予一定量的加班补助,为了使加班管理更为有序,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加班补助内容及发放标准: 早自习:8元/次
晚自习:12元/节;凡自习人数低于10人的班级必须合并自习,学校按10元/节*班级数,结算到部。
全程管理:白天75元/次(早6:30至晚9:30) 夜间值宿费:35元/次
工作日八小时外加班:15元/小时 双休日、寒暑假值班:50元/天 双休日、寒暑假加班:60元/天 法定假日加班或值班:75元/天 二、加班审批办法: 1.计划性加班
(1)学校层面安排的加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做好记录。
(2)处室计划安排的加班由牵头处室负责人列出加班计划(包括时间、事由、加班人数),经分管校长审核后,报校长审批,按审批意见安排加班,如有变动要及时更改。
2.临时性加班
对于急需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的工作任务,必须安排临时性加班的,由相关处室负责人先填写加班申请,经分管校长审核后报校长审批方可安排加班,特殊情况必须在加班2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三、加班费用的统计及发放:
1..各处室安排专人做好以上各种加班的记录和统计工作。
2.加班工作完成后由处室负责人、分管副校长审核并签字,报校长审批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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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学校五届七次 双代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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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课评比及信息化大赛奖励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学改革,推动教科研活动有效开展,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各级两课评比及信息化大赛活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本校教师参加的由教育部门组织的两课评比及信息化大赛。
二、奖励方式
1.物质奖励
三、补充说明
1.两课评比及信息化大赛均以工作团队的形式参与,奖金分配:参赛教师占
70%;团队其他成员占30%;
2.奖励金额各级累计;
3.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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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工作成果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学改革,推动教科研活动有效开展,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竞赛、评比活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发表论文(正式出版期刊为据,中国知网可查)
1.北大核心期刊及人大资料复印转载的教育教学论文、学术论文,给予稿费
的三倍补贴,另每篇奖励1000元;
2.其它合法期刊教学论文、学术论文,每篇奖励300元。
二、获奖论文及课件(以评比活动文件或通知及获奖证书为据)
三、教育科研课题
四、教育成果奖
五、编写教材、专著(以编写教材任务书或文件及出版的教材为据)
六、“百千万工程”等其它各类由教育主管部门、教科研部门举办,学校统
一组织的赛事的奖励办法参照上述同类赛事标准执行。
七、学校未统一组织,教师个人自主参加教育主管部门、教科研部门举办的
其它赛事,由参赛人持赛事通知在参赛前到教务处申报,经教务处同意后,方可参赛。
获奖成果视具体情况参照同类奖励标准的50%~80%发放。
八、附则
1.同一项目奖励按最高标准执行,不重复计算;
2.本教育科研工作成果奖励办法的未尽事宜由校长室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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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技能大赛、创新大赛、文明风采
大赛奖励方案(修订稿)
为了进一步促进师生技能水平的提高、创新能力的提升,展示学生的文明风采,促进崇尚技艺、能文能武、善于思考、勇于创新的良好风尚形成,使我校的办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办学特色进一步彰显,品牌形象更加突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关于师生技能大赛、创新大赛和文明风采大赛成绩的地位与要求
1.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创新大赛和文明风采大赛获奖或本人参加技能大赛获奖,是教师晋升职称、提拔任用、评先评优、外出培训、授予荣誉称号的重要条件之一。
2.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创新大赛和文明风采大赛的成绩是学生评先评优、评定奖学金、优先推荐就业的重要依据之一。
该项业绩的效力大于同级次其他性质业绩的效力。
3.学校定期对三大赛中获奖的师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关于师生技能大赛、创新大赛和文明风采大赛资格的获取与集训组织
1.技能大赛、创新大赛和文明风采大赛的指导教师为我校全体教师,技能大赛指导教师主要为我校专业课教师。
2.专业课教师(50周岁以下、中层及以上干部无年龄限制)每三年至少要有一次参与技能大赛(教师选手或指导教师,大赛未开设的项目除外)。
未参与技能大赛的教师(含文化课教师),每三年至少要参与一次创新大赛和文明风采大赛指导工作。
3.教师参加技能大赛由个人申报和各专业部推荐相给合。
如同一参赛项目申报人数多于参赛名额,通过校内大赛的遴选办法,最终决定参赛选手。
4.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创新大赛和文明风采大赛,以参赛项目遴选指导老师。
指导教师资格由教师个人申报和各专业部推荐相给合。
在申报人数多于所需人数时,以集训方案更合理、获奖目标更高者当选;在获奖目标相同时,由学校进行综合考评,更优者当选。
5.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创新大赛和文明风采大赛的资格,由学生个人申报,通过学校内部大赛的办法遴选。
6.高级别的技能大赛、创新大赛和文明风采大赛参赛选手及指导教师由同一项目低一级别大赛的优胜者获得。
7.教师参加技能大赛的训练,以业余为主。
学生参加技能大赛的训练以业余训练为主,全日制停课训练为辅。
大市级的比赛可在赛前停课1个月,省级比赛可在赛前停课2个月,国家级比赛可全学期停课训练。
8.训练期间参赛教师和指导教师按学校规定发给课时费,并计入教师个人每学期工作量,以专业部每天考核材料为准。
9.因参加大赛停课集训的学生,期末成绩给合格学分。
10.师生技能大赛由各专业部具体负责实施,创新大赛由实训处具体负责实施,文明风采大赛由政处具体负责实施,相关部门须积极配合。
11.技能大赛所需耗材由指导教师统一申请,创新大赛的参赛作品方案需报实训处审批,文明风采大赛的参赛作品方案需报政教处审批,只有审批同意后方可制作,相关费用由学校统一支出。
12.各大赛训练的教师和各学生大赛的指导教师应向学校提交切实可行的大赛训练计划。
学校在审核同意后,在场地、设备、工量器具、耗材、时间、信息等方面予以保障和支持。
三、关于技能大赛、创新大赛和文明风采大赛获奖的奖励标准
1.奖励标准
级次计奖后累加。
3.各级技能大赛,如有2人及以上团体荣获一等奖,则按同级次奖金额度的150%计奖。
4.技能大赛按照积分的形式奖励给专业部,由专业部报校长室审批后进行二次分配。
积分按照1000元/分的标准计算。
未参加市赛直接进入省赛的选手在市赛中不计分。
5.技能大赛完成积分目标或金牌数目标的专业部奖励计分上浮20%,未完成计分目标的专业部计分标准下浮20%。
6.同一项目由不同专业部派选手参加比赛获奖,按贡献大小比例获得积分。
7.师生如参加职教系统以外的更大规模的技能大赛(技能状元大赛)获奖,参照同级次奖励计奖。
四、相关说明
1.本办法所述技能大赛、创新大赛和文明风采大赛,是指由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正式公开举办的大赛,不包括具有商业性质的由企业策划举办的大赛。
2.本办法未指明的特殊情况,由学校组织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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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学校五届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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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单招考核指标和奖励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高三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全体教师发扬团结协作精神,争创优异成绩,本着优劳优酬,突出贡献的原则,根据市教育局分配我校的本科上线指标,结合当前对口高考改革,特制定我校高三奖励方案。
一、指标分配
根据省各专业平均本科录取率及各班参考人数,学校给各班下达明年高考本科生基本指标数。
二、奖励方案
1.达标、超标奖
各专业完成基本指标数,每个本科生奖励2200元;超额完成基本指标数,每超一个本科生奖励2800元;超额完成基本指标50%以上,每超一个本科生奖励3000元。
未达基本指标,每个本科生1600元。
完成基本指标50%以下,每个本科生1200元。
2.单项奖
(1)专业总分获扬州市第一名,增加2000元奖励到专业(需有可比性,三所含三所以上,二所奖励减半),专业总分江苏省第一名,增加3000元奖励到班。
(2)专业技能综合考核过关率达到90%分别奖励专业技能训练教师和班主任200元。
每超1个百分点,另奖励50元。
(3)班级完成本科基本指标,单独奖励班主任300元,每增加1人,多奖励200元.
(4)在编在岗高三教师每年可享受一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补贴,仅参加实训的教师减半补贴,由专业部考核发放。
3.奖金分配
(1)以上奖励以专业为单位计算,按任教科目在总分中的比例分配到科任教师,专业技能训练教师全体可按30%比例参与奖金分配。
(2)教师所任教的科目平均成绩未达当年高考的平均分数,则相应递减,专业技能综合考核过关率未达90%,专业技能训练教师按比例计算的奖励金额相应递减。
(3)所有教师拿出50%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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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学校五届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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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电教补贴的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信息化建设,提升高效课堂质量,提高数字化管理水平,学校鼓励教职工正常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使用电脑进行日常办公,考虑到使用笔记本电脑等教学工具,存在维修、使用寿命等因素,经校长室研究决定,对教职工每年发放一定的电教补贴,具体规定如下:
一、发放对象:在编在岗教职工及长期聘用人员。
二、发放标准:一线教师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后勤人员按照每人900元
标准(视当年物价,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按照相关考核规定发放。
当年退休人员按类别按实际工作月折算发放(原则上当年退休人员的“电教补贴”加退休慰问金不得超过在岗教职工电教补贴标准)。
三、考核要求:1. 一线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应进可能使用多媒体进行
教学,具体使用情况以过程考核和结果检查为准,专业部每学期做好使用统计工作,凡不使用电脑进行多媒体教学的教师,按后勤人员标准进行发放。
2. 按学校规定需正常考勤的人员,每缺一次考勤,从发放标准中扣除2元。
四、其他规定:凡享受电教补贴人员,学校对教职工电教耗材将不再予以报
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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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开放大学函授、远程、开放教育津贴标准
说明:1. 每类考试考务人员原则上安排不超过3人。
2.授课、考试期间成教部可安排人员值班,当天值班人员不得兼任其他
工
作,标准按学校统一规定。
对外培训、考试费用标准
当天值班人员不得兼任其他工作,标准按学校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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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代会材料
关于中职招生考核规定
为切实做好中职招生工作,学校根据生源校规模、距离等因素,对参与中职招生的招生人员考核如下:
一、补助费用
1.交通补助
城区学校招生人员补助标准每人每天20元;边远乡镇学校招生人员补助标准每人每天60元;其余乡镇学校招生人员补助标准每人每天40元。
招生片负责人每天50元交通补助。
2.电话费补助
根据生源校班级数,给予招生小组负责人每班100元话费补助。
给予招生片负责人每班10元话费补助。
3.伙食补助
招生人员每人每天40元。
4.工作量补助
招生人员每人每天60元。
二、奖励费用
1.团队奖
奖项设置:以招生片为单位,设立团队奖,奖次为一、二、三等奖。
评比标准:按照完成招生片所在生源校的有效生源百分比排名,确立奖次。
一等奖每生40元,二等奖每生35元,三等奖每生30元。
招生片根据“激励、适度”原则,拿出具体方案,报校长室批准发放。
2.个人奖
低于指标数的60%,给予招生小组每生20元奖励;
完成指标数60%-79%,给予招生小组每生35元奖励;
完成指标数80%-99%,给予招生小组每生45元奖励;
完成指标数100%,给予招生小组每生50元;超额完成指标,给予招生小组
超指标数每生100元奖励。
3.外县市生源招生费用
凡招录一名外县市学生(指学籍不在高邮市),一次性给予招生人员200元的
相关补助。
三、其它费用
生源校(主要指招生薄弱学校)学生到校参观用车费用、宣传等费用。
由招生小组负责人提出申请,报招办审核、校长室批准,费用实报实支。
其中,宣传材料由招生负责人提供内容,在履行上述程序后,由办公室统一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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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开放大学成人招生考核规定
为了更好调动全体教职工参与成人招生的积极性,推动成人招生健康、规模的发展,特制定成人招生考核规定,具体如下:
一、成人招生费用:学校按100元/人的标准出资,由招生处牵头,拿出具
体考核方案,报校长室审批。
二、考核方案:
1.招生人数要求:人人参与成人招生,每位教职工一年至少要完成1-2人的招生任务。
2.教职工凡招生5人以下的,按80元/人的标准结算电话、交通和工作量补助,超过5人(含5人)以上的,按100元/标准结算电话、交通和工作量补助。
3.非本校教职工招生5人以上的,按100元/人结算电话、交通和工作量补助。
4.学校每学期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由招生处组织实施。
5.成人招生宣传用车等费用由招生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宣传方案,履行申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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