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东滨州博兴县教体系统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公告【2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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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21⼭东滨州博兴县教体系统招聘⼈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教师260⼈,报名时间:2021年7⽉1⽇9:00—7⽉3⽇16:00,⽆忧考现将招聘公告原⽂发布如下: 根据博兴县公办幼⼉园岗位空缺情况和⼯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暂⾏规定》(⼈社部令第6号)、《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滨⼈社字〔2020〕3号)、《⼭东省实⾏⼈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事管理办法(试⾏)》(鲁⼈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博兴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2021年博兴县教体系统计划公开招聘⼈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教师260名,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博兴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教师计划表》(附件1)。
⼆、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体条件。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7⽉1⽇以后出⽣)。
4.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要求和其它条件。
毕业时取得⾼级⼯、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制毕业⽣,可分别按照全⽇制⾼职(⼤专)、本科毕业⽣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博兴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作⼈员及实⾏⼈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员、在读全⽇制普通⾼校⾮应届毕业⽣、现役军⼈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的其他情形的⼈员不得应聘。
在读全⽇制普通⾼校⾮应届毕业⽣不能⽤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事管理回避规定》(⼈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作,采取统⼀时间,上报名、上初审、上缴费的⽅式进⾏。
(⼀)个⼈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1⽇9:00—7⽉3⽇16:00
查询时间:2021年7⽉1⽇11:00—7⽉4⽇12:00
应聘⼈员登录“博兴县⼈民政府”中“专题专栏”下“⼈社信息专栏”(/col/col163712/index.html),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近期免冠正⾯数码照⽚、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证书。
每⼈限报⼀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次⾃动替换前⼀次信息。
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员必须使⽤本⼈有效居民⾝份证进⾏报名。
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以应聘⼈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应聘⼈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应聘⼈员⾃负。
应聘⼈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7⽉1⽇11:00—7⽉4⽇12:00
县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负责资格初审⼯作。
资格初审⼈员根据应聘⼈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资格初审。
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员补充。
应聘⼈员的报名信息,在初审前可进⾏修改,后⼀次⾃动替换前⼀次信息;在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
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截⽌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截⽌2⼩时前(即7⽉4⽇10:00前)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员在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前登录“博兴县⼈民政府”中“专题专栏”下“⼈社信息专
栏”(/col/col163712/index.html),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7⽉1⽇11:00—7⽉4⽇17:3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博兴县⼈民政府”中“专题专栏”下“⼈社信息专
栏”(/col/col163712/index.html),进⾏上缴费。
逾期不办理上缴费⼿续的,视为放弃。
笔试考务费每⼈40元。
缴费成功⼈员于2021年7⽉9⽇9:00-7⽉11⽇9:00登陆“博兴县⼈民政府”中“专题专栏”下“⼈社信息专
栏”(/col/col163712/index.html)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2021年博兴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教师报名表》(含⼈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教师诚信书),以备在资格审查、⾯试、考察时使⽤。
符合减免考务费⽤条件的应聘⼈员,可免笔试考务费。
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员在上初审通过后,于报名时间截⽌前(7⽉3⽇16:00前)将免笔试考务费有关材料发送⾄指定电⼦邮箱,并拨打指定电话确认邮件收到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第11款)。
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邮件形式反馈本⼈,未通过认定⼈员请及时缴费,通过认定⼈员报名缴费截⽌后统⼀进⾏免缴费处理。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数达不到1:3⽐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含)以上的,按规定的⽐例相应核减计划。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逾期不办理改报⼿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7⽉11⽇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份证(含临时⾝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不可。
(⼆)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理学及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知识两部分,笔试采⽤百分制,笔试成绩的40%计⼊考试总成绩。
为保证新进⼈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岗位招聘⼈数和笔试情况提出,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确定。
笔试成绩合格⼈员,按1:3的⽐例确定⾯试⼊围⼈选。
达不到规定⽐例的,按实有合格⼈数确定。
进⼊⾯试资格审查范围⼈员最后⼀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进⼊⾯试资格审查范围。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
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凡在后续⼯作中发现初审通过⼈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资格。
资格审查由博兴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实施。
经笔试进⼊⾯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员,应按照⾯试资格审查通知规定提交材料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作⼈员根据应聘⼈员提交的材料,对应聘⼈员资格条件进⾏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试资格审查合格⼈员,每⼈缴纳⾯试考务费70元。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数从⾼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次,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应聘⼈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并在《博兴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教师诚信书》上签名。
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应聘⼈员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六、⾯试
⾯试实⾏百分制,⾯试成绩的60%计⼊考试总成绩。
⾯试内容包括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试讲满分为50分、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50分。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简笔画、弹唱(或现场编舞),简笔画满分为30分(⾃带画板及⽤品),弹唱(或现场编舞)满分为20分。
⾯试试讲⽤教材:幼⼉园现⾏教材。
考⽣不准⾃带教材及相关资料。
⾯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持有效证件等要求参加⾯试的,视为⾃动放弃。
为保证新进⼈员基本素质,⾯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满分100分)。
⾯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试成绩60%的⽐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考察范围⼈选,如同⼀岗位中出现应聘⼈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的,按笔试成绩由⾼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再重新组织⾯试,以重新⾯试成绩排序确定进⼊考察范围⼈选。
七、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员考试总成绩,由⾼分到低分按1:1.5的⽐例,确定进⼊考察范围⼈选,⾯向社会公布,考察
时先按1:1的⽐例进⾏。
对考察合格的⼈员,按招聘⼈数1:1的⽐例确定进⼊体检范围⼈选。
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和⼯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复审。
要按照《关于进⼀步从严管理⼲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历⼀⾝份”等内容。
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续。
对考察合格⼈员,组织体检。
体检费⽤由应聘⼈员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体检标准和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试⾏)>及<公务员录⽤体检⼿册(试⾏)>有关内容的通知》(⼈社部发[2016]140号)执⾏,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复检只能进⾏⼀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
应聘⼈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同⼀岗位考察范围的⼈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聘⽤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员,在“博兴县⼈民政府”中“专题专栏”下“⼈社信息专
栏”(/col/col163712/index.html)统⼀公⽰,公⽰期为7个⼯作⽇。
拟聘⽤⼈员名单公⽰后不再递补。
公⽰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的,由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续。
对反映问题影响聘⽤并查实的,不予聘⽤。
聘⽤单位和受聘⼈员要按规定签订聘⽤合同,确⽴⼈事关系。
受聘⼈员按规定实⾏试⽤期制度,试⽤期包含在聘⽤合同内,期满合格的正式聘⽤,不合格的解除聘⽤合同。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九、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博兴县⼈民政府”中“专题专栏”下“⼈社信息专
栏”(/col/col163712/index.html)公布,应聘⼈员应及时了解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及招聘的,责任⾃负。
本次公开招聘由博兴县教育和体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县教育和体育局政策咨询电话:************、2323641
县⼈⼒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2021年博兴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教师计划表.xlsx
2021年博兴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教师应聘须知.docx
博兴县⼈⼒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博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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