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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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1、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供电路线事故及防治措施1)地面固定供电路
线和通信路线应设置在稳定的地方;2)输配线至地面、建造
物或者构筑物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3)井下低压馈电线上有可靠的漏电、短路检测闭锁装置,可采用瞬间1 次自动复电系统。
4)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者发机电直接向井下供电。
5)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在井下使用的开断能力,并应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
6)井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井下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7)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有检漏保护装置或者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路线。
8)井下配电网路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必须用该配电网路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
必须正确选择熔路电流校验开关设
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
必须正确选择熔
断器的熔体。
必须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
保护装置必须保证配电网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或者同时工作成组的电气设备能够起动。
9)井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
10)电缆的选择及电缆的敷设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2006
版)规定。
11)电缆的敷设:
(1)在水平巷道或者倾角在35°以下的井巷中,电缆用吊钩悬挂;
(2)悬挂的电缆有适当的弛度;悬挂高度高于矿车;
(3)悬挂点间距为3 米;电缆要在压风管、供水管等管子的上方,
并保持0.3 米以上的距离。
12)电缆连接 (1)电缆与电缆连接,必须
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2)电缆线芯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者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
连接;
(3)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采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
器或者母线盒进行连接;
(4)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
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
或者与热补有同等效通的冷补,并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2)地面变电所事故及防治措施
1)可能发生的事故分析
地面变电所可能发生变电所火灾、变电所设备事故、小物件及动物引起短路事故。
2)地面变电所事故防治措施
地面变电所位置选择在工业场所附近,并符合下列要求:
(1)设置在无塌陷区、稳定的场所;
(2)设在爆炸材料库爆炸危(wei)险区以外;
(3)与高噪声源的距离,应满足主控制室背景噪声不大于60db
(A)的要求。
(4)变电所周围必须设有围墙,其高度不低于1.8m,并在周围悬
挂安全警示牌。
(5)变电所防雷、过电压保护及各种避雷设施齐备。
(6)变电所用不燃性材料建造,应有专门的防灭火装置。
(7)开关、继电保护装置及电容器等必须制定防火措施,电缆钩、管道沟、窗房应设置铁丝网,以防小动物入内造成路线短路。
(8)变电所内悬挂一次、二次架空线和电缆的配电系统图以及有关操作、维护等规和程、规则。
(9)变电所内变电装置与墙、顶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距离。
(10)矿井地面供电路线每年必须进行巡查。
10kv 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路线不得共杆架设,矿井电源路线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11)矿井应有两回电源路线。
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住手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变电所为双电源,避免了两回路线受到外
部的影响同时发生故障的概率。
在变电所的进线处,如因地理环境等条件的控制使路线之间距离不易分开,也要尽量拉开两路线间距离。
并适当的增大杆塔安全系数,避免因煤层的开采或者气候变化等各种原因浮现事故。
(3)防止电气设备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和触电事故的措施
1)防止矿井蓦地停电的措施
使用双回路电源,一路断电即合上另一路开关,以保证井下供电的连续性。
2)防止电火花事故的措施
1)井下电气设备严禁失爆,电气设备入井前严格检查其“产品合格
证” 、“防爆合格证”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井下电缆必须是经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
电缆,电缆的安设合格,并防止有硬件物品碰穿,以及注意电缆的受潮、
老化等。
严禁使用铝芯电缆。
. .
附赠:
制定编写应急预案基本要素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所
需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行动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其核心内容如下: (1) 对紧急情况或者事故灾害及其后果的预测、辨识和评估。
(2)规定应急救援各方组织的详细职责。
(3)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与协调。
(4)应急救援中可用的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经费保障和其他资源,包括社会和外部援助资源等。
(5)在紧急情况或者事故灾害发生时保护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的措施。
(6)现场恢复。
(7)其他,如应急培训和演练,法律法规的要求等。
一个完善的应急预案按相应的过程可分为6 个一级关键要素,包
括:①方针与原则;②应急策划;③应急准备;④应急响应;⑤现场恢复;⑥预案
管理与评审改进。
6 个一级要素相互之间既相对独立,又密切联系,从应急的方针、策划、准备、响应、恢复到预案的管理与评审改进,形成为了一个有机联系并持续改进的体系结构。
根据一级要素中所包括的任务和功能,其中应急策划、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3 个一级关键要素可进一步划
分成若干个二级小要素。
所有这些要素即构成为了城市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的核心要素。
这些要素是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所应当涉及的基本方面,在实际编制时,可根据职能部门的设置和职责分配等具体情况,将要素
进行合并或者增加,以便于组织编写。
(一)方针与原则
(二)应急策划应急策划包括危(wei)险分析、资源分析以及法律法
规要求3 个二级要素。
1.危(wei)险分析
2.资源分析
3.法律法规要求有关应急救援的法律
法规是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前提保障。
应急策划时,应列出国家、省、地方涉及应急各部门职责要求以及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
的法律法规文件,以作为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的依据和授权。
(三)应急准备1.机构与职责2.应急资源3.教育、训练与演习4.互助
协议
(四)应急响应
1.接警与通知
2.指挥与控制
3.警报和紧急公告
4.通讯
5.事态监测与评
估6.警戒与治安7.人群疏散与安置8.医疗与卫生9.公共关系10.应急人员
安全城市重大事故特别是涉及危(wei)险物质的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
作危(wei)险性极大,必需对应急人员自身的安全问题进行精密的考虑,包括安全预防措施、个体防护等级、现场安全监测等,明确应急人员进
浮现场和紧急撤离的条件和程序,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
11.消防和抢险消防和抢险是应急救援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其目的
是为尽快地控制事故的发展,防止事故的蔓延和进一步扩大,从而最终控制住事故,并积极营救事故现场的受害人员。
特别是涉及危(wei)险物
质的泄漏、火灾事故,其消防和抢险工作的难度和危(wei)险性巨大。
该部份应对消防和抢险工作的组织、相关消防抢险设施、器材和物资、
人员的培训、行动方案以及现场指挥等做好精密的安排和准备。
12.泄漏物控制
危(wei)险物质的泄漏以及灭火用的水由于溶解了有毒蒸气都可能
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同时也会给现场救援工作带来更大的危(wei)险,因此必须对危(wei)险物质的泄漏物进行控制。
该部份应明确可用的收
容装备(泵、容器、吸附材料等)、洗消设备(包括喷雾洒水车辆)及洗消物资,并建立洗消物资供应企业的供应情况和通讯名录,保证对泄漏物的
及时围堵、收容、清消和妥善处置。
(五)现场恢复现场恢复也可称为紧急恢复,是指事故被控制住后所进
行的短期恢复,从应急过程来说意味着应急救援工作的结束,进入到另一个工作阶段,即将现场恢复到一个基本稳定的状态。
大量的经验教训表明,在现场恢复的过程中仍存在潜在的危(wei)险,如余烬复燃、受损建造崩塌等,所以应充分考虑现场恢复过程中可能的危(wei)险。
该部份主要内容应包括:宣布应急结束的程序;撤离和交接程序;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现场清理和受影响区域的连续检测;事故调查与后果评价等。
(六)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应急预案是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文件,具有法规权威性,所以应当对预案的制定、修改、更新、批准和发布做出明确的管理规定,并保证定期或者在应急演习、应急救援后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针对实际情况以及预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不断地更新、完善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