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预决算公开方案
预决算公开方案一、为啥要公开预决算。
咱先得唠唠为啥要把预决算公开这件事儿。
你想啊,这钱就像家里的收入和支出一样,大家都得心里有数。
政府的钱也是大家的钱,是从各种渠道收上来的,像税收啊之类的。
那这些钱花哪儿去了,打算怎么花,得让咱老百姓知道呀,这样大家才能放心,也能监督着政府把钱花在刀刃上。
二、公开啥内容。
1. 预算部分。
收入预算。
先说收入这一块。
要把各种收入来源都列清楚。
就像工资单一样,得有明细。
比如说税收收入,得具体到不同的税种,像增值税、所得税之类的收了多少,预计能收多少。
还有非税收入,像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这些,都不能含糊,一五一十地写出来。
支出预算。
再说说支出预算。
这可就复杂喽,但也得清清楚楚的。
首先是基本支出,就是维持政府部门日常运转的那些钱,像人员工资、办公费这些。
工资得说清楚有多少人领工资,平均工资大概多少,办公费都包括啥,是办公用品、水电费还是啥别的。
然后是项目支出,这是重点。
每个项目都要单独列出来,项目是干啥的,要花多少钱,钱打算怎么花。
比如说要修一条路,这条路从哪儿到哪儿,预算多少,材料钱多少,人工钱多少,都得让大家看明白。
2. 决算部分。
收入决算。
收入决算就是实际收到了多少钱。
按照预算公开的那些收入项目,对比一下实际收到的。
要是有差异,还得解释为啥会有差异。
是经济形势变了,还是有啥特殊情况,给大家个说法。
支出决算。
支出决算也一样。
把每个项目实际花了多少钱列出来,和预算对比。
如果超支了,为啥超支,是物价上涨了,还是项目有变动;要是有结余,这钱打算怎么处理,是留着下次用还是有其他安排,都得说清楚。
三、啥时候公开。
1. 预算公开时间。
一般来说,预算要在每年年初公开。
就像新年计划一样,新的一年开始了,大家得知道这一年政府打算怎么赚钱、怎么花钱呀。
最好是在人大会议审议通过预算草案后的一段时间内,比如说15个工作日内,就赶紧公开,这样大家能及时了解情况。
2. 决算公开时间。
决算呢,要在年度终了后的一段时间公开。
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提高政府预算的透明度,加强对公共资源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共资金的合理使用,我部决定制定本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本方案旨在规范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流程和内容,加强各级政府对预决算公开的组织和指导,提高公众对政府财务状况的了解度,增强社会监督,促进政府财政工作的透明和公正。
二、工作要点1. 预算公开(1)政府部门应在预算编制期间建立健全公开预算制度,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政府预算草案应当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并提供公开审查的机会。
政府还应当利用新媒体等方式,向公众普及预算知识,提高公众对预算的理解。
2. 决算公开(1)政府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编制年度决算报告,并向社会公众公开。
(2)政府决算报告应当清晰介绍收支情况、各项支出的用途和执行情况,全面反映决算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政府决算报告公开后,应当举行相关的新闻发布会和座谈会,向社会公众解读报告内容,回答公众关注的问题。
三、公开途径1. 网络媒体政府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平台等网络媒体,发布预决算信息。
2. 传统媒体政府部门应向各大报纸、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发布预决算信息,扩大信息的传播范围。
3. 社会平台政府部门可以利用微博、等社会平台,主动发布预决算信息,吸引更多公众参与。
四、监督机制1. 政府监督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各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 社会监督公众可以通过举报方式、网上举报平台等渠道监督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和追责。
五、评估和调整本方案实施三年后,应进行评估和,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进。
六、附则本方案自政府部门发布之日起生效,废止之前有关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规定。
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
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为加强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推动政府财政透明化,提高政府财政公开度和公众监督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1. 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预决算公开的法定职责,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2. 加强宣传。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财政预决算公开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提高社会公众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关注和监督财政预决算公开的良好氛围。
3. 完善制度。
建立健全财政预决算公开的制度规范,明确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限和责任主体,确保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二、具体措施。
1. 完善公开内容。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公开的内容外,还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如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以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需求。
2. 多种方式公开。
通过政府网站、报刊、电视、广播、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和了解相关信息。
3. 加强监督评估。
建立健全财政预决算公开的监督评估机制,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开程序,缩短公开时限,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和使用相关信息。
三、工作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协调,确保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2. 完善培训机制。
对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公开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3. 加强政策宣传。
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财政预决算公开政策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公开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监督财政预决算公开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机制。
1.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财政预决算公开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⒈背景和目的⑴背景本工作方案旨在规范和指导预决算公开工作,确保预决算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高财政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⑵目的此工作方案的目的是明确预决算公开的原则、程序和要求,保障财政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⒉原则和准则⑴透明原则预决算公开工作应该遵循透明原则,确保公众对财政收支情况有权知情,并能够对其进行监督和评估。
⑵公平原则预决算公开工作应该以平等和公正的方式对待各个利益相关方,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⑶可读性原则预决算公开的信息应该具备良好的可读性,便于公众理解和使用,不得使用复杂的术语和难以理解的表达方式。
⒊工作程序⑴制定年度预决算公开计划财务部门应在每年初制定年度预决算公开计划,明确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⑵公开预决算草案财务部门应按照预决算公开计划,定期向公众公开预决算草案,包括预算收支计划、决算结果等相关信息,并接受公众意见和建议。
⑶审核部门审核预决算财务部门在公开预决算草案后,将相关信息提交给审计部门进行审核,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和合规。
⑷公开决算报告财务部门应在年度结束后,向公众公开决算报告,包括收支情况、财务状况等相关信息,并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估。
⑸补充公开根据公众需求和反馈意见,财务部门可以补充公开其他与预决算相关的信息和数据。
⒋要求与责任⑴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应负责制定年度预决算公开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公开工作。
同时,财务部门还需确保公开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⑵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应及时对预决算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准确和合规,并提供相应的审核报告。
⑶其他部门和单位其他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公开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附件:附件2:预决算公开信息发布渠道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⒈预算:指财政部门对一定时期内的财政收入、支出、债务、资产等进行规划、预测和控制的行政活动。
⒉决算:指财政部门对一定时期内的财政收入、支出、债务、资产等进行核实、评估和总结的行政活动。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2020)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2020)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强化预算约束,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决算,指经省财政厅批复的本部门应向社会公开的预算、决算及报表。
本办法所称二级预算部门指省人大办公厅(本级)、云南人大杂志社。
第三条办公厅财务处负责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汇总预决算及办公厅(本级)预决算公开,负责批复所属二级预算部门预决算,负责预决算管理制度完善、信息上报及舆情管理。
云南人大杂志社负责本部门的预决算公开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预决算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
省人大办公厅应自省财政厅预决算批复之日起15日内公开本部门汇总预决算信息;自省财政厅预决算批复之日起15日内,批复下属二级预算部门预决算。
二级预算部门应于收到批复之日起15日内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
第五条省人大办公厅门户网站设置“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示预决算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省人大办公厅汇总预决算信息在省财政厅和省人大办公厅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同步公开;二级预算部门预决算信息在省人大办公厅门户网站“预决算专栏”公开。
第六条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本级财政部门制定的公开模版,一般应包括:(一)部门概况。
包括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当年重点工作概述、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二)部门预算表。
包括财务收支总表、收入总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基本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政府采购情况表。
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公开,并附说明。
(三)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包括收入和支出预算来源、金额、占比情况,需要分别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详细说明,并与上年情况进行对比。
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如皋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我中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预决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部门预决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6〕37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市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皋财预〔2019〕3号)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依法主动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
以预决算公开为抓手,提高本部门预决算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理财。
二、公开主体及职责分工中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由综合科扎口,财务室负责在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三、公开内容(一)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本部门制定的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
包括:主要职责、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等情况、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三)部门预决算表。
包括:收支总表,收入总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财政拨款支出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表,政府采购支出表等12张表。
(四)部门预决算情况说明。
包括:收支总体情况,收入情况,支出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名词解释。
对部门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六)资产信息公开。
对其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开。
(七)部门绩效信息公开。
预决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预决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预决算信息的公开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为了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的透明度,提高政府财政工作的公开性和规范性,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本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确保预决算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公开,促进政府财政工作的公开透明和社会监督。
三、具体措施。
1. 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职责和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稳定性。
2. 完善信息公开平台。
建设统一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和下载功能,确保信息公开的便民性和高效性。
3. 加强信息公开宣传。
加大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增强社会监督的有效性。
4. 加强监督和评估。
建立健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人员培训。
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信息公开意识和操作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2. 加强技术支持。
不断完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的技术功能,提高信息公开的便捷性和安全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加强政策宣传。
加大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实施效果。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预计能够有效提高财政预决算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增强社会公众对政府财政工作的信任度,促进政府财政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为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人民群众提供有力支撑。
六、结语。
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政府公信力的提升,实现政府与社会公众的良好互动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认真落实本方案,推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税务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
税务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为了加强税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公信力,我国税务部门决定对税务预算和决算进行公开实施。
税务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规范税务预算和决算的程序和内容,促进税务管理的公开透明,增强社会监督,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
一、制定背景。
税务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的制定,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
同时,也是响应国家政府加强财政预算公开和公众参与的政策要求,促进政府财政预算公开的重要举措。
二、实施目标。
1.规范税务预算和决算的编制程序和内容,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完整透明;2.增强社会监督能力,提高税收征管的公信力;3.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三、实施内容。
1.税务预算公开。
(1)税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年度税务预算,并于每年年初向社会公开;(2)税务预算公开内容包括预算总额、支出明细、收入预测等,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完整透明;(3)税务部门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对公众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意见,进行及时回应和整改。
2.税务决算公开。
(1)税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年度税务决算,并于每年年底向社会公开;(2)税务决算公开内容包括支出实际情况、收入实际情况、执行情况评价等,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完整透明;(3)税务部门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对公众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意见,进行及时回应和整改。
四、实施机制。
1.建立健全税务预决算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流程;2.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确保税务预决算信息的安全可靠、便捷查询;3.加强对税务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体税务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法律意识。
五、实施保障。
1.加强领导重视,明确税务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地位和作用;2.加强对税务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动税务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总结。
税务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的制定,将有利于提高税务管理的公开透明度,增强社会监督能力,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XX党委办公厅 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办发〔XX〕6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合规、真实有效、积极稳妥、权责明确、分级负责的原则。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
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通过公开进一步促进财政改革,促进财税政策落实,促进财政管理规范,促进政府效能提高。
二、公开目标除涉及国家秘密外,政府财政预决算全部按规定公开,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要按规定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三、公开主体和职责(一)各级财政部门职责。
一是组织开展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
二是制定本地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三是按规定公开本级政府预决算信息,并按要求上传到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
四是对本级使用财政资金的各部门各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五是指导和督促下级财政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六是建立健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七是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政府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八是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地预决算公开情况。
九是县(市、区)财政局应对本地区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加强指导。
(二)各部门各单位职责。
一是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和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是按规定公开本部门本单位和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并按要求上传到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
三是对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是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五是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本单位预决算公开情况。
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
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为了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提⾼财政预决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民群众依法参加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准确、清晰易懂,根据财政部《关于深⼊推进地⽅预决算公开⼯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公开主体: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决算公开。
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都应当公开部门预决算。
所有使⽤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出的部门和单位都应公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
⼆、公开内容1、政府预算公开:应将⼈⼤批准的政府预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全部公开。
2、部门预算公开。
应将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表全部公开,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同时,为便于公众理解,还应公开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数据增减变化的情况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解释。
3、“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预算股公开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说明。
各部门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说明。
4、决算公开原则上参照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
三、公开时间:预决算批准(批复)后20个⼯作⽇内,“三公”经费随同预决算⼀并公开。
四、公开形式:全县各部门、各单位都必须在政府门户⽹站上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五、公开要求:除涉密内容外,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全部公开到⽀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
“三公”经费公开内容都要详细公开,“公务⽤车购置和运⾏费”细化公开为“公务⽤车购置费”和“公务⽤车运⾏维护费”。
六、⼯作分⼯:预算股负责县级财政预算、决算公开⼯作,牵头负责县级汇总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作;国库股牵头负责县级汇总的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作;各业务股室负责归⼝管理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作。
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的1. 背景:随着社会进步和信息化发展,财务透明度成为了现代治理的重要指标之一。
为提高部门财务管理水平,并增强对公众的责任感与信任度,本文档旨在制定一个完善且可行的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2. 目的:通过实施该方案,达到以下目标:a) 提升机构内外沟通效率;b) 加强民主监督力量;c) 建立健全有效地资源配置机制。
二: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涉及财务管理并具有相关经费支出或收入情况报告职能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各级行政单位)的国家机关。
三:内容详细说明1. 阶段划分:a) 准备阶段: 包括确定年度计划编制时间表, 初步设定数据采集方式等;b) 数据准备阶段: 政策法规依据搜集整理, 绩效评价结果汇总等;c) 报送审核审批环节: 向上级提交初稿进行核查意见征询以及最后定稿审批等;d) 公开阶段: 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以及其他途径向公众发布预决算报告。
2. 数据采集与整理:a) 预算数据:包括年度收入和支出计划,各项经费使用情况;b) 决算数据:包括实际收入和支出金额,绩效评价结果等;c) 相关材料准备:如财务会计报表、审核意见书等。
3. 报送审核审批环节:a)核查初稿并征求意见反馈i)上级机构对下级单位的预决算进行核查,并提供修改建议。
ii)下级单位根据上级要求调整相关内容,并将修订后的版本提交给上一层次主管部门。
iii)依此类推直至最高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初步编制工作为止。
iv)在每个层面都应有相应时间限制来确保进程顺利进行。
4. 公开方式:a) 官方网站: 在指定页面中可格式文件(例如PDF或Excel),同时提供在线浏览功能;b) 新闻媒体渠道: 发布通知信息, 并引导公众前往官方网站获取相关文件。
四: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1. 预算数据表格模板;2. 决算报告样例;3. 相关政策法规依据等。
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财务透明度:指财务信息公开程度,即对外界提供有关组织或个人经济活动情况和资金使用状况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一、背景随着信息公开的不断推进,预决算公开作为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日益受到关注。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预决算公开工作,提高财政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目标1、提高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加强预决算公开信息的规范管理。
3、增强公众对财政事务的参与度和监督性。
4、促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决策和有效执行。
三、工作内容1、定期公开预决算报告a:每年定期公开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决算情况及财务报告。
b:公开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预算收支情况、资金来源和用途、数据统计与分析等。
2、完善公开渠道和方式a:在官网设立专栏,及时发布预决算公开信息。
b:设立财政信息公开APP,提供移动端查询和浏览服务。
c:加强新闻媒体的配合,通过报纸、电视等渠道传达预决算公开信息。
3、提供便利的查询和服务a:提供网上查询系统,方便公众随时查询预决算信息。
b:提供电子版预决算报告的,为公众提供便捷的获取渠道。
4、加强内部管理和督查a:建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b:设立预决算公开信息审核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c:定期对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和评估,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四、附件1、预决算公开工作流程图2、预决算公开信息发布标准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信息公开法:是我国的一部法律,旨在规范信息公开行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附件:1、预决算公开工作流程图(示意图请自行绘制,展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流程和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2、预决算公开信息发布标准(请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明确公开信息的内容、形式、范围等标准)。
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
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各预算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对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有关要求,根据《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现就推进本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公开基本原则(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二)坚持明确和落实责任。
所属各单位应当切实履行职责,依法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
(三)坚持预决算公开工作效用最大化。
以公开促改革,以公开为抓手,通过预决算公开促进本单位财务规范化管理,促进单位效能提高。
二、公开的主体和范围预决算公开的主体为负责编制单位预算、决算的预算单位。
所属预算单位作为预决算信息公开的主体负责向社会公开部门批复的单位预决算(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三、公开的内容所属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的内容为本部门批复的单位预算、决算及报表,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具体可参照上级部门(一级单位)预决算公开内容和报表格式,并与上级部门预决算公开的相关内容做好衔接。
单位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单位预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
各单位在公开预决算时,要对本单位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三公”经费、政府采构等重点事项作出说明,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
四、公开的时间所属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的时间为上级部门批复后20日内。
五、公开的方式所属预算单位预决算应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并维持长期公开状态,其中当年预决算公开应当在网站醒目位置。
没有门户网站的单位,统一在上级部门网站公开。
六、公开的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预决算公开是建立透明预算的重要内容。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的重要意义,把预决算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提前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预决算公开各项政策要求落到实处。
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通过建立健全的预决算信息公开机制,加强预决算信息的公开透明度,提高政府财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实现预决算信息的广泛公众知晓和监督。
二、工作内容1.建立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预决算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和监督机制。
2.建立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机制和平台建立健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机制和平台,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公开。
建立预算公开网站和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平台,提供预决算信息的在线检索和下载,方便公众获取相关信息。
3.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宣传培训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知晓度。
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培训,加强政府相关部门和财务人员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和操作能力。
4.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加强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
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公众对预决算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举报,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三、实施步骤1.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和监督机制。
2.建立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机制和平台,并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公开。
3.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
4.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培训,加强相关部门和人员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和操作能力。
5.建立健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加强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
四、实施效果评估定期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了解公众对预决算信息的满意度和知晓度。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和措施。
五、工作保障1.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2.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协同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3.加大预算公开等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4.加强网络安全保障,确保预决算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1. 背景介绍预决算公开是指政府部门在年度预算编制和决算审核过程中,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增加预算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便于公众监督和参与。
预决算公开是政府依法履行财政公开职责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的重要手段。
2. 目标和意义2.1 目标本工作方案的目标是推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提高政府工作的公开度和公众参与度。
2.2 意义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开展对于实现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增强公众对政府财政运作的了解和信任;- 有效监督政府预算的使用情况,防止财政资源的滥用和浪费;- 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和沟通,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3. 工作内容3.1 信息公开平台建设3.1.1 内部系统建设政府部门需要建设一套完整的信息管理系统,用于预算编制和决算审核过程中的信息录入、审核和发布。
该系统需要具备以下功能:- 预算信息录入和发布;- 决算信息录入和发布;- 信息审核和校验;- 公众查询和功能。
3.1.2 公众查询平台建设政府部门需要建设一个对外公开的查询平台,公众可以在该平台上查询预算和决算信息。
该平台需要具备以下功能:- 预算和决算信息的分类查询;- 预算和决算信息的关键字检索;- 预算和决算信息的在线浏览和。
3.2 信息发布和公众参与3.2.1 信息发布政府部门需要按照一定的时间节点,将预算和决算信息发布到公众查询平台上。
信息发布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信息发布内容清晰明了;- 信息发布形式统一规范。
3.2.2 公众参与政府部门需要积极鼓励公众对预决算信息进行监督和评价,并提供相应的参与渠道。
具体措施包括:- 定期组织公众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 设立在线评价平台,鼓励公众对预算和决算信息进行评价和反馈;- 推动政府工作报告的公众化,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操作规程
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操作规程为进一步规范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市政府对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程。
一、公开职责单位是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体,负责本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应当树立依法公开观念,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切实履行主动公开责任,做好预决算公开后的说明解释工作。
二、公开时间按照《预算法》、《天津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相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经预算主管部门批复的单位预算、决算及报表,在批复之日起二十日内由基层单位向社会公开。
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原则上在同一天集中公开。
三、公开内容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内容为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包括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除外。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
公开部门预决算时,一并公开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预算绩效以及国有资产占用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四、公开形式统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专栏进行预决算公开。
有门户网站的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并永久保留;设立本部门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
五、涉密事项管理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查。
依法公开部门预决算时,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予公开。
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下列原则处理:(一)同一功能分类款级科目下,大部分项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款级科目;(二)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三)个别功能分类款级科目或项级科目涉密的,除不公开该涉密科目外,同一级次的“其他支出”科目也不公开。
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1.引言本工作方案旨在规范和指导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进行,以确保公开透明、合法合规。
本工作方案适用于组织内的预决算公开工作,包括相关部门和人员。
2.目标本工作方案的目标是确保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以满足公众对财政资源使用情况的需求。
具体目标如下:a.提供预算编制过程中的透明度,使公众能够了解财政资源的分配和使用。
b.向公众提供有关财政决策的信息,以便公众能够了解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c.回应公众对财政决策的关切和反馈,以促进工作的改进和优化。
3.工作责任分工本节描述了各个部门和人员在预决算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责任和任务分工。
3.1 预算编制部门a.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财政数据,编制预算报告和预算说明书。
b.提供详细的预算说明和解释,确保预算报告的准确性和可理解性。
c.根据公开要求,及时提供预算数据和信息给公众。
3.2 信息公开部门a.负责制定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操作规程和流程,确保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b.监督和管理预决算公开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发布和更新。
c.回应公众关于财政数据和信息的咨询和意见。
3.3 监督机构a.对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合规性。
b.推动公开工作的改进和优化,促进公众对财政决策的监督和参与。
4.工作流程本节描述了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具体流程和步骤。
4.1 数据收集和整理a.预算编制部门负责收集和整理相关财政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2 报告编制和审核a.预算编制部门根据收集到的数据编制预算报告和预算说明书。
b.报告需要经过内部审核和审批,确保报告的质量和合规性。
4.3 信息发布a.信息公开部门根据报告内容和要求,将相关信息发布到指定的渠道和平台。
b.信息公开部门需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更新。
4.4 反馈和回应a.监督机构负责收集公众的反馈和意见,以便回应和回应公众的关切。
b.监督机构需要及时回应公众的问题和意见,确保公众满意度。
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第一章背景与目的为了加强财政公开,提高财政预决算的透明度和可理解性,本工作方案旨在制定预决算公开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通过公开财政预决算资料,促进与社会各界的信息共享和互动,提升财政管理的效能和公信力。
第二章预决算公开的内容与范围1.预算公开:________将财政年度的预算草案和决算调整方案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包括预算收支总额、各部门和项目的预算分配、财政政策的基本框架等重要信息。
2.预算执行进展公开:________每季度公布财政预算执行的情况,包括实际收入支出与预算的对比、重点项目和政策的实施情况、执行中的问题和解决办法等内容。
3.决算公开:________在财政年度结束后,公布决算报告,包括实际收入支出、拨款实际使用情况、债务余额和负债情况等核算数据,同时解释收支差异、项目完成情况和预算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等。
第三章预决算公开的方式和渠道1.官方网站:________将财政预决算资料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布在官方网站上,确保广大公众都能够方便地查询和获取相关信息。
2.媒体宣传:________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稿件等形式,向社会大众宣传和解读财政预决算的重要内容,提高公众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参与度。
3.可信媒体与公众平台:________与可信媒体合作,将财政预决算的内容发布在其平台上,以扩大信息的传播范围。
同时,积极回应公众在社交媒体等渠道上的问题和建议,保持与公众的互动和沟通。
第四章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1.财政部门:________负责编制和发布财政预决算资料,确保准确完整地呈现财政收支状况。
2.信息公开部门:________负责将财政预决算资料发布在官方网站上,并监督相关资料的及时更新和公开。
3.相关部门与单位:________配合财政部门和信息公开部门的工作,提供所需要的数据和材料,确保财政预决算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五章预决算公开的时限和频率1.预算公开:________财政年度预算草案在年度开始前公布,决算调整方案在年度结束后的次年第一季度公布。
南京市江宁区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2018年南京市江宁区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预决算信息公开是预决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
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要求。
为贯彻落实预算法、《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XX〕143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江宁区预决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区级政府公开区级政府预决算,区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公开本部门预决算。
(二)明确和落实责任。
各部门单位应当依法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
区财政局负责公开区级政府预决算,各部门单位负责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决算。
(三)坚持以公开促改革。
以预决算公开为抓手,促进财税体制改革和其他相关领域改革,为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好基础。
二、工作要求(一)“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公开(1)公开主体:区财政局。
(2)公开时间:凡属主动公开的,应在该制度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
(3)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
(4)公开内容:①预决算公开方案。
②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文件。
③其他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二)区级政府预决算公开。
1.公开江宁区20XX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预算草案(1)公开主体:区财政局。
(2)公开时间: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后20日(自然日,下同)内。
1 / 8(3)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
(4)公开内容:① 20XX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②20XX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
主要包括:20XX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下简称“全口径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下简称“全口径预算”)收支预算表;2018年区本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2018年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表、2018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及专项债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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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政法委字〔2017〕8号
签发人:孙爱军
2017年中共南京市栖霞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委各有关科室:
预决算信息公开是预决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
为贯彻落实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中共南京市栖霞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政法委)预决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苏办发〔2016〕37号)、《关于做好2017年省以下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预〔2016〕89号)、《2017年南京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宁财预〔2017〕89号)和《2017年南
京市栖霞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宁栖财字〔2017〕号)文件要求,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二)坚持明确和落实责任。
(三)坚持以公开促改革。
二、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工作要求
(一)公开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
1、公开主体:区委政法委。
2、公开时间:在批复部门预算后20日内公开。
3、公开方式:区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信息专栏公开。
4、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概况、部门预算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名词解释四个方面。
其中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部门预算表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等12张表。
其中,政府采购预算表应包括专项名称、采购物品名称、采购组织形式、预算安排等内容。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应包括部门年度收支预算安排情况;对“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名词解释主要对部门预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二)公开2016年区级部门决算。
1、公开主体:区委政法委。
2、公开时间:在批复部门决算后20日内公开。
3、公开方式:区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信息专栏公开。
4、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概况、部门决算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名词解释四个方面。
其中部门概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当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部门决算表包括:部门收支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决算表等12张表。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应包括部门决算年度收支情况、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及其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相关明细信息。
名词解释主要对部门公开决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三)公开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及分配等信息(涉密项目除外)。
1、公开主体:区委政法委。
2、公开时间:根据资金分配流程及时公开。
3、公开方式:区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信息专栏公开。
4、公开内容:根据财政批复部门的预算数对外公开相关信息。
对于实行因素法分配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开分配因素、权重及分配结果;对于实行申报制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开项目申报指南、审核程序、分配结果等;其他项目也应该及时公开分配结果。
(四)区级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涉密项目除外)。
1、公开主体:区委政法委。
2、公开时间:按采购进程及时公开。
3、公开方式:区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信息专栏公开。
4、公开内容:部门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
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5〕51号)要求,做好采购项目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项目采购预算,采购尚未确定项目预算金额的,可不公开具体预算金额;采购活动完成后,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
(五)试点资产信息公开。
1、公开主体:区委政法委。
2、公开时间:在公开部门决算时通过填报本部门决算说明进行公开。
3、公开方式:区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信息专栏公开。
4、公开内容:车辆信息、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信息。
(六)本部门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公开。
1、公开主体:区委政法委。
2、公开时间:4月30日前。
3、公开方式:区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信息专栏公开。
4、公开内容:本部门制定的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或文件等。
三、强化公开保障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严格划分责任分工,积极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督,严肃公开纪律。
预决算公开是预算法等法律规定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要依法及时公开相关预算信息。
(三)加强引导,做好舆论宣传。
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预算公开氛围。
对预算公开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要做好对社会公众的解释说明工作,解释内容要做到通俗易懂。
中共南京市栖霞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