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岔河片区综合改造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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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岔河片区综合
改造工作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德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8.05
•【字号】德政办字[2010]73号
•【施行日期】2010.08.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岔河片区综合改造工
作的意见
(德政办字〔2010〕73号)
德城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中心城区城建计划的通知》(德政字〔2010〕1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岔河片区综合开发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职责分工和改造范围
(一)职责分工。
1.德达城市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负责协助岔河片区综合开发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2.市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总公司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对改造范围内土地进行整理、熟化。
同时,协助其做好土地收储、出让方面的工作。
3.岔河片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德达城市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作为岔河片区综合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依据
《德州岔河两岸城市设计》对片区范围内的改造地块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沿河景观详细规划设计;负责改造范围内项目的策划设计;负责按照批准的项目进行投资、合作和开发经营,并负责重点工程的监督管理;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德城区和经济开发区负责将改造项目列入区重点项目,保障项目实施;负责属地内村(居)民拆迁及处理征地拆迁及村(居)民安置工作中涉及的有关社会事务问题,负责处置建设中的有关治安维护工作。
5.漳卫南运河德州河务局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协调及防洪评价的把关、上报审批,协助德城区、经济开发区按照规划要求,拆迁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
(二)改造范围。
根据《德州岔河两岸城市设计》,岔河片区开发改造建设控制范围为:南起南外环、北至北外环的岔河内外滩及沿岔河两岸25.25平方公里。
其中,岔河西岸约10.23平方公里、岔河东岸约10.47平方公里、岔河堤内约
4.55平方公里。
控制范围内,城市建设用地共947.39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37.52%;非建设用地为水域和其它用地,共1577.62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
62.48%,其中水域181.14公顷、耕地759.95公顷、园地97.84公顷、村镇建设用地269.57公顷。
二、加强领导
成立市岔河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和相关政策制定,依法合理使用岔河改造专项资金。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负责岔河片区改造规划及年度计划制定、项目审核、政策研究、组织协调和岔河片区改造日常工作。
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为岔河片区改造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德州岔河两岸城市设计》,严格控制改造范围内的用地,杜绝擅
自转让土地或零星插建。
市国土资源局要提前将岔河两侧用地列入储备计划,依据领导小组意见,按计划、分批次进行储备和出让。
(二)与岔河片区开发相关的土地出让金上交财政后,市财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提取三项基金后,及时返还给德达城市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视工作进展情况拨付给岔河片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三)岔河片区综合开发建设实行独立核算。
附件:岔河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年八月五日附件:
岔河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翟长生副市长
成员:邵自升市长助理、市住建局局长
孟令兴市长助理、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刘宗斌市政府副秘书长
战士平市财政局局长
刘建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毅市规划局局长
赵春雨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孙九鹏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刘敬玉漳卫南运河德州河务局局长
王德第德城区委副书记、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局,杨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