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教学成果奖励守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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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教学成果奖励制度-
为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全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发展学生多元智能,扩大教学成果,特制订教师教学成果奖励制度。

一、学科教学质量及学科竞赛奖励。

1.乡质量抽测:按均分进行奖励。

(40%+及格率40%+优秀率20%+学生人数权重以50人为基数=综合成绩,每超过一百个分点奖励10元,寄宿部超过6个百分点以上计算奖励,不享受寄宿部待遇的老师除外。


2.学校质量抽测:(1)四、五、六年级语文,寄宿班质量抽测成绩均分高出走读班最高成绩均分2分以上的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走读班成绩均分与寄宿班最低成绩均分比,相差2分范围内(含2分)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

四、五、六年级数学,寄宿班质量抽测成绩均分高出走读班最高成绩均分4分以上的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走读班成绩均分与寄宿班最低成绩均分比,相差4分范围内(含4分)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

(2)一、二、三年级衡量方法与四、五、六年级相同,奖次设:一、二年级奖前两名,三年级寄宿班、走读班各奖前一名。

综合科、英语科等学科仿照语、数学科计算方法执行。

专职教师所带班级要高出兼职老师所带班级2分,享受寄宿班待遇的要高出走读班5分。

3.县质量检查:集体获前十名的分别奖500、400、300、280、260、240、200、160、120、100元,个人单项奖100、90、80、70、60、50元。

(集体与个人不重奖)市级以上加倍。

4.学科竞赛:(属闭卷竞赛)获县一、二、三等奖(含选拔参加省竞赛,视县一等奖看待),每生50、30、20元,省竞赛获一、二、三等奖每生奖300、200、100元。

以上奖金奖给辅导老师,若各班抽出集训的,辅导老师得奖额的五分之四,任课教师得奖额的五分之一。

其它形式竞赛参照体育文艺比赛执行。

5.单元过关要及时,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改好试卷,填好录分表上交,过关是否及时以查作业批改日期为准可误差2—3天。


二、体育与文艺比赛奖励。

1.乡校团体赛前三名,按50、40、30元奖,未设团体奖的情况下,个人单项奖前三名,按20、15、10元奖(奖给辅导教师)。

2.县级团体比赛一等奖300(第一名5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个人单项奖按县设奖的奖次进行奖励,最低名次奖
5元,每上升一个名次加5元(奖给辅导老师)。

三、优课评选奖励。

乡一等奖5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区以上逐级加倍(二、三等不加奖)。

四、教科研成果奖励。

1、在正规出版社、报刊社公开出版发表的教育专著、、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报告等。

市级报刊每篇100元,省级报刊每篇300元,国家级报刊每篇500元。

2、在县、市、省、国家级有关部门评比中获奖的教育教学、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总结等。

县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20元。

市级:一等奖100元,二
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省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国家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3、县级以上教育科研机构批准立项的课题、成果鉴定、评审的科研成果等。

立项的课题:县级100元,市级200元,省级300元,国家级500元。

通过成果鉴定的课题:县级200元,市级500元,省级1000元,国家级XX元。

在教科研成果评比中获奖的课题按“第二项评比”进行奖励。

4、乡、校级评比中获奖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等。

一等奖4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校长室
小学教师考勤管理制度1
关于发放教师全勤奖励及加班补助的暂行规定
一、教师考勤实行专人负责,为便于安排课务,考勤管理由教导处直接负责。

每月统计一次,期末存档,计入教师考核总分。

二、教师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均由郑丽娟校长审批,并由教导处吴素丽登记并统一安排好课务;3天以上病、事假由郑校长报由奚校长批准。

三、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请假均由郑校长审批,各部门之间不能互相请假。

郑校长不在校,向主管考勤的吴主任请假。

郑校长请假报由奚校长批准,并转告吴主任做好记录。

四、教师上班时间中途请假离校需向教导处吴主任请假,安排代课、串课,登记离校时间,回校后立即消假,并记录回校时间。

如不及时消假,以下班时间为准。

五、教师每天上班前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校,用电话向学校领导请假,晚到时间按事假处理。

没有电话按照旷工处理。

旷工一次,不给予全勤奖励。

六、婚、丧假按照规定执行,但不算缺勤,不影响全勤奖。

(丧假是指双方上下直系亲属)。

产假因未出勤,不发全勤奖。

七、教师私自外出离岗不请假一经查出,严肃批评,教师因私自外出离课堂造成学生伤害,本人负全部责任。

查出一次,学校不给予全勤奖励
八、教师有参与值班的义务。

节假日、寒暑假均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教师轮流值班:教师的值班、组织学生活动、返校等视为工作时间,也纳入考勤,不得无故缺席。

教师缺勤不得用值班抵冲。

九、学校鼓励教师出满勤,对坚守工作岗位出满勤、且能完成常规教学任务的教师,期末给予奖励400元,期末统一发放。

十、全年累计请事假15天,病假超过一个半月(含一个半月)或旷工10节以上者,量化考核不及格,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十一、关于加班:
1、由学校安排的或(根据工作情况)确需加班的需经郑校长批准后,每天按20元给予加班补助,一月一汇总兑现。

2、学校安排教师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和每天8小时工作以外时间,组织学生活动的应按加班处理。

由校委会认可并发给相应的加班劳务费。

如遇见与上述各条款不符事宜,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此规定从2009年3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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