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商业建筑在装修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几个消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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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业建筑在装修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几个消防问题
【摘要】随着商业地产大量涌现,它对人们生活及社会经济起到促进作用的同时,由于租赁业主进行的二次装修,也带来了非常多的消防问题。
作者对于这些问题进行了逐条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设性建议,供同仁参考。
【关键词】二次装修;消防问题;建议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快速发展,商业地产也大量的涌现出来,它对人们的生活及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非常大的促进作用。
但是,快速的发展也相应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
一般商业地产都是以毛坯房的形式对外进行整体出租或者是分块出租,再由租赁的业主进行二次装修改造,这样就出现了许多消防方面的问题。
作者在近几年的消防设计过程中发现,在新建商业建筑的装修过程中,经常在消防方面出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给租赁客户、设计方及消防管理部门带来了非常大的麻烦。
商业地产一般在初期设计过程中,将商业项目整体按照商场进行考虑,在建筑专业设计中,防火分区、疏散通道等基本参数都按照普通的商场进行计算。
但是,租赁方往往在二次装修过程中改变原建筑设计用途,主要有以下几种比较常见的情况:第一种情况,原本设计的商场根据租赁方的要求改变成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第二种情况,原本设计的地下汽车库由于经济方面原因改做地下商场使用;第三种情况,原本设计的小商业服务网点(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租赁后将原设计的隔断打通做成超过300平方米的其他使用性质的人员密集场所。
第四种情况,破坏原有设计建筑平面布局,对建筑平面进行重新分隔。
以上问题的出现,相应带来了消防方面更深层面更严重的问题,下面对于不同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
第一:建筑物使用性质改变,相应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也要相应发生改变,而新建建筑要想重新划分防火分区,涉及到如疏散楼梯数量、疏散通道距离、相应的防火墙(或者防火卷帘)的设置、消防系统及消防联动设置等诸多问题。
例如:某项目将原设计高层敞开经营的商场5层改为量贩式KTV,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根据国家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5.1.2条: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该项目原设计5层设一个防火分区;而二次装修中改为KTV后,高层民用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一类建筑为2000平方米,因此,该项目需要重新划分为两个防火分区,同时国家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4.1.5A条规定:当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除一、二、三层的其他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平方米。
根据这个规定,需要把该层的一个防火分区改成两个防火分区,同时每个防火分区内需要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1小时的楼板及乙级
防火门隔成不超过200平方米的厅、室,相应带来建筑专业、结构专业非常大的改变,同时整个打乱原有消防系统及联动系统的布置,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
第二:改变建筑的使用性质,相应的建筑疏散宽度参数也要调整,如果疏散宽度要求相应减少了,对于二次装修影响不大,如果疏散宽度系数增加了,疏散通道的宽度也要增加,此时对于新建建筑,要增加疏散宽度,难度肯定会非常大。
例如:某装修改造项目将原设计多层建筑的地下一层停车场改成人员密集的商场,根据国家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5.3.17条规定:地下商场的面积折算系统不应小于70%;地下一层商店营业厅内的疏散人数换算系数为0.85人/平方米;地下一层商店的疏散楼梯每百人的净宽度为0.75。
这个系数计算出来的疏散宽度是非常大的,而地下停车场的人员疏散宽度相应要小。
这样问题就出现了,少出来的疏散宽度只能靠增加疏散楼梯来实现,而在地下一层增加一部甚至是两部疏散楼梯,从建筑及结构角度,难度都是相当大的,因此,带来的问题几乎是无法解决的。
另外,还有一些项目将地下人防工程改变为地下商场或者超市,甚至改为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这样疏散宽度的问题会更加严重,为消防带来非常大的问题。
第三:将小商业服务网点的隔断打通做成超过300平方米的其他使用性质的场所,问题更加严重。
规范对于商业服务网点的规定为: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采用耐火极限大于1.50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2.00h且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它用房完全分隔,该用房和住宅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
而一些新用户在二次装修中,为了便于经营直接将商业之间甚至与住宅之间的隔墙打通,严重影响了整体建筑物的防火分隔,给上层的住宅带来了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并且,改变了整个楼的使用性质,严重破坏整体建筑物整体设计及整体的规划。
第四:改变建筑布局,引起的消防问题。
原设计毛坯房的商业一般都按照比较通透的,中间没有任何隔断的大空间进行设计,施工中一般消防设施的布置都按照没有隔断来进行设计,而实际装修过程中,肯定要根据使用性质的不同,增设隔断,调整整体的建筑布局,因此,所有的消防设施都需要相应的进行改造,根据新的布局重新调整,增加二次改造施工的费用,同时,疏散走道的增加、隔断的增加非常容易造成疏散距离增加,不满足规范要求,甚至,产生一些袋形的通道,疏散距离跟规范要求相差非常大。
根据以上的分析,针对这些问题,作者提出以下几条建议,第一:在商业建筑的设计初期,设计方应充分考虑将来的正式使用用途,尽量一步设计到位。
第二:在项目施工完毕后,租赁方不得改变原有设计用途,相应的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对自身的工作及业主的生命安全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严格按照原设计方案及有关国家规范要求进行管理及服务,同时,应根据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制定严格的二次装修的规程,保证大楼全体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设计方在最初的设计中,充分考虑到将来使用的各种可能性,把设计参数考虑的更加充分一些。
第四:管理部门应严格控制这种情况的出现,为人们及国家的财产负责,防患于未然,为消防安全站好第一班岗。
只要各个方面齐心协力,问题一定会得到很好的解决。
以上拙见,供同仁参考。
参考文献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