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排查三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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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排查三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7.03.23
•【字号】陕安监管发[2007]24号
•【施行日期】2007.03.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排查三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7]24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全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现将《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排查、三落实”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排查、三落实”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三排查、三落实”工作的通知》(陕办字[2007]14号)精神,以及局党组会议和专题会议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排查影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部位,落实任务和责任”,做好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
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把安全生产作为关注民生,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内容,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排查和整治,严格监察和考核,强化管理和培训,抓好宣传和教育,在狠抓落实、标本兼治、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推动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工作目标:坚决杜绝特别重大事故、遏制特大事故、控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坚决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二、主要任务
(一)煤矿安全综合监管方面
由王昊文同志负责,安监一处督促落实。
指导、协调、监督省煤炭、煤监部门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非法违法、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两个攻坚战。
1、在瓦斯治理工作上,要深入贯彻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确定的7项措施,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方针,根治瓦斯隐患,实现较大幅度降低重特大瓦斯事故的目标。
推广先进适用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认真落实瓦斯监控、抽采利用等安全技术改造要求,实施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示范项目。
抓好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把超前防范、治理隐患作为安全基础管理的中心任务,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体系,引导各煤矿企业完善、细化安全质量标准化。
要监督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职工安全培训、安全费用提取使用、风险抵押金、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防止和纠正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加强矿井机电管理,保证供电用电安全,严防不规则停送电、停送风引发事故。
2、在整顿关闭工作上,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12部委局的《通知》,实施“整顿关闭、整合技改、管理强矿”三步走战略,为“三年解决小煤矿
问题”打下坚实基础。
按照国家的政策要求,应关闭矿井要早关快关、争取主动,今年要再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煤矿。
加大煤炭资源整合力度,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无证开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淘汰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煤矿,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煤炭资源、各类证照、火工品等的监管,打击非法开采,严防关而不死、死灰复燃;要规范煤炭资源整合,防止和纠正以整合为名拖延和逃避关闭,促进煤矿企业的改造重组;严格新建项目安全核准,认真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矿井生产能力核定,落实煤矿井下定员规定,防止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
(二)金属及非煤矿山监管方面
由王昊文同志负责,安监一处承办落实。
1、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排查和整治。
加大矿山开采秩序整顿力度,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继续开展对小秦岭金矿区、洛南钼矿区、凤县铅锌矿区、旬阳铅锌矿区、宁略勉多金属矿区及陕北油气勘查开采区等重点地区的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坚决依法取缔非法矿山、打击非法生产,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执行非煤矿山事故隐患排查制度,重点做好矿井、通风、防水害、尾矿库、提升系统等事故多发点的排查和整治,强力推行机械通风和中深孔爆破技术,改善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和地下矿井通风质量。
2、加强尾矿库隐患的排查和监督管理。
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切实加强尾矿库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对无设计或无资质单位设计、无资质单位施工的尾矿库,要按照相关规定补做设计和进行坝体稳定性分析,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对新建尾矿库要严格审批,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建立四等以上尾矿库设置坝体位移和坝体浸润线观测设施,及排查记录和尾矿库运行状况档案;在100万立方米以上尾矿库推广数字化
观测;落实危、险、病库的事故隐患整改责任人。
举办企业尾矿库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培训班,企业负责人和库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全面提升尾矿库安全管理水平。
3、开展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隐患排查和整治。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高压油气田井控管理和防硫化氢中毒工作的意见》,监督石油天然气企业预防硫化氢中毒、防井喷失控等关键环节,落实各石油企业HSE管理体系。
4、推行非煤矿山企业标准化工作。
按照《陕西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要求,完成2007年底中、省属非煤矿山企业达标,市属以下非煤矿山企业不低于40%达标的计划任务。
指导、监督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优先达标。
5、严格行政许可制度。
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批条件,把住市场准入关;坚决淘汰安全投入不足、工艺设备落后、管理水平差的非煤矿山企业;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防止安全管理出现滑坡;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非煤矿山,责令立即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督促企业整改。
(三)道路交通、人群密集场所、民爆器材、消防、建筑施工、铁路运输、农业机械等行业综合监管方面
由国强同志负责,安监二处督促落实。
1、指导、协调、监督公安、交通、农机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配合交通、公安部门,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根据排查摸底情况,提出今后三年整治规划方案,使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得到逐年治理。
今年,要把最危险路段全部治理完毕。
其他的路段先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力争
杜绝这些路段再次发生事故。
支持、协调交通部门对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整顿,切实做到严格管理。
加大我省道路运输企业资源整合,实行公司化、法人化经营。
新增线路、新增运力进一步向资质等级高、管理规范的企业倾斜,逐步杜绝只收费不管理的挂靠车辆,禁止个体车辆从事客运业务。
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或连续三次发生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运输企业,一律降低其资质等级,暂停其新增业务审批。
严格落实运输企业“三关一监督”措施,在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资质审核、营运车辆的检验检测、客运站场的监督检查、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及从业资格认证等方面进一步把好安全关。
严控客运线路审批,不具备道路营运条件的线路坚决进行调整或取消。
检查、督促运输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和风险抵押金制度,认真执行工伤保险制度。
加强对公路客运站(场)的安全监管,绝不允许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客车出站上路行驶。
协调农机部门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对农村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开展大排查,确保一车不漏,重点落实县、乡、村的监管责任,落实安全监管员和协管员。
支持、协调公安部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治理,严格路面监管的纠违纠错。
严格按照公安部“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规范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及车辆上牌、检测、强制报废程序,从源头上杜绝“带病车辆”上路。
加强路面监管,纠正驾驶员违章违规、车辆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和安全条件不达标等,发现问题,一律先滞留,待隐患消除后才能放行。
坚决纠正重罚款轻纠违的执法行为,绝不让车辆缴了罚款后又带病上路危险运行。
加强陕南、陕北农村交通安全,坚决落实省政府关于7座以上客运车辆,在安全通行条件不具备情况下,晚10时至次日6时在山区道路禁止通行的要求。
2、指导、协调、监督公安消防部门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工作。
重点排查火
灾隐患,挂牌督办治理。
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监管,监督生产经营单位配备足够的烟感器、喷淋器、消防水栓、灭火器材,确保宾馆、饭店、舞厅、商场、网吧、机关、学校以及石油化工、天然气等重点场所和单位的消防安全。
3、指导、协调、监督国防科工委重点落实民爆器材、火工品生产企业“四超”(超员、超量、超产、超时)问题的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民爆器材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使用单位和个人爆破资格审查,严格爆破物品按任务量供给,严格账务制度,对使用过程中存在余量的要妥善保管,确保万无一失;督促企业做好重大隐患整改、治理工作。
4、监督、检查建设、交通、水利等系统建筑施工企业依法依规生产。
坚决取缔无施工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入建筑市场,加强对挂靠大中型企业的建筑施工队和包工队的安全监管。
5、指导、协调、监督铁路、质检、环保、电监等部门,明确监管领域责任,抓好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管方面
由马延平同志负责,危险化学品监管处承办落实。
1、认真执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行政许可制度。
一是抓好许可企业日常动态监管。
及时发现、关闭和取缔未经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不留隐患;对已取得安全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管理滑坡,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出现重大隐患限期整改不合格或整改无望的,要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予以关闭。
二是按计划搬迁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化工企业。
督促西安西化热电化工有限公司、陕西方圆集团复合化肥分公司等企业,按照搬迁方案的步骤和期限要求,逐步实施搬迁。
其他安全距离不足需要整改的企业,要按照已经制定的整改方案,按
时完成整改。
三是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进入各市(区)统一规划的化工园区内。
四是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新建加油加气站项目安全“三同时”监管的通知》规定,新建加油加气站必须经过安全“三同时”审查。
2、深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排查和整治。
一是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单位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和省安委办关于《陕西省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单位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联合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进一步开展液氨、液氯、液化石油气、汽油、航空煤油、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危险化学品槽罐车运输和充装单位的专项整治。
整治后充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的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规章制度,充装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运输单位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许可证》,驾驶人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必须具备从业资格,槽罐车车辆及罐体状况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并安装符合规定的安全监控定位系统。
协调交通、公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把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充装、运输及槽罐车辆管理等重点环节,对无证经营、无资质驾驶、超装超载等违法违章行为,依法从严处罚。
二是抓好剧毒化学品、天然气加气站、铁路专用线和大中型油库的安全监管工作。
4至7月,集中时间,抽调力量,聘请专家,开展联合检查,完成对全省生产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运输行业的排查工作,严格生产经营许可资质的审查,规范生产经营许可证换发的程序;严格危险化学品工程设计单位资质的审查。
对开展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的企业,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经济处罚,追究管理责任,暂扣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
三是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活动。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通知》精神,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下的联合
工作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发挥乡(镇)、村两级组织和群众监督作用,建立部门联动快速反应机制,联手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
查处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
建立氯酸钾流向登记制度,建立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检测机制。
会同质监、供销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的药物安全检测抽查活动,对违规使用氯酸钾、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的企业,一律吊销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
3、推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标准化。
根据《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市区组织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同时,启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工作,提早动手,制定推动标准化工作的方案,重点抓好传统产区烟花爆竹生产工区工厂化改造、老企业标准化改造的落实。
对已经领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老企业,要按照标准设计规范重新规划设计,强力推进改造,促进企业上规模、上档次。
切实抓好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渭河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榆林炼油厂、延安炼油厂、永坪炼油厂)、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甲醇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石化分公司等8家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试点企业工作,力争通过考核机构的一、二级考核,为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做出示范。
4、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
严格按照《细则》规定,核发新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在全省实行统一的生产经营标签制度,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
5、搞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完成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的登记,并开展化学品的危险性(毒性除外)
鉴别与分类工作。
将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行政许可、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等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有序地组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登记。
6、全面推进HAN阻隔防爆技术的推广应用。
把应用HAN技术作为提高本质安全的重要措施,在城区加油加气站和流动槽罐车中逐步推广。
新建的加油加气站,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新建加油加气站项目安全“三同时”监管的通知》规定,对安全距离不达标又不安装HAN装置的加油加气站,在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基础上,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五)应急管理和处置重大事故方面
由陈XXX同志负责,应急救援处承办落实。
1、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应急预案的要求,督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分门别类制定完善修订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和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通过实地演练,不断规范和完善预案。
2、抓好生产经营单位预案制定完善工作的落实。
指导高危企业按照国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
针对各个重大危险源,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现场应急预案;排查事故易发岗位,并制定专门预案或岗位应急措施。
落实预案审核备案制度,搞好单位预案与政府、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和协调。
3、加强风险管理、重大危险源监管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加强事故灾难预测预警工作,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估。
重大危险源已培训和录入的企业,年内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分出级别,一、二级由各市安监局监管,三、四级由各县(区)安监局监管,省局指导协调。
完成未登记的重大危险源补录和补训。
抓好延安市、黄陵县和延安炼油厂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试点,逐步实现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目标。
坚持“险时搞救援,平时搞
防范”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的工作机制、有偿服务机制。
建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其它救援队伍,参与企业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危险源监控以及应急知识培训等工作。
4、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工作制度。
及时掌握、上报并密切关注重特大事故灾难信息险情,做好防范和处置工作,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的行为,理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范围。
5、做好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批复结案、责任追究。
对发生的特大事故和中省企业重大事故及时进行调查,按期批复结案,5月前把2006年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向社会公布。
根据需要召开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分析会,选择交通、煤矿、建筑方面的重特大事故案例,进行深刻分析,指导各市、县和企业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六)法制建设及行政执法方面
由谢炳堂同志负责,法规信息处承办落实。
1、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逐步推进安全生产层级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培训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档案制度;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要求及时结案。
2、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要形成与《安全生产法》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相配套的安全生产地方法规及规章体系。
今年要制定《陕西省实施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细则》和《陕西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暂行办法》。
3、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
推动资源有偿使用等经济政策的制定实施,认真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伤亡事故经济赔偿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使其更具有操作性。
充分运用经济的、法律
的和必要的行政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一是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
除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外,结合我省实际,在重特大事故起数中增加杜绝道路交通、工矿商贸企业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指标。
二是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分解落实。
3月底前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量化分解到每一级政府、每一个行业、每一个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作为硬性约束型指标,认真抓好监督落实。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统计分析。
完善安全生产统计管理体系,严格区分生产性事故和非生产性事故,严格事故统计时限。
构建省级、市级、县级和企业用户“三级四层”安全生产指标统计信息平台,提高事故统计的信息化水平。
四是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通报制度。
对各市(区)、各行业控制指标的进度情况,省安委会每月定期通报,并通过主流媒体、政府网站、新闻发布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总体控制考核指标、绝对控制考核指标、重大事故起数控制考核指标每季度公布一次,相对控制考核指标每年公布一次,对超出控制指标的市(区),省安委会要发函或组织相关行业进行督查,落实责任,采取措施,加强整改。
五是完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机制。
配合组织、人事、监察部门认真贯彻中组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将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严格考核;同时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对控制考核指标落实工作进展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控制考核指标落实工作进展不好的,给予通报批评,凡市、县辖区内发生特大事故或特别重大事故的,按省政府[2004]22号文件,取消评优资格。
(七)安全培训和综合宣传教育方面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培训。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以提高领
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和领导能力为课题,对分管安全生产的市、县长培训;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课题,对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公务员培训;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为课题,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以提高特种作业人员技术水平为课题,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发证。
依法强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全员培训工作。
抓好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进一步规范培训秩序、整合培训资源、开展培训机构教师培训等基础性工作。
由国强同志负责,人事教育处承办落实。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把安全生产宣传作为今年法制宣传的一个重点,组织宣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
要在报纸、电视开设专栏,定期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分析、点评典型事故案例,加强对企业、广大群众的法制和安全常识教育。
由马延平同志负责,综合协调处承办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认识“三排查、三落实”工作的重大意义。
今年以来,我省安全生产形势虽然基本稳定,但重特大事故屡屡发生,给我省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团结带来负面影响。
安全生产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要充分认识“三排查、三落实”工作重大意义,要举全系统之力,全力以赴搞好工作。
要遵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真正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稳定、抓和谐的思想,切实做好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部位的排查工作。
坚决杜绝特别重大事故、遏制特大事故、控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坚决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七大召开营造平稳较快增长的经济发展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团结鼓劲的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