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阶段火电发电机组技术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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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阶段火电发电机组技术监督
基建阶段火电机组技术监督一、基建阶段技术监督管理目的根据火电厂非停事故统计因基建
期间设计缺陷、制造质量、控制不严、安装不符合规范等引起
的非停事故占比60%左右。

基建遗留问题较多与建设过程重目标、轻过程重进度、轻质量以包代管、监造及监理不规范现象
相关。

基建问题遗留至生产后处理风险及成本很大部分难以彻
底解决社会、经济损失较大。

系统某电厂#5机组因投产试运营期间水汽监督不严造成高压缸结垢严重;系统某电厂#1#2机组设计阶段锅炉过热器材料与过热蒸汽温度匹配出现问题材料等级偏低造成过热器氧化皮严重的问题;系统某电厂化学水处理在设计阶段未在超滤前设置预处理系统造成夏季超滤运行出现污堵问题;华能集团某电厂DCS转速卡与转速探头输出电压不匹配造成转速跳变;湖南某电厂660MW机组通过基建期间全过程技术监督发现了不少重大问题如汽轮机在低压转子加平衡块太多如今后出现问题无法处理后重新调整低压转子;华电某电厂技术监督发现过热器、再热器材料不满足汽温髙温腐蚀的要求并得到了很好解决避免了机组投产后的机组安全隐患。

为确保新建机组顺利投产投产后期能安全、环保、可靠、
经济稳定运行依据DL/T1051《电力技术监督导则》;集团公司2021年试行《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国家电投(2021)年第124号《火电技术监督管理规定》;国能安全[2021] 161 号《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各专业技术导则等应在规划、设计、建设、发电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如化学专业依据的导则和规程:DL/T 794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DL/T 1076火力发电厂化学调试导则DL/T 1260火力发电厂电除盐水处理装置验收导则DL/T 5004火力发电厂试验、修配设备及建筑面积配置导则DL/T 5011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机篇)DL/T 5068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技术规程DL/T 5190. 4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4部分:电厂化学DL/T 5190.6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6部分:水处理及制氢设备和系统DL/T 5210.6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6部分:水处理及制氢设备和系统DL/T 5295火力发电建设工程机组调试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437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调试及验收规程等二、基建阶段各专业技术监督主要内容新扩建机组技术监督应从设计、设备监造、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
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监督。

监督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导则在基建工程的可研报告、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阶段的执行落实情
况。

技术培训涉及基建工程的技术规范和导则很多依据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突出重点和有针对性地对基建技术监督人员进行培训使从事技术监督管理的人员都能了解掌握相关的技术标准的导则。

目前中电华创可以通过一些关键节点的技术监督来提供基建期间的技术监督服务但大量的日常基础的技术监督工作仍需要基建单位的负责。

1、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内容机组基建期间的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机组设计阶段的技术监
督、热工设备出厂和现场恢复验收、机组安装阶段的热工技术
监督和机组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调试阶段的热工技术监督。

1.1设备选型阶段主要通过初步设计、设备招
评标会议(包括标书审查、评议标等)及相关会议对下属各项
工作内容提供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1)参加热控系统和热控设备的应用情况调研为设备选型提供参考意见。

(2)参加热控设备和热控系统的招评标会议根据相关规程规范为确保所选热控设备和热控系统能达到成熟、可靠、先进同时具有高的性能/价格比提供参考意见。

1.2
设计阶段
主要通过参加热控设备的技术协议的洽谈、设计联络会议
及相关审查会议对下属各项工作内容提供技术监督管理。

(1)参
加DCS第一次设计联络会。

(2)参加DCS第二次设计联络会。

(3)参加DCS第三、四次设计
联络会。

(4)参加DCS厂家硬件配置情况及供货技术协
议审查、讨论。

(5)参加SCS、MCS、DEH、FSSS、ECS、ETS、BPS等控制系统逻辑的审查、讨论。

(6)在设计阶段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1・3设备监造阶段主要通过对设计院及厂家提供的资料对机组主要监控系统及设备硬件配置及主要软件组态根据现行的标准提供技术监督管理。

(1)对设备厂家提供的控制系统硬件配置进行
全面审查和监督。

(2)对设备厂家提供的控制系统逻辑
进行全面审查。

1.4设备验收阶段
主要根据有关供货合同以及验收试验方案参加对主要热控设备的验收。

(1)审核主要热控设备出厂测试验收方
案。

(2)根据电厂要求参与在设备厂家对出厂主要设备
进行配置验收和设备通电功能验收并根据要求进行验收、试验监督。

(3)根据电厂要求参与在电厂对进厂主要设备进
行配置验收和设备通电功能验收并根据要求进行验收、试验监督。

1. 5设备安装阶段根据工程安装进度对设备安装阶
段热控主要控制节点如主要控制系统的盘台就位、主要热控系
统首次通电等热控相关阶段性工作提供技术监督管
理。

(1)对DCS等热控主要系统的接地网布置及安装情
况进行监督。

(2)对重要测点安装发生的问题提出处理
措施。

(3)对执行机构等设备安装位置发生的问题提出
处理措施。

(4)编写热控设备安装阶段技术监督报告。

1. 6机组调试阶段根据机组调试进度通过调试
阶段主要控制节点DCS受电、厂用电受电、锅炉吹管、机组首次并网、机组168小时试运行、热工设备性能试验热控相关阶
段性工作提供技术监督管理。

1. 6. 1单体调试阶段(1)协作对热控系统联锁保护定值进行检查审核。

(2)对DCS系统首次通电进行监督。

(3)对DCS系统平台软件和应用软件恢复进行监督。

(4)对DCS 系统I/O通道测试进行监督。

(5)对测量设备单体调试结果进行监督。

(6)对执行机构、电动门、电磁阀的单
体调试结果进行监督。

1. 6. 2分系统调试阶段(1)对各操作员画面及测点显示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对各SCS子组联调情况进行检查监
督。

(3)对各MCS子系统联调情况进行检查监
督。

(4)对MFT、ETS其它重要热控设备联调过程进行
检查监督。

(5)对DEH/TSI/BPS及其它重要热控系统联笫5页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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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6.3整组启动调试阶段(1)对机炉电及其它重要热控设备联调试验进行检查监督。

(2)对各热工保护投入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对各SCS子组投运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对各热工自动调节系统投入情况及控制系统调
节品质进行检查监督。

(5)对
DAS/DEH/TSI/ETS/BPS/FSSS/ECS及其它重要热控设备功能投运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6)对机组自动升降负荷过程及
调节系统调节品质进行监督。

(7)根据有关技术规程规
范和技术指标对全过程中所有试验、所有记录进行监督。

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1. 7性能验收试验阶
段主要通过对机组性能试验的有关协议、有关试验方案
等的情况对机组有关性能试验的过程及结果提供技术监督管理。

(1)参加机组RUNBACK、FCB等的试验方案审核及讨论。

(2)协调控制系统的扰动试验系统调节品质监
督。

(3)各种辅机RUNBACK、FCB试验过程监督。

(4) AGC试验过程监督。

2、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内容2.1设计和设备监造阶段技术监督管理工作(1) 参加锅炉及辅助设备的设计审查包括锅炉主设备招评标、设备选型和性能比较、锅炉辅助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和参加设计联络会等。

根据相关规程规范确保所选设备能达到成熟、可靠、先进同时具有髙的性价
比;(2)审查锅炉和主要辅机设备供货厂家设计方案、图纸等审查设计院设计资料(包括软硬件、布置、选材等)、施工和原理图纸等。

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3)对锅炉等重大设备的出厂和到厂现场验收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技术方案、设计资料、技术指标等对设备制造和验收阶段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检测、分析和处理方案确定的各方面的服务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2安装阶段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工程安装进度对安装阶段锅炉本体以及辅助系统主要控制节点提供技术监督服务。

主要方式是查阅安装资料特别重要的节点进行现场监督。

(1)检查燃烧器安装记录;(2)检查炉墙密封金属护板和炉顶金属密封施工记录;(3)检查锅炉主要辅机(三大风机、磨煤机、空压机)安装记录;(4)检查电除尘器本体安装及附属设备安装记录;(5)检查锅炉主要受热面(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安装施工记录;(6)检查锅炉主要管道及支吊架的安装记录;(7)检查锅炉炉外高、低压管道及阀门安装记录;(8)检查锅炉烟、风、煤管道及附属设备(如膨胀节、挡板等)安装记录;(9)检查锅炉燃油系统设备及管道安装记录;仃0)检查锅炉辅助蒸汽系统、
吹灰系统、疏水系统、排污系统安装记录;(11)检查锅炉空气预热器本体及密封系统的安装记录。

2.3调试阶段技术监督管理工作2.
3. 1设备分部试运调试阶段根据机组调试进度对调试阶段主要控制节点如锅炉水压试验、酸洗、锅炉吹管、机组首次并网、机组168小时试运行等提供技术监督服务。

锅炉主要辅机单体调试(1)审查主要辅单体调试方案;(2)检查单体调试记录。

分系统调试(1)审查轴流风机喘振、空气预热器事故、锅炉结焦、锅炉灭火爆燃、制粉系统爆燃和爆炸的预防措施;(2)检查主要联锁保护试验记录;(3)检查除尘器的气流分布试验结果;
(4)检查锅炉冷态通风试验结果;(5)检查锅炉空气动力场试验结果;(6)检查水压试验记录;(7) 检查锅炉酸洗结果;(8)检查锅炉蒸汽吹管临时管道的安装情况;(9)监督锅炉蒸汽吹管质量;(10)检查锅炉安全门校验记录;(11)检查锅炉严密性记录;(12)检查锅炉工作压力水压试验记录。

2.3.2机组整组启动调试阶段(1)对联锁保护投入情况进行整体检查;(2)对锅炉辅助系统及吹灰器系统投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对受热面温度控制进行监督检查;(4) 对主要调试方案及试验进行监督检查;(5)审查锅炉及辅助
系统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6)根据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技术指标对全过程中所有试验、所有记录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7)对电除尘器及其辅助系统的投入情况进行监督审查;(8)编写锅炉设备整体启动调试阶段技术监督报告。

2.4机组性能试验验收阶段主要根据机组性能试验的有关协议、有关试验方案等技术文件的内容对机组有关性能试验的过程及结果提供技术监督和技术支持服务。

(1)参加锅炉侧性能试验方案审查和讨论;(2)参加机组RUNBACK功能试验方案审查及讨论;(3)参加机组50%及100%甩负荷试验的方案审查及讨论;(4)对性能试验期间锅炉主要参数的控制进行监督;(5)对性能试验期间锅炉主要受热面的壁温情况进行监督;(6)检查性能试验期间锅炉及辅助系统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7)检查锅炉在各种工况下主要参数的正确性和合理性;(8)编写锅炉侧性能试验监督报告对可能遗留问题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3、汽机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内容3. 1设计阶段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参加汽机及辅助设备的设计审查包括主设备招评标、设备选型和性能比较、辅助系统设计、系统管道的布置是否合理、系统支吊架工艺及布置是否合理、设备选型和参加设计联络会等。

确保所选设备能达到成熟、可靠、先进同时具有高的性价比主要包括:主蒸汽系统、再热系统、给水系统、凝结水系统、冷却水系统、抽真空系统、润滑油系统、调速系统等;3. 2调试阶段技术监督管理工作3.2. 1开式冷却水系统调试技术监督管理(1)检
查开式水系统与设备的安装情况是否完成;(2)检查水泵对中是否满足厂家技术规范要求;(3)检查系统水压试验是否符合要求;(4)检查DCS操作控制功能和联锁保护已正确投入;(5)冲洗完成后检验系统水质清洁无杂物;(6)监测系统设备出口流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2.2凝结水系统调试技术监督管理(1)检查凝结水系统与设备的安装情况是否完成;(2)检查水泵对中是否满足厂家技术规范要求;(3)检查系统水压试验是否符合要求;
(4)检查DCS操作控制功能和联锁保护已正确投入;(5)冲洗完成后检验系统水质清洁无杂物;3. 2. 3循环水系统调试技术监督管理(1)检查循环水系统与设备的安装情况是否完成;(2)检查水泵对中是否满足厂家技术规范要求;(3)检查DCS操作控制功能和联锁保护已正确投入;(4)首次启动时检查其动态效应系统设备是否存在异常情况;(5)首次启动前解除出口电动蝶阀联动开启功能改为手动控制防止系统水冲击;3.2.4给水系统调试技术监督管理(1)检查循环水系统与设备的安装情况是否完成;(2)检查水泵及液耦对中是否满足厂家技术规范要求;(3)检查DCS操作控制功能和联锁保护已正确投入;(4)油系统冲洗完毕且油质经化验已合格;(5)系统安全阀经水压校验合格;3.2.4润滑油、顶轴油及盘车系统调试技术监督管理(1)油循环冲洗合格后邮箱应重新冲入合格的汽轮机润滑油;
(2)系统压力试验已完成确认系统无泄露;(3)检查DCS操作控制功能和联锁保护已正确投入;(4)润滑油事故排油系统能正确投运;(5)各轴承顶起髙度符合厂家相关技术要求;3.2.5调节保安系统及控制油系统调试技术监督管理(1)高中压各调门线性良好;(2)各阀门关闭时间满足相关试验准则要求;3.2.6 小机润滑油及调节保安系统调试技术监督管理(1)充油试验符合制造厂规定要求;(2)机械超速保护试验符合制造厂规定要求;3.2.7发电机定子冷却水系统调试技术监督管理(1)检查DCS操作控制功能和联锁保护已正确投入;(2)管道冲洗时设临时滤网;(3)外部管道冲洗合格后方可进行发电机内部管道冲洗;3.2.8发电机密封油系统调试技术监督管理(1)确认消泡箱高液位报警已正确投运防止密封油从消泡箱进入发电机;(2)密封油系统运行时润滑油系统应正确投运;(3)密封油系统运行期间空侧油箱风机应连续运行; 3.2.9发电机氢冷系统调试技术监督管理(1)发电机风压试验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2)置换气体二氧化碳的纯
度不小于95%含氧量不大于2%氢气纯度应为99. 5%最低不小于98%氢气湿气应满足DL/T651提出的要求;(1)发电机置换气体应在转子静止或盘车状态下进行;(2)发电机内部二氧化碳存留不允许超过24h最好在6h内结束置换工作。

搬运二氧化碳容器时应使用防护用具防止漏气处将手冻作;(3)

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也可用氮气代替二氧化碳作氢气置换介质使用;3.2.9高、低旁路系统调试技术监督管理(1)吹扫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2. 10辅汽系统调试技术监督管理(1)吹管参数蒸汽应稳定可靠并有足够的流量和过热度;(2)吹管过程中要加强管道疏水防止水冲击;(3)—般釆用稳压吹管每次吹管时间控制在5min〜lOmin之内两次冲管的间隔时间宜为lOmin〜15min 之间直到排汽清洁为止且冲洗次数不应少于3次; 3.2.11抽汽回热系统调试技术监督管理(1)加热器汽侧安全门应在安装前校验好。

(2)加热器汽侧投运应按低压到高压的顺序进行停运时应按高压至低压的顺序进行。

投运时就充分暖管放疏水。

(3)高压加热器宜在机组并列后带低负荷时由低压至高压逐台投用。

(4)加热器水侧清洗应在炉前系统化学清洗中完成。

(5)确认高加联锁保护系统已正确投运; 3.2. 12抽真
空系统调试技术监督管理(1)真空系统严密性检查范围:凝汽器汽测、低压缸的排汽部分以及当空负荷时处于真空状态下的辅助设备与管道。

(2)真空泵试运转时试运转30min内的系统真空值应大于
40kPa 3.2. 13 轴封系统调试技术监督管理:(1)禁止向静止的汽轮机转子供轴封汽以避免转子产生热弯曲。

(2)汽轮机热态启动投用轴封汽时高、中、低压轴封供汽温度与转子轴封区间金属表面温度应匹配不应超过制造厂允许的偏差值。

(3)机组停机惰走期间在主凝汽器的抽气设备停用和主凝汽器真空值到零之前不应停用轴封蒸汽。

3.3汽轮机整套启动监督管理工作1) 汽轮机遥控脱扣和就地脱扣各一次确认髙压主汽阀、中压主汽阀、高压调节汽阀、中压调节汽阀、排汽逆止阀等连锁关闭运作正常。

2) 低压缸喷水系统试验确证正常。

3) 汽轮机超速限制保护(OPC)动作正
常。

4) 润油油压力、温度及控制油
(调节油)油压符合启动要求并油压连锁保护动作正常。

5) 机组在盘车状戊下转子偏心值
不得偏离原始数值0. 02mm并注意髙点相位有无变化。

6)凝汽器真空大于70kPa o
7)汽轮机高、中压内缸上下温差不超过制造
厂规定的限值。

8)主蒸汽、再热汽进汽轮机的温度必须具
有56£以上的过热度。

9) 热控仪表、
声光报警、设备状态的参数显示正常。

10) 采用
旁路控制时必须调整好髙、低压旁路控制装置。

11)机械超速保护试验危急保安器动作转速值应设定为额定转速的109%〜111%每个飞锤或飞环应试验两次两次动作转速之差不大于0. 6%当机组为初次时应进行三次试验第三次动作转速与前两次动作转速平均值之差不大于1%额定转速。

12)严格按启动曲线控制负荷变化、升负荷。

13)负荷达到10%额定负荷后中压主汽阀前各级疏水
阀应自动关闭。

14)高压加热器不随机启动时当负荷升到20%额定负
荷后可开始对高压加热器进行汽侧冲洗疏水品质不合格不得逐级自流至除氧器。

15)负荷升到20%额定负荷时高压主汽阀后各级疏水
阀应自动关闭。

16)负荷达到20%额定负荷后确认电气及汽轮发电机
组运转正常右进行厂用电切换。

17)升负荷到达30%额定负荷后投入汽动给泵运行。

18)负荷达到80%额定负荷后主蒸汽压力温度及再热
蒸汽温度应都稳定在额定范围内。

对汽轮机组进行全面检查后可进行真空严密性试;19)汽轮机组条件具备后可进行
甩50%、100%额定负荷试验;4、金属压力容器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内容4. 1设计与设备选型阶段的监督4. 1. 1 新建
(扩建)工程设备选型应依据国家、行业相关的现行标准和反事故措施的要求以及工程的实际需要提出监督的意见和要求。

4.1.2参加工程设计审查。

对设备选材提出要求审查设备材料是否满足强度及塑性韧性要求:对设备所选用的材料提出性能及组织、理化要求(髙温及室温强度、塑性、韧性、微观组织、硬度)、制造工艺、焊接及热处理要求设备检验比例及方法要求等方面提出监督的要求。

4.1.3参加设备采购合同审查和设备技术协议签订。

对设备的选材、性能和结构等提出监督的意见。

4.1.4审核无损检测、理化检验试验仪器仪表及装置的配置和选型提出监督的具体要求并签字认可。

4.1.5参加设计联络会。

对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招标方与投标方以及各投标方之间的接口问题提出监督的意见和要求将设计联络结果应形成的文件归档并监督设计联络结果的执行。

4.2监造和出厂验收阶段的监督4.2.1根据DL/T
438、DL/T 586、DL 612、DL 647、DL/T5190.2.
DL/T5190. 3. TSGG0001. TSG R0004、国能安全(2021) 161 号文件和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对受监设备进行监造和出厂验收对备品备件进行质量检验与验收。

4.2.2参加设备监造监理合同的签订。

落实采购合同对设备监造方式和项目的要求。

提出对设备监理单位的工作要求如对监督人员素质的要求、监造周报的报送、制造中出现不合格项时的处置等。

4.2.3监造过程中应保持与设备监理单位沟通随时掌握设备的制造质量出现问题及时消除。

有条件时可派生产运营阶段的金属专业人员参与设备监造。

4.2. 4出厂试验、检验按相关标准及规程进行并完成订货合同或协议中明确增加的试验、检验项目结果应全部合格。

4.2.5监造工作结束后监造人员应及时出具监造报告。

监造报告应包括产品结构叙述、监造内容、方式、要求和结果并如实反映产品制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的方法和结果等。

4.3安装和投产验收阶段的监督4.3.1重要设备运输至现场后应按照订货合同和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

重点检查可能影响设备运行安全性能的材质出厂证明文件、焊接质量检验记录、热处理记录、无损检测报告、合格证及水压试验、密封性试验报告等文件。

4.3.2宜委托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质量检验。

检验
机构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前应编制检验大纲。

大纲中应明确受检单位必须提供的原始资料明确检验依据明确文件见证和现场抽查项目等。

4. 3. 3安装实施工程监理时应对监理单位的工作提出金属和压力容器监督的意见如要求监理方派遣工作经验丰富的监理工程师常驻施工现场负责对安装工程全过程进行见证、检查、监督以确保设备安装质量。

4.3.4锅炉和压力容器安装质量由安装单位负责。

金属和压力容器监督专责工程师应对安装单位的焊接、无损检测、光谱、金相和热处理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并留底以备查验。

对各种检验结果文件进行抽查。

要求安装工作全部完成并经168小时(300MW 以下机组经过72小时)调试运行后安装单位应按DL 612要求移交所有资料。

4.3.5应选择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实施安装质量监督检验监检内容和要求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TSG G0001、TSG R0004、TSG G7001、DL 612、DL 647 和国能安全(2021) 161 号文件执行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前应编制检验大纲大纲中应明确受检单位必须提供的原始资料明确检验依据明确文件见证和现场抽查项目等。

4.3.6安装结束后应按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及订货技术协议的要求进行设备验收。

重要设备的主要试验项目应由具备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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