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南京市财政局关于组织2009年江苏省省级现代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南京市财政局关于组织2009年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宁科[2009]114号、宁财教[2009]379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南京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09.05.22
【实施日期】2009.05.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南京市财政局关于组织2009年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
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宁科[2009]114号、宁财教[2009]37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信息产业厅、财政厅《关于发布2009年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苏信办[2009]53号、苏财建[2009]71号)要求,我市现组织开展2009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条件
(一)符合《2009年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二)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特色明显、产业化成熟度高、具备市场竞争能力的项目。

(三)支持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先导性、示范性、带动性的重大软件产业项目。

二、申报单位条件
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的实施以企业为主体。

实施资助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南京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独立核算。

(二)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或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较好的管理能力和人才队伍。

(三)企业的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产权清晰,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具有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四)同一个企业本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资质认证奖励类项目除外)。

以前年度本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未达到项目进度,或未按要求完成项目验收的,本年度不得申报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

申报CMMI和
ISO27001认证奖励的单位不需要填写《项目申报书》。

(二)《项目申报书》一律用A4纸、4号仿宋字体打印,标题用4号黑体打印。

申报材料请按纸质封面及填表说明提出的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三)根据我市“十一五”软件产业发展规划,重点组织推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产业化条件好、具备市场竞争力、有望形成具有较大规模的和对产业有带动
性的重点项目;优先资助获国家资助的重大项目、地方政府资助项目和获得风险投资的项目。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于2009年6月19日(周五)下午17: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电子文档1份报送南京市软件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请在送交申报材料之前完成南京市软件产业网上统计系统登记。

(二)项目指南和项目申报书,请在南京市科技局网站(、
)或江苏省信息产业厅网站()下载。

(三)受理单位及通讯方式
南京市软件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科学会堂2号门
联系人:姜琴联系电话:83218093、83218094
附件1、2009年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二日附件1:
2009年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
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保增长、促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围绕国家和我省“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特色明显、产业化成熟度高、具备市场竞争能力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先导性、示范性、带动性的重大软件产业项目建设,提高我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和带动全省电子信息产业的加快发展。

二、项目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重点软件产品项目(01)
1、操作系统(实时控制类嵌入式操作系统、网络业务类嵌入式操作系统等);
2、数据库(实时数据库系统软件、分布式数据存储软件等);
3、中间件(移动通信中间件、网格中间件、无线传感器网络中间件等);
4、普适计算基础软件、三维CAD软件、三维GIS软件;
5、环保监测、监查、污染控制管理与系统集成软件;
6、电力、通信、智能交通、电子政务等面向行业和社会领域的应用软件;
7、面向行业用户的SaaS软件;
8、数字内容处理及服务支撑软件;
9、基于中国优秀文化的网络游戏软件、绿色网络控制软件、多媒体教育/教学软件等;
10、行业、企业级数据信息集成与应用平台开发;大型物流管理信息系统;
11、重点行业大型电子商务和特色电子商务系统;
12、现代生产服务业和其它信息技术融入到研发设计、生产、流通、管理、人力资源开发各环节的大型集成和协同系统。

申报条件:项目对软件产业发展有较大带动作用;项目成果具有创新性,拥有自主知
识产权,权属明确;具备实现产业化的技术基础和广阔的市场前景,项目实施能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产业化目标任务明确,实施方案合理可行;项目实施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良好的产业化基础以及较好的管理能力和人才队伍;项目实施单位的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产权清晰;项目申报单位为在本省注册且独立核算的软件企业,成立时间不得低于3年(以下企业在江苏注册成立的最低年限可放宽至1年:从我省成立3年以上的制造企业中剥离成立的软件企业;从其他省市引入的成立3年以上的软件企业;在其他省市成立3年以上的软件企业在我省设立的子公司)。

(二)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点项目(02)
1、植入嵌入式软件、应用软件、关键芯片和核心芯片的工业产品的生产与产业化;
2、机械、电子电器、冶金、造船、纺织、风力发电等重点设备、重大装备或设备群等数控集成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
3、能源(煤矿生产和清洁能源生产等)企业管控一体化系统及其它信息技术应用系统;
4、流程工业企业采用信息技术的节能降耗管控系统(重点在冶金、化工、轻工、建材、环保等)、生产过程管控系统。

申报条件:关于第1、2类项目,申报项目为工业企业自主研发产品,产品具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核心技术,产品产业化前景好,产品生产、销售对企业销售业绩有较大提升。

申报单位为省内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

关于第3、4类项目,申报项目实施的内容明确、技术路线可行,在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方面创新点明显,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及系统,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2008年至本年度项目申报截止日前,应用方和信息技术依托方已签订规范、正式的合作合同,项目合同总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项目申报截止日前,投资方付款已达到50%,项目实施已进入中后期。

信息技术应用单位为我省境内的重点支柱行业中
的大型骨干企业,项目实施对其产业提升具有显著效果,信息技术依托方具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项目申报单位为在本省注册且独立核算的软件企业,成立时间不得低于3年(关于成立年限的其他规定,比照“重点软件产品项目”)。

(三)重点集成电路产品项目(03)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集成电路IP核;高端通用芯片的研发与应用;集成电路制造关键工艺、先进封装测试技术及关键配套材料、设备等;
2、新一代数字移动通信系统设备、终端及配套产品;光通信关键设备;无线传感器网络及关键设备;
3、基于国标的数字电视系统及关键设备、数字视频监控系统、数字媒体终端设备;
4、平板显示关键元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半导体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高性能电子信息材料;
5、医疗电子、汽车电子、船舶电子、智能交通、绿色照明产品等。

申报条件:比照“重点软件产品项目”。

(四)信息安全类项目(04)
1、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安全中间件、容灾备份、安全办公等基础类软件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
2、网络攻击防护、网络监控、恶意代码防治、网络内容安全管理等网络安全类软件产品,基于国产可信计算芯片、高性能专用安全芯片、自主密码技术的集成应用产品,适用新一代网络环境的高性能、多安全功能集成化软件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
3、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电子文档安全管理、网络数字版权保护、电子证据取证、安全评估与保密检查、终端安全防护等专用安全软件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
4、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采用自主安全产品建设的安全监控、安全支付与信用保护、安全综合防范等软件管理系统,为软件园区和其他软件企业集聚区提供重要数据保护的软
件管理系统。

申报条件:项目对信息安全有重要意义,其他比照“重点软件产品项目”申报条件。

(五)资质认证奖励(05)
1、CMMI认证奖励。

申报对象为通过CMMI认证(含升级),符合《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对通过CMM/CMMI评估的软件企业实行奖励的办法>的通知》(苏财建[2005]126号)有关规定的软件企业。

2、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认证。

申报对象为在我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信息安全管理认证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

(六)其他类(06)
1、社会信息化推广项目。

申报对象为自主研发、销售为农村、社区信息化示范点服务的软件产品的软件企业。

必须为省级以上信息化试点或示范项目。

2、实用软件人才培训补贴。

申报条件:经省信息产业厅认可的,有培训资质的机构,为江苏软件产业培养实用人才、项目经理等,并取得较好成效。

所培养人才必须是面向社会招录的软件人才,不包括在校大学生。

3、国家“核高基”和“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重大专项配套项目。

三、资金支持方式
(一)补助
1、对重点软件产品、重点集成电路产品、信息安全类、社会信息化推广类项目,根据所报项目技术含量、研发成熟度、产业化前景、产品投资额以及企业近几年来销售及增
长情况等因素给予一定的补助。

2、关于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项目。

对工业企业自主研发的项目,根据项目技术含量、研发成熟度、项目投资额、产品生产销售促进工业企业销售业绩增长情况、产品产业化前景等因素给予工业企业一定的补助;对工业企业联合省内软件企业开发项目,除上述参考因素外,结合合作开发合同,对软件开发企业给予一定补助。

3、对我省相关企业和单位申报并已通过“核高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等国家重大专项审核的项目,其地方配套不足部分,给予适当补助。

(二)奖励
对当年通过CMMI认证(含升级),按规定标准予以奖励。

具体标准为: CMMI 2级30万元,3级40万元,4级60万元,5级70万元。

对于已按原标准获得奖励的企业,提高标准部分在升级时按新标准补足,未升级的不予补足。

对通过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认证的企业,按规定标准予以奖励。

(三)以奖代补
软件专业人才培训项目,主要按照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人数、对实训平台建设的投入或与境外机构合作培训的公共性费用等实行“以奖代补”。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江苏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和《江苏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单位主要经济指标表》(见附件2)。

(二)对本年度专项引导资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申报数量结合全省信息产业布局规划和各地信息产业发展的现状、特色、质量等统筹安排,原则上南京市本级不超过50个,苏州、无锡市本级不超过40个,常州市、镇江市本级不超过20个,其他市市本级不超过10个,有关县(指省信息产业厅明确的重点县)原则上每县不超过2个。

对申请
CMMI等资质奖励认证的,申报数量不作限制,但必须符合上文有关限制条件。

(三)项目申报材料
1、对重点软件产品、重点集成电路产品、信息安全类项目、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项目、社会信息化推广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下述材料:
①项目申报书;
②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经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最近三年(2006、2007、2008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审计确认章)。

④信息安全类项目需提供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文件。

⑤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项目,需提供软件开发企业和制造企业合作开发合同。

3、对CMMI、ISO27001认证奖励,申报单位需提供下述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CMMI证书(或ISO27001)证书;
③2008年度经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审计确认章)。

4、对软件专业人才培训,申报单位需提供下述材料:
①项目申报书;
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软件专业人才培训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④培训人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对于按有关规定,最低成立年限放宽至1年的企业,应对照规定附相关财务审计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附件不全或附件不符合规定,则作为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不符合申报资格处理。

(四)各市、县(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专项经费主管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认真做好省专项经费项目申报组织工作。

要深入分析审核企业申报项目的质量,并从技术含量、产品附加值、市场前景及企业能力等方面作出客观的评价,出具推荐意见,并填写《江苏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材料审查表》(附件2)。

对不符合限制条件,或缺少评价、推荐意见,或评价、推荐意见不实的项目,以及超过申报规定截止时间和申报规定数量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附件2:
类号:
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
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单位传真:
联系人及电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