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物业公司业主投诉处理作业规范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京物业公司业主投诉处理作业规范
一、目的:
规范业主投诉处理过程,正确处理业主投诉。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业主投诉的处理。

三、职责:
1、管理处物业管理员负责处理一般性的业主投诉。

2、管理处主任负责处理较严重的业主投诉。

3、公司品管部负责对重大业主投诉的调查处理。

四、作业规范:
1、业主投诉方式:
(1)书面投诉:书面向物业管理单位投诉。

(2)电话投诉:通过电话向物业管理单位诉说自己的不满。

(3)来人投诉:当面向物业管理单位投诉。

(4)由第三方转来的投诉(间接投诉):如业主向媒体表达对物管的不满,由媒体转物业管理单位。

2、有效投诉处理:
(1)面对任何形式的投诉,都要认真、耐心对待、热情亲切接待、实事求是地处理。

(2)详细记录投诉人相关信息:姓名、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

(3)详细记录投诉内容:投诉何人、何事及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

(4)详细记录投诉人投诉的目的及要求。

(5)向投诉人承诺调查、处理,并予以回复。

(6)确定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责成其认真、迅速地予以处理。

(7)密切跟踪投诉处理经过。

(8)对处理结果予以判断,是否达到公司及投诉人要求。

(9)将处理结果向投诉人回复,征求投诉人对投诉处理的意见。

(10)将投诉材料汇总,归档备查。

(11)根据责任人责任大小、影响程度,按公司规定予以考核。

3、无效投诉:
由于投诉人的误解、误会或不实事求是诉诸的投诉,需由投诉处理人按以下步骤处理:
(1)了解事实真相。

(2)与投诉人沟通,消除误会。

(3)对恶意投诉在沟通过程中应给予投诉人以严肃指正,必要时诉诸法律,以消除影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