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委关于大力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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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委关于大力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南宁市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6.03.28
•【字号】南发[2006]15号
•【施行日期】2006.03.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
正文
中共南宁市委关于大力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2006年3月28日南发〔2006〕15号)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发〔2004〕3号)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大力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桂发〔2006〕3号)精神,大力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1.哲学社会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能力和成果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同样重要,培养高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家与培养高水平的自然科学家同样重要,提高全民族的哲学社会科学素质与提高全民族的自然科学素质同样重要,任用好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与任用好自然科学人才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同样重要。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和理论的双重探索中,哲学社会科学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是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
2.哲学社会科学为我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个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理论支撑、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在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进程中,哲学社会科学对于学习、研究和传播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和群众,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信心,做出了重要贡献;对于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促进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推进我市在全区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建设富裕南宁、生态南宁、文化南宁、平安南宁,构建和谐南宁提供理论支撑,为市民普及社科知识服务和推进理论创新以及促进研究成果的运用转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对于反对封建迷信和愚昧落后,弘扬高尚的情操和培育民族精神,引导人民群众确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的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水平,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
“十五”以来,南宁市哲学社会科学界研究成果获国家级奖励45项、省部级奖励1683项,地市级奖励2011项,出版著作29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科知识宣传与普及,不断提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论素养和认识水平;通过组织建设,社科研究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拥有25个学会(协会、研究会),2000多个会员单位,70多万会员,涌现出一大批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
3.南宁市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南宁市农业产业化、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水平明显提升,城市竞争力增强,集聚效应凸显,面临千载难逢的多重机遇: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全面构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越构建“两廊一圈”、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加强合作、南贵昆经济带中心城市、北部湾经济区龙头城市、迎接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
这些机遇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新的契机,也表明我市已步入全方位开放创新、走开放型经
济发展道路的关键时期。
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要求,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也必须全方位开放、全方位创新。
但也要看到,与时代和事业发展的要求相比,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之处。
哲学社会科学重要的战略地位还没有受到普遍重视,对哲学社会科学的经费投入不足,与“建设区域性国际化南宁”的战略目标还不相适应;哲学社会科学管理体制不顺、成果转化相对滞后、创新体系尚未建立、人才培养和和队伍建设薄弱、学科带头人断层、硬件建设和研究手段落后、阵地缺乏等方面,与构建和谐南宁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还不相适应。
因此,要站在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站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精神为契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开放创新,乘势而上,开展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研究,及时总结改革开放生动实践,推动南宁市哲学社会科学实现新的发展,促进南宁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人民群众综合素质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地位和历史任务,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努力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得到新的更大发展。
二、牢牢把握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指导方针
4.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推进理论创新。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紧紧围绕全党全国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
发展质量,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实践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以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建设富裕南宁、文化南宁、生态南宁、平安南宁,构建和谐南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相关部门,一定要牢牢把握好指导方针,确保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健康繁荣地发展,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
三、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的目标和任务
5.我市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总体目标。
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努力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的总体目标要求,用10年左右的时间,努力建立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整合研究力量,组织协调功能完善的哲学社会科学管理体制;创建有利于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富有活力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运行机制;形成适应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一些领域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的学科体系;形成人尽其才、人才辈出的人才培养选拔和管理机制,培育和造就一支学科结构、年龄结构、梯队结构比较合理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形成一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对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应用研究成果和国内具有一定影响的基础研究成果。
6.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管理体制改革。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营造生动活泼、求真务实的学术环境,营造以人为本、尊重创新的社会环境。
要深化哲学社会科学各单位的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方式,增强活力,壮大实力,形成创新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强的运行机制。
7.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应用对策研究。
要坚持注重特色、发挥优势,坚持完整性、连续性,充分发掘和利用南宁市历史文化资源积淀和文化内涵,突出南宁市特色的研究方向,形成跨学科、跨单位、跨地区的系列研究和协作攻关,为打造南宁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提出有效的对策措施。
要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宣传推广,积极吸取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成果,促进决策的科学化。
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改进研究方法,提高研究水平。
8.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的宣传和科普。
要充分发挥报刊、图书、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的作用,采用主题论坛、广场咨询、科普讲座、社科下基层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多种有效形式,普及社科知识,宣传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哲学社会科学素养。
要充分发挥市社科联这一群团组织的作用,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电视台和南宁日报社等单位要加强与社科界的互动,进一步完善社科普及网络建设,为社科宣传普及提供保证。
要高度重视青少年特别是大学生的马克思主义教育,深化哲学社会科学教学改革,大力推进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的工作。
9.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的学术合作与交流。
鼓励和支持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申办高水平的学术研讨会,鼓励和支持我市学者参加学术研讨、合作研究、讲学和交流;吸引国内外一流专家学者到我市交流研究、学术休假;积极争取国际国内合作项目。
我市的高校、党校、社科研究机构、党政机关的研究部门和各级学会、研究会、协会等五大系统要围绕学科前沿和学科发展重点,组织广大社科工作者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把高层次社科学术交流与面向公众开放的讲座结合起来,促进学术繁荣和学科发展。
要扩大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对外交流,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国际国内交流。
10.加强学会管理。
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学会工作制度,强化学会以目标责任制
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提高学会管理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增强学会活力。
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和评比表彰工作,加强与学会的联系,密切联系学会,帮助学会解决实际问题,了解学会的工作情况,听取学会意见,帮助学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理顺好工作关系,充分调动各学会以及全体会员的积极性。
要经常性检查指导学会工作,指导所属学会召开各种研讨会,开展学术研究。
要大力培训学会干部,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素质。
四、积极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建设
11.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管理和体制建设。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运转协调的管理体制。
成立南宁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管理和协调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
要健全社科联系统,逐步建立健全市、县(区)社科联组织,强化科研能力,注意解决好哲学社会科学管理协调部门与科研部门之间存在的不相协调的问题,消除不利于南宁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体制障碍。
大力支持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对现有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资源进行充分开发。
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改革,在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科研机制、组织管理、制度创新、决策咨询方面大胆探索。
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走向社会、面向市场、深入基层、深入实际。
12.进一步改革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体制。
建立健全全市协调统一、整合资源、科学规范的规划机制,完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办公室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中期(3-5年)、长期(5-10年)规划制度和工作机制,引导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紧密结合我市现代化建设和学科发展的实际,主动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规划办公室每年都要尽快征集、筛选重大研究课题,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要不断完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招标制,形成以项目为纽带、以课题负责人为龙头的研究机制。
要强化宏观管理,建立健全研究课题领导、管理、规划、财政、协调、工作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大力加强对哲学
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费的扶持和引导,整合我市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资源,提高研究成果转化效益。
13.强化激励机制。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分配奖励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改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条件和工作人员的待遇,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和优秀哲学社会科学专家的评选工作,充分调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
建立每年一度的政府决策咨询奖励制度,不断完善两年一次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制度,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奖励力度。
每三年推荐一批专家、拔尖人才到自治区申报自治区优秀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并切实落实优秀哲学社会科学专家的有关待遇。
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增加对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投入,吸引、聚集和培养一批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高精尖人才,建立健全南宁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小高地,充分发挥人才小高地的作用。
依法保护哲学社会科学的知识产权。
14.完善成果转化机制。
要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鉴、报送和反馈制度,不断完善研究课题招标-研究-结题管理环节和立项-反馈的工作环节的机制,确保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落实到我市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服务于经济建设。
要建立健全统一的南宁市社会科学界决策咨询委员会,促使研究成果转化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思路和人们认识改造社会的精神力量,最大限度地实现其社会价值。
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市社科联和市属高等院校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通过多种有效途径推动研究成果转化。
五、努力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支持力度
15.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投入。
要适应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把对哲学社会科学的投入作为重要的公共战略性投资,逐步增加投入。
要统筹安排现有各种来源渠道的社科经费投入,增加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经费,逐年提高全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经费、年度重点课题专项研究经费和科普经费,逐步提高哲学
社会科学的科研、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确保社会科学事业经费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同比增长。
对于一些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研究项目,事关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亟须的研究项目,对弘扬民族精神,传承南宁文明具有重大价值的研究项目,市财政要给予重点扶持和专项经费支持。
鼓励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提供有偿服务。
通过合作研究、咨询服务、成果转让等形式,拓展吸纳资金渠道,增强自身活力。
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向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捐赠。
16.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社会支持机制。
要倡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和应用工作,建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交流合作制度,努力扩大哲学社会科学的社会影响力和辐射力。
积极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宣传和普及工作的大众化、社会化和经常化。
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图书等大众媒体,要充分发挥传播优势,大力宣传哲学社会科学,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和优秀成果更多更及时地应用于实际。
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的教学工作,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和课堂效果。
17.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阵地建设。
努力办好各种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学术刊物,强化理论窗口和阵地建设。
争取获得哲学社会科学综合性公开刊物的出版发行资格,每年编辑出版发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蓝皮书,充分发挥各种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阵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中的交流和传播作用,使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尽快转化和应用。
尽快建立南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著作出版资助制度。
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推广基地,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咨询和成果转化的有机结合。
六、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队伍建设
18.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哲学社会科学队伍。
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尊重劳动,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进一步完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培养、选拔、引进、使用、管理机制与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定期选拔南宁市学术带头人制度和科研人员、管理干部培训制度。
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拔尖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支持选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到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训;在大力培养哲学社会科学本土人才的同时,积极引进市内外高层次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要大胆提拔和使用优秀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改革和完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要采取切实措施,努力造就一批政治和业务素质良好、锐意进取的优秀哲学社会科学专家,造就一批理论基础扎实、专业水平较高、勇于开拓创新的学科带头人,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的青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骨干。
19.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队伍的组织建设。
各县(区)和高校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和健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社科联组织;要注重在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部门、重要领域和重要学科建立学术性社团组织。
要按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重视和加强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团体领导班子建设,把那些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功底扎实、熟悉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20.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引导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多出精品力作。
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按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加强自身的学术道德修养,努力做到做人、做事、做学问相一致;要树立严谨治学、实事求是、民主求实的学风,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遵循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律,提高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和创新性。
要坚决反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和其他不正之风,努力营造求真务实、生动活泼、民主团结的学术氛围。
七、加强党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领导
21.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切实加强领导。
要把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作为重大战略任务,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结合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要求。
认真研究和把握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规律,不断改进领导方式,提高领导水平。
22.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经常向哲学社会科学界提出一些关系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注意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运用于各项决策中,运用于解决南宁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中。
要建立党委和政府与哲学社会科学界的联络沟通机制,建立哲学社会科学部门和专家参与决策的制度。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听取哲学社会科学部门和专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咨询意见,重大政策与规划出台前要注意听取哲学社会科学专家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相关会议应邀请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列席;社科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市委、市政府有关重要会议,参加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活动,及时准确了解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重点、难点,使哲学社会科学界真正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
23.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密切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联系,全面落实南宁市各项人才政策,充分发挥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要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广交朋友,增加了解、增进感情,树立服务意识,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多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积极营造有利于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尊重、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为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