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贯彻落实《人事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联系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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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贯彻落实《人事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联系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人事厅
•【公布日期】2004.11.03
•【字号】粤人发[2004]274号
•【施行日期】2004.11.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贯彻落实《人事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试点联系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人发[2004]274号)
广州市人事局,广州市荔湾区人事局、卫生局,广州市荔湾区中医院:现将《关于印发〈人事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联系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9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我省抓好人事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联系点工作的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明确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完成试点联系点的工作任务。
我厅副厅长赵伟光同志为试点工作负责人,厅人才管理开发处承担有关联系、协调和指导工作。
根据2004年8月23日上午省人事厅、广州市人事局、广州市荔湾区人事局、广州市荔区卫生局和广州市荔湾区中医院等五家座谈会达成的共识,省人事厅主要进行宏观指导、检查和监督,做好与人事部的联系工作;广州市人事局负责具体指导试点工作,负责审核试点单位的改革方案、总结报告,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政策问题;广州市荔湾区人事局、卫生局具体指导和跟踪试点单位的改革进程,参与试点方案和试点总结材料的拟订工作,检查各个阶段试点任务的
完成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广州市荔湾区中医院负责人事制度改革事宜的具体操作,具体完成拟订试点方案、动员部署、实施改革、总结经验等四个阶段工作任务。
二、工作安排如下:
(一)2004年8月底前,省人事厅、广州市人事局、广州市荔湾区人事局和广州市荔湾区中医院共同研究贯彻人事部试点联系点工作会议的精神,初步提出广州市荔湾区中医院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
(二)2004年9月至10月,在广州市人事局和广州市荔湾区人事局指导下,广州市荔湾区中医院对前一阶段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情况进行总结,并拟定下一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重点是如何改进和完善已经出台的改革措施,对新的改革事项提出计划和具体要求。
(三)2004年11月15日前,经广州市人事局审核的广州市荔湾区中医院试点工作方案,报人事部和省人事厅备案。
(四)2004年12月底前,广州市荔湾区中医院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2005年10月前,广州市荔湾区中医院全面实施改革试点工作,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
其中2005年5月底前,省人事厅对广州市荔湾区中医院试点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六)2005年11月前,广州市荔湾区中医院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总结,经广州市人事局审核后,报人事部和省人事厅备案。
广东省人事厅
二○○四年十一月三日关于印发《人事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联系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