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50 LF2材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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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M A350/A350M LF2材料规范
FZV/QS 010-2007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引用ASTM A350/A350M《要求冲击韧性试验的管件用碳钢及低合金钢锻件》,并作为企业标准的一部分。

2. ASTM A350/A350M的要求
2.1热处理
锻件淬火加回火处理,淬火程序把锻件完全奥氏体化之后,随之在适合的液体介质中进行淬火;回火程序把锻件加热到590℃保温足够时间(30min/1in),空气中冷却。

2.2 熔炼工艺
钢材应由下列任何一种方法初炼:平炉、碱性吹氧转炉,电炉或真空感应冶炼(VIM)。

初炼可与单独的脱气或精炼合并,也可以随后使用电渣重熔(ESR)或真空电弧重熔(V AR)进行二次熔炼。

且应是完全镇静钢。

2.3 化学成分
A—Cr、Mo、Ni、Cu元素总量最大值为1.00%;
B—Cr、Mo元素总量最大值为0.32%。

2.4力学性能
2.5 质量
锻件应具有良好的锻造表面,在最终的表面检验前锻件表面应去除全部氧化皮和加工毛刺,清除氧化皮过程中不得伤害表面光洁度、材料特性或金相组织;对呈现有深度不超过公称壁厚的5%或1/16英寸(1.6mm),两者中较小值的疤痕、皱折、撕裂或裂纹的锻件,不需要将这些缺陷除掉,如果需要除掉此类缺陷则应采用切削或打磨的方法。

3. 焊接修补
3.1对所有经补焊的锻件应加热到590℃,但不高于相同锻件母材回火原先用过的温度下进行消除应力处理,或代之以淬火加回火处理。

3.2没有买方同意,补焊部位的面积不得超过锻件表面积的10%,且不得超过成品锻件壁厚的1/3或10mm,取二者中的较小值。

4. 补充
4.1为了保证材料的质量和提高被认可度,材料供应商应附带足够的测试与检测证明。

4.2设计强度值不能超过ASME中相关给定的值或其它认可的代码。

假如材料不用一个认可的代码,或其他以外的代码,这个最大允许的应力一定要被有实力的机构组织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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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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