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分法在询价和竞争性谈判方式中的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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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在询价和竞争性谈判方式中的误用
询价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应比照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部分采购人在运用询价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时错误使用了综合评分法评标。
本文分析了采购人在询价和竞争性谈判方式中误用综合评分法的背景,提出在适用情形下选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建议。
标签:政府采购;询价;竞争性谈判;评标方法
1、引言
询价或竞争性谈判方式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
它们确定最终成交商采用的方式应该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但是笔者检索了许多单位的网站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间或发现部分采购人在运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时,评标方法使用了综合评分法。
笔者认为,这是错误的,甚至是违法的。
询价或竞争性谈判方式只能比照最低价评标法。
2、法律法规规定及误用背景
2.1法律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投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第五款对采用竞争性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采用询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有类似的规定),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采购人在运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时,评标方法只能是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2.2采购人误用背景
有些采购人提出,我选用综合评分法,基准价选择的是最低价,就是最低评标价法。
这是把评审的单项指标和成交供应商的最终确定两者相混淆了,没有完全理解两种评标方式。
对于最低评标价法,价格是决定最终中标人的唯一因素。
对于综合评分法,价格只能是其中的一个因素,其他还包括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
在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在只是在价格上占优势,在综合评审因素的全部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未必是最高的,未必是最终中标候选人。
部分采购人使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其初衷是避免采购工作中单纯考虑价格因素,却忽视了供应商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等因素,尽可能地获得物有所值的采购结果,满足采购需求。
而最低评标价法,最终是用货币价格来衡量,价格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采购效果可能会大打折扣。
尤其对于科研项目和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这些涉及国家战略产业、核心技术能力发展的项目,其价值都不是仅仅能够用货币价格来衡量的。
相比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的既往绩效、履约能力(包括技术能力、管理能力)更为重要,万一在合同期内供应商因能力不足、责任心不够而无法履约或者因为采用最低价成交造成恶性竞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质量低劣,服务拖拉滞后,没有达到物有所值,无法达到采购目的,将会严重影响公共事业的发展,影响政府产业政策的执行,影响政府形象。
笔者认为,采购人的忧虑也是客观存在的。
3、建议
实际工作中,有一种非招标采购方式被采购人忽视,那就是竞争性磋商方式。
2014年12月31日,财政部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的综合评分法。
当符合以下两种情形时,競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方式都可以选择使用,同时适用不同的评标方法:(一)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二)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
4、结语
综合以上内容,询价和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只能比照使用最低评标价法,不能使用综合评分法。
如果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情形,采购人也可以选择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按照竞争性磋商的规则和流程运作,在评标方法上使用综合评分法。
法律是严肃的,采购当事人要根据不同的采购标的,选择相宜的采购方式,按照法定的采购程序依法实施采购,实现采购需求,切莫违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订版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令第658号.2015年1月.
[3]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2014年12月.附件《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4]汪才华.招标采购评标方法部门差异之比较.招标与投标.2017年3月.
[5]许峰.对《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比较和思考.经济研究导刊.201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