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所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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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规范研究所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
1. 研究所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所档案的管理和保管工作。
2. 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制定研究所档案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2)组织全所档案工作的计划、协调和指导。
(3)监督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4)制定档案管理计划和档案分类目录。
(5)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工作。
(6)制定档案管理工作的考核办法。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
1. 档案收集:各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将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报送档案管理部门。
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的分类原则,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
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档案归档: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分类目录,将整理好的档案进行归档。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
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的保管要求,确保档案的安全。
(1)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霉。
(2)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发现破损、变质等问题应及时处理。
(3)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等服务。
(1)查阅档案需填写查阅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2)复制档案需填写复制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复制。
(3)档案利用人员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五、档案销毁
1. 档案销毁需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2.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登记造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 档案销毁后,应将销毁情况记录备案。
六、档案管理考核
1.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2. 对档案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档案管理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研究所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