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事件之欧阳法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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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油事件讲稿
谢谢大家,我是申秋语,今天代表我们第三组向大家介绍中航油事件。
可能有些专业知识了解的不够准确,请老师及时补充或纠正。
当然,我们也有不足之处,还望同学多多包涵。
中航油事件是指2004年11月,中航油因误判油价走势,在石油期货投机上亏损5.5亿美元。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中航油这个公司。
公司简介
中航油全称是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
它成立于1993年,由中央直属大型国企中国航空油料控股公司控股,总部和注册地均位于新加坡。
1993年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和新加坡海皇轮船合资成立中国航空油料运输(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之初经营十分困难,一度濒临破产,不到两年就亏损19万新元。
1994年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收购另外两家合
作伙伴在中国航空油料运输(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
1997年陈久霖成为中航油负责人,公司在他领导下迅速扭亏为盈
2003年,《求是》杂志曾发表调查报告,盛赞中国航油是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棋盘上的过河尖兵2002和2004年两度被新交所评为“最具有透明度的上市公司奖”
自1997年以来,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营业额和利润年均按三位数增长。
2003年实现营业额24.3亿新元;实现利润约6710万新元。
公司的净资产从1997年的16.8万美元增加到2003年的1.28亿美元,增幅高达762倍,成为股市上的明星,其总裁陈久霖也被评为“亚洲经济新领袖”。
中国航油2003年的资本市值约为16亿新元,在新加坡600多家上市企业中排名前50位。
中航油本来是一家很不错的公司。
但可惜,没有有效的风险管理,毁了这个公司。
2004年11月,中航油因误判油价走势,在石油期货投机上亏损5.5亿美元。
公司破产。
在讲这个事件之前,我想先向大家介绍一些这个事件涉及到的知识。
基础知识
A首先是期货。
上节课贺老师有讲到远期交易,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
远期交易是人们为了规避未来商品价格的波动而创造出来的一种交易方式,买卖双方签订远期合同,规定在未来某一时期进行交易。
发展到后来就变成了今天的期货交易。
所谓期货,一般指期货合约,就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期货合约的持有者可借交收现货或进行对冲交易来履行或解除合约义务。
[买进或卖出期货时,成交的只是价格跟数量,商品和钱都要等到交割日才能兑现。
交易过程期货交易的全过程可以概括为建仓、持仓、平仓或实物交割。
建仓也叫开仓,是指交易者新买入或新卖出一定数量的期货合约。
在期货市场上买入或卖出一份期货合约相当于签署了一份远期交割合同。
如果交易者将这份期货合约保留到最后交易日结束他就必须通过实物交割或现金清算来了结这笔期货
交易。
然而,进行实物交割的是少数,大部分投机者和套期保值者一般都在最后交易日结束之前择机将买入的期货合约卖出,或将卖出的期货合约买回。
即通过一笔数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货交易来冲销原有的期货合约,以此了结期货交易,解除到期进行实物交割的义务。
这种买回已卖出合约,或卖出已买入合约的行为就叫平仓。
强制平仓是指仓位持有者以外的第三人(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公司)强行了结仓位持有者的仓位,又称被斩仓或被砍仓。
在期货交易中发生强行平仓的原因较多,譬如客户未及时追加交易保证金、违反交易头寸限制等违规行为、政策或交易规则临时发生变化等。
而在规范的期货市场上,最为常见的当属因客户交易保证金不足而发生的强行平仓。
具体而言,是指在客户持仓合约所需的交易保证金不足,而其又未能按照期货公司的通知及时追加相应保证金或者主动减仓,且市场行情仍朝持仓不利的方向发展时,期货公司为避免损失扩大而强行平掉客户部分或者全部仓位,将所得资金填补保证金缺口的行为。
B保证金制度
期货的另一个重要知识点:保证金制度。
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资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并视价格确定是否追加资金,这种制度就是保证金制度,所交的资金就是保证金。
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
结算准备金是指会员为了交易结算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占用的保证金。
结算准备金的最低余额由交易所决定。
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当买卖双方成交后,交易所按持仓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向双方收取交易保证金。
根据监管部门的批准,交易所可根据期货市场的具体情况调整交易保证金水平。
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为50万元。
会员必须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补足至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
未补足的,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大于零而低于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禁止开新仓;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则交易所将按有关规定对该会员强行平仓。
保证金制度既体现了期货交易特有的杠杆效应,同时也成为交易所控制期货交易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
比如你原来买入100手大豆,保证金比例为10%,持仓占用资金为30万。
现在因为行情变化剧烈,交易所把保证金比例提高到了15%,你的30万资金只能维持80手持仓了,那么或者你追加资金以继续维持你的100手持仓,或者被期货公司平掉20手大豆。
C套期保值是指把期货市场当作转移价格风险的场所,利用期货合约作为将来在现货市场上买卖商品的临时替代物,对其现在买进准备以后售出商品或对将来需要买进商品的价格进行保险的交易活动。
套期保值的基本特征是,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对同一种类的商品同时进行数量相等但方向相反的买卖活动,即在买进或卖出实货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上卖出或买进同等数量的期货,经过一段时间,当价格变动使现货买卖上出现的盈亏时,可由期货交易上的亏盈得到抵消或弥补。
从而在"现"与"期"之间、近期和远
期之间建立一种对冲机制,以使价格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D做空
做空是一种股票、期货等的投资术语,是股票、期货等市场的一种操作模式。
和“做多”是反的,理论上是先借货卖出,再买进归还。
做空是指预期未来行情下跌,将手中股票按目前价格卖出,待行情跌后买进,获取差价利润。
其交易行为特点为先卖后买。
实际上有点像商业中的赊货交易模式。
这种模式在价格下跌的波段中能够获利,就是先在高位借货进来卖出,等跌了之后再买进归还。
比如预计某一股票未来会跌,就在当期价位高时借入此股票(实际交易是买入看跌的合约)卖出,再到股价跌到一定程度时买进,以现价还给卖方,产生的差价就是利润。
好,了解了这些基础知识后,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中航油事件。
事件经过
2003年下半年,新加坡公司时任总裁陈久霖擅自扩大业务范围,开始进入石油期权交易市场,从事石油期权交易。
陈久霖和日本三井住友银行、法国兴
业银行英国巴克莱银行、新加坡发展银行和新加坡麦格理银行等在衍生品市场外市场签订期权合约,进行场外期权交易。
2003年底,新加坡公司的仓位是空头200万桶,因为石油价格的短暂下跌,公司有所盈利。
然而,进入2004年之后,石油价格就一路上涨,新加坡公司逐渐由盈利变为亏损。
到3月28日,新加坡公司已经出现580万美元账面亏损。
为了掩盖账面亏损,陈久霖决定对合约进行展期,致使交易仓位放大。
至6月,公司因期权交易导致的账面亏损已扩大至3500万美元。
·此时,受赌徒心理的影响,陈久霖不仅没有止损,反而将期权合约展期至2005年及2006年,并且在新价位继续卖空。
希望油价回落时可翻身;
·2004年10月中航油的原油期货合约已增至5200万桶,超过公司每年实际进口量的3倍以上,油价到达历史高位,中航油面临巨额亏损,公司账面亏损已达1.8亿美元,公司现金全部消耗殆尽。
·2004年10月10日中航油首次向中航油集团呈交报告,说明交易情况及面对1.8亿美元的账面损
失,并已缴付了期货交易的8000万美元补仓资金,公司同时面对严重的现金流问题,已接近用罄2600万美元的营运资金、1.2亿美元的银团贷款及6800万美元的应收贸易款,上述数据从未向其它股东及公众披露。
中国航油集团没有坚决阻止中航油的违规操作,反而以私募方式卖出所持中航油15%的股份,获资1.08亿美元,立即悉数交给中航油补仓。
·2004年10月20日中航油集团为了筹集资金支付补仓资金,透过德意志银行新加坡分行配售15%的中航油股份,令集团持股比例由75%减至60%,集资1.08亿美元;
·2004年10月26日-28 中航油未能补仓,多张合约被逼平仓,实际损失增至 1.32亿美元;
·2004年10月26日-29 巴克莱资本开始追债行动,要求中航油偿还2646万美元;
·2004年11月8日中航油再有合约被逼平仓,亏损增加1亿美元;
·2004年11月9日三井(Mitsui)能源风险管理公司加入追债行列,追讨7033万美元;
·2004年11月16日另一批合约被平仓,再亏7000万美元;
·2004年11月17日Standard Bank London Ltd 追讨1443万美元,并指如果未能在12月9 日支付欠款,将会申请将之破产;
·2004年11月25日最后一批合约被平仓,总亏损合计达3.81亿美元,债权银行陆续追债,合计追讨2.48亿美元,该公司同时已违反法国兴业银行牵头的1.6亿美元银团贷款条款,同样面对被清盘危机;
·2004年11月29日陈久霖向新加坡法院申请破产保护,并指中航油集团已承诺继续支付及偿还该公司欠款,并正与新加坡政府拥有的淡马锡集团联合注资1亿美元协助公司重组,但淡马锡尚未答应;
·2004年11月30日中航油终止所有原油期货交易
2004年12月1日,在亏损5.5亿美元后新加坡公司宣布向法庭申请破产保护令,中航油事件至此告一段落。
现在大家已经基本了解这件事了。
那么让我们来分析一下中航油失败原因吧。
原因
当然,原因有很多,首先是制度问题。
据说,中航油每年利润会分百分之十给陈久霖。
在现有的国企激励体制下,国企高管更愿意以"赌博"的精神到国际期货市场碰运气,赌赢了,企业高管可以多分红利;赌输了,亏空的却是国家或抽象的"全民",而国企高管仍可安享原有的高工资待遇。
如此情势,要让国企高管不赌一把,难!
还有,陈久霖权利太大了。
他是公司总裁兼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陈久霖从新加坡雇了当地人担任财务经理,只听他一个人的,而坚决不用集团公司派出的财务经理:原拟任财务经理派到后,被陈久霖以外语不好为由,调任旅游公司经理;第二任财务经理则被安排为公司总裁助理。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基本上是他一个人的“天下”。
这种一人独大的情况下,企业领导如果做错了决策,那么整个公司都将处于危险的境地。
还有中航油母公司的包庇。
但今天我们主要从风险管理方面来分析。
中航油曾聘请国际著名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其编制《风险管理手册》,公司内部也有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七人组成,包括四名专职人员,一个运作部主任,财务部主任和一名财务经理,均为新加坡公司员工。
根据安永的设计,风险控制的基本结构是从交易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内审部交叉检查——CEO(总裁)——董事会,层层上报。
每名交易员亏损20万美元时,交易员要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亏损达37.5万美元时,向CEO汇报;亏损50万美元时,必须斩仓。
中航油共有10位交易员,如果严格执行该项风险控制,损失的最大上限应是500万美元。
这个风险管理体系其实很不错的,可结果显然不尽人意。
2004年7月,国际原油价格升高至每桶40美元左右,14个月上涨60%,陈久霖做出了油价将开始下跌的错误判断,大量抛空原油期货。
即便如此,有限的投机并不可怕,企业在风险控制的范围内进行投机在国际上也是“惯例”,可怕的是,中航油所有的风
险防范措施都被人为突破,按公司风险控制规定,中航油期货业务损失的最大上限是500万美元。
但显然,中航油内部的风险控制机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陈久霖最后干脆是自己操盘,陷入标准的赌徒心态,既不考虑及时止亏,又不进行其他风险对冲,而是寄希望于有朝一日能挽回损失。
风险管理体系必须由具备高度风险意识的总裁来执行。
而陈久霖本人不具备这种素质。
极少有人能够想到,多年在海外打拼、如今在期货市场上铸成大错的陈久霖,对于石油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其实缺乏最起码的常识。
他的风险意识几乎等于零。
在不了解原油期权交易业务、没有对交易风险做出正确评估的情况下,陈久霖就贸然进行期权交易,呈现出“不知深浅、无知无畏”的状态。
2004年3月28日,新加坡公司已经出现580万美元账面亏损。
早已超过风险管理的上限500万,然而陈久霖却罔顾风险管理体系,不及时止损,反而决定对合约进行展期,致使交易仓位放大,以掩盖账面亏损。
以至于至6月,公司因期权交易导致的账面亏损扩大至3500万美元。
有风险管理体系,但却不执行,又怎么能够达到管理风险的目的呢?
希望各位同学牢记中航油事件的教训,在以后的工作中时刻牢记风险管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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