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事记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盘锦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事记1991年5月6日,在北京召开的庆祝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创建10周年大会上,全国考委对126名自学考试优秀毕业生进行了表彰。

辽宁省授表彰的优秀自考毕业生共4名,盘锦市有1人获此殊荣。

1998年6月14日,盘锦市教委印发《盘锦市实行监考员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意见》。

意见规定“具备监考员资格是评模评优的必要条件。

表现突出的监考员,在教师职称晋升、晋级中优先”。

此规定被摘入辽宁省招考办大事记。

1999年4月9日,盘锦市教委印发《盘锦市教委机关考务人员考核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对教委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各级各类考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作为机关工作人员政绩考核和奖惩的依据。

此项实施方案被编入辽宁省招考办大事记。

1999年4月,盘锦市招考办编印的《盘锦市自学考试监考人员工作程序》,在全省率先科学系统地规范了监考人员工作的全过程。

该程序实用性可操作性强,得到了辽宁省招考办的肯定。

1999年10月,盘锦市教委投资420万元为市区5个国家教育考试考点(5所中学)安装了电子监控录象系统。

在全省全国为首创,得到了省和国家有关部门肯定。

2000年10月30日,辽宁日报记者专题报道:监控设备
“上”考场,违纪考生落“法网”,《盘锦市考风考纪彻底变样》,引起了业内人士和社会有关部门的关注。

2000年12月,辽宁省招生招生考试办公室授予盘锦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为辽宁省考风考纪工作先进单位。

2001年2月15日,在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20周年之际,国家教育部决定对全国426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辽宁省授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共16名,盘锦市有一人授到表彰。

2001年5月18日,辽宁日报记者李明在辽宁日报第2版头条报道了《考风考纪管理全省学盘锦》。

2001年,《辽宁招生考试》第7期专题刊登了《自考成考全面实现监考现代化今非昔比盘锦考风考纪谱新篇》。

2001年12月,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授予盘锦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为辽宁省考试考风考纪优秀单位。

2002年3月19日,辽宁省招考委、辽宁省教育厅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20年来做出重要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共表彰先进集体86个,先进个人112名。

盘锦市招生考生办公室、盘锦市实验中学、盘锦市第二初级中学三个单位荣获先进集体称号;盘锦市有5人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2002年9月,盘锦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被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评为《辽宁招生考试》(自考版)杂志发行工作三等
奖;2001—2002年度《辽宁招生考试》杂志发行工作一等奖。

2002年10月,盘锦市教育局拔专款近10万元,对市直中学考点广播系统的更新和改造;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首次使用“盘锦市教育考试语音提示”系统,为全省首创,得到了辽宁省招考办的肯定。

2002年12月,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授予盘锦市招生考生考试办公室为招生考试考风考纪工作达标单位。

2003年9月,盘锦招生考试办公室被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评为《辽宁招生考试》(自考版)杂志发行工作一等奖。

2003年12月,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授予盘锦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为辽宁省考风考纪工作优秀单位。

2003年12月21日,盘锦日报记者高望专题报道《市招考办详解自考热点问题》并加编者按。

为配合、适应全省启用新的考务考籍管理系统做必要的宣传和准备。

2004年2月27日,盘锦日报记者海鹰在教育专刊二版刊登4篇自考专题文章,为4月份盘锦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做考前宣传。

2004年4月,盘锦市招考办修订编印的《盘锦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规程》和绘制的《盘锦市国家教育考试考点分布图》均属全省首创,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

2004年5月,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自立、自强、自信——我与自考的故事”征文活动的通知》(考委办函
[2004]27号)精神,根据辽宁省招考办对此项工作的布置和要求,盘锦市招考办组织起草、上报4篇征文(辽宁省共上报24篇)。

2004年10月20日,盘锦市招考办迎接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质量评审工作,迎国检材料全部完成。

共汇编9卷(本)指标体系达标书:涵概A、B、C三级指标,55项基本内容,近300项具体工作,照片70余幅,汇制表格近800张,共计43万字。

2004年10月,盘锦市招考办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首次试用“手机信号阻断器”。

在全省为首创,得到了辽宁省招考办的肯定。

2004年10月31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自考办裴勇俊同志任组长,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陈京波、四川省自考办郭大银、辽宁省招考办尹久恒一行四人组成的国家评审组莅临盘锦市招办,对盘锦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质量进行全面评审。

盘锦工作得到了国家评审组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2004年12月15日,盘锦市招考办王淑媛书记在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质量评审工作总结大会上第二个大会发言:《发扬“自考精神”,守护新的荣誉》,得到了省招考办和全体会议代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2004年12月,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授予盘锦市招生
考生考试办公室为辽宁省考风考纪工作优秀单位。

2005年4月,盘锦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根据国家教委和省报考办的有关规定,整理印发了《盘锦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举措》,意在充分发挥和利用教育资源,让自考事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推进我省高等教育的大众化、社会化,构建继续教育、全民教育、终身教育体系,更好的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2005年5月16日,盘锦市招考办根据辽宁省《教育为辽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要求,受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自考处的委托,在盘锦市农发局召开了“自学考试如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专题座谈会。

会议由盘锦市招考办书记王淑媛主持,盘锦市农经委负责人,盘锦市农广校负责人,盘锦市、县、区教育局职教科(股)长,盘锦市自考助学组织代表和盘锦市招考办的有关同志应邀到会并展开讨论。

对会上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及主要问题都做了妥善处理和及时上报。

2006年2月,盘锦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被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评为开展“人民满意考试机构创建活动”优秀单位。

2006年7月30日,盘锦日报记者穆丽在大周末头版专题报道《自考“铁兵”士官刘传才》,为盘锦市自考考生树立起一面旗帜。

2006年10月15日,盘锦日报记者穆丽再次大周末头版
专题报道了《军人刘传才的爱心故事》,又从另一个侧面展现了一位普通军人的风采。

2006年11月22日,在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25年之际,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对全省60个获得自学考试单项工作优秀奖的单位和128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盘锦市招考办荣获自考考籍工作优秀奖(全省共设6个)、自考工作创新奖(全省共设5个);盘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站荣获助学组织工作优秀奖(全省共设19个);盘锦市有5人荣获自学考试先进工作者。

2006年12月,《辽宁招生考试》第12期刊登了盘锦市招考办张力明发表的专题报道:自考“奇”兵,生动的记录了一位军人自考生刘传才在两年之内,以非常优异的成绩通过“汉语言文学”大专专业的全部十三门课程。

2006年12月,盘锦市招考办在全市政风行风工作评比活动中,总排名第三名(共13个单位参评)。

2007的2月2日,盘锦日报第4版刊登了肢残自考学员张春柏的《求知的源泉》一文。

叙述了她肢残志坚、刻苦学习的经历,展现出自考大家庭的温暖。

2007年10月,《辽宁招生考试》第10期刊登了盘锦自考生朱光茹总结的“四步学习法,轻松跃龙门”学习体会。

2007年12月,《辽宁招生考试》第12期刊登了盘锦自考生张春柏《自考的甘苦》的文章,与全国自考考生进行了
学习交流。

2007年12月,盘锦市招考办根据国家考委、省招考办关于《纪念“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颁布20周年暨优秀自考生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具体情况,上报了《他为自考生树立起一面旗帜》记优秀自考学员刘传才评选材料;在全省上报的30份参评材料中,顺利通过初审。

辽宁省共上报6份材料参加全国评选。

2008年3月26日,盘锦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为防范自学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自学考试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安全顺利进行,并根据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和省招考办有关规定,印发了《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问题的通告》,发给每位自考生和自考助学组织。

2008年6月,盘锦市招考办根据辽招考办字[2008]103号文件《关于下发辽宁省2008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组织安排、改编上报了四篇“融入自考,成就人生”主题征文;一篇《一位军人自考学员的风采》记全国立志成才单项奖获得者刘传才报告文学;组织、整理上报8份辽宁省优秀自考生评选材料。

2008年10月,安祥林编写的《一位军人自考学员的风采》——记第三届全国自学成才奖励基金“励志成才奖”单项优秀自考生刘传才一文,被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和全国自学成才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收录在《学习改变
命运》报告文学集第三集。

2008的12月1日,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对全省74名优秀自考生进行了表彰。

我市共有张春柏、孙小明、吴海坤、王秀秀、徐秀芳、臧秀敏、万金林、王迪8名考生受到了表彰,约占全省受表彰总人数的9.3%。

2008年12月22日,“融入自考,成就人生”主题征文评选结果揭晓:盘锦考生张春柏《求知的源泉》和孙小明《我的自考之路》获一等奖(全省10名);盘锦招考办《奖励先进,扶贫济困石连斌自资三万余元助自考学员成才》和盘锦考生张丹《青春无悔,自考伴我行》两篇征文获三等奖(全省25名)。

2008年12月,《辽宁招生考试》第12期刊登了盘锦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站石连斌编写的《学法、懂法、用法》——记盘锦监狱自考考生孙小明。

2008年12月,“盘锦教育考试语音提示”被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评为辽宁省招考工作创新奖(全省共有三个单位获奖)。

2008年12月,盘锦市招考办被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评为“人民满意招生考试机构先进单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