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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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评实施办法

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评实施办法

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提升我县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根据**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县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创建县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县标化工地)的申报、检查、评审管理。

第三条县标化工地分为优良和合格两个等级。

其中县标化合格工地是**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必须达到的水平。

参评**县“秦山杯”优质工程和“嘉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优良工地”的项目必须获得县标化工地优良等级。

第四条县住建局成立县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标化工地评委会)。

县标化工地评委会成员由县住建局相关科室、中心负责人、技术人员组成,县标化工地评委会会议由县住建局组织召开。

第五条县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受县住建局的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县标化工地的申报、检查和初审工作,县建筑业行业协会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第六条县标化工地每个季度评审一次,由县住建局按季发文公布O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七条推行创建县标化工地全覆盖。

凡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创建县合格及以上标化工地。

其中创建县标化优良工地的项目,需单独申报创建计划。

创建目标高于县标化工地的,在申报县标化工地优良等级时同时明确。

第八条符合以下规模条件之一的项目,方可申报创建县标化优良工地。

规模未达到条件但安全标准化施工具有鲜明特色和示范作用的项目,可以申报县标化优良工地。

同一项目包含多个单体的,应以项目为单位进行申报。

(一)房屋建筑工程1.单体工程2500平方米以上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

2.5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群体建筑、配套建设的小区、旧城改造中连片建设住宅。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建安工程量在500万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含附属管线、桥梁等)、桥梁工程、给排水管网等市政公用工程。

宜宾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标准化优美化工地评审办法

宜宾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标准化优美化工地评审办法

宜宾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美化工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进一步发挥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美化工地样板示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宜宾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美化工地(以下简称“安全文明标美化工地”),代表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的先进水平。

“安全文明标美化工地”的主要评审依据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由市住建局会同市质量安全监督站组织建设工程安全技术专家进行评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施工活动的企业。

第二章预报程序及条件第四条“安全文明标美化工地”采用预报制度,预报工程项目需在工程开工条件审查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后,由工程总承包企业填写《宜宾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预报表》(详见附件)及“安全文明标美化工地”创建工作计划,经工程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站、住建部门同意后,报市住建局备案。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申请预报“安全文明标美化工地”:(一)中心城区工程项目、单体住宅工程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公共建筑及综合楼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工业建筑平方米以上;、座以上的体育场,或座以上的体育馆,或座以上的游泳馆、艺术馆,或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或单体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的市政桥梁;、工程投资规模在人民币万元以上,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标志性工程。

(二)中心城区以外的工程项目、单体住宅工程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公共建筑及综合楼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工业建筑平方米以上;、座以上的体育场,或座以上的体育馆,或座以上的游泳馆、艺术馆,或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或单体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的市政桥梁;、工程投资规模在人民币万元以上,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标志性工程。

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

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

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工地”是我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最高荣誉奖,其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水平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达到我省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三条“省安全文明工地”的考评工作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开展,由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具体组织实施;第四条“省安全文明工地”由企业自愿申报,经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建筑安全协会择优推荐后进行考评;“省安全文明工地”考评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第五条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倡导绿色施工方法,推行标准化作业,实施科学管理,减少能源消耗,提高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水平;第六条“省安全文明工地”分为单体工程和群体工程两个类别;其中,单体工程分为示范工地和优良工地两个等级;群体工程为“省安全文明小区”,其单体工程享有“省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同等荣誉;第七条“省安全文明工地”考评数实行总量控制,择优考评;申报指标分配按工程所在地建设规模情况、当地安全生产总体水平等因素确定;每年考评工程个数原则上控制在示范工地150个,优良工地400个;第二章申报范围和条件第八条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范围:一示范工地,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应在8000m2以上,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以上;二优良工地,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应在5000m2以上,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600万元以上;三安全文明小区,应为开发建设的城市居民小区或其他群体建筑,本期开工工程总建筑面积80000m2以上,且不少于6个单位工程;四造价及面积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在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方面成绩特别突出,或者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性工程;第九条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条件:一凡申报的在建工程项目,其总包及分包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办理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三在施工全过程中未发生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包括未遂事故,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施工投诉以及其他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事件;四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符合相关要求;五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资料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六施工现场及工程形象进度应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分项考核条件的要求;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相关要求;第三章申报程序第十条拟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应在开工前将创建计划列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单独制定创优实施方案和措施;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向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建筑安全协会提交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和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小区申报表,由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建筑安全协会初审同意,向省建筑安全协会推荐;第四章复查验收第十一条复查验收工作由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按照各市推荐项目名单,采取统一复查验收和随机抽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第十二条每年下半年组织一次统一复查;随机抽查根据各地申报和工程进度情况确定;省建筑安全协会对“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文明小区”全部进行复查验收;对“省安全文明优良工地”进行抽查验收,不少于总量的30%;第十三条复查验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听取申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汇报;二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省有关规定的内容进行复查;三对申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施工现场有关人员进行提问,考核其对施工安全知识的熟知和掌握情况;四对复查验收的工程项目现场反馈情况;五汇总复查验收情况;第十四条“省安全文明工地”复查验收专家组由3至5人组成,设组长一名,专家由具有中高级职称,从事建筑安全管理5年以上的人员担任;第十五条专家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有关规定,结合现场管理和资料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省安全文明优良工地,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省安全文明小区,其中10%的单体工程不少于1个得分在90分以上,其余单体工程最低得分在80分以上;第五章评审表彰第十六条“省安全文明工地”的评审工作由省建筑安全协会成立的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评委7-9人,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及有关领导组成;其中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二人;第十七条评审委员会根据复查验收组的汇报,通过观看工程录像、质询、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票数在2/3以上有效;第十八条对获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并将名单报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后公布;各市在工程招标投标中应将此作为省级奖励予以评审加分,在市场信用体系中记入诚信行为记录,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获奖企业和有关人员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工程项目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相应激励制度,对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有突出贡献的项目部和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从“省安全文明工地”获评的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评价;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复制和伪造“省安全文明工地”文件和证书;如有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六章评审纪律第二十条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主动接受评审单位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第二十一条复查验收专家和评委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取消其参加评审检查工作资格;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省外工程由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024年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

2024年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

2024年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
将根据施工单位的行为举止、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标准遵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考核的重点将放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落实情况上。

对于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未严格执行文明施工要求、未保障工人安全条件等问题,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和通报批评。

为了推动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2024年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将采取多种手段来监督和评价施工单位的表现。

其中包括定期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监督举报等方式。

对于表现优秀的施工单位将给予相关奖励和荣誉称号,鼓励其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在考核过程中,将严格按照规定来评定施工单位的得分。

对于存在严重安全事故、环境污染、违规用工等问题的单位,将取消其相关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同时,对于规范管理、严格遵守施工规范、重视职工安全的单位,将优先考虑其在相关项目上的中标资格。

2024年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考核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

通过严格监管和考核,促使施工单位自觉遵守法规、严格执行标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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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办法与奖罚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办法与奖罚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办法与奖罚制度范本一、考核办法1. 安全生产考核办法(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各项目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考核内容包括责任制建立情况、责任人员的履职情况、责任体系的有效性等。

(2)隐患排查整改考核:通过定期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各项目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考核。

包括隐患排查的频次、隐患整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等。

(3)安全培训考核:对项目单位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培训计划的制定情况、培训的内容和形式、培训人员的资质等。

(4)安全事件处置考核:对项目单位在发生安全事件后的处置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事故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等。

2. 文明施工考核办法(1)现场环境考核:对项目单位的工程现场环境进行考核,包括施工垃圾的处理情况、施工现场的整洁程度、施工材料的摆放是否规范等。

(2)施工组织考核:对项目单位的施工组织情况进行考核,包括施工计划的合理性、工序的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的技术操作等。

(3)环境保护考核:对项目单位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考核,包括防尘、防污染等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排放等环境问题。

(4)公众关系考核:对项目单位的公众关系处理情况进行考核,包括与周边居民的沟通交流、对公众投诉问题的及时处理等。

二、奖罚制度范本1.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范本(1)安全生产优秀单位奖励:对在安全生产中表现优秀的单位进行奖励,如设立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安全生产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金或物质奖励。

(2)安全生产责任人奖励:对在安全生产中履职尽责、做出突出贡献的责任人员进行奖励,如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人先进个人等表彰。

(3)安全生产违规处罚: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如罚款、停工整顿、吊销资质证书等。

(4)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文明施工奖罚制度范本(1)文明施工先进单位奖励:对在文明施工中表现优秀的单位进行奖励,如设立文明施工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金或物质奖励。

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

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

精心整理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办法。

表》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预报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与指导。

第五条预报工程应达到以下规模(一)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工程项目1、单体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及以上;2、单体公共建筑及综合楼8000平方米及以上;3、单体工业建筑8000平方米及以上;4、1.5万座(含1.5万座)以上的体育场;5、2000座(含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6、1000座(含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艺术馆;7、500座(含5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89101234、5、6、7、89、工程投资规模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10、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性工程。

第三章工程复查程序及条件第六条预报工程在主体完工后进入装饰工程以前报送复查申请材料,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第七条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复查申请材料包括:一、复查申请材料总目录二、《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预报表》复印件及《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复查申请表》(附件2)。

三、工程立项计划书,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评价手册、承包合同、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管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四章工程审批与发证第十条工程经复查后,由复查小组写出书面复查报告,提交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审查,通过后上报省建设厅审批。

第十一条所有经复查的工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继续组织施工直至竣工。

在此期间,如该工程项目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将取消评比资格,并立即收回“争创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项目”铜牌。

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检查考核管理办法(三篇)

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检查考核管理办法(三篇)

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检查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管理,促进施工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高施工工地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环境,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建设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开展施工活动的一个示范工地。

其建设目标是建立健全施工管理体系,提升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推广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管理经验,形成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示范。

第三条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建设,应当依法合规,强调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三大方面。

通过规范化的施工流程和管理措施,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稳定和环境保护的良好效果。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建设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科学地规划施工场地,合理布置各个施工区域和设施设备,确保施工活动的有序进行。

(二)健全管理体系,严格管理。

建立健全的施工管理体系,制定施工制度和管理办法,确保施工工地的正常运行和施工质量的保障。

(三)加强技术支持,提高施工质量。

引进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确保施工工地的施工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四)保护环境,建设绿色工地。

采取一系列的环保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注重绿色施工和资源合理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建设要求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场地选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场地应当具备适宜的地理环境和地质条件,无明显的自然灾害和环境污染风险;(二)场地面积应当满足施工项目的需要,能够合理布置各个施工区域和设施设备;(三)场地应当便于施工人员和设备材料的进出,具备良好的交通和物流条件。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施工组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施工项目应当按照合理的施工顺序和施工方法进行组织,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和施工质量的要求;(二)施工组织应当合理布局,确保施工现场的通畅和施工活动的有序进行;(三)施工组织应当注重劳动力的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推动施工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各地纷纷制定了相关的考评办法。

本文就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进行探讨。

一、背景介绍在施工行业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身和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为了改善这一状况,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始提出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目的在于规范施工过程,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护环境并提高施工质量。

二、考评要求1.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个工作岗位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对新进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对施工场所的危险性认识。

2.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细致的规划和布局,明确安全出口、消防设备的设置和使用,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3.物料配送和使用物料配送和使用是施工中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物料的质量和安全,施工单位在物料进场时必须检查并记录相关信息,合理储存和使用。

4.防护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置和使用,包括安全网、安全带等。

同时,施工单位必须对这些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5.职业卫生管理施工现场应设置洗手设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等。

施工单位还应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测,确保工人的身体健康。

6.环境保护管理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7.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施工单位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特别是对新进员工要进行系统的培训,使其熟悉工作环境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考评方法1.目标考评根据各项考评要求,设置相应的目标和指标,对施工单位进行考评。

通过对施工质量、安全意识、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得出一个综合得分。

2.实地检查考评考评主管部门会派员在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评估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办法

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集团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水平,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住建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称号,是集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授予的荣誉,是集团企业、项目部现场安全管理学习的榜样。

集团每年组织一次评选,评选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集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负责。

第三条集团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评选,依据住建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和集团企业标准《施工现场场容场貌统一要求》以及国家和部颁规范、标准进行。

二、申报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四条申报集团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凡申报的工程项目,建造师、现场安全员已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二)凡申报的工程必须是已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并按《建筑法》规定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三)申报工程项目的规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含5000 m2);2、市中心城区的小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在50000 m2以上(含50000 m2),县(市、区)的小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在30000 m2以上(含30000 m2);3、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及其他构筑物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 万元);(四)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及《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综合检查评分,总计得分应在80分以上(含80分)。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作为推荐申报项目:(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二)采用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的;(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五)建筑起重机械未执行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办理产权备案、安拆告知和使用登记及日常维护记录的;(六)集团检查中工程不达标的。

四川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核办法

四川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核办法

四川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核办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核办法》(川建行〔2021〕5号)(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印发,并于2021年5月18日起施行。

《办法》的制定是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清单制管理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各参建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指出,要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明确要求安全监督机构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标准”。

目前,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规范,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文明措施费落实不到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不健全等问题依然存在,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开展省安全标化工地考核工作,构建优良项目的示范引领机制,赋权属地主管部门,强调日常监管和社会监督,对提升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有着积极作用。

二、主要内容(一)申报范围。

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污水处理厂、水厂、垃圾处理厂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纳入考核范围,并针对房屋建筑工程的规模区分为市、县(区)两级,鼓励县(区)级监管项目积极申报评审。

(二)强调申报项目的合规性。

申报项目须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后1个月内,向属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施工许可证、安全监督备案表、施工合同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条款。

(三)强调属地推荐。

舟山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

舟山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

舟山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21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舟山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是我市建筑施工安全最高奖,其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三条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工作由市建筑业协会统一组织。

成立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投票确定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建筑安全标化工地。

评审小组设组长一名,由建筑业协会领导担任,副组长两名,由建筑业协会秘书处和市建筑安全监督站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我市有关施工安全的领导和专家组成。

第四条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我省有关规定等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规范.第五条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每年举行一次,数量实行总量控制,择优评选。

每年评审工程个数原则上控制在本评审年度竣工的新建项目数量的6%以内。

申报指标分配按工程所在地属地原则分配,依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当地工程建设规模情况;(二)当地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三)适当考虑地区平衡。

第六条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和工程质量创优应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

“海山杯”优质工程应先获得“舟山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七条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二)8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群体建筑,5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三)建安工程量在3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装修工程;(四)工程规模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在创安全文明标化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工程。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3篇)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3篇)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在建设工地中,安全标准化和文明施工是保障工人安全和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对工地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我们制定了以下管理办法: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1.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责。

2.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对从进场至竣工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和管理,定期进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

3.组织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加强施工现场管理1.指定专业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隐患。

2.严禁未经安全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严禁违章作业和超负荷作业,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稳定。

3.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划定危险区域,并加强日常巡视和记录。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1.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2.建立安全奖惩机制,对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3.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工地安全事故。

四、文明施工管理1.建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纪律,严禁乱倒垃圾、乱丢烟蒂等行为。

2.加强施工队伍管理,提高队员的素质和文明意识,减少施工现场的噪音和扰民行为。

3.开展文明施工宣传活动,宣传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工人文明施工,树立良好的工地形象。

五、加强危险源管理1.对工地内的危险源进行评估和控制,建立危险源清单,并及时更新。

2.建立事故快报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进行快速报告和整改。

3.加强对高空作业、电气设备等高风险作业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稳定。

六、加强安全技术防护1.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置安全网、安全带,提供良好的防护工具和设备。

2.配备安全监测设备,如安全监控摄像头和气体检测仪等,及时发现并控制危险情况。

3.定期检修和维护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七、加强施工现场卫生管理1.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卫生设施建设和维护,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宜宾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

宜宾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

宜宾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更好的体现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样板示范作用,加强施工现场环境污染防治管理,特制定本评审办法.第二条“宜宾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是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最高奖,代表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的先进水平。

“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评审工作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为评审依据,评审工作由宜宾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具体工作由宜宾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

施工现场建筑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由市规划和建设局建管科负责协调指导,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具体监督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施工活动的企业。

第四条全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地必须切实搞好施工现场的建筑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可以在申报宜宾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同时,申报省级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但必须达到省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

第二章预报程序及条件第五条宜宾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采用预报制度,预报工程项目需在工程开工条件审查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后,由工程总承包企业填写《宜宾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预报表》(附件1)及创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工作计划,经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站、(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宜宾市规划和建设局备案.建设单位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可以将工程项目必须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化工地作为招标文件内容之一予以发布。

第六条预报工程在市规建局办理备案手续后,宜宾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向预报工程发放由宜宾市规划和建设局统一制作的“创市级文明标化工地”铜牌,申报项目部必须将此铜牌悬挂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并在在建建筑物醒目位置(建筑物的至少两个立面)悬挂“创市级文明标化工地”横幅(字体不得小于0.6米×0。

“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

“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

“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埋,搞好工程建设,推动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高,更好的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安全文明标化工地”)依据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及国累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第三条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评选在各市、地、州和省级有关厅(局)评选的基础上,由各市、地、州建委(建管局)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推荐,并经过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组织复查,由省建设厅审查、批准后,颁发证书。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申报“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工程立项、报建、施工许可证等有关建设手续齐备。

二、工程的承建(总包)企业已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四人I省建筑业企业安全资格认可证人三、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管理资格和管理水平。

四、工程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未发生任何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四级及四级以上事故)。

五、工程建筑面积压在40O0平方米以上或Xi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

六、工程竣工验收后,必须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第三章申报及预评程序第五条申报单位为工程承包(总包)建筑施工企业。

第六条申报单位在工程开工时向工程所在地的市、地、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厅(局)申报。

申报时应提交《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书》和有关工程安全管理材料。

第七条各市、地、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厅(局)接到申报后,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施工各阶段进行检查、预评,预评通过后,签署推荐意见,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第八条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材料包括:一、申报材料总目录二、《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书》一式两份。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评价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评价办法

附件: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138号)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等文件和开展第一批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建协[2008]36号)精神,规范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建筑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组织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行业评价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以下简称安全诚信评价)是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各地建筑业协会或建筑(建设)安全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和有关单位,对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实施的一项行业诚信评价。

有关单位是指没有成立建筑业(建设)协会并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商妥的归口本系统申报安全诚信评价的单位。

第三条安全诚信评价的依据是:(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见附件1);(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三)建筑业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的约定条款。

第四条安全诚信评价分为AAA、AA、A、B、C五级.评价为AAA、AA、A级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中,没有发生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行政处罚的;(二)没有发生《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中规定的一般及其以上安全事故的;(三)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评分表》(见附件2)评价的总分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的,其中75分~79分为A级,80分~89分为AA级,90分及以上为AAA级。

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使企业受到降低资质等级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或者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评分表》评价的总分达不到75分的,应当评为B级.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发生安全事故使企业受到吊销资质证书行政处罚的,应当评为C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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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以《创建向莆铁路标准化工地指导意见》为依据,规范新建向莆铁路工程施工管理,推进现场施工文明建设,改善施工现场人员生活和工作环境,塑造中铁十四局形象,展现二公司风采。

根据向莆公司及局指有关要求和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以强化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作业控制为重点,制定标准化工地总体规划,指导全面开展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并严格按照标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标准化工地达标,以此带动安全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为全面落实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施工生产任务快捷、优质完成,在本项目建设一个舒适、适用的办公、生活环境和生产空间,确保作业人员有一个安全、文明、清洁卫生的施工作业场所,特制订本办法以促进现场有效执行。

一、成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核小组:
组长:吴佩和、姚洪瑞
副组长:邱前进、莫保贤
组员:王盛波、杨立波、李金桂、姜伟、孙曙光、戴伟、高峰、李刚、欧应昌
二、考核办法:
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现场评比考核,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核标准》进行打分,计分采取百分制,综合平均后为最终得分。

三、奖惩办法:
1、对队的考核从85分以上评出第一、二名给予奖励:第一名奖5000元、第二名奖3000元;从75分以下进行处罚:倒数第一名罚5000元、倒数第二名罚3000元。

2、对架子队长的奖罚,以队排名为依据:第一名奖300元,第二名奖200
元;倒数第一名罚300元,倒数第二名罚200元;安全管理人员按架子队长奖罚金额的60%予以兑现。

3、排名名次及考核详细情况报告在每月工程例会上传达通报。

附件:《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核标准》
中铁十四局二公司向莆铁路JF-3标项目部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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