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开展流通环节白酒市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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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开展流通环节白酒市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3.08.19
•【字号】
•【施行日期】2013.08.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开展流通环节白酒市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全省工商系统开展流通环节白酒市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省局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白酒市场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3年8月19日全省工商系统开展流通环节白酒市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白酒市场监管,规范白酒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广大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全省白酒市场消费安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构建白酒产业诚信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范白酒产业市场,以虚假宣传,误导、欺骗消费者为重点,加强白酒市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推进白酒产业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把白酒产业诚信建设重点纳入贵州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一要以保护知识产权为重点,有效打击假冒伪劣、商标
侵权等侵害白酒产品行为,全面维护消费者、生产者合法权益。

二要以严厉查处“专供”、“特供”、“央视上榜品牌”等名义虚假宣传的酒类广告,规范白酒产业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要进一步完善全省流通环节白酒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酒类产品经营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高流通环节酒类市场监管水平。

二、整治时间
2013年8月20日至10月20日。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以驰(著)名商标酒类品牌及销量较大的名优白酒为重点品牌,以各市州尤其是贵阳市、遵义市以及仁怀市、兴义市、镇远县、习水县等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烟酒专卖店、餐饮企业、娱乐场所为重点单位,严惩重罚各类违法行为。

四、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一是查处假冒注册商标、企业名称、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以及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或与其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侵权违法行为。

二是对酒类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取缔不具备相关资质的酒类包装材料生产、印刷单位,严厉打击生产假冒酒类产品包装、标签等违法行为。

三是加大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重点保护白酒类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维护商标所有权人合法权益,有力地维护公平、公正的商标市场环境。

(二)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一是打击酒类生产经营者以“国家机关特供”、“军队特供”、“内部特供”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二是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规范白酒市场广告宣传行为。

三是加强企业自律,通过整治,要求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三)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构建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把酒类产品市场监管和日常市场巡查有机结合起来,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督促酒类经营单位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等制度。

重点查处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白酒等酒类制品。

二是继续开展白酒产品的抽样检验检测,及时公布检测信息,确保酒类市场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建立完善白酒假冒侵权行为举报处理机制。

进一步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的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诉,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是建立完善企业维权机制。

利用西南五省(区、市)竞争执法协作机制快速反应,重点保护名优白酒的商标专用权,涉及其它省(区、市)内发生的,按规定及时上报国家工商总局,积极争取适时组织全国性或区域性专项保护行动,维护好我省名优白酒的品牌声誉,努力提升贵州白酒的市场竞争力。

五是着力加强白酒产业企业诚信建设,将白酒市场监管执法信息、白酒企业的商标注册信息等纳入我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范畴。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即日起至8月30日。

各级工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签订责任书。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31日至10月15日)。

对酒类市场进行全面清理,要求经营者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0日)。

对全省白酒市场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各级工商部门要根据整治情况,建立酒类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各市州工商部门一要将整治期间工作情况以简报的形式在每月5日、20日之前及时上报省局市场合同处。

二要及时填报白酒市场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按月报送(9月20日、10月20日之前)。

三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情况,在10月20日之前上报省局市场合同处。

六、职责分工
(一)各市州工商局按照属地原则开展好整治工作,贵阳市、遵义市、仁怀市、兴义市、镇远县、习水县等地为重点开展好整治工作。

(二)省局按照本方案开展好组织领导工作。

一要对各市州整治工作开展好指导、检查、督查。

二要对重大、疑难案件做好协调。

三要做好内部分工协调,具体分工如下: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商标局
加强虚假宣传查处:竞争执法局、广告处
加强重大案件查处协调:经检总队、国酒分局、竞争执法局
加强市场巡查:市场处
加强产品质量监管:食品处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诚信处
加强消费者申诉举报处理:12315申诉举报处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加快白酒产业对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工商部门要把加快白酒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并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并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强协调配合,增强执法合力。

各级工商部门要及时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并加强与公安、质监、知识产权等部门的协作,完善各项协作制度,形成统一协调的行政保护体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加强行政、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涉嫌白酒犯罪案件和白酒侵权违法案件的双向移送工作,严厉打击白酒违法犯罪行为。

互通信息,依法打击各种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保护本地白酒产业健康发展。

(三)大力宣传,加强监督。

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和典型引导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进展情
况;要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使酒类经营企业增强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引导群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各市州工商局要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申诉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

附件
白酒市场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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