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枣庄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的通
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2.12
•【字号】枣发改价格〔2020〕30号
•【施行日期】2020.02.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
正文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枣发改价格〔2020〕30号各区(市)发改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国网枣庄供电公司:
为缓解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经营压力,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93号),明确了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相关内容。
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做好宣传,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鲁发改价格〔2020〕93号关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的通知.pdf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