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切实加强公路养路费征收稽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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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切实加强公路养路费征收稽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
•【公布日期】2001.03.22
•【字号】苏交公[2001]89号
•【施行日期】2001.03.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江苏省关于切实加强公路养路费征收稽查工作的通知
(苏交公[2001]89号)
各市交通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交通征稽工作交流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稽查工作,为加快我省公路事业的发展再作新贡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把规费征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系统的领导同志要认清形势、把握机遇,高度重视养路费的征收稽查工作,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知难而进。
同时要解决好征收稽查工作中所遇到的矛盾和困难,为征收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确保应征费额收好、收足并及时解交。
二、广泛宣传。
积极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针对交通征费社会环境恶化,偷逃、拒缴、抗缴交通规费现象严重,交通征稽人员被围攻、谩骂,以及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等问题,要进一步宣传国办发(2000)2号文件精神和国家现行公路规费征收政策,要动之于情,晓之于理,增强车主缴费的自觉性。
同时也要积极争取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支持、配合,对少数蓄意违法者要坚决依法惩处。
三、稳定队伍,努力提高征稽人员总体素质。
三年多来,全省征稽人员减少
二百多人,而征稽任务和困难却大为增加。
在一些地区由于人员少、任务重已经影响到征稽工作的正常运转,因此,各地要根据工作需要,保持征稽队伍稳定,前两年抽调人员较多的,要及时补员。
新配备的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从财会、经济、计算机和法律专业中挑选。
四、加大投入,不断强化现代化管理手段。
公路系统要结合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工程的实施,加快实现征稽工作现代化。
对已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的养路费征收系统、软件、硬件设备等,要统一更新换代。
县一级征稽稽查车的配备和更新,也要加快步伐,做到改进装备,强化手段,提高效率。
在此项工作完全实施到位前,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进行综合调整,确保征稽工作的正常运行。
五、抓好源头,认真贯彻实施养路费《计量手册》。
交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制定的《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手册》(第三册)已颁布实施,为有效地解决“大吨小标”问题提供了依据。
是我们抓住源头、堵塞漏洞、强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养路费的足额征收。
六、加强稽查,坚决制止和打击偷逃规费行为。
要组织力量强化稽查工作。
采取上门催缴和路检路查相结合的方法,以至促征。
以查保征。
对偷漏严重的地区和路段,要重点稽查、突击稿稽查,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缴欠费,做到处理一个,震慑一片。
七、强化管理,切实抓好基础管理工作。
各级征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各类征收台帐,加强财务资金管理和票证管理,坚持财务、票证互审制度,及时做好各类相关的征收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和分析工作,要确保征稽部门无违纪违规的行为发生。
八、外树形象,继续开展文明创建工作。
各级征稽部门要内抓管理,规范行为,外树形象,文明执法。
继续争创文明单位。
全面实施公示制。
进一步做好聘请行风监督员工作,坚持依法按章征费,为车主提供优质文明服务。
同时坚持做好治
理公路“三乱”工作。
必须确保征稽工作无“三乱”。
九、内强素质、积极抓好培训工作。
各单位要继续做好养路费征稽人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法规教育、行风廉正教育和征稽业务知识水平的培训工作,提高征稽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使他们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力、事效率、工作能力,为车主提供准确、快捷的一流服务以确保征稽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二00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