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名叫米修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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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名叫米修的日记!
作者:卷耳猫
来源:《中学生百科·写作》2015年第07期
十六七岁的爱恋。
来得总是那么莫名其妙。
帅气的外表、高超的球技、磁性的声音甚至打架时的姿势。
都可以成为我们喜欢的理由。
我在喜欢上小C时,《下一站幸福》席卷了各大视频网站,梁慕橙满目温柔地教着小乐喊米修米修,这样就可以召唤回父亲。
我坐在电脑前的座位上。
轻启唇瓣,小C,米修米修,Miss you miss you。
第几次的迟到
小C单名一个曦字,放在我们这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高中里,帅气的外表让无数女生为他着迷。
我为了掩人耳目,拉着小猪要给他起个代号。
鉴于小x就像特工执行任务,小猪说小C好,读起来舌尖顶着上颚,轻轻柔柔,像这个人。
小C小C,多读几遍,好像整个心都化成了一汪水,荡过少女的青涩懵懂。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只是点头之交,甚至大部分时候见到,都不会直视对方。
我一直憧憬着我们第一次说话的场景,却从来没有想过会是这样一番模样。
那是我第一次迟到。
因为母亲出差,早上起来后我抓了抓头发,匆匆忙忙地叼着一块土司就出了门。
十月份的北方,顶着风骑着脚踏车向前,因为用力,刘海和汗水打湿在一起,一股一股丑陋地凝结在额前。
嘴角还有残留的面包碎屑,可眼看时间就要到了,我根本无心打理,推着车疯狂地在校园里奔跑,整个人狼狈得就像小丑。
“快点。
要迟到了。
”
那个我听过无数次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我回头,他一如既往的帅气,推着单车向前飞跑。
那是我们第一次说话,或者根本不算说话。
我还未来得及开口,他已经跑得很远。
整节早自习我都是在愣神中度过的。
那句“快点。
要迟到了”在我脑海里回放了一遍又一遍,不是校园广播里富有磁性的男声,不是球场上赢球时兴奋的高呼,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一句话。
那个时候的我们,暗恋起来总是那么的卑微而又可爱。
于是我跟小猪制定了“拿下男神大作战”的攻略,第一步就是将迟到进行到底。
小猪侃侃而谈,她认为先从“迟到盟友”做起,发展革命感情,这样才可以突破防线,进展到爱情。
我深以为然,点头如捣蒜,当天晚上就把六点半的闹钟拨到了六点五十。
我开始每天早上打理好头发和衣服,以让风将头发扬起却不会打乱的速度骑车上学。
我打听过,在从学校出来的一小段距离里,我们都是同一个方向而行。
我在心里默默盘算着,说不能某一个瞬间,他便会从身后骑车而上,停留在我的旁边,微笑地打个招呼,说一起走吧。
可事实证明,直到毕业,这都是我的臆想。
但那个时候丝毫不能预知未来的我把全部的希望押在了这条上学的路上。
迟到很彻底,男神却见得很少。
他的行踪总是让人捉摸不定,心情好了会早到一点,心情不好时则会压线到校。
而且自第一次开口之后,他留给我的永远只有奔跑的背影,没有了只言片语。
这一度让我怀疑,当初的那句话,是不是他说给其他人的。
不过我却因为迟到交上了一群“志同道合”的好朋友,真的像小猪说的一样发展起了革命友谊。
只不过他们的宗旨意识极强,始终认为上学这种东西晚一分钟犯罪,早一分钟浪费,我也就不敢说明我那并不纯粹的目的了。
第几次的音乐
我一直认为,我喜欢上小C并不是单纯他长得好看那么肤浅的原因,我喜欢他的声音,低低沉沉的,一听。
就会被吸进去。
他是校广播站的播音员。
所以在每一个放学的午后,我都趴在课桌上,认认真真将广播听完,才会晃晃悠悠地去食堂寻找点饭菜果腹。
有的时候会看到他和播报完的小伙伴一起从广播站走出。
骑上单车,神采飞扬。
那时候觉得他的笑容和午后的阳光,照亮了我的整个青春。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起,广播站多了一个点歌的环节,可以匿名,可以公开。
它在一瞬间成了学校表白的最佳场所。
我听到小C用他富有磁性的声音念高二五班的xx,我喜欢你笑起来眉眼弯弯的模样,我喜欢你说话时软软糯糯的声音,我喜欢你披肩发的美丽马尾辫的可爱……点一首JJ的《爱笑的眼睛》送给你。
小猪为我出主意。
我可以假借点歌之名与他聊天,换着号码,以不同人的身份听他念我喜欢的话,放我喜欢的歌。
我再一次深表同意。
广播站将他的手机号公布在学校网站上,只要有人想点歌,就可以给他发短信。
我思忖着,每一个字都精心琢磨,生怕他觉得我是个不可爱的女生,却忘了我因为匿名点歌。
他根本不会知晓我是谁。
从周杰伦到林俊杰,从蔡依林到孙燕姿,我把我认为最好听的歌曲,用最唯美的语句表达出来,听着他念,一字一句。
后来,当我把父母的手机也用完后,便再也找不出其他的号码给他发信息了,我的点歌大计,就这样夭折了。
直到十二月份的末尾,整个校园一片萧瑟,我裹着厚重的羽绒服,趴在桌子上,打算听完他的最后一首歌就去吃饭,却听到他突然开口。
“我最爱的姑娘,生日快乐。
我喜欢你的可爱你的天真,你写作时认真的模样,说起他时青涩的微笑,不论现在如何,我都愿意相信,你会拥有这个时间上最温暖的东西。
爱你的小猪。
”
是小猪给我点的歌。
范范的《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
我看着旁边空空的座位,感动得红了眼眶。
我记得在点过很多的歌后,我对她说好希望有一首点给自己的歌曲,好希望听到他对我说“我最爱的姑娘”。
我可以想象到她咧着嘴笑的模样,多好,我有我最爱的姑娘。
第几次的米修米修
高三的那个冬天,《下一站幸福》占据了女生们话语的重心。
我在两周才有一天的假期里,悄悄躲在书房里,用MP5看着任光唏和梁慕橙的爱情。
高考在即。
校园广播换了高一的学弟,我也不再压线入校。
我每天会早早地起床到学校的英语角跟大家一起背单词,会在每个中午回到家里多补一会觉,为了晚上可以晚睡一点,再晚睡一点。
我们把生活抽成了真空,除了学习一无所有。
我跟小猪说,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小C了。
她敲着我的脑袋,满脸严肃地告诉我,现在这种生死存亡的时刻,我就应该看破红尘。
放下世俗。
我一边点头,一边翻开历史课本。
可心里面却重复念叨了几句:小C,米修米修。
粱慕橙告诉粱小乐,你的父亲是达拉星球的国王,你要呼喊米修米修,他才会开着宇宙飞船来接你。
小小彬胖乎乎的手臂高高伸起。
对着天空大喊米修米修。
Miss you miss you。
我把高三的日记本分了两本,一本用来记述我每天焦躁的情绪和单一的生活,另一本来记述我对他的想念。
我们偶尔会在校园内擦肩而过,许是太久没有见面,我们连点头之交都不再是,就像这个学校里大部分的高三生一样,面无表情地走过。
我时常会在背书背到吐的时候想起他,想想他的声音,想想他的人,再想想我为什么会喜欢他,好像没有什么原因。
十六七岁的爱恋,来得总是那么莫名其妙。
帅气的外表、高超的球技、磁性的声音甚至打架时的姿势,都可以成为我们喜欢的理由。
情窦初开的年岁里,那份喜欢又总是干净的。
那么纯粹。
我把那本日记命名为米修,在高考后锁进了抽屉里。
再后来,我又一次与他擦肩而过,一如既往的帅气,哪里有小说里多年后看到自己暗恋的对象早已长成路人时的心酸。
我看到他。
依旧可以回想起当年的悸动。
我感谢他照亮我那段青葱的岁月。
编辑/梁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