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奖惩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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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奖惩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1.为了保障学校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增添教师队伍的凝聚力和积极性,树立激励正向行为、惩罚违规行为的效应,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的规定,同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奖励管理
第二条奖励内容
1.优秀教师奖:对取得突出教学成果、表现突出的教师予以表彰,奖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执教成绩突出、学科竞赛获奖、科研成果突出等。
2.教学团队奖:对整体教学水平突出的教学团队予以表彰,奖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成果突出、教学团队合作协作能力强等。
3.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对取得重要研究成果的教师予以表彰,奖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发表优秀学术论文、出版教材等。
4.同事表扬:对在教学工作中互助合作、共同进步的教师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条奖励标准
1.优秀教师奖:教师取得上一学年度优秀教师称号的,奖励 2000 元人
民币;连续两个学年取得优秀教师称号者,额外奖励 1000 元人民币。
2.教学团队奖:教学团队取得上一学年度教学团队称号的,奖励 5000
元人民币。
3.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教师取得上一学年度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奖励分别为 3000 元人民币、2000 元人民币、1000 元人民币。
4.同事表扬:教师被同事表扬的,奖励 300 元人民币。
第四条奖励程序
1.提名:教师可以由所在学院推荐、个人申报或学校教务处直接提名。
2.审核全面:学校教务处成立奖励评审小组,对提名教师进行综合评价、考核鉴定。
3.公示:评审小组按照评审结果,制作公示书,并在学校教务处门户网站上公示。
4.表彰:学校教务处根据评审结果,对获得奖项的教师,发放奖金及奖牌,并进行通报表彰。
第三章惩处管理
第五条惩处内容
1.轻度警告:对因一时疏忽、粗心等原因,造成轻微损失或误导学生的教师,给予书面警告。
2.记过处分:对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给学生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教师,给予记过处分。
3.记大过处分:对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给学生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教师,给予记大过处分,减少或取消年度奖金。
4.开除处分:对因重大违纪、违法或教育教学工作中造成严重后果的教师,给予开除处分。
第六条惩处标准
1.轻度警告:教师因过失犯错误,不会对学生造成重大影响,每人最多给予 2 次轻度警告。
2.记过处分:教师的违规行为对学生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最多给予 2 次记过处分。
3.记大过处分:教师的违规行为对学生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最多给予 2 次记大过处分,并减少或取消年度奖金。
4.开除处分:教师因重大违纪、违法或造成严重后果,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条惩处程序
1.收集证据:相关部门收集与教师违规行为有关的证据,确保证据真实可靠。
2.召开听证会:学校成立听证会,由多名教师评审组成,听取教师的陈述和辩护,并依法作出裁决。
3.处罚决定:根据听证会的裁决结果,学校教务处负责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4.执行处罚:学校执行处罚决定,对违反教师进行相应的处罚,如降职、罚款等惩处措施。
第四章考核标准
第八条考核内容
1.教学成果:评估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取得的成就,包括学科竞赛获奖、
教学水平等。
2.学生评价:依据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学生对教师的满意度等
方面进行评估。
3.同事评价:教师在教学中的团队合作、同事之间的评价和互动等方面
进行评估。
4.自我评价:教师个人对自己在教学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自我评估。
第九条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所有在职教师均纳入考核范围。
2.考核时间:每年一次,考核周期为上一学年度。
3.考核评估:学校教务处成立考核评估小组,负责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
行评估。
4.结果通报:学校教务处在学校内部通报考核结果,并根据考核结果进
行奖励或惩处。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示范作用
1.本规章制度对学校教师具有示范作用,旨在激励教师不断提升教学水
平和专业素养,注重教育教学研究和团队协作。
第十一条修订和解释
1.本规章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学校教务处所有。
2.如对本规章制度有疑义或必要的修订,可由教务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
解释或修订,并及时通知全校教职员工。
以上为学校教师奖惩制度的范文,经过多次讨论和审核,并最终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和执行。
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是教师行为的准则,教师应当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履行教学工作,并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以保障学校教学质量和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的营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