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健康城市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苏州市2010年建设健康城市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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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设健康城市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苏州市2010年建设健康城市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建设健康城市领导小组
•【公布日期】2010.02.23
•【字号】苏健[2010]1号
•【施行日期】2010.02.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苏州市建设健康城市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苏州市2010年建设
健康城市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健〔2010〕1号)
各市、区建设健康城市领导小组,市建设健康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现将《苏州市2010年建设健康城市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苏州市2010年建设健康城市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围绕全国健康城市试点城市的建设要求,以迎接全国健康城市先进和示范评估为契机,全面落实医改各项要求,完善健康服务、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培育健康人群,深入开展全民健康促进活动,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为苏州市“三区三城”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申报国内、国际各种健康城市奖项
根据全国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卫生部、全国爱卫办将在首批十个健康城市试点市(区、县、镇)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健康城市特色,颁布全国建设健康城市指标体系、评估体系和评估管理办法,并与世界卫生组织联合设置全国建设健康城市先进奖和示范奖。

作为全国首批十个试点城市之一,我市要根据指标体系和评估体系要求,积极筹备、组织申报全国健康城市奖项,各成员部门、各市区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申报及迎接评估工作。

同时,2010年是健康城市联盟和世界卫生组织健康城市奖项评比年,组织各市区、各成员部门积极申报各种健康城市奖项。

(二)开展健康城市研究工程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开展健康城市建设评估,全面回顾健康城市建设成效,为建设健康城市十二五规划起草打下基础。

继续实施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的“老年人健康公平性研究项目”,在调查基础上,分析老年人健康不公平问题及影响老年人健康的社会决定因素,建立老年健康不公平性的干预策略和老年健康公平示范社区。

举办健康社区、健康镇村建设等研讨会议,总结探讨建设经验。

(三)优化健康服务,提高健康水平
1.根据城市化发展水平和人口分布状况,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实施市立医院本部门急诊楼改建、苏大附一院平江分院、苏大附儿院园区总院(暂名)建设,推进金阊新城医院建设,新(改、扩)建石路街道、吴门桥街道、沧浪新城、娄门街道和桃花坞街道等5个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需求。

2.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为抓手,建立健全农村医疗服务体系,推行以“八统一”为主要内容的镇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

不断提升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全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超过400元,继续扩大住院按病种结算病种范围,逐
步推进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筹资水平和制度框架上相衔接。

3.积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全面落实国家和省规定的九大类2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33元,完善标准健康档案建设,60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以上,其他人群达60%以上。

4.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完成120医疗急救指挥平台建设,实现医疗急救一级调度,市区平均调度反应时间小于30秒、出车到达现场时间小于10分钟。

建立一支稳定的专业急救队伍,完成急救车辆更新、添置和院前急救站设置,全面提升院前急救水平。

5.进一步完善医疗惠民便民措施,在城市推行全科团队服务和责任医师制度,60%的居民拥有家庭责任医生。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

继续实施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母婴阳光工程等惠民项目。

(四)营造健康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1.继续推进实施老街巷、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完成25个老住宅小区、80条街巷综合整治任务,解危修缮直管公房10万平方米,全面启动城中村(无地队)改造工程,完成36个城中村改造任务,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

2.加快公交优先工程建设,优化公交线网,市区新建公交首末站、公交枢纽等场站13项,更新、新增欧Ⅲ排放标准公交车 500 辆,结合沪宁城际铁路建成新辟公交线路10条。

开展以“提升服务质量,打造宜居城市”为主题的活动,提高公交服务水平。

3.加强城区供水能力,加大水源地保护和监测力度和供水管网水质监测,委托苏州市供水水质检测中心对管网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每季度公布一次,做好蓝藻防控工作,保障市民饮用水安全。

4.加快绿化建设工程,市区完成新增500平方米绿地建设任务,重点实施完成三角咀湿地公园、火车站地区综合改造配套绿化、胥江河绿化景观带、东方大道绿化、阳澄西湖岸边绿地、浒光运河景观带、平江绿色走廊等一批重点绿化景观工程。

(五)构建健康社会,关注民生健康
1.构建统筹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加大对特困人群的保障力度,政策制订向老年人、基层医疗机构、特殊疾病和特殊人群倾斜。

调整完善社会医疗救助办法,调研加重患者经济负担的特殊疾病,进一步提高特殊群体的医疗待遇水平。

2.继续推进平安苏州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整治各类突出治安问题。

继续深化实施城市道路“畅通工程”,严格查纠酒后驾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大交通安全宣传。

强化公共场所消防设施建设,以社会面火灾防控为重点,努力确保全市消防安全。

3.继续推进健康学校建设工作,加强学校卫生设施设备建设和医务人员队伍建设,继续做好全市中小学生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全面提升学校卫生工作水平。

深化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开展各类健康教育专题活动,全市50%的中小学校创建为江苏省健康促进学校。

4.深化重点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完善隐患自查自纠制度,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加大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完善职业危害监管机制,预防职业危害事故发生。

(六)培育健康人群,提高文明素质
1.实施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新三年计划和“母婴阳光工程”,加强孕前优生指导,启动数字化生殖健康家庭保健促进项目,全面开展孕前风险评估,免费推广使用营养素,扩大优生筛查的覆盖面。

2.全面开展人口计生特色的0-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完善工作机制,扩大
0-3岁科学育儿项目点,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科学育儿的水平,打造群众最欢迎的品牌机构。

3.继续开展全民健身工程,深入开展体育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军营,进校园、重点开展健身月、健身日、假日体育等系列活动,继续开展机关干部体育健身系列活动,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在全市建成一批市民免费健身指导服务站。

4.继续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完善苏州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拓展青少年的健康平台。

做好外来民工子弟的健康教育、检查,做好青春红丝带志愿者活动的推进工作。

5.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进军营活动。

针对新兵入伍后,由于生活、学习、工作环境的变化产生的一系列思想波动,实施心理健康知识进军营项目,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服务。

(七)开展健康宣传,塑造健康氛围
1.继续紧密结合健康城市“12+7”宣传、“相约健康江苏行”和“国际健康城市月”等主题,继续在全社会倡导“全民六个一”健康大行动。

各新闻媒体要继续办好卫生专栏,结合各项卫生日活动,开展健康宣传报道活动。

2.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

鼓励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和乡镇继续建设主题突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健康教育园(馆),积极探索健康教育宣传“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在全市建设一批健康城市主题公园。

已建成的健康教育园(馆)要加强内涵建设,提高辐射效应,吸引社区居民和中小学生参观学习,提高健康素养水平。

(八)培植健康“细胞”,建设健康场景
1.推进健康社区建设:各街道社区要不断探索和创新建设健康社区的工作模式,重点围绕居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健康需求,开展形式多样、具有针对性的
健康促进活动,取得实效。

2.推进健康单位建设:各市要以学校、企业、机关、医院、市场、园林、宾馆、饭店、商场、文化娱乐场所等为重点,根据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以促进单位内部职工和服务人群的健康为目标,开展各种健康促进活动。

各成员部门积极开展健康单位建设,绿化美化单位内部环境,关心单位内部职工健康。

积极开展《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宣传,组织戒烟竞赛,开展无烟单位的创建活动。

3.推进健康镇村建设:修订苏州市健康城市先进镇、先进村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举办健康镇村建设培训班,科学指导开展健康镇村建设,积极申报国家健康镇村试点。

今年,全市要再新增5个建设健康城市先进镇(其中:张家港市1个,常熟市1个,太仓市1个,昆山市1个,工业园区1个),35个建设健康城市先进村。

同时,积极争创江苏省健康镇村试点。

4.推进健康家庭建设:根据“建设健康住宅,倡导健康消费,培训健康素质,享有健康欢乐”的要求,以家庭为单位,继续在全市开展健康家庭建设活动,将健康家庭纳入全市“和谐家庭”评选系列,引导全市居民积极参与。

(九)推进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务求取得实效
1. 实施“健康促进百千万工程”,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建立健全健康素养讲师团队伍,有条件的社区组建健康行为指导讲师团,开设居民健康促进大讲堂。

充分发挥各级健康教育讲师团、健康教育课堂和宣传画廊、橱窗、板报的宣传作用,广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培训,健康素养知识入户率(城市以社区为单位,农村以乡镇为单位)要达到60%以上。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2.实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新三年计划。

农贸市场是国家卫生城市和健康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2006-2008三年完成182个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基础上,力争再用三年时间,完成所有的县级市城区、城镇和村级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逐步完善农贸市场的软硬件设施,其中2010年度完成100家城乡农贸市
场升级改造任务。

积极探索健康市场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的整体档次和经营管理水平,大力推进市场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升级改造后的市场联网率达100%。

(牵头单位:苏州工商局)
3.深入开展城区学校垃圾分类收集项目。

通过多部门合作和共同推进,总结评估前两批试点学校经验,在城区剩余25所小学全部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和推广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逐步在全社会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的氛围。

(牵头单位:市市容市政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城市建设。

各级政府要设立爱国卫生运动与健康促进委员会,继续优化健康服务,改善健康环境,培育健康人群,构建健康社会。

2.协作推进。

建设健康城市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社会大卫生”和“一盘棋”的观念,突出健康城市主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推出各地、各部门的健康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围绕健康城市试点要求,创造性的开展健康城市建设。

3.加大投入。

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对建设健康城市工作的投入力度,逐年递增建设城市建设所需的经费,重点用于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健康城市宣传和全民健康促进行动上。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健康城市建设项目,形成健康城市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4.广泛动员。

深入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必须要依靠群众、充分动员、全民参与、共同推进。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组织发动力度,学习先进做法,在老传统和目前实际之间寻找有机结合点,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使苏州建设健康城市工作深入开展。

5.科学指导。

加强和大专院校的合作和联系,通过项目合作、举办论坛、考察学习等形式,努力提升建设健康城市的科学水平。

特别要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的变化,在创新和务实上下功夫,针对性地开展项目建设,提升健康城市建设水平。

6.扩大交流。

要同国内外建立广泛、友好的交流合作渠道,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健康城市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

继续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和健康城市联盟的联系,做好申报奖项和参加第四届健康城市联盟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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