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国专家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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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国专家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外国专家局
•【公布日期】2012.02.28
•【文号】
•【施行日期】2012.02.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外国专家,证券
正文
国家外国专家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外国专家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编制了《国家外国专家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布。
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2011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针对部分单位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岗位变动的情况,及时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进行了调整。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2011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纪办发[2011]12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下发通知,就切实做好我局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重点按照中央部署积极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增强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决
算公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突出主动公开的重点。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
对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改版建设,开设了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并提供信息检索查询、网上受理申请、表格下载等多种功能,使栏目更适应政务公开工作的需要。
通过政府网站公众留言栏目,对群众关注热点问题进行了公开,及时回复社会关切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通过国家外国专家局政府网站、《国家外国专家局简报》、《专家工作通讯》、《国际人才交流》和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保证了我局政府信息的及时、准确公开。
至2011年底,通过我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引智政务信息增量信息共9260条(含地方外专局),政府网站当前日均访问量约5.5万人次。
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布引智政策法规、引智工作动态、外专局简报、公告通知、外国专家管理、引智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结果等方面信息。
例如,对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可是我局一项重要的行政许可事项,我局在境外培训机构的管理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对境外培训承办机构实行评估、认定、年检、公布制度。
按照严格准入、定期审查、有进有出的管理方式和开辟高层次培训渠道的原则,不断完善评估管理制度,提高境外培训机构的总体素质。
2011年2月25日,我局在政府网站上公布了2011年度境外培训机构名单,认定了283家境外培训机构,终止合同关系6家。
2011年12月1日,我局又公布了2012年度境外培训机构名单,认定了290家,终止合同关系1家,暂停2家。
各省区市外国专家局也按照我局要求公布了2011年聘请外国专家单位名单。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
2011年按要求向社会公开2011年部门预算和2010年决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方面的
预算和决算。
公开了国家外国专家局2010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1年预算情况表,包括出国出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书面申请2件。
已办理完毕2件。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1年我局门户网站共答复公众留言56条。
五、公开收费信息
2011年,我局对公众提出依申请政府信息未发生收费情况,没有费用减免情况。
六、复议、诉讼情况
2011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全面施行《条例》和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方式方法比较单一;二是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有待加强;三是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需要增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改革政务公开方式方法。
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我局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
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是积极推行行政决策公开。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
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
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
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政务资源,逐步实现网上办理审批、缴费、咨询、办证、监督以及联网核查等事项。
重视和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完善门户网站功能,扩大网上办事范围,及时充实和更新信息发布内容。
国家外国专家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