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UL认证资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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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认证相关资料汇总(61个文档)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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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认证相关资料汇总(61个文档)36部门: xxx时间: xxx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UL产品认证步骤及注意事项第一步:申请人递交有关公司及产品资料申请人可以向UL在广州或上海的办事处提出申请,以获得快捷和直接帮助。

1.书面申请您应以书面方式要求UL公司对贵公司的产品进行检测。

2.公司资料用中英文提供以下单位详细准确的名称、地址、联络人、邮政编码、电话及传真。

(a).申请公司:提出产品检测申请并负责全部工程服务费用的公司(b).列名公司:在UL公司出版的各种产品目录列出名称的公司(c).生产工厂:产品的制造者和生产者。

3.产品资料产品的资料应以英文提供。

首先确定您的产品是否属于UL检测的范围,可向UL设在广州和上海的办事处咨询。

(a).产品的名称:提供产品的全称。

(b).产品型号:详列所有需要进行实验的产品型号、品种或分类号等。

(c).产品预定的用途:例如:家庭、办公室、工厂、煤矿、船舶等。

(d).零件表:详列组成产品的零部件及型号(分类号)、额定值、制造厂家的名称。

对于绝缘材料请提供原材料名称,例如:GE Polycarbonate,Lexan Type 104。

当零部件已获得UL认证或认或,请证明该零部件的具体型号,并注明其UL档案号码。

(e).电性能:对于电子电器类产品。

提供电器原理图(线路图)、电性能表。

(f).结构图:对于大多数产品,需提供产品的结构图或爆炸图、配料表等。

(g).产品的照片、使用说明、安全等项或安装说明等。

第二步:UL公司根据所提供的产品资料作出决定当产品资料齐全时,UL的工程师根据资料作出下列决定:实验所依据的UL标准、测试的工程费用、测试的时间、样品数量等,以书面方式通知您,并将正式的申请表及跟踪服务协议书寄给贵公司。

申请表中注明了费用限额,是UL根据检测项目而估算的最大工程费用,没有贵公司的书面授权,该费用限额是不能被超过的。

第三步:申请公司汇款、寄回申请表及样品申请人在申请表及跟踪服务协议书上签名,并将表格寄返UL公司,同时,通过银行汇款,在邮局或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样品,请对送验的样品进行适当的说明(如名称、型号)。

UL认证相关资料汇总(61个文档)

UL认证相关资料汇总(61个文档)
UL FDA FCC简介
1 14.01.2020
UL/FDA/FCC目标市场
UL/FDA/FCC主要针对美国、加拿大等 市场;
在美国,与UL认证同等地位的认证还有: NRTL,ETL,其中不同机构NRTL标志 不一样
2 14.01.2020
UL 简介
成立于在1894 年。 是美国有权威也是世界上从事安全实验和鉴 定较大的民间机构。 是独立的、非盈利专业安全测试机构
UL认证程序
公司通知 准备认证资料、样品 申请开案 处理认证费用 预约测试工程师 测试和整改 出报告 审核工程师审核 发证书或临时授权书(NOA)
12 14.01.2020
OEM品牌列名
– 通知:应写明认证型号,品牌,认证电压范 围(不能超过250V)。
提供授权书,对授权书要求: 1.要用OEM品牌单位信签纸(包括单位, 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授权内容 3.签字及签字人姓名,职位,部门
UL和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
21 14.01.2020
TCL:2001
22 14.01.2020
UL/FDA/FCC认证周期
根据复杂程度,一般周期: 2个月左右
23 14.01.2020
UL/FDA/FCC认证费用
根据复杂程度,一般 原型机:1-2万美圆 派生机:0.8-1万美圆 变更型号及品牌:0.2万美圆
14 14.01.2020
FDA应注意的方面
1.标牌上应有:公司名称、地址;生产日 期;
2.记录保存期限 至少五年,包括: a.出货记录(包括销售商,单位,地址, 日期,型号,序列号等); b.客户和用户对X射线和激光方面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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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UL认证资料汇编UL认证简介UL 是英文保险商试验所(Underwriter LaboratoriesInc)的简写。

UL 始建于1894 年,最初阶段 UL 主在靠防火保险部门提供资金维持运作,直到 1916 年, UL 才完全自立。

经过近百年的发展, UL 已成为具有世界知名度的认证机构,其自身具有一整套严密的组织管理体制、标准开发和产品认证程序。

UL 由一个有安全专家、政府官员、消费者、教育界、公用事业、保险业及标准部门的代表组成的理事会管理,日常工作由总裁、副总裁处理。

目前 UL 在美国本土有五个实验室,总部设在芝加哥北部的Northbrook 镇,同时在台湾和香港分别设立了相应的实验室。

目前UL 公司主要从事产品测试、管理体系评估、质量体系评审注册,产品检验及标准制定等多方面的工作。

UL 标志已成为世界著名的安全认证标志之一。

UL 在美国有5个实验室,设在本土和境外,在新加坡、东京、汉城、墨西哥设有分公司,在英国、印度和中国设有办事处,在泰国、马来西亚设有联络处,在80多个国家200多个城市及美国国内130多个城市都有检验代表。

目前UL 业务范围覆盖了370多个国家和地区,每年有45000多家企业、17000种产品、77000多次的检验任务,每年使用UL 标志的产品上百亿件。

经过UL 安全认证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享有很高的信誉。

UL 公司制定的产品安全标准在美国得到广泛的认可。

到目前为止,UL 已出版近700项标准,其中70%被采纳为美国国家标准,同时UL 还参与了加拿大标准的制定工作。

它同许多制定标准的机构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如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标准化委员会ISO的成员。

在美国,尽管产品的安全认证并不是强制性的,即法律上并不要求产品必须带有安全认证标志。

但事实上,产品如果没有安全认证标志,就很难找到市场。

美国消费者在购买机电产品时总是先看产品是否带有UL 标志;零售商和分销商也希望其经销的产品带有公众认可的认证标志;建筑师和产品说明书的起草人在设计产品和起草说明书时一般都要参考UL 列名产品目录;美国司法机构验收部门,如电器和建筑检查员对安装于建筑物之内的产品和系统都要求带有UL 标志。

UL认证相关资料汇总(61个文档)52

UL认证相关资料汇总(61个文档)52

UL认证相关资料汇总(61个文档)52部门: xxx时间: xxx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UL认证简要介绍UL是英文保险商试验所(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的简写。

UL安全试验所是美国最有权威的,也是界上从事安全试验和鉴定的较大的民间机构。

它是一个独立的、非营利的、为公共安全做试验的专业机构。

它采用科学的测试方法来研究确定各种材料、装置、产品、设备、建筑等对生命、财产有无危害和危害的程度;确定、编写、发行相应的标准和有助于减少及防止造成生命财产受到损失的资料,同时开展实情调研业务。

总之,它主要从事产品的安全认证和经营安全证明业务,其最终目的是为市场得到具有相当安全水准的商品,为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得到保证作出贡献。

就产品安全认证作为消除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有效手段而言,UL为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UL始建于1894年,初始阶段UL主在靠防火保险部门提供资金维持动作,直到1916年,UL才完全自立。

经过近百年的发展,UL已成为具有世界知名度的认证机构,其自身具有一整套严密的组织管理体制、标准开发和产品认证程序。

UL由一个有安全专家、政府官员、消费者、教育界、公用事业、保险业及标准部门的代表组成的理事会管理,日常工作由总裁、副总裁处理。

目前,UL在美国本土有五个实验室,总部设在芝加哥北部的Northbrook镇,同时在台湾和香港分别设立了相应的实验室。

UL的服务UL的产品认证、试验服务的种类主要可分为列名、认可和分级。

1)列名(LISTED):一般来讲,列名仅适用于完整的产品以及有资格人员在现场进行替换或安装的各种器件和装置,属于UL列名服务的各种产品包括:家用电器,医疗设备、计算机、商业设备以及在建筑物中作用的各类电器产品,如配电系统、保险丝、电线、开关和其它电气构件等。

经UL列名的产品,通常可以在每个产品上标上UL的列名标志。

列名标志的用法。

UL认证相关资料汇总3

UL认证相关资料汇总3

UL认证相关资料汇总3UL认证相关资料汇总3UL(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是全球最大的独立第三方安全科学认证机构之一,总部位于美国。

UL认证是指产品通过UL的测试和审核后,得到UL认证标志,表明该产品已经符合UL的安全和质量要求,可以在市场上合法销售和使用。

以下是关于UL认证的一些相关资料的汇总:1.UL认证网站:UL的官方网站提供了关于UL认证的详细信息,包括认证流程、标准和测试要求等。

可以登录UL官方网站来获取更多的资料。

2.UL认证标志:UL的认证标志是UL的商标加上一个"UL"字样,表明产品已经通过UL的测试和审核,并得到认证。

3.UL安全标准手册:UL发布了一系列的安全标准手册,包括针对不同产品类型的标准和测试要求。

可以通过UL官方网站或其他渠道获取相关产品的安全标准手册。

4.UL认证流程图:UL的认证流程图展示了产品通过UL认证的步骤和时间线,可以帮助申请人了解认证流程和所需时间。

5.UL认证申请表格:UL提供了认证申请表格,申请人需要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给UL进行认证申请。

7.UL认证流程FAQ:UL的官方网站上提供了一些常见问题的解答,有助于申请人更好地理解UL认证流程和要求。

8.UL认证实验室:UL在全球范围内设有多个认证实验室,可以为申请人提供认证测试服务。

可以通过UL官方网站查询到最近的认证实验室。

9.UL认证报告:UL在完成产品的测试和审核后,会向申请人提供UL认证报告,报告详细说明了产品是否通过UL的测试和审核。

10.UL认证标准查询:可通过UL官方网站或其他渠道查询UL的认证标准,了解产品所需的测试和审核要求。

11.UL认证案例研究:UL发布了一些UL认证案例研究,介绍了一些通过UL认证的产品和其相关故事,可以了解到通过UL认证的产品在市场上的影响。

12.UL认证的好处:UL认证可以提高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和信誉度,有助于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和业务合作伙伴。

UL认证相关资料汇总32

UL认证相关资料汇总32

859家用電動個人修飾電器標準第一、二和三版本命名為美容院設備. 第四、五和六版本命名為電動個人修飾電器.第一版本─1954年9月第二版本─1966年11月第三版本─1971年5月第四版本─1975年7月第五版本─1978年7月第六版本─1984年2月第七版本─1988年1月第八版本─1991年1月第九版本─1995年12月第十版本2002年8月30日UL859最新認證于2002年4月17日作為美國國家標準(ANSI), 其第十版本包括2002年8月20日修正的內容. UL859認證作為美國國家標準保持使用持續的維修程序. 標準任何部分的評述或建議可隨時呈交UL. 文字評述送交CA95050, Santa Clara, Scott Blvd 1655, UL-SC標準部門.有效期作為一個立即隨著特定要求的記錄被UL公司確定建立.此標準的修正通過發行修正或補充的附有發行日期的頁數執行. UL標準只有與最新采用的版本合并才能使用, 所有項目列在伴隨修訂要求最新設置的傳送通知上.ISBN 0-7629-0773-8UL公司1991、2002版權所有.目錄:前言:引言:1.範圍2.概述2.1部件2.2測量單位2.3未注明日期的參考3.詞匯解釋結構4.概述5.風筒浸水保護6.框架和外殼6.1概述6.2聚合物外殼6.3金屬外殼6.4防腐性6.5帶電部件的接觸6.6門窗和蓋子7.減少傷人危險7.1概述7.2有水槽的電器7.3蠟脫毛器8.機械裝配9.穩定性10.懸掛和固定方式11.電源連接11.1永久連接電器11.2電線端子11.3線連接電器11.4應力抵銷11.5套管11.6直接插入式電器12.帶電部件13.水槽14.內部線路15.發熱元件16.電絕緣17.熱絕緣18.超流保護19.熱切斷(熱熔連接)20.浸水檢測電流斷開器21.燈座和插座22.開關22.1概述22.2雙電壓選擇器23.自動控制24.間隔25.接地26.馬達26.1結構26.2刷壞情況性能27.概述28.外殼強度測試29.傾倒測試30.穩定性測試31.漏電電流測試32.潮濕條件下漏電電流測試33.浸水檢測電路斷開跳掣時間測試33.1收到的風筒33.2條件下的風筒34.漏水點濕度測試35.導電外層測試36.輸入功率測試37.正常溫度測試37.1所有的電器37.2蠟脫毛器37.3熱發鉗和風梳37.4風筒37.5手持式風筒37.6馬達減速測試方法37.7溫度測試─馬達減速38.絕緣抗電壓測試39.異常操作測試39.1概述39.2所有的風筒─披蓋測試和鎖緊轉子披蓋測試.39.3手持式風筒39.4雙電壓電器39.5所有電器─短路、停止測試39.6熱發鉗─短路測試39.7加蓋型風筒─頭發纏繞測試39.8蠟脫毛器39.9配有方便插座的風筒浸水保護裝置39.10自動控制預熱循環電器40.置于水汽環境中測試.41.應力抵銷測試.42.軟線孿曲測試.43.轉尾組裝安全測試.44.轉尾耐久性測試.45.挂耳耐久性測試.46.自動控制測試.46.1超載46.2 耐久性47.熱切斷測試(熱熔連接)48.馬達控制超載測試49.接地連續性測試50.手挂式風筒吊牌性能測試50.1概述50.2測試條件50.3測試方式51.固定裝置強度測試52.延伸操作測試 發熱元件耐久性測試54.液溶器、密封槽或檔片之物理特性測試55.貼紙粘性測試56.可燃性測試─脫毛器蠟工廠和生產線測試57.絕緣抗電壓測試58.接地連續性測試58.1接地連接的連續性58.2電顯示裝置.59.風筒輸入功率測試額定60.細則標記61.細則61.1概述61.2大身或桌支撐, 罩或殼式風筒61.3雙電壓電器61.4手持式風筒電器61.5永久安裝穩固于牆上的風筒61.6發鉗61.7直接插入式電器61.8蠟脫毛器61.9浸水檢測電路斷開, 接地失敗電路斷開或類似的保護裝置61.10手持風筒浸水保護裝置的方便插座.操作手冊62.概述63.有關火險、電擊或傷人的說明書64.安裝說明書65.操作說明書66.用戶維修說明書電極型器具67.概述68.結構69.操作測試70.漏電電流測試71.拆卸和重裝72.標識73.操作說明牆挂式風筒74.範圍75.概述76.結構77.性能78.標識79.使用和注意事項說明80.安裝說明附錄SA-風筒附件SA1. 範圍SA2. 概述SA3. 標識SA3.1 概述SA3.2 風筒附件SA3.3 產品包裝SA3.4 說明書SA4. 說明書附錄A部件標準序言A.本標準包括了根據在本机構監督服務中的,如下範圍中所列朮語的UL產品基本要求,這些要求是以精確的工作原理,研究、測試記錄及相關領域的實驗,生產過程中的問題,安裝及制造者那里所獲有關信息的授權檢查研究和磋商,檢查以及其它特殊的實驗為基礎,這些要求都應隨著進一步的實驗,以及必要而合理的調查而修正,改進.B.遵循本標準要求應該是制造者之產品繼續滿足本標準要求的條件之一.C.符合本標準的產品,如在進行測試和檢查時,發現有違犯該標準安全要求的方,則不必再斷定該產品是符合該標準的產品.D.當有關產品之材料和結構與本標準要求不相同時,應根據相關的要求對其進行檢查和測試,如檢查實質不一樣,則判定該產品不符合標準.建議采取修訂要求以符合此標準使用的有關開發,修正和執行方法.E.UL執行與其目標一致的功能,不假定或承擔履行制造商或其它團體的任何責任.UL的觀點和發現代表其給定的專業判斷,由於考慮到實際操作的限制和標準發展工藝的階段性,因此,UL不對使用或信賴此標準的任何人負責,UL對損害不負任何義務或責任,損害包括相繼的損害,使用、翻譯或信賴本標準而產生的損失.F.UL標準要求的測試潛在著危險,因此在執行這些測試過程中.應對人身和財產作相應的安全保護.引言1.範圍1.1 這些要求包括家用個人修飾電動器具, 如風筒, 發鉗, 梳子, 刷子以及類似的符合NFPA70國家電器準則的電器.1.2這些要求不包括額定電壓超過250V的電器, 也不包括如下安全標準的電器:a)UL544醫療和牙科設備標準;b)醫療電器設備標準, 第一部分: UL2601-1一般安全要求;c)UL1431個人衛生和保健電器標準;d)UL1028發夾和剃須刀標準;e)UL1647馬達帶動的按摩器和體育器材標準;f)UL130發熱墊標準;g)UL1727電動個人修飾器具標準.1.3當有關產品之材料和結構與本標準要求不相同時, 應根據相關的要求對其進行檢查和測試, 如檢查實質不一樣, 則判定該產品不符合標準. 建議采取修訂要求以符合此標準使用的有關開發, 修正和執行方法.2.概述2.1 部件2.1.1 2.1.2段描述的除外, 此標準下的產品部件應符合部件要求, 參看符錄A產品使用部件的標準表.2.1.2 部件不要求符合規格要求:a)在此標準下產品部件使用中, 對外觀或特征不作要求.b)被此標準中的要求代替.2.1.2使用部件要與使用條件確立的額定值一致.2.1.4 規定的部件其結構特征不完整, 其性能受到限制. 此部件在限制的條件下使用, 如溫度不超過規定的限度, 應在規定的條件下使用.2.2測量單位值2.2.1要求陳述的數值不用括號, 括號里的數值表示解釋或近似值.2.2.2除非另有規定, 此標準提及的所有電壓或電流值都是根值.2.3沒有注明日期的參考2.3.1出現在此標準中的有關準則或標準的未注明日期的參考應根據有關準則或標準的最新版本予以解釋.3術語3.1本標準使用了如下定義3.2自動控制----用以設定在工作條件下, 能自動控制時間, 溫度或壓力, 而不是用於非正常工作條件下的防護裝置.3.3自動控制器具----符合如下一個或多個條件的電器:a)一個完整的操作周期后, 限制裝置或類似的部件啟動電路, 電器的重復開始如果不是手動控制.b)在任一單個預前設定操作周期過程中, 馬達停止和重新啟動.c)當電器啟動后, 馬達的最初啟動比常規的啟動要遲.d)配有分離開始線圈馬達的電器, 在任一單個預前確定的操作周期過程中, 機械裝載的自動改變充分減小馬達速度以重新使初始線圈與電路連接.3.4主體支撐器具----在使用過程中, 電器被支撐在主體的任何部分, 不同於用戶的手支撐(如肩, 主體或頭支撐風筒), 參考用戶手冊以證實電器的功能.3.5臺式器具----在使用過程中, 電器被支撐在櫃, 桌或長凳上(如殼式風筒), 參考用戶手冊以證實電器的功能.3.6直接插入電器----是指沒有電源線而通過完整的葉片直接插入插座而被支撐的電器.3.7雙壓電器----指額定電壓為120或240V且配有轉換電壓裝置的電器.3.8固定電器----趨向於永久與電連接的電器.3.9落地式電器----在使用過程中, 電器被支撐在地面(如有搖擺位置的風筒), 參考用戶手冊以證實電器的功能.3.10手持卷發器----具有接榫手柄, 鏍紋或波紋角板的電熱舌且靠其卷發的電器. 典型的結構見圖3.1(圖在英文版上)3.11卷發電熱器(頭發整形裝置)----配有柱或槽在上面或里面的櫃支撐電器, 其卷發裝置(如滾筒)在用於卷發前是發熱的. 此裝置也適用於內裝有發熱元件和插入負極接觸片的正極電接頭配件的電卷發器(滾筒).3.12拉直頭發鐵夾----類似3.10描述的卷發器, 只是放置的拉發板是平的.3.13手持式器具----在使用過程中, 電器被用戶的手接觸以控制電器, 但不完全被手支撐.3.14手支撐器具----在使用過程中, 電器被被用戶的手支撐(如發鉗). 參考用戶手冊以證實電器的功能.3.15熱風卷發鉗(或刷子)----在電器內有一風扇, 通過發熱元件送熱風, 從電器的前筒開口吹出.3.16浸水保護電路斷開器─當導電液體進入電器, 與帶電部件和內部傳感器接觸, 使在帶電部件和傳感器之間的電流超過預前確定的水平, 可重設或不可重設的裝置斷開浸水電器的電路.3.17輸入電壓選擇器─電器上調節所需電壓的裝置.3.18限制控制─圖表3.2(在英文版上)條款A中顯示的適用于手持風筒的限制裝置是─非重設控制(僅操作一次), 它打開所有的電路以減少火險或電擊.3.19限制能量初級電路─線電壓電路與跟電源電路串聯的限制電阻合并以便:a)在使用條件下, 限制阻抗負載電路電勢不超過42.4伏峰值(30伏根值).b)在任何條件下, 包括異常操作, 限制阻抗負載電路可得到的最大能量為100伏安.3.20線電壓電路─電勢不大于250V, 其電路特性超過低電壓電路或限制初級能量電路.3.21低電壓電路─由初級電池, 2級變壓器或變壓器和固定阻抗的組合體提供電流的電路, 作為一個元件, 它符合2級變壓器所有性能要求, 且不會有多于42.4伏峰值(30伏根植)電路電勢存在.3.22可攜帶式器具─指便于攜帶或轉移的電器.3.23預熱周期─快速加熱操作周期, 其加熱元件起初以較高的能量水平操作一段時間. 然后能量降低至正常使用溫度水準. 在電器的使用過程中, 其能量在高低水平間波動. 能量水平可通過改變功率值、時間、周期或它們的組合來控制. 能量水平的改變可通過計時器、溫度控制器或二者的組合體來引發.有預熱操作周期的電器一般為“即刻加熱”型. 溫度短暫條件與正溫度系數(PTC)或恆溫器的操作發生聯系, 則不必考慮其作為一個預熱周期.下面是一些預熱型電器:a)電器在較高預熱功率水平操作一段時間, 時間由時間裝置或電路來確定. 功率值然后降至低溫水平進行剩入的操作.b)電器起初在較高預熱功率水平操作, 其時間根據溫度而定. 功率回應溫度控制器隨時間而改變以保持正常操作溫度.c)電器以固定的功率操作一段預定的時間, 然后, 用同樣的功率通過電掣機構操作一個預定的周期以保持正常操作溫度.d)電器以固定的功率操作一段預定的時間, 用同樣的功率操作一個周期, 周期通過電掣機構和溫度控制器依溫度而調整.3.24固定式器具─線連接電器被固定在一個地方或位于一個空間.3.25溫度控制─圖表3.2條款B顯示的適用于手持風筒的溫度控制在馬達減速和異常操作過程中是自動重設控制, 它使電路控制在限制溫度內. 校正溫度控制, 耐久測試最少6000個周期. 符合UL353限制控制標準所有其它的要求或UL873溫度顯示和溫度調節設備標準.3.26溫度調節控制─在使用條件下調節溫度的功能裝置.3.27熱切斷─可替換但不能重設的溫度感應或溫度電流感應裝置. 在異常操作中, 能減少由于電器過度加熱而產生的火險、電擊或傷人危害.3.28牆挂式電器─在使用過程中, 配有眼孔槽、挂孔或類似特徵以挂在牆上的線連接電器. 牆挂式電器可由兩個相互結合的部件組成, 一個用于挂在牆上, 另一個在使用中被手支撐. 參考電器使用說明書以證實電器的功能.3.29蠟脫毛器─一種器具首先熔化類似蠟的原料(以下簡稱蠟)涂于身上然后從身上剝掉以除去不要的毛發.結構4概述4.1在如下正文中, 只適用于電器特別類型的要求, 如手持風筒和發鉗, 通過對相關類型要求中的特別參考加以識別. 缺少特別參考或“電器”項目的使用則表示要求適用于此標準的所有電器.4.2兩種或更多類型組合的電器(例如: 有手支撐部分或櫃臺支撐部分的電器), 或適合兩種或更多類型定義的電器(例如: 能被手支撐或櫃臺支撐使用的電器), 要調查研究它以符合有關電器類型的使用要求. 如果注明相同條件的兩種要求不同, 則要按更嚴格的要求調查研究電器.4.3在3.15段定義的熱風發鉗或毛刷應符合適用于手持風筒和發鉗的要求.4.4裝液體的容器與電器一起使用且作為電器的一部分應符合適用結構要求.4.5發鉗有可能放置在易燃原料上, 應提供一個用防火原料制造的位置, 當不使用時可放置在其上面.例外: 如果電器得到的溫度不足以使易燃原料著火, 則不需提供位置.4.6當持續操作時, 溫度高于100°C(212°F)的發鉗要提供一個完整的存放位置. 提供給其它類型電器的位置可是一個分離或完整的裝置.4.7關于4.6段發鉗完整位置的設計或形狀, 當發鉗在位置上以預定的方式被支撐時, 超過150°C的發鉗任何表面不會與支撐表面接觸.4.8符合4.7段要求用于完整存放位置的聚合物原料應有以使用為準的額定溫度.5風筒浸水保護.5.1當電器被激活, 其電源開關在“開”或“關”檔位以及浸入有接地導電路徑的水中, 手持頭發吹干電器(如風筒、熱風梳、熱風卷發器、發鉗風筒組合體、牆挂式風筒或類似的電器), 其結構要能減少電擊危險.5.2符合5.1段的要求可使用如下裝置完成:a)完整的接地失敗電路斷開器(GFCI)b)完整的浸水保護電路斷開器(IDCI)c)當手持式頭發吹干電器浸入有接地導電路徑的水中時, 斷開所有帶電部件的另外類型完整保護裝置(以下簡稱保護裝置)5.3如果手持式頭發吹干電器裝配有GFCI, 則GFCI需符合UL943接地失敗電路斷開標準A級線連接GFCI之要求.例外: 固定于牆壁永久連接風筒上的GFCI需符合UL943A級永久連接GFCI之要求.5.4如果手持式頭發吹干電器裝配有IDCI, 則IDCI需符合UL1664浸水保護電路斷開標準. 在IDCI線上的任何電路導體在開路條件下, 則IDCI不需提供保護. 風筒和IDCI的組合體需符合20段, 33-35段以及61.9.1和65.9段規定的要求.5.5除了GFCI和IDCI外, 如果手持式頭發吹干電器還裝配其它保護裝置, 則要研究保護裝置, 確定其使用可接受, 保護裝置的研究包括但不限制如下內容:a)電的額定值,b)使用溫度,c)操作可靠性,d)抗異常操作條件的影響,e)抗機械濫用,f)抗電瞬變現象,g)抗水汽.頭發吹干電器和保護裝置的組合體需符合33段描述的浸水保護電路斷開(IDCI)跳掣時間測量測試.例如: 如果保護裝置符合UL943接地失敗電路斷開標準A級線連接要求,可確定其使用可接受.除非它要求:a)沒有接地導體.b)沒有同類型的電源線.c)在任何電源導體是開路的條件下,不符合高阻接地失敗要求.d)中性導體在負載電路上的一點接地條件下,不提供符合高阻接地失效測試的接地中性保護.手持式頭發吹干器具和此種保護裝置的組合體不要求經受35段導電涂層測試描述的測試.5.6GFCI 、IDCI或其它保護裝置應與手持頭發吹干電器電源線連接插頭成為一個整體.例外1): 安裝於墻上的永久連接風筒,其GFCI 、IDCI或其它保護裝置可位於墻壁內.例外2): 有關浸水、抗机械濫用和類似考慮后的接受性補充研究后, GFCI 、IDCI或其它保護裝置作為穿過線結構置於電源線內或風筒外殼里.5.7用戶重設保護裝置應與20段浸水保護電路斷開器(IDCIS)或UL943接地失效電路斷開標準描述的監控電路并聯.例外: 用戶可重設的保謢裝置在如下基礎上有重設特征而沒有測試功能:a)保護裝置符合UL991使用固態裝置有關安全控制測試標準.如果執行計算研究,最大失敗率(XP)預計每一百万小時不超過1.5.如果執行說明的方法,測試加速增值應是5763.b)電器配備說明書敬告用戶重設特征,如何以及何時使用它.c)電器說明書應是提醒使手者,在保護掣因浸水而早跳時,不要重置和再使用電器.5.8用以測試重設保護裝置的開關,在掣蓋或其它附近永久性地標出“測試”和“標志”.5.9保護裝置斷開帶電部件后,它不會自動重設.5.10與手持式風筒插頭連成整體配套的保護裝置,如符合下列要求時,可以配備獨立的插座.a)插座是1.與所附插頭有相同的形狀.2.接線接於保護裝置的負載端.3.與插頭配件接相同的极性.b)插頭的額定電流15A,電壓125伏,符合UL498插頭插座的標準.c)插座面寬小於5/8英寸(15.9毫米), 長小於7/8英寸(22.2毫米)符合21.7段規定的固定間隙要求.d)插座區域周圍不應有任何影響插針完全插入的物件,其插頭的表面尺寸如在圖5.1規定的一樣.e)當圖表5.1顯示的插頭完全插入插座時,測試和重置鍵,在執行測試和重要保護裝置時,無需借助工具均易於接觸.f)保護裝置符合UL943接地失效電路斷開標準規定的線連接GFCIS要求.例外1): 使用表格11.2規定的用於手持風筒可接受的花線.例外2): 不需提供接地方式.g)如果有插座接觸槽和接地孔,接地插頭的線葉片不能通過手動壓力裝置,包括巧妙處理以偏斜保護裝置主體外面的接地針.提供的擋板要符合圖表5.2隱影部分描述的最小尺寸和形狀要求.擋板與面部共面或凹進不超過3/32英寸(2.4毫米).其結構較硬,在硬度計A刻度處測量,原料硬度最小90∘.“A ”處尺寸可能減少到0.531英寸(13.5毫米).h)風筒浸水保護裝置符合39.9.1~39.9.5段描述的异常操作測試.i)永久可讀標記貼置在插座附近:1.規定意欲插入其上如61.1.7所規定器具的最大電流和功率額定值.2.如61.10.1規定的一樣,標明使用后立即拔掉.3.如61.10.1規定的一樣,標明不能使用直接插入(無線)器具.j)說明書包括65.10段規定的操作指導.5.11關於5.10中的F所述,每個輸出電路應只能代表一個,而不能代表另一個,例如,短路測試應在每個輸出電路上逐次進行,在線連接電路和負載電路之間的絕緣抗電壓測試應包括兩個負載電路,溫度測試在以下情況進行.a)風筒負載電路和插座各自負載額定值.b)15安插座空載連接風筒負載電路.6框架和外殼6.1概述6.1.1電器的框架和外殼應夠堅固以防在使用過程中遭遇濫用. 電器所固有的強度能在使用中防止整個或部分損壞而致使空間間隙減小, 元件松脫或發生移位, 以及其它任何單獨或綜合在一起所引起的起火、電擊或傷人危險.6.1.2判斷外殼可以接受的主要方面:a)物理強度b)抗衝擊性c)吸水性d)易燃性e)防腐蝕性f)在正常或非正常溫度條件下的變形對于非金屬外殼, 有關熱老化所有的因素都應考慮.6.2聚合物外殼6.2.1聚合物外殼需符合UL746C在電動設備評估使用中─聚合物原料標準.例外: 39段異常操作測試代替UL746C規定的異常和嚴格條件要求. 對于聚合物外殼, 除了手持風筒外, HB原料的使用需要求附加的異常或嚴格條件測試.6.3金屬外殼6.3.1 金屬外殼的最小厚度如表格6.1所陳述(在英文版上).6.4抗腐蝕6.4.1如果未保護部件的故障能引起火險, 電擊或傷人危險那么鐵和鋼部件要通過噴漆、電鍍、裝甲板或其它類似的方式進行防腐蝕保護.例外1): 在結構中由于暴露于空氣或水汽中而引起鐵或鋼的氧化─金屬的厚度和溫度也是考慮因素─外殼內的鋼片或鑄鐵部件表面不要求防腐保護.例外2): 軸承、鐵心片, 鐵或鋼的小部件, 如墊圈、螺絲或類似的部件不要求防腐保護.6.4.2裝液體的容器對在其內使用的流體需能抗可能的腐蝕影響.6.5帶電部件的接觸.6.5.1電器的帶電部件應固定或封閉以防止與非絕緣帶電部件和內部線路不經意的接觸.6.5.2當確定符合6.5.1時, 不需工具能被用戶打開或移動的外層外殼部分被打開或移動(以連接附件、作操作調整, 換灰士或其它).6.5.3電器的外殼不充許有直徑為1英寸(25.4毫米)的探針插入的開口以接觸任何引起電擊的部分, 探針如表6.1說明的一樣.6.5.4關于6.5.3, 在插入開口前、后及過程中, 探針與任何結構、旋轉的或角度的位置接觸, 穿透開口尺寸充許的深度, 包括與最多連接組合的最低深度, 不能把探針當作評估原料強度的工具.6.5.5當開口符合圖表6.2顯示的條件時, 直徑1英寸(25.4毫米)的探針可進入的開口是充許的. (圖表6.2見英文版27頁)6.5.6作為線電壓電路帶電部件, 限制能量電路的帶電部件要求同樣的保護程度以防不經意地接觸.6.5.7絕緣毛刷帽不要求額外的外殼.6.5.8有一組開口或保護口(如格窗、放熱孔或屏幕)的外殼1區域要經受28.1段描述的外殼強度測試.6.5.9遙控或自動控制電器的外殼, 應能減少熔化金屬、絕緣體燃燒部件冒火花或類似物落到易燃原料上包括支撐電器的表面而引起的危險.6.5.10 6.5.9中的要求有必要使用耐燃原料擋板以防止燃燒.a)對于馬達除非:1)馬達的結構部分配有類似檔板的部件.2)當馬達在如下各種失敗條件下開動時, 對馬達予以保護而沒有絕緣燃燒物或熔化金屬掉落在支撐電器表面上.Ⅰ) 主線圈開路.Ⅱ) 啟始線圈開路.Ⅱ) 啟動開關短路.Ⅲ) 對永久性分離電容馬達、電容短路.(馬達通電前和轉子被鎖緊時短路)3)馬達應配備馬達熱保護器(對溫度和電流都很敏感的保護裝置)應在馬達最大負載時, 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 不會引起馬達繞阻溫度超過125°C或使馬達鎖定時轉子的溫度超過150°C.b)對于導線, 除非它是聚氯橡膠或熱塑絕緣.6.5.11除非電器外殼底部沒有開口或部件的故障不會導致火險, 在6.5.9段中的要求有必要使開關, 繼電器, 螺線管或類似的部件各自且完整地封閉. 例外: 開關、繼電器, 螺線管或類似部件的端子不需各自和完整地封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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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认证相关资料汇总(61个文档)50部门: xxx时间: xxx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UL认证的专用术语(A-C) Accreditation 认可一方或多方评估另一方是否具有开展某些活动能力的一套流程。

希望得到认可的一方必须符合要求,并且通常应通过第三方的审核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要求。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指导方针和标准中包含了一些UL认可的要求。

Active Project 进行项目UL公司员工获得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信息、样品、图表以及图形等,并且已经指定了完成日期的项目。

Affiliate 分支机构UL公司内部的组织机构。

Agent or Agencies 代理商或代理机构受另一家公司委托并代表申请人进行运作的个人或公司(企业)。

“AL”Listing, Classification or Recognition “AL”成品列名、分级或零部件认可除了以申请人的名义外,以其他方(列名者)的名义建立起来的“基本”列名(或其他),申请人必须提交已经获得列名者的授权的申请表。

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s 美国国家标准是指提交给美国国家标准协会(ANSI)并被指定为美国国家标准的公布标准。

这些标准被称为“美国国家标准协会标准”。

Appeals Process 申诉流程通过这个流程,如果客户对产品安全测试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不影响双方关系的前提下,和相关的UL员工、现场代表或主管探讨客户自己的观点。

如果客户通过和UL这一级别的人员讨论后,问题还是不能获得令人满意的解决,则可以向UL更高一级的管理层提出申诉,有必要的话,最终可以申诉至UL的总裁办公室。

如果这些有关技术性阐释的意见分歧未能在UL公司内部获得解决,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包括可以向国家标准和技术协会以及UL的技术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Appendix 附录是UL的跟踪服务(FUS)流程的一部分,为制造商和UL的现场代表提供有关特定职能以及具有UL标记的产品所需测试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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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认证相关资料汇总(61个文档)60部门: xxx时间: xxx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器具耦合器安全检验实施细则一、资料:安全性关键元件或原材料一览表(包括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安全认证编号)。

二、受检范围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有接地触头和无接地触头的交流两极器具耦合器。

该耦合器用于将电源软线连接到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额定电流不超过16A,电源频率为50Hz或60Hz的器具或其他电气设备上。

三、检验依据及检验项目1.使用标准:GB17465.1《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器具耦合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17465.2《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器具耦合器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设备用互连耦合器》2.检验项目:共24项,额定值、标志、尺寸和互换性、防触电保护、接地措施、端子和端头、结构、防潮、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插入和拔出连接器所需的力、触头的工作、用于热条件或酷热条件下的器具耦合器的耐热性能、分断容量、正常操作、温升、软线及其连接、机械强度、耐热和抗老化性能、螺钉和载流部件及其连接、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绝缘材料的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超痕、防锈。

四、试样器具输入插座送样6个。

其中3个试样用来进行规定的试验。

另3个做附加试样。

连接器送样18个。

其中9个试样用来进行规定的试验。

另9个做附加试样。

五、安全性能的评定某一项试验中有一个以上的试样不合格(不包括只有一个试样的情况),则判为不合格。

一个试样在一项试验中不合格,则用附加试样重复该试验和可能对该试验结果产生影响的已做过的试验,所有试样复试时均应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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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美国UL认证资料汇编UL认证简介UL 是英文保险商试验所(Underwriter LaboratoriesInc)的简写。

UL 始建于1894 年,最初阶段 UL 主在靠防火保险部门提供资金维持运作,直到 1916 年, UL 才完全自立。

经过近百年的发展, UL 已成为具有世界知名度的认证机构,其自身具有一整套严密的组织管理体制、标准开发和产品认证程序。

UL 由一个有安全专家、政府官员、消费者、教育界、公用事业、保险业及标准部门的代表组成的理事会管理,日常工作由总裁、副总裁处理。

目前 UL 在美国本土有五个实验室,总部设在芝加哥北部的Northbrook 镇,同时在台湾和香港分别设立了相应的实验室。

目前UL 公司主要从事产品测试、管理体系评估、质量体系评审注册,产品检验及标准制定等多方面的工作。

UL 标志已成为世界著名的安全认证标志之一。

UL 在美国有5个实验室,设在本土和境外,在新加坡、东京、汉城、墨西哥设有分公司,在英国、印度和中国设有办事处,在泰国、马来西亚设有联络处,在80多个国家200多个城市及美国国内130多个城市都有检验代表。

目前UL 业务范围覆盖了370多个国家和地区,每年有45000多家企业、17000种产品、77000多次的检验任务,每年使用UL 标志的产品上百亿件。

经过UL 安全认证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享有很高的信誉。

UL 公司制定的产品安全标准在美国得到广泛的认可。

到目前为止,UL 已出版近700项标准,其中70%被采纳为美国国家标准,同时UL 还参与了加拿大标准的制定工作。

它同许多制定标准的机构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如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标准化委员会ISO的成员。

在美国,尽管产品的安全认证并不是强制性的,即法律上并不要求产品必须带有安全认证标志。

但事实上,产品如果没有安全认证标志,就很难找到市场。

美国消费者在购买机电产品时总是先看产品是否带有UL 标志;零售商和分销商也希望其经销的产品带有公众认可的认证标志;建筑师和产品说明书的起草人在设计产品和起草说明书时一般都要参考UL 列名产品目录;美国司法机构验收部门,如电器和建筑检查员对安装于建筑物之内的产品和系统都要求带有UL 标志。

1992年,加拿大标准委员会批准认可UL 公司从事进入加拿大市场的产品的测试、认证和质量体系评审方面的服务。

如果某一厂家的产品既想进入美国市场又想进入加拿大市场,那么UL 公司就同时按照美国和加拿大的标准对产品进行测试。

这样,通过一次性交验产品,厂家同时可以获得美国和加拿大两个国家的产品安全认证标志。

这对于厂家来讲是既省时又省钱。

UL 公司还收购了丹麦最大的认证机构——DEMCOA/S。

所以UL 安全认证的服务范围又扩大到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

与进入加拿大等国的产品一样,生产厂家只要通过一次性交验产品就可同时获得欧盟国家的安全认证标志。

UL的服务UL的产品认证、试验服务的种类主要可分为列名、认可和分级。

1)列名(LISTED):一般来讲,列名仅适用于完整的产品以及有资格人员在现场进行替换或安装的各种器件和装置,属于UL列名服务的各种产品包括:家用电器,医疗设备、计算机、商业设备以及在建筑物中作用的各类电器产品,如配电系统、保险丝、电线、开关和其它电气构件等。

经UL列名的产品,通常可以在每个产品上标上UL的列名标志。

列名标志的用法。

2)认可(Recognized):认可服务是UL服务中的一个项目,其鉴定的产品只能在UL列名、分级或其它认可产品上作为元器件、原材料使用。

认可产品在结构上并不完整,或者在用途上有一定的限制以保证达到预期的安全性能。

在大多数情况下,认可产品的跟踪服务都属于R类。

属于L类的认可产品有电子线(AVLV2),加工线材(ZKLU2),线束(ZPFW2),铝线(DVVR2),和金属挠性管(DXUZ2)。

认可产品要求带有认可标记。

3)分级(Classification):分级服务仅对产品的特定危害进行评价,或对执行UL标准以外的其它标准(包括国际上认可的标准,如IEC和ISO标准等)的产品进行评价。

一般来说大多数分级产品并非消费者使用的产品,而是工业或商业上使用的产品。

UL标志中的分级标志表明了产品在经UL鉴定时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和规定范围。

例如对工业上用的溶剂这样的化学药品,只对其达到燃点温度时可能发生的火灾这一范围进行评价。

某些产品的分级服务和列名服务相同,但一般只是对产品的某一方面或若干方面进行评价,如在美国,医用X射线诊断仪这类设备要全国遵守美国法律和有关辐射发射及束流精度的规定,但因为UL只把X射线作为分级产品,所以只评价它的机械性能、电气性能和其它的非辐射性能这些方面。

4)多重列名、多重认可或多UL的服务重分级服务:当一个UL的申请人在取得上述的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后,其产品要以另一公司的名义生产以满足销售的需要,可以申请多重列名,多重认可或多重分级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得到列名、认可或分级的制造商被允许使用产品名录里的另一个公司的名字,但该产品除公司代号,产品代号或UL公司认为可以接受的其它特征外,必须与原来列名、认可或分级产产品一致。

5)"AL"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若UL申请人不想用自己公司的名义取得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他可以申请用另一个商号(通常是零售商或批发商)的名义申请列名、认可或分级,即叫"AL"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

其与多重列名、多重认可或多重分级服务的区别在于其申请人不是列名人。

6)体系认证服务:作为国际认可委员会的成员之一,UL广泛涉足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保护认证,QS9000汽车行业质量体系认证和AS9000飞机行业质量体系认证服务。

到目前为止,在国内共有116家工厂取得UL 的体系认证;其中21家为ISO9001认证,85家为ISO9002认证,1家为ISO14001认证,9家为QS9000认证。

7)UL的其它服务:如证明服务,检验服务,实情判断服务,调研服务等。

UL认证检验细则在一次合格的UL工程测试完成,并且建立列名、认可或分级以后,UL工程部会准备一份跟踪服务细则。

当细则涵盖新客户或新种类的产品的时候,检验细则由检验中心递交给生产厂商。

这份检验细则详细描述了客户递交给UL测试的产品信息。

UL跟踪检验细则的结构通常,细则由以下几个部分按顺序组成:1. 硬封页2. 跟踪服务重要信息—Follow-Up Services Important Information(正面,反面)3. 授权页—Authorization Page4. 列名标记数据页—Listing Mark Data Page(只有R类产品才有此页)5. 索引Index(也有可能没有)6. 标准(灰色)附录或者非标准(白色)附录—Appendix注:并不是所有的细则都包含附录7. 概述章节—Section General8. 各个单独的章节(Individual Sections)注:当检验细则需要和UL标准一起使用时,UL会在细则的最前面提供跟踪检验指示(FUII)除了FUII,细则的每一页都含有档案号、卷号、部分号或者附录号,发布和更新日期。

更新的细则页必须替换旧的细则页。

●授权页这是细则正本的第一页,其中包含以下内容:a. UL档案号b. 细则卷号c. 本卷发布日期d. 检查实验室(Camas, Hong Kong, Melville, Northbrook, RTP, Santa Clara, Taiwan)e. 跟踪服务类别(R类或L类)f. 涵盖产品名称g. 涵盖产品类别控制号h. 以下实体的名称和地址:1. 生产厂商2. 申请人3. 列名人(或分级或认可公司)●列名标记数据页列名标记数据页(只有R类产品才有)说明了列名标记的各个组成部分以及它们的位置。

对于L类产品,与列名标记有关的信息放在概述章节或是各个单独的章节中。

●标准附录标准附录(灰页)对于同一类别产品中的所有生产商的细则都是一样的,为了区别于只适用于某一特定工厂的非标准或特殊附录,标准附录一律用灰色纸张印刷。

标准附录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 附录A - 提供与检验有关的指示2. 附录B - 提供与选择和送样至UL测试有关的指示3. 附录C - 提供在UL实验室测试样品的指示4. 附录D - 详细描述生产商的责任,如检验程序,测试项目或数据记录。

其中也说明了工厂的测试设备和测试方法,以及UL检验员需要目击的测试项目。

●索引并不是所有的细则都在索引,索引只是为了使查找细则更加方便而设置的。

如果你的细则中包含有很多的产品型号,则建立索引可以给你带来很大的好处。

●概述章节概述章节描述了与UL标记有关的信息,也可以包括对细则中所包含的所在产品都适用的一些要求●各个单独章节每个单独的章节详细的描述了产品的结构,可以包括图片、表格等等。

一个章节中可以有多个型号的产品。

它是细则的主要部分。

在一次合格的UL工程测试完成,并且建立列名、认可或分级以后,UL工程部会准备一份跟踪服务细则。

当细则涵盖新客户或新种类的产品的时候,检验细则由检验中心递交给生产厂商。

这份检验细则详细描述了客户递交给UL测试的产品信息。

UL认证注意事项● 使UL工程师明白您所要测试的产品类别,产品的性能、用途和工作环境a) 所要测试的产品,这似乎相当简单,但由于语言不通,在反复中译英或英译中后往往会导致令人意想不到的结果。

举个简单的例子,浙江有家工厂想申请"线束"(带有电线及各种端子,插片的组装体)的UL认证,浙江地区习惯于叫"线束"为"连接器"。

如果您翻开汉英词典,您会发现"连接器"的英文为"Connector"。

于是这家工厂就申请了"Connector"的认证,花了不少的时间和精力,结果当然可想而知,只允许该厂生产的"接线端子"(包括金属插片和外面的塑料件)带有UL 标记,而非线束。

可实际上,该厂所有的"接线端子"(Connector)都是外购的。

因此,在申请认证的时候应该确保产品名称的正确性,除非您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杭州沃德都推荐您事先向UL在中国的办事处确认产品的英文名称,这是办事处的责任之一。

b) 同一种产品,如果潜在用途不一样,其测试的方法会很不一样。

例如同样的一串圣诞灯(Decorative Lighting Stings),用于室内和室外有着很大的区别,简单一点,室内用的灯串无需淋雨试验,而对室外用灯串则是必须的。

再如,如果您生产的灯座只用于110V的电压,您无需让它按220V的要求来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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