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巧当扶贫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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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贫困户动态管理机制
摆脱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扶贫是短期目标,也是长期任务。
现有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目标的实现,并不意味着贫困的终结。
贫困人口生计环境的脆弱性、贫困线的变动性等原因决定了贫困是一个动态过程,致贫返贫有许多无法预测的因素,因此扶贫亦是个动态过程。
一、贫困户动态管理机制的必要性
贫困户动态管理机制中,贫困户进入建档立卡、扶贫措施运用、脱贫后退出销卡等环节,都是由贫困户准确识别来决定的。
所以,贫困户精准识别即为动态管理的关键环节。
以往在贫困户精准认定中存在不少问题,概括起来无外乎两种情况,即“漏评”和“误评”。
实践中“漏评”较少见,而“误评”较为普遍。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一些已经走出贫困或者已将达到脱贫标准的农户迟迟未能退出销卡,而新出现的贫困户也就不能顺利进入。
贫困户管理是一个开放的动态体系,有进有出,才能实现精准扶贫脱贫。
二、贫困户动态管理机制存在问题的原因
1、农户的年人均纯收入往往难以准确计算。
农户农业收入大部分为毛收入,对投入一般不记账,连农户自己也计算不清。
农户的其他收入多为现金,基本上不收入台账,无据可查。
有些农户不愿公开或少报隐瞒自家收入情况,这就导致各级组织和帮扶责任人难以计算农户人均年纯收入,将不符合贫困标准的认定未贫困户,导致“误评”。
2、对于一些收不抵支家庭是否认定为贫困户存在两难问题。
“脱贫”与“贫困”是矛盾的两个方面,适用同一标准进行衡量,收入低于这一标准的认定为贫困户,高于的则识别为非贫困户或脱贫户。
实践中,一些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虽高于脱贫标准,但水平仍处于底端,仅能实现吃穿不愁,距离实现“三保障”还有一定的差距。
对于这类家庭是否认定为贫困户存在两难问题。
3、由于利益驱使,一些争当贫困户,隐瞒收入,虚假申报,或者已经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内生动力增强,收入不断增加,家庭条件向好,早已超过了贫困线,达到了脱贫标准,为了获得扶贫资金支持和各项补助,总是寻找各种理由,甚至做出表象,假装收入低下,不愿脱贫。
这样,就使“有进有出”的贫困户动态管理机制在实践中受阻。
三、完善贫困户动态管理机制的对策
政府扶贫组织和扶贫责任人要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做到扶真贫、真扶贫,要一家一户,细致调查,深入了解,对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已实现脱贫的贫困户做出退出处理,对新出现的贫困户或返贫户要实时建档立卡。
针对精准扶贫工作,要严格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确定贫困户收入变动情况、脱贫状况及需求,针对性采取帮扶措施。
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贫困户动态管理机制,从制度保障上实现脱贫的目标。
- 2 -1、落实经常性的走访制度。
扶贫工作人员通过走访活动,了解困难群众的户籍、子女、经济状况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并分门别类造册登记,核实档案,查看帮扶措施是否适合、是否精准。
特别要关注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变化,已经脱贫的及时退出,致贫返贫的畅通入口,真正实现对贫困户有效的动态管理。
2、细化贫困类型,解决收入在贫困线上浮动的人群困难问题。
实践中,不少农户相互之间纯收入差别很小,一些在贫困线以内,被认定为贫困户,享受多种帮扶政策红利;而一些稍超过贫困线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贫困户,什么帮扶利益也未得到,心里落差大,甚至对扶贫政策产生怀疑。
特别是易地扶贫整体搬迁,被认定为贫困户的,政府新建的住宅,免费或支付很少费用,就可喜迁新居;而非贫困户主要靠自掏腰包,二者差别可能达到数万元或更多。
由此导致农户之间相互攀比,甚至引发矛盾和冲突。
《山西省扶贫开发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农村扶贫开发政策相衔接,建立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养老保险等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但仍不能解决收入在贫困线上浮动的人群问题。
所以,建议细化贫困类型,除低保户外,将贫困户分为高、中、低三类,在扶
贫政策和帮扶上措施上体现差异。
由此可以较好解决收入在贫困线上浮动的人群困难问题,彰显扶贫领域的社会公平,使党的扶贫政策温暖千家万户。
- 3 -3、实现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准确掌握贫困户收入变动情况。
扶贫机构要与银行、房产、保险、车辆管理等部门共享信息,通过信息资源整合,实现扶贫对象的准确识别。
定期不定期地对救助对象的家庭收入、就业等变化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及时调整。
4、完善贫困户进出的动态管理程序,实现实时进退。
程序是实施法律或某种事项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法、时限和可以采取的手段、措施,是看得见的公平。
(1)对贫困户的认定和退出,采取自愿申请和帮助申请相结合方式。
特别是对于已经脱贫的,要建立强制退出机制。
(2)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核查制度。
通过核查及时将不符合贫困标准的人群退出救助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于帮扶措施不符合家庭实际的,做到“应换尽换”,实现“对症下药”。
(3)完善公示制度,对于贫困户的进出都要公示,营造脱贫光荣的风尚。
公示期间,对群众意见要高度重视,积极回应,必要时可采取论证或听证的方式,使群众心服口服,实现精准扶贫领域的公开公正。
总之,打赢脱贫攻坚战,消除绝对贫困,相对贫困仍然长期存在,应尽快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使改革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
xx县委党校牛奕超-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