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银保监分局关于撤销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侯马支公司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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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银保监分局关于撤销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侯马支公司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临汾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10.08
•【字号】临银保监复〔2021〕120号
•【施行日期】2021.10.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临汾银保监分局关于撤销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侯马支
公司的批复
临银保监复〔2021〕120号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关于撤销侯马支公司的请示》(合保晋分发〔2021〕138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侯马支公司。

二、该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失效,你公司不得再以上述机构名义开展业务。

三、你公司应本着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书面通知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充分告知交付保险费、领取保险金、后续理赔服务电话等事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后续服务工作到位。

四、你公司应于15日内将该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缴回我分局,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有关公告事宜,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临汾监管分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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