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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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部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xx)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
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3.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
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4.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5.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
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6.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
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7.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
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8.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9.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10.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
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11.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装漏电保护器。
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2.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灯具和使用电器具。
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现场凡有人员经过和施工活动的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照明。
13.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
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气安装要求。
14.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
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
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15.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
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
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
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
属管、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
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
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
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
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7.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
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2021年现场交接班制度
一、岗位工作人员必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岗位,在接班人未到达岗位之前,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二、严禁交接班双方托人代理或不在工作地点现场交接班。
三、交班时必需做到跟班队干之间的交接班、班组长之间的交接班和岗位工之间的交接班。
四、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必须将设备运行状况、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配件及材料消耗情况和接班后必须注意的问题向接班人交代清楚,交班人员对本班内能够处理的问题必须在交班前解决,否则接班人有权不接班。
交接班双方应做到“三不交接”,即文明生产不合格不交接、故障不排除不交接、问题不交代清楚不交接。
五、凡能通过试运转交接的设备必须进行试运转验收,对于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影响生产的问题,交接双方必须合同予以处理。
六、接班人员必须在交班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按照设备运行标准,对设备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接班者对自己盲目接班后发生的问题要负全部责任。
七、交班人员下班时,应将本班工作情况如实详细的写在设备运转记录上。
八、交接班时,不交给无证上岗或喝酒不能上岗的人员,对神志不清或精神不正常的人员有权拒绝交接,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九、任何岗位交接班时必须做到“面对面、口对口、手拉手、你不来、交不清、我不走”的原则。
十、所有进行交接班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不得找任何借口破坏制度的实施执行,如果交班人员有意隐瞒事实,或者接班人员故意刁难不按标准进行交接班,不遵守交接班制度,发现后将严格处罚。
第二篇:煤矿岗位现场交接班制度岗位现场交接班制度
为加强区队对岗位的管理,规范各岗位的现场交接班行为,经调度室研究制定《岗位现场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达工作岗位现场交接班,需要现场交接班的岗位工包括:跟班区队长、班组长、验收员、电钳工、瓦检员、掘进操作工等。
2、交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如。
检查安全隐患、整理工具材料、设备物品管理、文明卫生施工等。
3、交班人员要将当班设备运转情况,维护检查情况,安全情况,事故隐患等向接班人交代清楚,接班人未到时,交班人员严禁离开。
4、交接班双方共同巡回检查工作地点,对存在安全隐患、设备运转情况、物品材料工具、文明卫生施工、安全设施状况等情况等交待清楚。
5对交接班时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区队值班领导及有关部门,并详细记录。
6双方交接完毕后,在交接记录本上记录并签字,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7、交接班后,如因交接不明所发生事故,必须根据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8、接班人员应做到三不接,即部件损坏和丢失不接班;发生事故说不清情况不接班;设备、工具损坏或丢失找不到责任人不接班。
第三篇:现场交接班制度电仪车间岗位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时间
1.1运行岗位人员交接班时间为夜班:08:00;白班16:00;中班00:00。
1.2交接班人员应提前二十分钟到岗检查。
并且做好以下工作:
1.2.1详细查阅本岗位生产操作记录、报表、工作票、台账。
1.2.2检查本岗位的工器具、资料是否齐全,如有丢失损坏,必须向交班人员提出,并当面记入交接班记录。
1.2.3检查本岗位设备运行情况,了解上一班的生产状况和运行负荷。
1.2.4检查辖区照明是否完好,检查定置化情况和岗位卫生是否整洁。
1.2.5了解生产装置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的预防措施,随时掌握发展态势。
1.2.6检查备机情况及设备是否存在缺陷,是否存在发热、过负荷及跑冒滴漏现象,了解影响系统稳定运行的问题及调整处理措施。
1.2.7了解领导指示、会议精神、注意事项等内容。
2.交接班要求
2.1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交接班室参加交接班会。
交接班会参见人员:车间领导或夜班值班人员、交接班班组长及班组人员。
2.2交接班会由接班班长主持,接班班长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有违章上岗现象,然后由交班班长按照交接班内容介绍交班生产状态,车间领导或夜间值班人员总评上班情况,并布置下班生产任务、提出指示精神和注意事项。
接班班长分派任务,布置接班后的工作和安全注意事项后,全体接班人员准时上岗操作。
2.3为保证生产连续性,如出现交班班长人员未按时到岗,相应岗位的交班人员应继续操作,并向接班班长汇报,接受接班班长的领导,直至有人接班并交清楚后,方可离开岗位。
2.4各岗位实行岗位对口交接,如该岗位有多人操作时,生产操作记录、报表等由主要负责人交接。
2.5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可能保证生产稳定运行,为接班人员创造良好的生产条件。
2.6交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当前的详细工况及其它需要交接的事项,对接班人员提出的一切询问应回答清楚,并虚心听取接班人员提出的意见。
2.7交接双方如有异议不能交接时,应向各班长汇报不能交接的理由,由双方班长协商解决。
2.8交接班要严格执行“十交五不交”规定。
2.9交接班记录,要详细记录本班生产情况和有关生产的指令,特别是生产不正常情况下发生的原因、过程、处理方法和结果,工艺指标的变化情况等都要详细记录,交接班记录本要编号。
2.10认真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后交班人方可离去,由接班人负责操作,交班人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如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签字前事故责任属于交班者,签字后则属于接班者。
2.11交接班前后30分钟原则上不安排较大设备或装置的开、停车,不安排大幅度的系统调整。
2.12在重要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可在交班人员的指挥下协助操作,带运行情况稳定且接班人员了解情况后,经班长同意方可进行交接班。
2.13交班后由交班班长主持召开交班人员的班会后,总结当班期间运行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并讨论分析本班发生的异常情况和不足之处,查找原因,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3.考核和记录
3.1班长负责本班交接班制度的贯彻执行。
3.2车间主任全面负责交接班制度在本车间认真贯彻执行,对执行不力的情况要及时追查原因,并进行教育和处理。
交接班必须有车间领导或夜间值班人员参加,解决交接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
3.3本规定纳入市场化考核。
4.附“十交五不交”内容:
4.1“十交”内容
(1)交本班生产和完成任务情况;(2)交设备仪表、信号及系统运行情况;
(3)交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的预防措施及事故处理情况;(4)交三级过滤和工器具情况;(5)交执行工艺指标和为下班准备工作情况;(6)交岗位记录、原材料消耗;(7)交岗位练兵情况;
(8)交上级指示、要求和注意事项;(9)交区域卫生情况;(10)交设备面貌、跑冒滴漏;
4.1“五不交”内容
(1)生产不正常、事故未处理不交;(2)设备问题不清不交;(3)区域卫生不净不交;(4)记录不清、不准不交;(5)应完成的任务未完成不交;
第四篇:施工现场质量三检与交接班制度施工现场质量“三检”与“交接检”制度
1、项目部对工程工序施工质量实行班组自检、互检和质检员专检“三检”制度。
班组长对工序施工过程进行合格控制,质检员对工序质量检查合格后,及时填写检验质量验收记录,报监理验收。
2、当下道工序由不同工种班组施工时,施工员应组织上、下道工序、分项施工班组长进行交接检查,做好工序、分项施工交接工作,并填写工序交接检查记录。
各班组长、施工员签字认可。
3、工序施工质量应按技术交底、验收规范、质量要求进行检查。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班组应及时返修或返工。
专业质检员对返修、返工后的工序质量重新检查评定,符合后方可报监理验收。
4、工序交接的班组,上道工序班组应为下道工序施工提供方便、有利的条件;下道工序班组对上道工序施工结果应予以保护。
上、下
道工序施工有交叉作业或互有影响时,由施工员做好班组作业协调和安排。
5、不同专业或项目之间的工序交接检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各专业施工员、班组长进行交接检查,并形成交接检查记录,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施工员签字认可。
有必要由监理单位见证的交接项目,应通知监理参加交接检查,并作出见证意见和签字。
6、下道工序将上道工序施工结果隐蔽的,项目部需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单位。
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质检、班组长对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通知监理提请有关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并签认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
7、特殊、关键部位的隐蔽工程检查,项目部应通知公司(分公司)技术质量、施工等部门派人参与检查验收。
福建地矿汤斜佳园项目部
第五篇:交接班制度锅炉运行交接班制度
一、应进行交接班的岗位
1.班长负责去全班工作情况的交接班工作,班长交接班记录要认真、详细、具体完整。
2.各炉组司炉负责本炉组运行情况的交接班工作,炉组交接班记录要认真、详细、具体、完整。
3.司炉助手负责本炉组巡检情况的交接班工作,巡检交接班记录要认真、详细、具体完整。
4.零米值班员负责本岗位设备运行情况的交接班工作,交接班记录要认真、详细、具体完整。
二、各岗位交接班工作内容
1、班长交接班记录应明确交待的内容:
1)记录班长姓名,本班值班员人员出勤人数,以及各岗位的工作任务安排;2)设备的运行、备用状态;3)设备运行的异常、缺陷情况;
4)设备运行方式及设备检修的情况记录;5)点、停炉等有关操作;
6)本班的工作内容,工作票、操作票的执行情况及完成情况;7)发生故障或事故时的详细情况以及故障或事故的处理情况记录;8)本班安全活动,技术活动工作情况记录;9)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的命令、通知等。
2、司炉(主值)交接班记录应明确交待的内容:
1)记录本炉组控制人员的姓名,以及本炉组的工作任务;2)炉组设备的运行、备用状态以及定期工作等;3)炉组设备运行的异常、缺陷情况;
4)设备运行方式及设备检修的情况记录;5)点、停炉等有关操作;
6)本炉组工作票、操作票的执行情况及完成情况;
7)本炉组发生故障或事故时的详细情况以及故障或事故的处理情况;8)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的命令、通知等。
3、副司炉交接班应明确交待的内容:
1)制粉系统运行中发现的设备异常、缺陷情况;2)对设备异常、缺陷的处理情况记录;
3)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工作的过程及结果参数等记录;4)本班有关工作的操作情况记录;
5)本班工作当中已处理及未处理的设备异常、缺陷情况交待;
6)对安全用具、工具、钥匙、规程、图纸及设备、值班现场的卫生情况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