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作协议书
一、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协议签订人为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乙方)。

乙方在医疗经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

不得改变房屋结构。

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从医人员必须要经过区卫生局审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操作规程,坚持社会主义的医德医风,合法经营。

2.乙方在医疗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若因经营混乱或违反操作引起的医疗事故与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独立的人事权.财务权及各项经营管理权。

3.每月5日前乙方必须按照协议足额交纳房租费(五千元整),逾期不交,按逾期天数交纳3%的滞纳金,逾期1个月不交纳管理费、承包费,甲方有权利终止协议。

4乙方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站所使用的房屋、水、电、暖、等费用。

按照国家标准缴纳。

5乙方负责医疗经营中所有的债权债务,承担医疗过程中所有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

二、如乙方在行医过程中,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甲方随时有权终止合同。

限期离开行医场所,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乙方对甲方的经济纠纷或医疗事故等所产生的费用不负责连带责任。

四、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甲乙双方应及时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与国家宪法、法律规定不符的,以国家规定为标准。

承包到期后,街道办
事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乙方的优先承包权。

甲方:宁安路街道办事处路桂棉
乙方:宁安路卫生服务站承包人黄玉
2011-7-2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