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章 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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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三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如下协议: A保险公司赔偿李某4,000元,B保险公司赔 偿李某2400元,诉讼费由A保险公司承担。
三、本案理赔启示
本案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如何确定保险财产;二是重复保 险财产出险后的赔偿方式。 首先谈本案李某的保险财产如何确定。对于家庭财产盗 窃险来讲,按照《家庭财产两全保险附加盗窃险条款》第 1 条的规定,“存放于保险地址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 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损失,保险人员赔偿责任。存放于保 险地址屋内、院内的自行车遭到全车失窃或被盗损失,保险 人也负赔偿责任。”从条款中可以看出保险财产必须存放在 保险地址室内。李某家住楼房,按约定,其在填写投保单时 保险财产所在地址应填至门牌号:李某是按要求填写的。那 么本案的“室内”就应指李某的住房内部了。高级毛料西装 一套挂在未封闭的阳台上,不在室内,故不属盗窃险中的保 险财产,保险公司不予负责,应从李某索赔金额中剔除该部 分损失350元。自行车放在楼下门道内,亦不属《条款》限 定的“存放于保险地址屋内、院内的自行车……”其损失 250元,保险人亦应剔除不予赔偿。现金500无是不保财产也 应剔除。这样李某索赔金额应为6400元,而不是李某起诉中 所说的7500元。
此学说把人的生命与财产价值作为评价的 客体,认为人类体内具有带有一定经济性 的各种精神与力量所生的金钱价值。如品 性、健康、技能、经验、人格、勤勉、判 断力、创造力,以及经济性的意象的实现 力等。因此,人寿保险既以保障生命价值 的丧失为目的,可与财产保险相同之理论。
2.非损失说:以损失说不能统摄保险全领域为立论依据、
(3)风险转移说--强调损失补偿是通过众多人把风险转 嫁给保险组织来实现的,即强调了保险组织在损失补偿中 的地位和作用 代表人物及观点: 美国的魏兰脱(A.H.Willet):“保险是为了赔偿资本的 不确定损失而积聚资金的一种社会制度,它是依靠把多数 的个人危险转嫁给他人或团体来进行的”。
(4)人格保险说
投保人 投保人 投保人 投保人
保险公司
分保
相互分保 分保
保险公司
再保险公司
财产保险理赔案例--重复保险与按比例赔偿
一、案情简介 李某于19x x年3月1日向其所在地A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 及附加盗窃险,保额5000元,保期为一年。其后两个月,李某所在单 位用福利基金为全体职工在B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和附加盗 窃险,李某的财产保额为3000元,保期为一年。 在保险后的第 5个月的一天,李某家被盗。李某发现后立即向公 安部门报案,并通知A保险公司和所在单位。经查勘现场发现,李某 家两道门锁都被撬开,丢失物品有录相机一台,21直遥彩色电视一台, 收录机一台,高级毛米西装三套,(其中一套挂在阳台上)现金500 元,放在楼下门道内的自行车一辆,共计损失金额7500余元。 三个月后,公安局未能破案追回赃物,李某向保险公司索赔,正 当 A保险公司准备向李某赔付时接到一份匿名信,揭露李某的家庭财 产投了重复保险。A保险公司立即要求李某提供B保险公司的保单, 李某拒绝。 为此,发生民事赔偿纠纷,诉之法律。
3.二元说--分别阐明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代表人物:德国保险法学者爱伦贝堡(W.Ehrenberg) 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前者以补偿经济 损失为目的,后者以给付一定金额为目的。 “保险合同不是损失赔偿的合同,就是以给付一定金额为目 的的合同”。二者只能择其一 德国、法国、日本和、瑞士等国家的保险法都是分别给财产 保险和人身保险下的定义
1、损失说
损失说以损失概念作为保险定义的核心 (1)损失补偿说--保险是一种损失补偿合同。保险产生的 最初目的,是要解决物质损失的补偿,以海上保险为渊源。 代表人物及观点: 英国马歇尔(S.Marshall) :“保险是当事人一方收受商定的 金额,对于对方所受的损失或发生的危险予以补偿的合同”。 德国马修斯(E.A.Masius) :“保险是约定的当事人一方,根 据等价支付或商定,承保某标的物发生的危险,当该项危险 发生时,负责赔偿对方损失的合同”。
(4)相互金融机关说--立足于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来解释保险 代表人物:日本的米谷龙三 当今的经济是货币经济,所有经济活动都是用货币的收支 来表现的。因此,保险作为应付经济不安定的善后措施,需 要以调整货币的收支为目的,而保险费的收取和保险赔款的 支付都是用货币进行的,所以,保险是金融机关。
小结:非损失说各种释义的特点都是企图完全抛开“损失” 的概念。
(2)欲望满足说--以人们的欲望和满足欲望的手段来理解保险。 代表人物及观点: 意大利的戈比(U.Gobi)认为,保险的目的,是当意外事故发 生时,以最少的费用满足对所需资金的偶发欲望,并予以充 分可靠的经济保障。 德国的马纳斯(A.Mnes) 认为:“保险是保障因保险事故引起 金钱上的欲望的组织”。 威尔纳说:“保险是多数人的团结互助的集体,其目的在于 对意外事故引起财产上的欲望,以共同、互助的补偿手段提 供保障”。
经济性 互助性 法律性 科学性
三、保险的要素
(一)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
1、含义:可保风险是指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 2、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 (1)经济上的可行性 (2)独立、同分布的大量风险标的 (3)可以确定损失的概率分布 (4)损失是可以确定和计量的 (5)风险是纯粹风险
(6)风险具有偶然性(必然事件,0概率事件除外) (7)风险具有意外性(非故意、非预期) (8)风险具有严重性,但巨灾一般不会发生 注: 可保风险与不可保风险间的区别并不是绝对的。例如 地震、洪水这类巨灾风险,原本不可保的风险已逐 渐被一些保险公司列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被告 A保险公司的理由:保险是一项经济补偿制度,只 对发生保险责任的保险财产负赔偿责任,而且又是补偿性 的,不能超过其实际损失,如超过其实际损失,就违背了 保险的宗旨。出于这个目的,我们发现李某就同一财产进 行重复保险,当然应当了解清楚B保险公司是否对李给予 赔付,如没有赔付,B保险公司出的保单是在我之先还是 之后,保额是多少。如果B保险公司在我之先,保额大于 李某的损失额,我公司李某的保单应视为失效保单,如保 额小于李某的损失额,我公司为李某补够其损失即可,但 最高保额不能超过5000元;如果B保险公司在我之后,且 保额无论其多少,应按比例赔付。请求法院裁决。
认为“保险是以损失赔偿和满足经济需要的欲望为其性质的”
(3)财产共同准备说--一种保险的静态观 代表人物:日本的小岛昌太郎 只有积蓄货币作为财产准备,才能应付意外事故的 损失和支出的增加,保险人是受托管理经营的组织。 “保险是为了安定经济生活,将多数经营单位组织 起来,根据大数法则积聚经济上的财富并留为共同准 备的”。 实际上该说是从保险基金机能上来解释保险性质的。
(1)技术说--以保险的技术特性,统一解释人身保险和 财产保险。认为保险是根据偶然事件发生的概率,计算保险 费,而于偶然事件发生时,履行支付一定金额义务的合同。 该学说认为,保险费的计算、保险基金的计算都需要有特殊 的技术,保险人在计算保险基金时,一定要使实际支出的保 险金的总额和全体被保险人交纳的净保险费的总额相等,这 就需要通过特殊技术保持保险费和保险赔款的平衡。该学说 强调了保险的数理基础。 代表人物:意大利商法学者菲方德(C.Vivante)
3 、我国《保险法》对保险的定义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 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 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 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 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 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 保险行为”。
二、保险的特性
五、道德风险(moral hazard) 1、道德风险形成的原因 2、保险市场道德风险的不利影响 3、解决道德风险的思路:Signaling Model, Screening Model 六、保险市场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实证研究 1、存不存在? 2、解释
第三节 保险业的产生与发展
• 另见讲义(同学自己看)。
第二章 保险制度
一、保险的本质 二、保险的经济学基础 三、保险业的产生和发展 四、保险的基本分类
第一节、保险的本质 一、保险定义 (一)保险性质学说
1、 损失说
损失补偿说 损失分担说 危险转嫁说 技术说 欲望满足说 财产共同准备说 相互金融机关说 否定人身保险说 择一说
保险性质说
2、 非损失说
3、 二元说
二、按实施方式分类
强制保险 自愿保险
三、按保险标的分类
财产保险
财产损失保险 责任保险 信用保证保险
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四、根据被保险人的不同
1、个人保险 2、商务保险
五、按承保方式分类
原保险 再保险 重复保险 共同保险
比较
保险、再保险基本关系
二、本案的审理与结果
原告李某的起诉:我向 A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产保险 附加盗窃险,保额为5000元,保期为一年,我这次被盗损 失多达7500余元,这个损失有公安部门证明,A保险公司 也到现场查勘。A保险公司约定,3个月后该案不能破获, 将予以赔偿,但3个月后,我要求索赔时,A保险公司向我 要B保险公司的保单,B保险公司的保单是单位集体投保, 我本人是没有持保单的。况且,A、B两个保险公司的总 保额只有8000元,我的实际损失是7500元,即使A保险公 司赔付后,B保险公司仍应赔付,A保险公司要我B保险公 司的保单,分明是推脱责任,不愿赔付。特提起公诉,请 求法院主持公正,判定A保险公司给予本人赔付。
提供保障的主体不同 权利与义务不同 性质不同
第二节 保险的经济学基础
• • • • • 一、保险需求 二、保险供给 三、保险供求规律 四、逆向选择 五、道德风险
一、保险需求
1、保险需求的经济学理论基础 风险厌恶的投保人愿意购买保险,这是因为
EU(X)<U[E(X)],if U”()<0.故存在P>0,使得 EU(X)=U[E(X)-P].P即为投保人愿意缴纳的 最大保费。
(二)保险定义 1、保险是一种以经济保障为基础的金融制度安排。 它通过对不确定事件发生的数理预测和收取保费 的方法,建立保险基金;以合同的形式,由大多 数人来分担少数人的损失,实现保险购买者风险 转移和理财计划的安排。
2.该定义的要点
经济保障是保险的本质特征; 经济保障的基础是数理预测和合同 关系; 经济保障的费用来自投保人所缴纳的保 费形成的保险基金; 经济保障的结果是风险的转移和损失的 共同分担; 经济保障的作用衍生出金融中介的功能
2、影响保险需求的主要因素 (1). 风险因素 (2). 消费者的偏好 (3). 价格因素 (4). 经济因素 (5). 人文社会环境因素 (6). 政策因素
二、保险供给
(一)可保风险与保险产品的定价 (二)影响保险供给的主要因素 1. 资本量 2. 市场容量 3. 价格 4. 互补品与替代品 5. 经营技术和管理水平 6. 制度、政策 7、保险人才
第四节 保险的基本分类
• • • • • • 分类的标准 1、经营性质 2、实施方式 3、保险标的 4、被保险人 5、承保方式
一、按经营的性质分类
商业保险 社会保险 政策保险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不同点: 1、保险性质不同 2、实施方式不同 3、资金来源和保费负担原则不同 4、保障范围不同 5、保障程度不同 6、基金管理方式上不同
三、保险市场中的供求规律 (一)一般供求规律 (二)在保险市场上的特殊性 四、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 1、逆向选择形成的原因 2、保险市场逆向选择的不利影响 3、解决逆向选择的思路:Signaling Model, Screening Model
(2)损失分担说--强调在损失补偿中多数人互助合作的事实 代表人物及观点: 德国的华格纳(A.Wagner):“从经济意义上说,保险是把个 别人由于未来特定的、偶然的、不可预测的事故在财产上 所受的不利结果,使处于同一危险之中,由未遭遇事故的 多数人给与分担以排除或减轻灾害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这个定义既能适用于任何组织、任何险种、任何部 门的保险,同时也可适用于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甚至还 适用于自保”。 One for all ,All for one。 但是,没能解释人寿保险非损失性
四、保险与相似制度(行为)的比较
(一)保险与储蓄 1、相同之处:都是以现在的剩余作未来 所需的准备 2、区别: 目的不同 性质不同 (互助,自助) 权益不同 技术要求不同
(二)保险与赌博
相似之处:都是基于偶然事件的发生 区别: 目的不同 结果不同 法律地位不同
(三)保险与救济
1、相同之处:借助外部力量安定自身经济 生活的方法 2、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