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公开招聘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教练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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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区公开招聘少年⼉童业余体育学校教练员简章
湖⾥区少年⼉童业余体育学校系财政核拨经费的全民事业单位,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作⼈员暂⾏规定》,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湖⾥区少年⼉童业余体校教练员。

⼀、招聘单位简介及职位
湖⾥区少年⼉童业余体校负责全区少年⼉童竞技体育培训⼯作,选拔优秀体育苗⼦进⾏系统训练,代表区参加竞技体育⽐赛,并向上⼀级体育部门输送体育⼈才。

本次招聘3名专业技术⼈员,分别是⽥径、⽻⽑球、乒乓球三个项⽬的教练员。

详见《湖⾥区事业单位2010年上半年补充编内⼯作⼈员岗位信息表2》(附件⼀)。

⼆、招聘⼈员范围及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岗位职责的⾝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
应聘⼈员须具备《湖⾥区事业单位2010年上半年补充编内⼯作⼈员岗位信息表2》(附件⼀)规定的条件。

三、报名有关事项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员,2007年以来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编内⼯作⼈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为的⼈员,现役军⼈、在读的⾮2010年应届⾼校毕业⽣以及外地往届未就业毕业⽣,不得报名。

事业单位编内⼯作⼈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可报名。

(⼆)厦门⽣源毕业⽣(含就业和未就业毕业⽣,已就业⼈员其户籍和⼈事关系须在厦门,下同)是指⼊学前(指考⼊取得第⼀个全⽇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制毕业⽣。

符合以下条件之⼀的普通教育全⽇制毕业⽣参照厦门⽣源:①⼊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制毕业⽣。

②⼊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期前⽗母或配偶有⼀⽅户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制2010年应届毕业⽣。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6⽉24⽇⾄7⽉2⽇(双休⽇除外)。

2.报名地点和联系⽅式见附件⼀。

3.报名要求:《报名表》直接从厦门⼈才或厦门湖⾥⼈⼒资源下载。

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式⼀份、近期同⼀底⽚1⼨正⾯免冠照⽚3张,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本⼈有效⾝份证、户⼝簿、毕业证书(应届毕业⽣提供毕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径教练员岗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运动技术等级证书、竞赛成绩证明、专业队训练证明及成绩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上材料需所在单位证明并经设区市以上体育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并加盖公章⽅为有效),在职⼈员报名需提供⼯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厦门⽣源毕业⽣除需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学前中学毕业证书、户⼝簿;参照厦门⽣源的毕业⽣需提供下列材料之⼀:①报名截⽌⽇前⽗母的户⼝簿;②报名截⽌⽇前配偶的户⼝簿和结婚证书③⼊学前本⼈户⼝簿。

每位应聘⼈员限报⼀个岗位。

报考⼈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根据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资格进⾏初审,资格审查合格者,于7⽉9⽇发给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数与岗位拟聘⼈数⽐例达不到3:1,原则上由区⼈事部门在征求⽤⼈单位意见基础上提出意见,并报市⼈事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
(⼀)考试采⽤考核⽅式,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考核内容分为选材⽅⾯、训练实践课、个⼈技术技能等,其中:
1.选材⽅⾯:占30%,为启蒙阶段、专业队训练阶段的选材要点及注意事项。

2.训练实践课:占50%,为现场命题训练简要教案、根据简要教案说课或授课,阶段训练计划的要点。

3.个⼈技术技能:占20%,为个⼈技术⽰范评定,技术动作的讲解和教学步骤。

(⼆)加分规定
①厦门⽣源毕业⽣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加10分,加分不设上限。

②事业单位编内⼯作⼈员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不享受加分优惠。

(三)具体考试时间另⾏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和考核⼈选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数1:1的⽐例确定。

若综合总分相同的,依次以训练实践课、选材⽅⾯得分⾼者优先。

(⼆)体检。

参加体检⼈员需携带本⼈⾝份证、准考证和体检通知,根据统⼀安排参加体检。

体检⼈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

考⽣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异,可在得知结果的⼀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事主管部门另⾏指定医院复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

⾃⾏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律⽆效。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2005年1⽉17⽇国家⼈事部、卫⽣部《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试⾏)》,有关费⽤个⼈⾃理。

(三)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员,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进⾏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

(四)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低依次递补(仅递补⼀次)。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选,因故退出、被取消聘⽤资格的,由区⼈事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综合考虑考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六、办理聘⽤⼿续
(⼀)公⽰。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员名单,并在厦门湖⾥⼈⼒资源(址:
)公⽰7天。

(⼆)聘⽤。

公⽰结果不影响聘⽤的,按照⼲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审批和聘⽤⼿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员,按照单位相应职数聘任),并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制暂⾏规定》签订聘⽤合同,纳⼊合同管理。

七、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的⼈员实⾏试⽤期,试⽤期包括在聘⽤期限内,试⽤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试⽤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聘⽤⼈员养⽼保险执⾏厦府〔2004〕178号⽂件规定。

3.有关年龄、户籍的报考要求计算到报名截⽌⽇(2010年7⽉2⽇)。

如:年龄要求30岁是指1980年7⽉2⽇(含)之后出⽣的⼈员。

有关⼯作经历(经验)的报考要求计算到2010年8⽉31⽇(含)。

4.已就业的应聘⼈员须于体检合格后⼀周内,由本⼈提供原⼯作单位同意其⼯作调动或解除⼈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动放弃聘⽤资格。

5.报考⼈员所留的联系⽅式应准确⽆误。

6.毕业⽣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作经历(经验)。

7.户籍要求为厦门的,不含蓝印户⼝及在厦⼤中专院校学⽣集体户⼝。

8.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厦门湖⾥⼈⼒资源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通知。

9.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湖⾥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湖⾥区事业单位2010年上半年补充编内⼯作⼈员岗位信息表2
附件⼆.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作⼈员报名表
湖⾥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湖⾥区教育局
⼆〇⼀〇年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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