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81号——露水河红松母林籽仁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81号——露水河红松母林籽仁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4.07.01
•【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81号
•【施行日期】2004.07.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
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4年第81号)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已组织通过了对吉林省露水河林业局长白山特产实业公司提出的露水河红松母林籽仁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核,现予以注册登记。
自即日起,吉林省露水河林业局长白山特产实业公司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露水河红松母林籽仁产品上使用露水河红松母林籽仁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并依法接受监督。
特此公告。
二00四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