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管理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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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管理员考核办法
1 目的
提高公司内聘品质管理员责任心与品质意识,提升公司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聘品质管理员。
3 职责
3.1 受聘的品质管理员负责各品质监管单位的日常品质监管工作,并负责收集本监管单位的月检查情况,汇总形成品质管理员项目月报表。
3.2 品质管理中心负责各品质管理员的月度考核分数统计及通报。
4 考核原则
4.1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2 以提高服务品质为导向的原则
4.3 品质管理中心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至品质管理员,同时应对考核结果予以说明。
5 考核内容
5.1 月度工作检查考核
5.1.1检查标准
a.各品质管理员按时在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品质检查月报表》;
b.在日常检查中对存在的问题的发现率;
c.检查出的问题对品质质量的影响程度;
d.对检查中的不合格项,是否在设置时间内及时督促纠正;
e.相关信息反馈的及时性及合理建议的提出。
5.2 不定期检查考核
品质管理中心对各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考核品质管理员是否在该项目日常品质监管工作中,发挥作用。
a.是否按时参加公司的各项品质培训学习;
b.对不定期检查出的问题,是否在规定时间内督促整改纠正;
c.档案资料是否按时整理归档;
d.是否认真开展内部品质检查工作,不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6 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分准则,成绩达到90分为优秀,达到80分且在90分以下为良好,达到60分且在80分以下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7 考核结果
7.1 品质管理中心于每月10日前将各品质管理员的考核结果汇总提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根据成绩兑现岗位津贴,并在上月工资中体现。
7.2 在本月考核中95分以上(包含95分)将在原来津贴的基础上给予30%的上浮,95分以下90分以上(包含90分)将兑现相对应的津贴,90分以下80分以上(包含80分)将兑现90%的津贴,80分以下70分以上(包含70分)将兑现80%的津贴,70分以下60分以上(包含60分)将兑现70%的津贴,60分以下将不兑现津贴。
7.3 对连续2次考核分数不合格的品质管理员,全年累积达3次不合格的品质管理员,及聘任期内离职的品质管理员,将取消该品质管理员的岗位职称及津贴。
8 其他
8.1 当品质管理员出现空缺,由品质管理中心根据公司品质管理员培训班考核
成绩重新择优选聘。
8.2 品质管理员任期满一年后,依据《品质管理员月度考评表》对各品质管理员本年度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对通过考核的品质管理员予以续聘,对因未通过考核而空缺的品质管理员编制,品质管理中心将重新择优选聘品质管理员。
附件1:《品质管理员月度考评表》
2.《品质管理员年度考评汇总表》
3.《品质检查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