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要点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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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是什么?
答:双重预防体系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安全双体系,包括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其目的是要把安全生产关口前移,把事故隐患提前消灭掉。
三、什么是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答:安全风险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
四、安全风险的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答: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
重大风险:是指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主要设备损坏的。
较大风险: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伤。
一般风险: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
低风险:是指不会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伤。
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注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五)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针是什么?
答: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的原则;2.“谁主管、谁负责”原则;3.“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4.“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5.“三同时”原则;6.“四不放过”原则;7.“三个同步”原则;8.“五同时”原则。
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七、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是什么?
答:五落实:
①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②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③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④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⑤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五到位:
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八、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接受何种安全培训?
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九、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