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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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决算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及会议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简述
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区政府主管生产、流通、餐饮全环节食品(含保健食品)安全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四品一械“)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工作部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行政单位1个。
纳入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
三、部门人员构成
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编制数194人,其中,行政编制194人;在职实有人数178人,比上年增加1人,其中:行政编制178人;离退休人员6人,比上年增加2人,其中:退休6人。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名称: 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万元
表二收入决算表
部门名称: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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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支出决算表
部门名称: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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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名称: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万元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名称: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万元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部门名称: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万元
表七“三公”经费及会议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部门名称: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万元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门名称: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万元
注:本部门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表九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部门名称: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万元
表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表
部门名称: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本部门本年度以实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为准支出的政府采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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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9,113.57元,支出总计9,112.80万元。
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12.00、2,011.23万元,收支分别增长28.33%、28.32%。
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我单位21个食品药品监管所的办公用房问题逐步解决,办公用房租赁、装修、配置办公设备经费增加;二是为支持广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推进扩大活禽经营限制区工作以及支持对口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上级补助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9,113.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85.72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9.69%;其他收入27.85万元,占0.3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9,112.80万元。
基本支出6,783.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44%。
项目支出2,329.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089.60万元。
与2015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96.67万元,增长28.15%。
主要原因:在上文“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已说明,不再赘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区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及构成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49.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6%。
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56.81万元,增长27.59%。
主要原因:在上文“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已说明,不再赘述。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34.12万元,占1.4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0.29万元,占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3.10万元,占0.7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7,377.27万,占81.52%;农林水支出(类)150.50万,占1.6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0.80万,占0.01%;住房保障支出(类)1,323.65万元,占14.6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8,543.32万元,支出决算9,04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支持广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推进扩大活禽经营限制区工作以及支持对口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年中上级补助经费增加。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8.13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入驻天河区政务中心工作人员饭堂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5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扶贫工作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
政运行(项)88.60万元,主要用于原工商部门划转至我局的人员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1.37万元,主要用于原质监部门划转至我局的人员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0.76万元,主要用于高校优秀大学生培育工作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0.29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区委宣传部要求开展“我们的节日”、“身边好人”活动,“文明社区”、“幸福社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6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2%,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因前期不能准确预估人员经费使用情况,年中退休人员增加,整体预算出现少许波动。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0.30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经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19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5%,主要用于我单位履行一般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职工工资等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前期不能准确预估人员经
费使用情况,整体预算出现少许波动。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6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5%,主要用于我单位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支出及采购办公设备支出。
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办公设备的实际中标金额小于年初预算金额。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6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主要用于药品检验、管理及执法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支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化妆品检验、管理及执法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支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医疗器械检验、管理及执法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支出1,02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07%,主要用于食品环节检验、管理及执法方面的支出。
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经批准,年中追加天河区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工程建设租赁服务项目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1,817.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7%,主要用于食品安全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业务用房装修租赁及装修改造、举报奖
励、单位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采购移动执法终端等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采购移动执法终端的实际中标金额小于年初预算金额。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150.50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对口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及精准扶贫帮扶工作支出。
1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0.8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设考核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信访公积金(项)60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的94.98%,主要用于我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前期不能准确预估人员经费使用情况,整体预算出现少许波动。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71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的288.32%,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用于按照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规定进行购房改革补贴清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部分按经济分类科目实际支出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基本支出
6,783.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23.9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143.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80.43万元;公用经费859.43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847.2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10万元。
七、“三公”经费及会议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1.64万元,支出决算105.23万元,完成预算的94.26%,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支出。
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长13.4万元,增长15.88%。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04.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车辆年审、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占“三公”经费总额的99.52%,完成预算的97.83%。
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公务用车支出。
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增加14.98万元,增长16.69%。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8部公务车划拨至我局,纳入2016年预算批复。
开支内容包括: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72万元。
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3辆(其中特种用车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四品一械”检(稽、核、巡)查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决算0.51万元,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主要用于召开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中按规定接待发生的费用(含外宾接待),包括餐饮、住宿、交通等。
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48%,完成预算的11.09%。
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1.67万元,下降76.61%。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开支内容包括: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1 万元。
主要用于本部门共1个单位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包括来宾餐饮费、住宿费、会场租赁费、车辆租用费等。
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批次6个,共67人次。
(二)会议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会议费决算9.39万元。
会议费是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比上年增长2.96万元,增长46.03%。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为配合推
进广州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通过会议形式加大对辖区经营业户的宣传。
全年开支较大的会议分别是:
2015年度工作总结会议历时1天,参会人数78人,共支出2.12万元,占会议费22.58%,其中场地租用费0.71万元,房租费0.88万元,伙食费0.53万元。
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安全监管技能培训会议历时1天,参会人数81人,共支出1.25万元,占会议费13.31%,其中场地租用费0.45万元,伙食费0.80万元。
2016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暨明厨亮灶工作现场会历时1天,参会人数101人,共支出0.71万元,占会议费7.56%,其中场地租用费0.31万元,伙食费0.40万元。
黄村食品药品监管所“携手共进,创建食品药品安全新黄村”工作会议历时半天,参会人数185人,共支出0.56万元,占会议费5.96%,其中场地租用费0.50万元,其他资料费用0.06万元。
市局食品生产全过程动态监管平台推进现场会历时1天,参会人数40人,共支出0.52万元,占会议费5.54%,其中场地租用费0.5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各类非税收入合计711.3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已缴国库711.34万元。
其中:罚没收入711.34万元,占100.00%,包括食品药品监督罚没收入711.34万元。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以实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为准支出的政府采购金额3,464.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20.67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82.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6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年度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9.34万元,比2015年增加328.79万元,增长61.97%,主要原因是经批准增加206名协管员工作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36辆(包括车改后封存待处理公务用车),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0辆,特种专业技
术用车3辆。
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组织申报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21项,申报覆盖率100%,通过对绩效目标的有效管理,对推动本部门预算管理取得积极的促进效果,对提升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执行质量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2.我局无500万元以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3.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今年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21个,自评覆盖率达到100%,共涉及资金1,726.6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0.21%。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绩效情况良好,项目立项较合理、绩效目标明确、指标体系建立较科学、项目管理到位、项目产出和效益基本达到预期效果。
第四部分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有力指导下,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两学一做”的核心任务,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主线,大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持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认真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不断完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队伍思想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一)狠抓学习教育,筑牢思想建设基础。
一是学习贯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
局党委组织全局党支部书记和中层以上干部学习贯彻传达会议精神,要求各部门加强落实领导责任,深刻领会党代会精神实质,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二是认真组织理论学习。
以推动两部党内法规深入学习为突破口,以贯彻落实区纪委第八届六次全会精神为契机,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通过专题报告、座谈会等形式,提高全体党员廉洁自律和遵规守纪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专题教育。
通过动员部署、开展主题教育、讲授党课、制作宣传板报等形式,扎实贯彻教育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做到时刻警醒;选派5名代表参加区委组织部组织的“两学一做”知识竞赛,获得了团体二等奖的好成绩。
(二)落实党建工作,深化组织建设。
一是深入细致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
按照区委组织部的工作要求,局
党委召开现场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会议,落实各党支部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工作要求。
二是夯实党建基础发挥模范作用。
积极响应区委组织部要求,开展党支部优秀组织生活设计评选活动;按照发展党员程序,选送了8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区委组织部组织的培训班并取得了合格证书。
三是有序开展专题实践活动。
开展道德讲堂、“四进社区”、“树党旗、亮党徽”等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组织传承红基因专题培训班为契机,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组建“党员突击队”、设立“党员先锋岗”和党员志愿服务队,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活动,每月通过综合考评选出2名服务之星,有效发挥模范带动作用。
(三)严格纪检监察,打造高效廉洁监管队伍。
一是抓好廉政教育落实。
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反对“四风”等专题教育会,依托“道德大讲堂”进行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扎实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二是实行谈话提醒制度。
对选任试用期满的科级领导干部逐一进行谈话提醒,加强廉政教育;注重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约谈提醒,将抓早抓小工作摆上党风廉政建设突出位置。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
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不断促进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
发挥信访举报作用,努力打造阳光信访、数字信访和标准信访,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规范开展信访举报工作,强化党内外
监督,畅通外部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服务管理,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通过党建引领团建,更好地服务于局中心任务,团建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加强工会组织建设,顺利完成局第五届工会换届选举和新会员入会工作;定期开展文体活动,主动慰问干部职工,提高队伍凝聚力。
三是做好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工作,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积极配合开展有益老干部身心的活动。
四是做好计生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计生部规开展计生工作,确保责任到人,措施、投入到位。
五是严格档案、保密管理工作,强化领导责任制落实,确保人、财、物投入到位。
二、完善监管体制建设,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五)深化体制改革,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加快健全从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层的权威监管体系”的要求,实行业务对口监管和区域分片网格化监管条块结合的监管模式,巩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成果;二是优化区-街-社区三级监管网络,实施网格化管理,织就严密的“防护网”;充分发挥协管员队伍深入一线协助执法作用,构建“权责统一、运行规范、执行有力、反应迅速”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对食品药品监管对象的覆盖率,实现重点监管对象100%覆盖率。
(六)健全制度体系,着力抓好基层规范化建设。
一是针对监管职能变化,研究制定食品药品监管规范和部门规章并编制成册,确保局内各部门运转高效、有序,建立权责统一、运行规范、执行有力的制度体系。
二是加快推进基层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制定《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
制度汇编》,全面统一和规范基层监管所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综合业务素质,提升基层监管所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七)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严格监管执法,要求全体干部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是强化法律法规案例学习。
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业务培训,使执法人员逐步掌握科学、高效的监管模式和工作方法,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2016年组织参加各类培训41期共计1795人次。
定期收集梳理存在问题,通过典型案例分析交流、召开业务骨干培训班、召开专题培训等形式,提升全体人员行政执法水平。
三是依法开展案件审理、复议、诉讼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责任追究措施,有效提高稽查办案质量;2016年对15宗重大案件进行讨论合议,对6宗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听证,完成了112宗行政复议案件答复书、50宗行政诉讼答辩状、6宗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的书面答复。
(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一是着力优化审批机制,精简流程环节,优化许可工作机制,推进审批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行为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审批制度体系;二是推进“两证合一”工作,于2016年新年第1个工作日发出了全省第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得到了办事群众的认可、省局领导的充分肯定,以及广东省卫视、南方网等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三是推进许可业务下沉,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选取11个条件成熟的食品药品监管所作为试点单位开展许可业务受理、审批、出证、送达的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