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步行活动责任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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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徒步行活动责任协议书
甲方:姓名-__________ 工号-________ 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为了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喜迎 20XX年,经研究,乙方决定于20XX年1月1日(星期三)(如遇雨天将延期)举办职工迎新年柳江徒步行活动,乙方系本次活动召集人、组织者,对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明白自身健康状态,其身体符合出行此次徒步行活动的要求,并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此次徒步行活动,自愿独立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害。
第二条:甲方在徒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个人安全、经济、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三条:在参加此次活动期间,发生事故及责任,甲方使本人或者他人人身安全、财产等造成的伤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甲方应该切实注意个人财产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参加此次徒步行活动的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告知乙方,离开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第六条:此次徒步行活动组织费用由乙方包干。
如经乙方同意携带家属的,按照本协议的约定。
第七条:根据方便、安全的原则,由乙方统一选择行走路线等事宜。
第八条:出发前所有参加此次徒步行活动的人员应当提供紧急事件联系人电话,签署本协议书(经乙方同意甲方携带的家属可不另行签订本协议,其参加此次活动即视为认同本协议的内容并自愿按照此协议执行,但参加活动的职工有告知其家属此责任协议书内容的义务)。
第九条:参加人员需带适合运动的衣物、遮阳镜、伞、护肤用品、根据自身情况自己必备的药品等;如需乘坐车辆时应当上下车有序,在车上时,不得把头和手臂放到车窗以外,下车后不得乱跑;遵守活动要求,确保有充沛精力参加活动;参与活动的人员应当互帮互助、友爱和谐,发现谁脱离队伍时应马上告知乙方。
第十条:以上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乙方确定甲方返回后自行解除。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盖章):
协议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