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城市无车日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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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城市无车日活动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9.16
•【字号】洛政[2008]113号
•【施行日期】2008.09.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城市无车日活动的通知
(洛政〔2008〕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城市交通科学和可持续发展,推动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08〕549号)的要求,市政府决定于2008年9月22日作为2008年洛阳市城市无车日活动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节能减排是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战略决策。
按照上级要求,我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削减小汽车使用率,鼓励、引导市民选择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对于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就是推进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一项具体措施,要通过舆论宣传和社会参与,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可持续城市交通发展、健康出行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市民尽可能选择步行、自行车等绿色交通出行方式。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洛阳市城市无车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
组长:
郭洪昌(市长)
副组长:
吴中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郭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杜勇杰(市政协副主席)
李良龙(市长助理)
成员:
杨晓阳(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好富(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田亚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明智(市环保局局长)
张志勇(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熊文博(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晓伟(团市委副书记)
王建都(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陈小星(洛阳通信公司总经理)
江国选(洛阳移动公司总经理)
罗智友(洛阳联通公司总经理)
刘宗胜(市公交集团董事长)
郝辉(市公交集团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用事业局,王建都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步骤及活动安排
整个活动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6日-21日)
市委宣传部要认真做好无车日活动的宣传工作。
按照活动要求,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进行报道。
电视台、广播电台(以交通台为主)、网站、报纸、期刊等新闻媒体要在活动前一周开始播出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提供的公益广告片,要求每天20:00-22:00播放不少于1次,每天其他时间不少于2次(节目“监播表”随考核材料一起上报)。
电视台、广播电台(以交通台为主)要开辟专栏对本次活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及时向市民传递活动相关信息,宣传节能减排,倡导绿色交通理念,营造活动氛围,争取让更多的市民和企业积极地参与到活动中来。
9月16日-22日,移动、联通、通信公司可通过手机短信预告形式提醒市民:“我市将于9月22日开展无车日活动,请您尽可能选用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交通方式出行”。
(二)城市无车日主题活动阶段(9月22日)
1. 无车日活动启动仪式
时间:9月22日(星期一)上午9︰00
地点:东周王城广场
会标:2008年洛阳市城市无车日活动启动仪式
参加人员:市四大班子领导,各成员单位领导,市交警支队100人,公交集团100人,青年志愿者100人。
2. 公交新线路开通活动
无车日活动当天,市公交集团公司要开通一条公交新线路,即新区钱江商贸广
场-150医院的39路。
3. 实行道路交通管制和车辆单双号行驶
(1)实行道路交通管制。
活动围绕“人性化街道”的核心主题,对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和车辆尾数单双号行驶,具体路段如下:
中州中路(西关花坛-七里河岗楼)
延安路全线(七里河岗楼-牡丹广场)
以上路段在9月22日7:00-19:00实行交通管制,限制车辆通行,即:只对行人、自行车、公共汽、电车、出租车、救护车、校车、通勤车和公益设施抢修车辆开放,其余社会车辆均绕道行驶。
同时,以上路段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不得违章停放机动车辆,把这些空间还给行人和非机动车。
对私自或强行闯入管制路段的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按车辆违章进行处理。
(2)实行车辆分单双号行驶。
除交通管制路段外,城区其它道路22日实行车辆尾数双号通行(无车日活动每年都要开展,从今年起每年无车日对非管制道路的车辆通行,将按年份区分,双数年份双号行驶,单数年份单号行驶)。
今年允许车号尾数为双号的车辆通行。
(三)上报总结阶段(9月23日-26日)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
活动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将活动情况以及对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含电子版)于9月24日前报无车日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责任分工与要求
(一)责任分工
1. 市委宣传部负责活动的全程新闻报道,电视台全天播放建设部提供的无车日宣传片不少于4次,并将无车日活动拍摄成2分钟电视专题新闻,于当天上传给建设部活动指导委员会。
2. 市纪委和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在9月中旬联合下发公车封存通知。
3.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在洛阳日报、洛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布无车日道路交通管制公告、无车日当日道路交通管制和对违章车辆的处罚,并对交通技术指标(如交通事故发生率、道路交通量)进行监测,形成分析报告报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 市财政局要按照活动的要求,拨付专项活动经费用于无车日活动。
5. 市环保局负责对当日城市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并形成分析报告。
6. 团市委要组织青年志愿者到街头宣传开展无车日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市民节能减排意识,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7. 市体育局要组织老年自行车协会进行骑车宣传等活动。
8. 各城市区要在繁华地段开展一些公益活动。
9. 市公交集团要充分利用公交车辆、站亭广告、车载电视开展宣传活动,播放无车日活动公益广告片。
同时,要增加公交车辆班次、加大发车密度,满足市民无车日期间的出行需求。
10. 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市公用事业局负责。
(二)要求
1. 城市无车日活动是落实国务院有关节能减排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能源短缺体验活动的有效载体。
对此,各城市区、有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面落实无车日活动的各项要求,确保无车日活动顺利进行。
2. 在9月22日无车日活动当天,市领导、市直机关广大干部要带头乘坐公共交通车辆或骑自行车、步行上下班,以实际行动参与无车日活动。
3. 各城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在本单位门口悬挂有关无车日活动的宣传横幅,各区和相关单位要结合当前全国开展的节能减排工作,开展一些趣味性、广泛性、群众性的能源短缺体验活动,提高广大市民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
自觉性,营造活动氛围。
4. 无车日活动当天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除值班车辆外要对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一律封存。
市纪委和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公车封存情况进行检查,结果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5.各部门、各单位在9月22日(无车日)当天除紧急情况外,不要安排会议,尽可能避免与公务车辆封存要求相冲突。
6. 活动结束后,市政府将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对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