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利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市政〔2015〕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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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利用联席会议制度
的通知
正文:
----------------------------------------------------------------------------------------------------------------------------------------------------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利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政〔2015〕33号
兴安县、灵川县、阳朔县、平乐县人民政府、各城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2日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利用联席会议制度
为科学保护管理利用好漓江风景名胜区,促进漓江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特
建立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利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研究拟订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利用工作涉及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建设、统一执法、统筹利益分配等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及相关事项
总召集人:周卫市委常委、漓江风景名胜区工委书记
召集人:赵仲华市政府秘书长
张晓阳市委副秘书长
樊伊宁市政府副秘书长、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成员:饶江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小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修祥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桂峰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江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蒋永光市环保局副局长
刘江帆市住建委副主任
陈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晓平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何祖任市农业局副局长
蒋若海市林业局副局长
全宏星市审计局副局长
周方健市旅发委党组成员
董忠市法制办副主任
张海市规划局副局长
罗奇志市园林局党组成员
王道平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王彪市城管委副主任
聂平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聂奇壮市物价局副局长
蒋永福桂林海事局副局长
孟庆炜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秦德生灵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农军兴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庆武阳朔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钧平乐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
经翠艳象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区长
王洋秀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林昊叠彩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周海斌七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孙敬东雁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区长
诸葛亚临桂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区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漓管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

联席会议联络员由成员单位相应的业务科长担任。

联席会议视会议研究的内容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会。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不能履行职责的,成员单位应及时提出新的调整人员报备。

三、联席会议专题组
联席会议下设生态保护、规划建设、统一执法、统筹利益协调四个专题组,各专题组职责分工如下:
(一)生态保护组
职责:提交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范围内的河道采砂、沿岸非法开山采石采矿、破坏渔业资源、破坏植被耕地、生产生活污水非法排放等破坏漓江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的重大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协调解决漓江流域内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组成单位:市漓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旅发委、市法制办、市园林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相关县区政府。

市漓管委为牵头单位,分管生态保护的副主任为组长。

(二)规划建设组
职责:提交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漓江风景名胜景区内规划及项目建设工程组织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景区内突破性建设项目的监督、审核工作。

组成单位:市漓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审计局、市旅发委、市园林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委及相关县区政府。

市漓管委为牵头单位,分管规划建设的副主任为组长。

(三)统一执法组
职责:提交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漓江风景名胜区主体执法、委托执法、联合执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组成单位:市漓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旅发委、市法制办、市规划局、市园林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城管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桂林海事局、消防支队及相关县区政府。

市漓管委为牵头单位,分管执法工作的副主任为组长。

(四)统筹利益协调组
职责: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漓江风景名胜区收益的分配原则、方案。

制定景区内经营考核激励机制,协调利益统筹管理机制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组成单位:市漓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旅发委、市园林局、市物价局及相关县区政府。

市漓管委为牵头单位,分管统筹利益协调工作的副主任为组长。

四、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召开,由总召集人、召集人主持。

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召开临时会议。

联席会议联络员列席联席会议。

(三)召开联席会议前,也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四)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综合性、全局性事项,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单位参加;提交研究事项涉及专题事项的,联席会议在专题组成员单位范围内召开。

(五)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市委、市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评分领导要高度重视漓江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工作,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主动研究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做到成员单位间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建立配合密
切、应对有力的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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