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若干保护对象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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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若干保护对象的讨论知识产权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法律制度: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权法律制度,专利证书版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商号权法律制度,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等。
即大体可分为两类:一是创造性的知识产品,比如专利技术、文艺作品等;一是识别性的知识产品,比如商标、商号等。
从法律体系等文字层面上来看似乎已经很完美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经常会出现诸多问题。
例如2001年3月28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通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在电子技术日益兴盛的今天,似乎总该有用武之地。
可就拿集成电路布图本身来说就存在诸多不确定的地方,在该条例的第二条第二款中可以看见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解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下简称布图设计),是指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的三维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
在第四条中,对布图设计的独创性是这样解释的:受保护的布图设计应当具有独创性,即该布图设计是创作者自己的智力劳动成果,并且在其创作时该布图设计在布图设计创作者和集成电路制造者中不是公认的常规设计。
第五条中又做了如下限制规定:本条例对布图设计的保护,不延及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在二十三条中又有如下规定:下列行为可以不经布图设计权利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一)为个人目的或者单纯为评价、分析、
研究、教学等目的而复制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的;(二)在依据前项评价、分析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的基础上,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布图设计的;(三)对自己独立创作的与他人相同的布图设计进行复制或者将其投入商业利用的。
在这看似周全的概念设定中会发现如下问题:本条例所保护的似乎是设计布图本身,确切来说,就是这一张图纸,但是对于专业人员分析完设计思想、按自己需求略作改进后从新绘制并不困难,电路图纸和建筑设计不太一样,后者的形状结构、参数设计都需要自己来做,因而也只能借鉴部分思想,可电路设计图工件尺寸、相关参数都已有具体规定,甚至部分功能都有成品模块,加上大量可半自动绘图的软件,也即是说,一张图纸的意义仅在于部分独具性的设计思想,但本法显然并不对思想进行保护。
当然,抛开图纸本身价值不谈,保护思想也并不合理。
可是这也意味着很难起到应有的作用了,想必大多数需要保护的图纸各个设计单位、厂家都会将之作为商业秘密来处理。
也正是因为专利的可公开性,致使它可“复制”性变强,一旦核心思想被分析出来,改进重制就是水到渠成了,而且因为人的思维惯性,导致让设计者去改进自己的设计难度较大,但若是让另一个专家去完成就比较容易了。
就像全世界都等着inter和ADM将自己的芯片当专利公布一下,这种事显然不可能发生。
但是,我们也会发现一个问题,若是一个设计越基础、越底层,修改难度就越大,甚至不太可能被修改,例如有一个澳大利亚人曾于多年前将用于手机的信号处理
技术申请了专利,除非能更改整个手机网络模式,不然这技术就非用不可,这也致使nokia等诸多国际厂商每年要为使用这项技术支付巨额专利费用,在就算已开出天价该男子也依然不肯出售这项专利权之后,前些年这些手机厂商忍无可忍,将此事推上法庭,希望能撤销这项专利权,很不幸他们败诉了,所以只好继续支付这笔费用。
像这种行为,如果搁在我国,个人猜想还是会让这些厂商支付一定报酬之后撤销专利权,它明显和我国《专利权法》的“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法”精神不太符合。
个人觉得,知识产权的保护也不能光依赖法律,毕竟社也没有这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和别人扯这种纠纷。
例如究竟是将一项成果选择以知识产权还是商业秘密的形式进行保护,以及如何制定企业内部的制度和保密措施才是预防权利被侵害的关键。
虽然企业的定义是“企业是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相结合,以赢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性活动的,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组织”,知识产权的保护相对来说拥有众多可被保护对象的企业才是做大受益人,但个人认为选择好的盈利模式和处理方法才是关键。
“周黑鸭”是武汉的知名品牌,但正因为其效益好又拒绝加盟,导致仿冒品在市场泛滥不止,致使其本身权利受到了严重侵害,但又因为侵权对象太多导致不可能将之一一诉诸法律。
也许在“周黑鸭”看来独家生产是更好保证其经营利益的关键,殊不知如此一来假货泛滥才是对自身品牌的最大冲击,反观其他品牌,开放加盟连锁领域,让其他想要参与的人以合法合理的方式参
与进来,通过集中供货或按期收取加盟费的方式来获取更多利润,也更容易将品牌推广开来,一旦遇到仿冒侵权,加盟商家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也会合理帮忙,处理起来也会相对容易。
知识产权领域无论对我国还是外国来说都是非常年轻的领域在进一步摸索之中逐步健全起来也是必然的发展方向。
现在专利代理人也逐步兴起,以知识文化作为核心竞争力的时代已经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