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对省精神卫生中心特需病房及包间床位费价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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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对省精神卫生中心特需病房及包间
床位费价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辽宁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8.04.14
•【字号】辽价函[2008]37号
•【施行日期】2008.04.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对省精神卫生中心特需病房及包间床位费
价格的批复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辽价函[2008]37号)
省精神卫生中心:
你院《关于我院内科及心理科特需病房床位费定价的请示》收悉。

根据你院内科双人间特需病房内配备了电视、家具、独立卫生间等设施,投入比较大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对你院内科特需病房和心理科包间床位费价格以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1、内科双人间特需病房:A型75元/床日;B型50元/床日。

2、心理科包间床位费每间80元/日。

3、你院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特需病房床位数不得超过床位总数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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