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制在婚姻法中的制度完善
浅析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价值取向及立法完善

浅析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价值取向及立法完善作者:周军来源:《中国校外教育·高教(下旬)》2012年第05期新中国成立后,关于夫妻财产制度历经我国《婚姻法》的立法和几次的修改与补充,已经较为完善,在财产制度的利益取向上发生了根本的改变。
由家庭利益为本位转为以个人利益和社会兼顾为本位得到不断完善。
但夫妻财产在分居、离婚时,在债务承担、继承或赠与、知识产权收益的分配及约定财产制的设立及效力等方面尚不尽完善,还需要建立相应的法定财产制。
夫妻财产价值取向立法完善根据最高法院曾做的相关统计,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诉案,90%的案件为民事案件。
民事案件的30%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新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使得夫妻财产制度在逐步趋于完善。
但是,法的制定与实践相比,总显得滞后。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经济生活在形式和内容上不断创新,使夫妻财产的内涵逐渐变得复杂,外延不断扩大。
本文结合《婚姻法》中的有关规定对社会生活中夫妻财产制度的价值取向,立法现状,以我国民商法基本理论为基础进行研究分析。
一、夫妻财产制度的概念及历史沿革夫妻财产制又称为婚姻财产制。
从广义上说,是指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从狭义上说,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关夫妻财产所有权的法律制度。
夫妻财产制的立法形式有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等。
法定财产制是指配偶在婚前、婚后未订立夫妻财产契约或约定无效的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当然适用的夫妻财产制。
可分为分别财产制度和夫妻共有财产制。
约定财产制是指法律允许夫妻双方以契约形式确定使用的财产制度。
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0条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家庭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这一法定财产制是典型的一般共同财产制,没有关于约定财产制的条文规定。
1980年对《婚姻法》做较大的修改,仍然维持共同财产制的原则,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法条内容有了进步。
浅析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及其完善

浅析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及其完善摘要: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姻家庭立法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
本文就我国现行婚姻法的夫妻财产制度作了理论上的探讨,分析了婚姻法立法的成功与不足,提出了完善夫妻财产制的立法思考,以为我国在民法法典化过程中作为婚姻家庭法的夫妻财产关系制度化、系统化、完备化提供参考。
关键词:夫妻财产制个人特有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夫妻财产制亦称婚姻财产制,是婚姻关系存续中有关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制度,包括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的财产分割等内容。
婚姻家庭关系是身份关系与财产关系的统一,财产关系是婚姻家庭得以延续发展的基础,也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在私有财产中,夫妻财产占的比例不断提高,且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夫妻财产从构成到数量以及夫妻财产的内容和形式也都有了较大的变化,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
实践中,夫妻财产关系的恰当处理和分配,关系到家庭的稳定、关系到夫妻纠纷的妥善处理、关系到家庭中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中存在私营经济、个体经济、合伙经济、个人参股的合资经济等,夫妻财产关系连接着一定的社会经济秩序。
因此,无论从公民个人,婚姻家庭利益出发还是从夫妻以外其它利益关系人的利益、国家利益考虑,都应重视夫妻财产制的研究。
相对于此,新婚姻法较原来的规定有了很大的改善,所涉及的夫妻财产制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但仍显得较为粗疏,还有不少基本内容有待充实。
我国《民法典》即将制定,对作为《民法典》的“婚姻家庭法”研究还需继续,为此,笔者就夫妻财产制问题进行了研究,进而提出健全和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几点拙见。
一、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所体现的价值取向进人21世纪,我国社会生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市场经济取代了计划经济;家庭经济不仅在数量、种类上日益增多,而且范围已突破了传统的有形财产的界限;人们的权利意识、自主意识日益提高;投资理财的观念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浅谈夫妻财产制在婚姻法中的制度完善

( 一) 夫妻财产 制的 完善具 有一 定 的立 法意 义 夫 妻财产 制作为婚 姻法 中的重 要组成 部分 , 其 完善有着 一定
的立 法意义 。一方面 夫 妻财 产制 为婚姻 家庭 的正常运 行提 供一
( 三) 家庭 费用 的 负担 问题 不 明确
家庭 生活需 要一定 的物质保 障 , 但 是针 对一个 家庭 的家庭支
重影 响夫 妻之 间的 关系 。 三、 夫 妻财 产 制在婚 姻法 中的 完善措 施
夫妻 财产制 作为婚 姻法 的重要组 成部 分 , 对 于规 范夫妻 双方
出我 国社会 生产 力的进 步 。 随着 社会 的进 步 , 我 国 的夫妻 财产制 的责任 和 义务有着 十分 重要 的作用 , 可 以有 效地 促进 家庭 的和睦
关键 词 夫妻 财产 制 婚 姻 法 完善
文 献标识 码 : A 文 章编号 : 1 0 0 9 - 0 5 9 2 ( 2 0 1 3 ) 0 4 - 1 0 6 - 0 2
作者简介: 王频, 新海禽发食品有限公 司。
中图 分类号 : D 9 2 3 . 9
如 果有 遗 嘱 的按照遗 嘱 规定 , 如 果遗 嘱 中 夫妻财 产制是 关于夫 妻婚前 财产和 婚后所得 财产 的归属 , 管 法定 的夫 妻共 同财产 , 理, 使用 , 收益, 处分 以及债 务清 偿 , 婚姻 解 除时财产 清算 的依据 没有 特 别说 明 归哪一 方所 有 即为夫 妻 的共 同财产 。但 是这 一规 等 方面 的法 律制度 。夫妻 财产 制 的是婚姻 立法 中极 为 重要 的法 定与我 国的 《 继 承法》 相 矛盾 , 继承法 中规定 法定 继承下 的财产 只
不断 完善 , 逐 渐与 当前 社会经 济 的发展 相适 应 , 这对 于促 进社会 以及社 会 的和谐 。但 是 随着社 会 的发 展 以及家 庭 问题 的逐 渐增
分析我国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

分析我国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摘要:在婚姻立法中,夫妻财产制度是非常重要的法律制度。
现阶段,国内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度在近些年经历过多次修改,虽然每次修改都进行了一定的补充,但是整体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到制度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基于此,本文针对现行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制度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相应的建议,促使制度更为完善。
关键词:婚姻法;夫妻财产制度;财产归属前言:进入二十一世纪,国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受到国际化的影响,人们的思维观念发生改变,越来越崇尚自由,导致近些年的离婚率大大提高,并因此产生大量的离婚纠纷案件,在这些案例中,夫妻之间的财产分配问题是重点问题。
为此,国家推出婚姻法制度,对个人财产和夫妻财产以及约定财产等进行明确划分。
到目前为止,婚姻法是保障和谐社会稳定发展的关键,也是非常重要的法律制度,不管是夫妻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的分配管理都可以依照此制度进行处理。
在本文研究中,针对夫妻财产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开展研究,并提出制度的改善建议,旨在帮助我国建立更为贴合国情民生的婚姻制度。
1.夫妻婚姻财产制度的内涵夫妻财产制指的是夫妻之间在婚前和婚后的财产归属问题,主要对这一问题提供解决措施的制度。
里面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管理、使用、分割等,并且对婚后的财产处理也给出了明确的指导。
法定夫妻财产制度属于我国现行法律中明确规定的财产处理方式,简单来讲就是当夫妻双方没有对名下财产进行明确划分时,使用的一种合理方式。
在法律中,财产制度规定较为详细,并且在实践过程中,当事人没有经过允许不得擅自更改。
二、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制度的缺陷(一)法定夫妻共同财产规定的缺陷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指的是在工商业标记和创造性智力成果下所衍生权利的统称。
因为知识产权带有财产性和人身性的特点,所以,通常认为知识产权中人身权内容只能够属于作者自身,只有规定的财产权内容能够进行转让、继承。
正因如此,知识产权的一般特点,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知识产权收益均为夫妻双方共同拥有。
浅论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及其完善

浅论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及其完善婚姻是家庭的基本单位,夫妻共同财产的获取、管理和分割是婚姻关系中的重要问题。
我国自1950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后继法律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割进行了规定。
本文将对我国婚姻法中有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及其完善进行浅论。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括以下几类:(一)夫妻共同劳动所得的财产;(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屋、车辆等动产和不动产;(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成立的合伙企业、经济联营企业、合作社等企业所产生的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共同管理,平等分配;若由一方独自管理、支配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共同管理、支配。
在婚姻关系终止前,夫妻可以协商一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分割。
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人民法院会按照财产所在地的法律,参考夫妻双方分配意愿、分配比例(无分配意愿时按照1:1分配),以及财产来源等因素作出裁定或判决。
尽管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割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规定不够明确我国婚姻法虽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比较详细,但一些细节方面仍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债务、度过亏损时出现的问题、财产分割时的评估等问题,并不能得到明确的规定。
(二)法律缺乏强制力除了少数情况下,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往往能够自主协商,但有时也会出现一方不愿意配合或者故意拖延时间,这时若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夫妻分割财产的事情很难解决。
(三)分配比例不够科学婚姻法规定在无分配意愿时按照1:1分配,而在实际操作中,除了财产来源等基本情况以外,夫妻结婚时财产的数量、各自的收入、家务分工等因素对财产分割的影响不能被忽视。
如果对这些因素未能做出科学的处理,可能会导致部分人存在权益受损的情况。
浅析中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现状和完善

浅析中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现状和完善论文关键词:夫妻财产制;《婚姻法》;中国论文摘要:中国现行的《婚姻法》中有关夫妻财产制的规定经过几次的修改与补充,已经较为完善,但是《婚姻法》依旧存在规定过于抽象的问题,同时由于现实生活中新情况的不断出现,使得夫妻财产制的完善理论越来越受到法学界的重视。
一、中国夫妻财产制的立法现状中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足在1980年婚姻法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
2001年新颁布的《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作了较大的修改,它的进步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用。
巾困1980年《婚娴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采厢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儿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共有。
这种婚后所得共同制是当时的社会经济背景相符合的,但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夫妻财产日益增多,原有的“重共同轻个人”的财产制已不适应社会的实际情况,此新《婚娴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闹予以适当的缩小和限定。
2.增加了夫妻个人财产制的规定。
中国自1950年《婿姻法》以来,从未有过等门关于夫妻个人财产制的规定。
新《婚姻法》首创了夫妻个人财产制,填补了中同《婚娴法》的空白。
3.健全了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具体内容。
2001年《婚娴法》涉及到约定财产制内容的共有两条规定,一条是第19条,另一条是《婚姻法》第40条的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问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二、中国现行夫妻财产制的不足(一)中同法定财产制的不足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过于宽泛。
夫妻共同财产不仅包括夫妻各自或共劳动所得的财产及其他合法收入,还包括夫妻因继承所得的财产和冈赠与所得的财产,而这就会存实践中造成够示不公平的情况。
2.夫妻财产权利形式单一。
夫妻财产权利形式单一,缺乏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问无形财产的保护,离婚时将会损害到火_妻一方的合法权益。
3.对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归属不明确。
浅析中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现状和完善

浅析中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现状和完善中国夫妻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拥有的财产权益的规定和管理制度。
由于中国的婚姻家庭观念一直以来都是以男性为主导,中国夫妻财产制度在历史上长期以来都是以男性对财产权的掌握为主,而女性一直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制度逐渐受到了质疑和批评。
本文将从现状和完善两方面来分析中国夫妻财产制度。
首先,现状方面,中国夫妻财产制度存在一些问题。
目前,中国的婚姻法规定,夫妻的财产归属原则是原财原则,即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归属完全独立,夫妻之间没有共同财产。
这种制度使得婚姻关系成为一种经济关系,夫妻之间经济利益的博弈成为婚姻关系中重要的问题。
另外,中国的财产制度没有完善的财产登记制度,导致夫妻财产的界定存在困难。
一些不良现象,如婚姻中的经济不公平、夫妻间的财产纠纷等都充分说明了现行夫妻财产制度的问题。
其次,中国夫妻财产制度需要进行完善。
首先,应该建立健全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度。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婚姻关系中产生的财产归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这种制度能够确保夫妻在经济上的平等,同时也能够避免夫妻之间因经济利益而导致的矛盾和冲突。
其次,应该建立完善的财产登记制度。
财产登记制度可以帮助夫妻准确确定财产的归属,避免产生纠纷。
另外,应该加强对夫妻财产的保护。
夫妻财产制度应该保护婚姻中较弱势的一方的利益,防止夫妻之间出现不公平情况。
最后,要完善中国夫妻财产制度,需要从法律、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入手。
法律方面,应该制定合适的法律和相关政策,保护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权益,建立健全的夫妻财产登记制度,并规定相关的财产分割原则。
经济方面,应加强维护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鼓励夫妻共同参与经济活动,提高夫妻间的经济独立性和平等性。
文化方面,应加强对婚姻家庭的观念教育,强调夫妻之间的平等性,促进婚姻关系的发展和稳定。
综上所述,中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现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完善。
只有建立起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建立完善的财产登记制度,加强对夫妻财产的保护,才能够建立公正、平等、和谐的婚姻关系。
夫妻财产制在婚姻法中的制度完善

浅谈夫妻财产制在婚姻法中的制度完善摘要:夫妻财产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
在和谐社会中起到了终止纷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作用。
各国的法律也将其作为各国婚姻法的制度重点,同样也是婚姻家庭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夫妻分居制度、明确指示产权归属以及明确继承所得归属制度,从而能够更好的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关键词:夫妻财产制度、新婚姻法、制度完善一、夫妻财产制度的理论基础(一) 夫妻财产制度的立法意义一方面,夫妻财产制是保障婚姻家庭正常运转的根本因素。
每一个正常运转的家庭都离不开最基本的物质保障。
夫妻各自通过其正当的劳动关系产生其劳动剩余价值,也就是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的正常开销。
比如最基本的生活费、子女教育的教育费用、生病住院的医药费用以及照顾老人用的赡养费等等,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增加财富的积累使生活质量向小康生活迈进。
因此,通过法律途径将夫妻的财产关系确定,并且用此制度约束双方,能够保障家庭成员的正常生活,以及明确夫妻双方个字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使婚姻生活更加美好从而得到良性发展。
另一方面,夫妻财产制度也是衡量夫妻地位是否平等的重要标志。
在当今社会中,金钱与权力的大小也象征着地位的高低。
婚姻关系中也不过如此,夫妻地位是否平等,也是由财产关系决定的。
夫妻财产制始于罗马法,随着社会的发展,也就是说,从封建制度的夫妻财产制度到现代社会的夫妻财产制度的变迁,影响着夫妻之间地位的变化,从封建社会的“男尊女卑”到现代社会的“男女平等”。
追其根本,也能够看出财产关系在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现当代社会的夫妻财产关系是夫妻生活中的重要标志,其财产的平等性也就直接体现了夫妻地位关系的平等性。
(二) 现代夫妻财产制的进步性首先,适应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方向能够决定立法的方向,法律制度的确立要与经济状况相吻合,因此夫妻财产制度也要跟社会生产力想符合。
1980年制定的婚姻法中规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为主,约定财产制度为补充”的夫妻财产制度。
试论我国婚姻法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完善

试论我国婚姻法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完善摘要:夫妻财产约定制度是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商定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的归属、使用、处分、收益及债务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事项做出的约定,并排除法定财产制适用的制度。
随着当今经济的快速发展,夫妻财产的内容和形式都有了较大的变化,出现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对夫妻财产制度问题的探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婚姻法;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缺陷;完善一、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概述及特点根据2001年《婚姻法》的规定,约定财产制与法定财产制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婚姻当事人有权自由选择,如果一方选择了约定财产制,就排除了法定财产制的适用。
并且,法律还明确规定了约定的对象及约定的种类。
1.夫妻约定财产制概述。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契约的方式对他们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及对第三人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对财产的分割等事项做出约定,从而排除或部分排除夫妻法定财产制适用的制度。
根据修订的《婚姻法》第19条规定,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约定财产的范围。
约定的财产可以是婚前财产,也可以是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可以是一方个人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是约定财产制是依据夫妻协议,契约的方式依法适用的财产制,其效力要高于法定财产制。
只有在夫妻双方未就夫妻财产做出决定或所做的决定不明确或无效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夫妻民主行使财产制的结果,也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必然选择。
目前,世界许多国家都采用夫妻约定财产制。
2.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特点。
一方面,夫妻财产约定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成立要件,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制的生效要件包括:当事人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夫妻财产约定不适用代理制度;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约定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合法夫妻。
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度

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度内容摘要:本文以2001年的《婚姻法》修正案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为基础,对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与探讨。
首先,概述了什么是夫妻财产制,归纳了夫妻财产制的种类,更讲述了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的完善。
在对夫妻财产制度作了概括阐述后,分析了《婚姻法》对现行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
新的《婚姻法》中完善了夫妻婚后所得共同制及约定财产制的规定,确定了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使我国夫妻财产进一步健全。
同时,由于《婚姻法》受立法技术、认识因素的影响,仍存在不少问题,诸如没有通则性规定,约定财产制规定不明确,欠缺特殊时期财产的规定,等等。
针对所发现的以上问题,提出了一些个人的立法建议,以期望更加完善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度。
关键词:夫妻财产制共同财产制约定财产制个人特有财产制非常法定财产制夫妻财产制度是夫妻财产关系中一项极为重要的法律制度,在婚姻家庭法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夫妻共同生活中,必然牵涉财产关系;而在夫妻财产关系中,又以夫妻财产制度最为显著。
它不仅调整夫妻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评判男女是否平等的重要标志,因为财产权的平等是男女平等的基础。
再者,由于夫妻双方作为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必然与他人有着各种经济交往;所以,夫妻财产制度又关乎与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及其利益保障。
基于夫妻财产制度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性,2001年的《婚姻法》修正案(下文中或称之为新《婚姻法》)中,顺应社会形势的发展与人民生活的变化,对我国夫妻财产制度作了重大改动,使其进一步完善。
作为新时代的法律学习者及未来的法律工作者,在即将完成学业进入社会之际,结合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与有限的生活观察就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度发表一下个人的认知及见解。
一、夫妻财产制度概述(一)概念与种类夫妻财产制(matrimonialregime),又称婚姻财产制,是关于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试论我国《婚姻法》共同财产制度的完善

根据 现行 《 婚姻 法》 1 第 7条第 1 的 规定 , 款 婚后 所 得共
同财 产 包 括 以 下 范 围 : 1 工 资 、 金 。 我 国 法 律 规 定 的 工 () 奖 资, 由标 准工 资 、 金 、 贴 和 补 贴 四 个 方 面 组 成 。 ( ) 产 奖 津 2生
而 , 识 产 权 的 人 身 权 利 只 能 由 知 识 产 权 创 造 人 独 有 , 可 知 不
为夫妻共有 。但 财产权具有可转让和 继承 的性 质 , 且在婚 姻 存 续期 间 , 一方知 识产权 的创 造也同样 含有对方 的配合 与支 持, 因而 , 即使 由一方创 造 的知识 产权 的收 益亦 为夫 妻共 同
一
双方共 同进行 的生产 、 营活 动 , 经 其所 得 的收益 均应 归夫 妻
共 同所 有 , 对外 所 负的 债务 也应 夫 妻共 同承 担。 ( ) 识 其 3知 产权 的收益 。知识产 权具有 双重 属性 , 包括 财产 权 , 含 既 也
有人 身权 。人 身 权 与知 识产 权 创造 人 的人 身 不 可分 离 , 因
所 有 。婚 姻 法 司 法 解 释 第 1 规 定 : 知 识 产 权 的 收 益 , 2条 “ 是
妻财产制度 。由于我 国现行法 律仍 然 以婚后所 得共 同财 产 制为法定财产 制的主要 内容 , 因此习惯上称 为夫妻共 同财产
制 。夫妻共 同财 产 制符 合婚 姻 的 伦理 本质 , 体现 了 夫妻 协
财 产 。 () 遗 嘱 或 赠 与合 同 确 定 只 归 夫 或 妻 一 方 的 财 产 外 4除
的继承 或受赠的财 产。 即夫 妻一 方继 承所 得 的财产 为法 定 的夫妻共 同财产范围。 () 5 其他应 当归共 同所有 的财 产。夫 妻对共 同所 有的财产 , 有平 等的处理权 。现行婚姻 法 的规 定 是婚姻 家庭立法 方面 的巨大 进步 。它明确 了 夫妻共 同 财产 的 范围 , 以列举 和概括 的方 式规定 了夫妻共 同 财产 的 内容 , 明确 了夫妻 一方在婚姻 关 系存续 期 间因继 承或 赠与 而获 得 的收 益的归属原则 。并且 , 明确 了夫妻关 系存续期 间 的知识
我国夫妻个人财产制的构建和完善

浅析我国夫妻个人财产制的构建和完善摘要以婚姻为基础而构成的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元,关系到社会的生产、生活、发展。
从古至今,各国来对婚姻家庭关系尤其对夫妻财产的立法极为重视,将夫妻财产作为其婚姻家庭法或亲属法中的一个重要部分。
我国是从古时候开始就有着重视婚姻家庭,从封建社会的附属制度,到近、现代的夫妻平等制度,夫妻财产共同财产制、约定财产制、个人财产等制度构建并完善起来了。
随着我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个人自治权的觉醒,对我国的夫妻个人财产制提出了挑战。
出于夫妻关系本身的伦理性和本质特色出发,我们必须综合平衡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度,尤其是要正视我国夫妻个人财产制度和共同财产制度的协调发展,针对不足,做好补救措施。
关键词家庭夫妻个人财产财产制度作者简介:黄月兰,福州大学法学院2005级法学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9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12-028-02一、夫妻财产制度的含义和内容夫妻财产制度又称婚姻财产制,是指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
内容包括夫妻婚前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夫妻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等,其核心是夫妻婚前和婚后所得财产的所有权问题。
学术界普遍认为,夫妻财产制可以分成三类:一是共同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婚前或是婚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夫妻财产制度。
二是个人财产制又称分别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婚前或是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完全的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三是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可以用契约的方式约定婚姻任何一方或双方的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权利的三种形式。
在这三种财产制度中,夫妻共同财产制反映夫妻的本质,体现了协力,内容上却淡化双方的个体性;夫妻个人财产制则有违婚姻缔结的初衷,在婚姻纠纷常常造成离婚后妇女权益被损害;夫妻约定财产制则是对个人权利和意思自治的尊重。
论我国现行法定夫妻财产制的不足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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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制的特点及约定财产制的不足与完善

夫妻财产制的特点及约定财产制的不足与完善一、引言我国新婚姻法中所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的内容非常多,同时也存在部分需要改进的地方。
随着时代的发展,夫妻财产制度需要进行不断地修改和完善,才能够更好的符合我国的国情。
作为婚姻制度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夫妻财产制度是维持和谐婚姻家庭的重要依据。
二、夫妻财产制的特点夫妻财产制,也称为婚姻财产制,是对夫妻双方的财产关系进行有效规范的法律制度。
同一般的财产关系相比较,夫妻财产制度具有以下特点:(一) 夫妻双方主体的特定性我国的婚姻家庭主要是以男性和女性双方结为夫妻作为共同体。
夫妻财产制度的前提条件是男女双方必须是一对夫妻。
因此,夫妻财产制度只用适用于具有特定身份的主体之间。
也就是说,如果男女双方是非合法的夫妻身份,那么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夫妻财产权。
由于我国尚未承认同性之间的婚姻关系,因此同性之间的婚姻家庭财产关系不在夫妻财产制度范畴内。
(二) 权利的平等性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姻法中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民法范畴中的一个部分,因而所调整的主体双方也是平等的。
通俗地说,夫妻双方不管谁的贡献大、收入高,都可以平等地享有公共财产。
比如,如何支配和使用等。
但是,夫妻双方在行使财产所有权时,必须充分地尊重对方,通过讨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由于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的收入难免会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因而也会存在表面上的不平等。
(三) 夫妻财产制度的易变性所谓易变性,指的是该制度会随着夫妻双方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如果夫妻双方由于各种原因而离婚,则夫妻的身份立刻终止,双方的财产制度也就不存在了。
同时,单独的个体也不能享有夫妻财产制度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只有男性和女性两者结为夫妻时,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才开始确立。
三、约定财产制的局限性分析根据夫妻财产制度的使用依据,可以划分为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
其中约定财产制主要是指婚姻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对夫妻财产制的形式进行确立的法律制度。
约定财产制的主体必须是夫妻,形式必须是书面形式,约定内容不受限制,对双方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浅论我国夫妻法定财产制的完善

浅论我国夫妻法定财产制的完善【论文关键词】夫妻法定财产制共同财产制共同债务【论文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立法重心不应再放在身份关系上,而应更注重财产关系。
本文结合中国的社会现状和司法实践,对夫妻劳动分工和家庭角色进行分析,并针对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现存的问题提供补充和完善的措施。
为了维护婚姻家庭,适应我国家庭财产状况日趋复杂化、多样化的趋势,使婚姻当事人在处理各方财产时有更大的灵活性,应从我国实际出发,吸收国外相关制度的精华容,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现行的夫妻法定财产制度进行完善。
一、实现我国夫妻法定财产制立法的制度化、系统化我国现行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与制度化、系统化的目标还相去甚远,而如果一项制度自身漏洞百出,要完成所负载的保障公平与正义的目标是不可能的。
因此,在今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制定过程中,应加强法定财产制部分的立法。
一是拿出专门一章设立通则性规定,对夫妻财产关系的共通性问题作出原则性规定,包括夫妻财产关系的类型、确立、变更、外效力等,形成“总—分”的格局。
二是调整法定财产制的立法体系,使分散于现《婚姻法》“家庭关系”一章和“离婚”一章中的有关夫妻财产关系的容,统一在夫妻关系部分的夫妻财产制中。
三是按制度化的要求设置法定财产制部分的相关容,即不仅要规定法定财产制的组成围,同时还要明确其财产权利、责任、财产的登记、清算、补偿与分割等项制度容。
四是将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予以并列,也可以以列举或例示的方式对各种约定财产制的容作出具体规定,这样更符合立法的逻辑性和严密性。
可考虑设立法定夫妻财产制适用的“排斥期间”。
分居期间作为夫妻存续期间的一个特例,在此期间不宜再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
可借鉴《破产法》第35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之规定的法律原理,设立法定夫妻财产制适用的“排斥期间”,把法定夫妻财产制在分居期间的某段时间围适用排斥在外。
婚姻法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分析

婚姻法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分析摘要: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是当今社会非常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特别是在当今离婚案件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问题不仅影响着许多家庭的和谐,而且也影响着整个社会的安定。
《婚姻法》修改后,对夫妻财产进行了新的界定,很多方面已经更加贴合当下的时代,但在有的地方还是不够完善。
比如我国现阶段的“夫妻财产”是以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存在着规定欠缺周延、知识产权收益分配不够明晰等,这些都需要不断进行改进。
关键词: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制;分析引言在离婚率不断上升的今天,关于新《婚姻法》当中的夫妻共同财产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夫妻财产制度”,是对夫妻在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使用、收益等环节进行规范的一种制度。
但是,《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仍然存在着不足。
特别是当今社会由于离婚率比起过去来说要高很多,如果某一天夫妻关系发生了解除,则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上面就存在着很多漏洞了。
本文讨论对其进行完善的措施,以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对夫妻共同财产制进行完善的重要价值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于1950年正式生效,这也是中国历史上首次以法定方式来确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
但是,我国过去实行的夫妻共有财产制度,却是在计划经济时期,根据当时的社会行为模式而形成的。
随着社会的不断转型,也给传统的婚姻制度带来了不少冲击。
比如,自由恋爱代替了包办婚姻,家庭纠纷、离婚诉讼不断增多,全国各地的离婚案件也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也成为全社会所关注的热点之一。
与此同时,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方面的纠纷也不断增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从这个角度来说,对夫妻共同财产制进行完善是非常必要的。
二、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要素又称作“夫妻共有财产”。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它指的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时间内,由配偶双方共同享有的财产。
“夫妻共有”是与“配偶所有”的私人财产相对的,“配偶所有”的财产则是“个人财产”。
论我国婚姻法关于约定夫妻财产制规定的完善

其一 ,增设 对约定 夫妻财 产制 的原则 性规定 。约定夫妻财产 制 不仪关 系到夫妻 双方 的财产权 益 ,还影 响到财产交 易秩序和交 易安
全。 增设约定 夫妻财产 制的原则 性规定 ,将合 同法 中 自愿 、公平 、
合法 、诚信等原 则 ,以及婚 姻法 中保护特 殊群体 等规定适 当结合 , 其 二 ,明确 约定生 效时 间及其 效力 。夫妻 问的财产约定 可以在
社会艘察
论 我 国婚 姻 法 关 于 约 定 夫妻 财产 制规 定 的 完 善
周 莉 莉 中国 建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厦 门 市分 行 3 10 6 00
摘 要 :婚 姻 法对 约 定 夫 妻 财 产 制 的规 定 表 明 了 约 定 优 先 。 但 是 ,对 约 定 的 时 间 、 内容 、形 式 和 效 力 等 均 未 明 确规 定 。 本 文从 实 践 出发 分 析 了现 有 约 定 夫妻 财 产 制 存 在 的 不足 , 提 出要 严 格规 定 约 定 的 效 力、 明 确 具 体 的 戊 立要 件 、 建 立具 有 公 示 性 的 相 关 配 套 制度 、 规 定 约 定 财 产
处理财产 问题 的 自主权利 , 顺 应了法治 社会发展 的潮流 和国际社会 关 配套制度 ,寻找夫妻 和笫三人 利益保护 最大化 的契合点。 目 , 前
一
、
约定 夫妻 财产 制 的 内容 及 意义
根据2 0 0 1年修订 的 《 婚姻法 》第 1 9条规定 ,夫妻约定财产制 的
分权 是 否 可 以 约定 以 及 如 何 约 定 等 法 律 内容 。
内容主要 包括 以下几方面 :一是 约定财 产的 范围 。约定 的财产可 以 是婚前 财产 ,也 可以是婚姻 存续 期间所 得 ;可以足 一方个 人财产 , 也可 以是 夫妻共 同财产 。二 是约 定财产 制优先 于法定 财产 制。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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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夫妻财产制在婚姻法中的制度完善摘要随着我国新婚姻法的出台,我国现有的夫妻财产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对于协调夫妻双方的关系,解决夫妻之间的财产纠纷,维护社会的安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夫妻财产制作为婚姻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进一步完善,保障夫妻家庭的和睦。
本文主要是对夫妻财产制度进行分析,并就如何完善夫妻财产制提出合理的建议。
关键词夫妻财产制婚姻法完善
作者简介:王频,新海禽发食品有限公司。
中图分类号:d9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4-106-02
夫妻财产制是关于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清算的依据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夫妻财产制的是婚姻立法中极为重要的法律制度,虽然我国的夫妻财产制经过了多次的修改,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
今后需要进一步完善夫妻财产制,解决因为财产问题导致的家庭婚姻问题,保障社会的和谐相处。
一、夫妻财产制在婚姻法中完善的意义
夫妻财产制作为婚姻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完善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新婚姻法的修订以及夫妻财产制纠纷逐渐增加,完善夫妻财产制是十分必要的,同时也是完善婚姻法的需要。
当前夫
妻财产制完善的主要意义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夫妻财产制的完善具有一定的立法意义
夫妻财产制作为婚姻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完善有着一定的立法意义。
一方面夫妻财产制为婚姻家庭的正常运行提供一定的物质保障。
婚姻家庭的建立不仅仅是成员的增加,同时也是一种责任的增加,在家庭中需要面临众多的问题,其中物质保障是最基本的需要。
比如家庭的生活支出,子女的教育费用,赡养老人的费用以及医疗支出等等,如果法律将这些费用通过夫妻财产制进行确立将会增强人们的约束力,保障正常的家庭生活以及减少因此产生的家庭纠纷,保障家庭和睦。
另一方面夫妻财产制体现出夫妻中地位的平等与否。
当前家庭中夫妻双方的地位是否平等往往是由于经济收入决定的,通过夫妻财产制的确立同时也可以反映出夫妻地位是否平等,进一步规范了夫妻地位的平等性,对于维护家庭婚姻的和睦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二)夫妻财产制的完善有助于推动社会进步
夫妻财产制的确立是当前社会进步的重要表现,一方面体现出我国社会生产力的进步。
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的夫妻财产制不断完善,逐渐与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相适应,这对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家庭关系的稳定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另一方面体现出男女的平等。
在我国的古代女性几乎没有社会地位,更没有财产权,但是通过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夫妻财产制的实行进一步确立了女性的
社会独立地位,维护了女性的基本权利。
二、夫妻财产制度的主要缺陷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婚姻法的不断完善,我国现有的夫妻财产制仍然存在众多的不完善之处,一些夫妻财产纠纷仍然存在。
夫妻财产制的不完善对于我国一些夫妻财产纠纷有着十分严重的影响,甚至严重影响夫妻一方的利益。
当前夫妻财产制中存在的主要缺陷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的归属问题
当前我国的夫妻财产制中规定夫妻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为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规定,如果遗嘱中没有特别说明归哪一方所有即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但是这一规定与我国的《继承法》相矛盾,继承法中规定法定继承下的财产只能由法定继承人所有,这与《婚姻法》规定并不相符,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产纠纷,严重影响财产的分配工作。
(二)约定财产制存在缺陷
约定财产主要是对法定财产的补充,但是我国的约定财产规范并不十分准确,这给财产分配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当前我国的约定财产过于简单,导致约定财产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众多的疑问。
同时约定财产并没有规范的制度保障,这也给今后的财产分配问题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严重影响约定财产的分配以及约定财产的划分工作。
(三)家庭费用的负担问题不明确
家庭生活需要一定的物质保障,但是针对一个家庭的家庭支出应该如何分配是当前夫妻财产制中的主要问题。
由于各个家庭的情况不同,一些家庭中需要承担过多的抚养费用以及子女的教育费用等等,但是由于一些家庭并没有进行合理的分配导致夫妻双方在家庭费用的负担方面存在众多的问题,久而久之将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家庭矛盾。
在我国的婚姻法中也没有明确指出这一问题的规定,导致家庭费用支出矛盾增加。
另外夫妻财产制中关于家庭责任的规定也并不十分完善,作为家庭的主要成员,夫妻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但是当前婚姻法中的关于债务的规定并不十分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引起家庭纠纷,甚至还会严重影响夫妻之间的关系。
三、夫妻财产制在婚姻法中的完善措施
夫妻财产制作为婚姻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夫妻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有效地促进家庭的和睦以及社会的和谐。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家庭问题的逐渐增加,夫妻财产制中存在的问题逐渐增加,夫妻家庭纠纷问题也随之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严重了家庭的和睦和夫妻的关系,甚至影响社会的和谐。
今后需要进一步完善夫妻财产制,规范家庭关系中夫妻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促进家庭的和谐相处。
(一)明确规范夫妻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之间的问题逐渐增加,夫妻财产制作为婚
姻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进一步完善,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家庭关系的和谐。
夫妻双方作为家庭的重要成员,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现有的夫妻财产制中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以至于造成了一定的纠纷。
今后需要对家庭成员的责任与义务进行明确的规定,这样可以更好地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一方面需要对夫妻双方的知情权进行规范,家庭收入作为家庭生活的重要保障,双方应该明确对方的收入,这也是双方平等关系的体现,这对于今后双方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也会有所帮助。
另一方面需要对双方应该具有的责任和义务进行规范。
作为家庭的主要支柱,夫妻双方都对家庭负有一定的责任和应该承担的义务,在夫妻财产制中应该对双方的财产义务进行规范,这不仅仅是男女平等的体现,也是维持家庭和谐关系的重要保障。
夫妻双方应该具有家庭事务的代理权,对共同财产以及单方的个人财产具有一定的管理器。
这样可以更好地促进家庭关系的和谐,保障家庭成员的生活。
(二)完善约定财产制度
约定财产的管理是当前夫妻财产制中需要充分重视的部分,但是当前我国的婚姻法中对于约定财产的规定并不十分详细,导致约定财产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众多的问题。
今后夫妻的约定财产的规定时间可以定在结婚之后或者是结婚时,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因为结婚前约定财产的纠纷。
另外对于约定财产的形式也需要进一步规范化,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规定,并需要进行一定的公证和备案,
这样才能确保约定财产的真实有效性,同时也方便夫妻双方以外的第三方进行查询。
(三)关于夫妻财产制中的其他问题
当前夫妻财产制中除了以上两个问题之外还有关于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
婚姻法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中表明知识产权的期待利益并不属于共同财产,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一旦婚姻关系破裂,男方所取得的知识产权的期待利益只归自己所有,这对女方并不十分公平,不符合婚姻法中的男女平等原则。
在今后知识产权的规定中需要明确规定知识产权以及期待利益的归属问题,可以同时将二者划分为共同财产,有利于男女平等。
除此之外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经过双方共同经营而发生增值变质的财产的划分问题也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婚姻法中规定新婚姻法中关于这一财产的规定逐渐重视个人私有物权的归属和保护问题。
但是新婚姻法中这项规定也是不完善的,对于婚前财产婚后共同经营升值或变质问题未能做出合理的解释,比如,婚前夫妻中一方按揭买了商品房,婚后夫妻二人共同使用并还完贷款,但是如果二人关系破裂,房子却是按照规定属于购买方,这显然不符合情理。
针对婚姻法中现有的这些问题专家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并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完善这些不合理的规定。
在夫妻财产制的制定中需要充分考虑当前的现实情况,根据当前存在的问题制定出比较完善合理的制度,保障夫妻双方二人的共同利益。
近年来夫妻财产纠纷案件逐渐增加,但是由于夫妻财产制并不十分完善以及新婚姻法的修订,导致当前一些财产纠纷案件难以得到合理的解决。
夫妻财产是当前离婚案件中主要的问题之一,主要是夫妻财产的情况十分复杂,再加上相关的规定不完善,导致在案件的处理中遇到众多的问题。
由于当前不合理的财产制度规定导致夫妻双方的利益难以得到合理的处理,今后需要进一步完善夫妻财产制,维护夫妻双方的共同利益。
参考文献:
[1]杨林正.浅谈夫妻财产制在婚姻法中的制度完善.商情.2012(11).
[2]宁洁.浅析我国夫妻财产制中知识产权相关问题之立法建议.科技与企业.2012(22).
[3]邓烈杰.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缺陷及完善的科学分析.中国科
技纵横.2012(22).
[4]张吉刚,吴国权.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存在的问题及立法建议.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