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第十七章 应急救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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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应急救护设施配备 依据《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配备》标准要求,衡阳机场按应
急救护保障6级标隹配备应急救护设施。
6.3 日常检查维护 6.3.1 日检查维护。飞行区保障部医疗室各岗位人员按照分工,每天一 次检查所使用的应急救护设施,发现不足或问题,立即处理,确保不影 响医疗保障工作。 6.3.2 医护值班人员按照要求检查充电设备,定期进行充电。其中使用 设备随时充电:备用设备每三个月充电一次。 6.3.3 每周组织检查医疗设备设施,确保库房环境整洁,医疗设备/器 械完备完好,摆放位置固定有序,使用结束后及时放回原位。消耗物品 及时补充;发现医疗设备/器械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物资保障组安排进 行维修;对属于国家强制鉴定的设备按照国家规定定期进行鉴定。 6.3.4 飞行区保障部组织科室以上管理人员每月对应急救护设施进行一 次金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管理依据
2.1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6号)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3号)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令第29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 《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CCAR-139CA-R1,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6 应急救设施管理
6.1 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应急救护设施管理制度,持续改善应急救护设施管理
水平,做到制度完善、定期检查、记录完整、整改及时,应急救护设施 的配备符合《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配备》标准要求,A、B类设 备完好率不低于98%,检查发现问题,必须限期恢复良好,确保满足应 急救护需求。
负责组织日常医疗工作,为机场员工、过境(站)旅客和机组人员 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为机场航空运输生产提供医疗应急救援服 务。
飞行区保障部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和目标落实情况。
5 应急救护日常管理
5.1 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日常应急救护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日常应急救
护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为机场航班正常运行提供符合要求的医疗急 救保障。
令第156号)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
第191号)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R2,中国民用航空局
令第19号) 《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CCAR-331SB-
R1, 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170号) 《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CCAR-397,中国民用航空局令
第十七章 应急救护管理
1 概述
1.1 范围 机场应急救护范围包括针对航空器紧急事件、非航空器紧急事件的
应急救护;机场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以及旅客和机场内人员 突发伤病的医疗救护服务等。
1.2 目的 明确应急救护工作、设施设备的运行标准,制定医疗应急救护的程
序、制度,通过程序、制度的贯彻执行,严格管理维护机场应急救护设 施、设备、器材、药品,扎实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护工作,使机场应急救 护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民航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标准的要求,在发 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护,最大限度避免或者减少人 员伤亡。
5.2 应急救护值班和管理制度 5.2.1 医疗室值班按照航班运行时刻进行,值班人员由部门行政值班领 导和各岗位人员组成。 5.2.2 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职责开展工作,做好日常工作 记录,并严格交接班手续。 5.2.3 部门行政值班领导召集每日晨会,通报当日重要保障任务,对岗 位人员在岗在位、通信联络、安全生产和文明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负责日常医疗救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当机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时, 履行应急救护指挥职责,通知在岗人员进入应急状态,按机场公司和部 门预案进行初步处置。 5.2.4 全体值班人员均应学习应急医疗救护预案及相关规章制度,熟悉 协议救援单位的联络方式。当机场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按规定程序通 报信息,按照机场公司和部门预案要求组织应急救护工作。 5.2.4 明确所有医护人员通信联络方式,一旦发生医疗突发事件,能够 快速召集投入应急救护行动。 5.2.5 飞行区保障部负责人参加机场公司月安全生产会议,报告医疗救 护情况,根据上级指示和信息分析提出工作建议。
7 急救药品管理
7.1 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急救药品管理制度,保证急救药品的配备数量
符合《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配备》标准要求;保证急救药品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
7.2 急救药品的配备 按照《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配备》标准要求配备急救药品。
7.3 急救药品日常管理 7.3.1 飞行区保障部医疗室负责人全面负责急救药品管理,严格制度, 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落实。 7.3.2 飞行区保障部医疗室负责人按照医疗急救中心主任要求和有关规 定,制定计划,具体组织急救药品管理。 7.3.3 机场医疗室药剂人员负责急救药品采购计划的制订、急救药品的 入出库验收、急救药品的有效期监控。 7.3.4 护士负责抢救室、救护车、急救箱内急救药品的检查和更换;急 救站、急救室值班人员负责所在岗位急救药品的检查和更换;急救药品 使用后,由使用人负责补充,不能及时补充时应向部门领导报告,由其 负责补齐。 7.3.5 过期、失效药品必须及时销毁,严防用于应急救护。
况及检查发现的问题)。 (2)各级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应急救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事
故、事故征候、不安全事件、安全隐患。 (3)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和民航局方有关应
急救护的规章、标准、指令、通告,国际民航组织有关应急救护的文 件、标准、程序等。
(4)中国航空安全资源报告系统(SCASS)及其他渠道(如报 纸、杂志、网络、局方文件)提供的与应急救护有关的安全信息。
(3)机场范围内(包括航空器上)连续出现危重病人,医疗救护力 量无法满足急救处置需要时,机场医疗室应立即报告衡阳市卫生局,请 求提供医疗急救支援。
(4)机场医疗室接收到机场范围内(包括航空器上)出现疑似传 染病患者信息时,医护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医学隔离和消毒措 施,同时迅速报告衡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其要求采取进一步处 置措施。
(5)民航系统应急救护交流研讨和机场、部门各类会议反映的涉 及应急救护安全方面的信息。
(6)内部审核(计)、外部审核(计)、管理评审等提出的问题 和建议。
(7)特殊航班保障信息(二级以上警卫保障、专机保障、急救包 机飞行、担架旅客转运)、特殊天气信息以及机场突发事件响应预案启 动与结束的信息。
机场医疗室负责人定期更新安全信息数据库,分类统计事故、事故 征候及其他要求的安全数据,保证数据实时有效,为风险管理提供决策 支持。
3.2 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签署安全责任书 飞行区保障部根据年度安全目标,根据科室职责分工制定年度安全
计划,与科室签订安全责任书。各科室负责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或 责任人,建立各类人员岗位工作标准和差错处理程序。
3.3 安全目标的监控 3.3.1 飞行区保障部负责监督部门安全目标的落实情况,对应急救护实 施情况进行全面监控,发现偏差,及时组织采取措施。对涉及到机场公 司整体目标的薄弱环节,立即报告机场公司协调解决,并主动落实上级 单位和局方监督检查提出的问题。 3.3.2 飞行区保障部医疗室负责对应急救护仪器、器材、药品、物资的 配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卫生防疫仪器、器材、药品、物 资的配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救护设施、救护车辆的完 好、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部门领导协调解决。 3.3.3 飞行区保障部医疗室通过每日晨交班会、部门管理人员周例会和 全员每月安全生产例会等形式,对照检查部门、科室、岗位年度工作计
划、工作目标(含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措施, 通过严格讲评,兑现奖惩,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闭环运行和持续改进, 确保安全目标的落实。 3.3.4 飞行区保障部定期检查应急救护设施的完好性,了解日常应急救 护保障情况,发现影响安全目标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3.3.5 飞行区保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部结合综合性安全检查,监控安全目标落实情况,发 现偏差,及时协调解决。
2.2 相关参考文件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6,12,13,14
3 安全目标
3.1 年度安全目标的确立 飞行区保障部根据机场公司年度安全目标,对照内部和行业历史数
据,按照严格控制、提高安全裕度的原则并利用风险管理的办法制定部 门年度安全目标,并分解细化到科室和岗位,报机场公司审批后组织实 施。
安全目标包括: (1)杜绝责任原因发生的民用航空器飞行、空防、航空地面事故 和航空器事故征候。 (2)杜绝责任原因发生的火灾事故。 (3)杜绝责任原因发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4)杜绝责任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5)生产安全死亡人数、职工重伤人数为零,轻伤事故控制在3‰ 以内。 (6)应急救援保障率100%。 (7)专机保障率100%。 (8)杜绝责任原因发生的航空严重差错以上不安全事件。 (9)不发生航空一般差错。
发生其他影响机场运行但不需要启动应急救护预案的突发事件时, 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置。
(1)应急救护设施设备故障,无法满足应急救护工作需要时,医 疗室应报告飞行区保障部,同时立即组织抢修,必要时联系协议救援单 位提供支援。
(2)机场范围内(包括航空器上)发生危重病人需要急救时,值班 医护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的范围,立即赶赴现场对危重病人进行现场急 救处置,需要送市区进行后续检查和抢救的病人,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 下立即转送。
9 安全信息管理
9.1 工作目标 机场医疗室负责机场应急救护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收集与应急
救护相关的安全信息并进行登记、分析、汇总和上报,实现安全信息共 享。
9.2 安全信息的收集与汇总 机场医疗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应急救护有关信息的搜集汇总,信息范
围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日常运行中产生的各类台帐、工作记录(设备、设施运行情
4 组织机构及职责
4.1 组织机构 飞行区保障部医疗室是机场应急救护管理的主体责任部门,下设医
生组、护士组、物资保障组、防疫医技组,具体负责日常医疗服务、卫 生防疫和应急救护管理。
航务部和飞行区保障部分别负责应急救护管理的指挥协调和监督检 查。
4.2 职责 4.3.1 飞行区保障部医疗室
飞行区保障部医疗室负责制定机场应急救护工作制度及相关程序, 明确人员分工和职责;为航空器运行提供医疗急救保障;实施机场紧急 事件的应急救护;对机场应急救援人员实施相关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 定期组织应急救护综合、单项和桌面演练;参加机场应急救援综合演 练;为旅客和机场尤其是航站楼内工作人员提供应急医疗服务,定期与 驻机场检验检疫部门沟通协调,接受指导。
8 突发事件的处置
8.1 工作目标 飞行区保障部医疗室按照国家和行业要求,制订完善应急救援实施
预案和其它突发事件应急救护处置预案,保证在机场发生各类突发事件 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护处置。
8.2 处置程序 机场范围发生各类紧急事件需要启动应急救援程序时,机场医疗室应
当按照《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规则》、《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 故应急预案》和机场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要求,启动应急救护预案,对 紧急事件进行有效处置。(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 208号令)
10 风险管理
10.1 工作目标 机场医疗室致力于对应急救护工作进行风险管理,并将其作为日常
安全运行工作的一部分。系统地识别和评估应急救护实施过程中的危险 源,根据风险类别采取不同的控制与监督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 水平内。
第194号) 《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CCAR-139-II-R1,
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08号) 《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配备》(GB18040-2008) 《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工作规范》(试行)(MD-FS-2008-06)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民用航空应急控制预案》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实施方案》 《衡阳南岳机场应急救援预案》
急救护保障6级标隹配备应急救护设施。
6.3 日常检查维护 6.3.1 日检查维护。飞行区保障部医疗室各岗位人员按照分工,每天一 次检查所使用的应急救护设施,发现不足或问题,立即处理,确保不影 响医疗保障工作。 6.3.2 医护值班人员按照要求检查充电设备,定期进行充电。其中使用 设备随时充电:备用设备每三个月充电一次。 6.3.3 每周组织检查医疗设备设施,确保库房环境整洁,医疗设备/器 械完备完好,摆放位置固定有序,使用结束后及时放回原位。消耗物品 及时补充;发现医疗设备/器械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物资保障组安排进 行维修;对属于国家强制鉴定的设备按照国家规定定期进行鉴定。 6.3.4 飞行区保障部组织科室以上管理人员每月对应急救护设施进行一 次金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管理依据
2.1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6号)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3号)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令第29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 《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CCAR-139CA-R1,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6 应急救设施管理
6.1 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应急救护设施管理制度,持续改善应急救护设施管理
水平,做到制度完善、定期检查、记录完整、整改及时,应急救护设施 的配备符合《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配备》标准要求,A、B类设 备完好率不低于98%,检查发现问题,必须限期恢复良好,确保满足应 急救护需求。
负责组织日常医疗工作,为机场员工、过境(站)旅客和机组人员 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为机场航空运输生产提供医疗应急救援服 务。
飞行区保障部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和目标落实情况。
5 应急救护日常管理
5.1 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日常应急救护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日常应急救
护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为机场航班正常运行提供符合要求的医疗急 救保障。
令第156号)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
第191号)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R2,中国民用航空局
令第19号) 《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CCAR-331SB-
R1, 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170号) 《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CCAR-397,中国民用航空局令
第十七章 应急救护管理
1 概述
1.1 范围 机场应急救护范围包括针对航空器紧急事件、非航空器紧急事件的
应急救护;机场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以及旅客和机场内人员 突发伤病的医疗救护服务等。
1.2 目的 明确应急救护工作、设施设备的运行标准,制定医疗应急救护的程
序、制度,通过程序、制度的贯彻执行,严格管理维护机场应急救护设 施、设备、器材、药品,扎实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护工作,使机场应急救 护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民航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标准的要求,在发 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护,最大限度避免或者减少人 员伤亡。
5.2 应急救护值班和管理制度 5.2.1 医疗室值班按照航班运行时刻进行,值班人员由部门行政值班领 导和各岗位人员组成。 5.2.2 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职责开展工作,做好日常工作 记录,并严格交接班手续。 5.2.3 部门行政值班领导召集每日晨会,通报当日重要保障任务,对岗 位人员在岗在位、通信联络、安全生产和文明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负责日常医疗救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当机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时, 履行应急救护指挥职责,通知在岗人员进入应急状态,按机场公司和部 门预案进行初步处置。 5.2.4 全体值班人员均应学习应急医疗救护预案及相关规章制度,熟悉 协议救援单位的联络方式。当机场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按规定程序通 报信息,按照机场公司和部门预案要求组织应急救护工作。 5.2.4 明确所有医护人员通信联络方式,一旦发生医疗突发事件,能够 快速召集投入应急救护行动。 5.2.5 飞行区保障部负责人参加机场公司月安全生产会议,报告医疗救 护情况,根据上级指示和信息分析提出工作建议。
7 急救药品管理
7.1 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急救药品管理制度,保证急救药品的配备数量
符合《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配备》标准要求;保证急救药品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
7.2 急救药品的配备 按照《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配备》标准要求配备急救药品。
7.3 急救药品日常管理 7.3.1 飞行区保障部医疗室负责人全面负责急救药品管理,严格制度, 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落实。 7.3.2 飞行区保障部医疗室负责人按照医疗急救中心主任要求和有关规 定,制定计划,具体组织急救药品管理。 7.3.3 机场医疗室药剂人员负责急救药品采购计划的制订、急救药品的 入出库验收、急救药品的有效期监控。 7.3.4 护士负责抢救室、救护车、急救箱内急救药品的检查和更换;急 救站、急救室值班人员负责所在岗位急救药品的检查和更换;急救药品 使用后,由使用人负责补充,不能及时补充时应向部门领导报告,由其 负责补齐。 7.3.5 过期、失效药品必须及时销毁,严防用于应急救护。
况及检查发现的问题)。 (2)各级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应急救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事
故、事故征候、不安全事件、安全隐患。 (3)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和民航局方有关应
急救护的规章、标准、指令、通告,国际民航组织有关应急救护的文 件、标准、程序等。
(4)中国航空安全资源报告系统(SCASS)及其他渠道(如报 纸、杂志、网络、局方文件)提供的与应急救护有关的安全信息。
(3)机场范围内(包括航空器上)连续出现危重病人,医疗救护力 量无法满足急救处置需要时,机场医疗室应立即报告衡阳市卫生局,请 求提供医疗急救支援。
(4)机场医疗室接收到机场范围内(包括航空器上)出现疑似传 染病患者信息时,医护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医学隔离和消毒措 施,同时迅速报告衡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其要求采取进一步处 置措施。
(5)民航系统应急救护交流研讨和机场、部门各类会议反映的涉 及应急救护安全方面的信息。
(6)内部审核(计)、外部审核(计)、管理评审等提出的问题 和建议。
(7)特殊航班保障信息(二级以上警卫保障、专机保障、急救包 机飞行、担架旅客转运)、特殊天气信息以及机场突发事件响应预案启 动与结束的信息。
机场医疗室负责人定期更新安全信息数据库,分类统计事故、事故 征候及其他要求的安全数据,保证数据实时有效,为风险管理提供决策 支持。
3.2 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签署安全责任书 飞行区保障部根据年度安全目标,根据科室职责分工制定年度安全
计划,与科室签订安全责任书。各科室负责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或 责任人,建立各类人员岗位工作标准和差错处理程序。
3.3 安全目标的监控 3.3.1 飞行区保障部负责监督部门安全目标的落实情况,对应急救护实 施情况进行全面监控,发现偏差,及时组织采取措施。对涉及到机场公 司整体目标的薄弱环节,立即报告机场公司协调解决,并主动落实上级 单位和局方监督检查提出的问题。 3.3.2 飞行区保障部医疗室负责对应急救护仪器、器材、药品、物资的 配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卫生防疫仪器、器材、药品、物 资的配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救护设施、救护车辆的完 好、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部门领导协调解决。 3.3.3 飞行区保障部医疗室通过每日晨交班会、部门管理人员周例会和 全员每月安全生产例会等形式,对照检查部门、科室、岗位年度工作计
划、工作目标(含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措施, 通过严格讲评,兑现奖惩,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闭环运行和持续改进, 确保安全目标的落实。 3.3.4 飞行区保障部定期检查应急救护设施的完好性,了解日常应急救 护保障情况,发现影响安全目标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3.3.5 飞行区保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部结合综合性安全检查,监控安全目标落实情况,发 现偏差,及时协调解决。
2.2 相关参考文件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6,12,13,14
3 安全目标
3.1 年度安全目标的确立 飞行区保障部根据机场公司年度安全目标,对照内部和行业历史数
据,按照严格控制、提高安全裕度的原则并利用风险管理的办法制定部 门年度安全目标,并分解细化到科室和岗位,报机场公司审批后组织实 施。
安全目标包括: (1)杜绝责任原因发生的民用航空器飞行、空防、航空地面事故 和航空器事故征候。 (2)杜绝责任原因发生的火灾事故。 (3)杜绝责任原因发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4)杜绝责任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5)生产安全死亡人数、职工重伤人数为零,轻伤事故控制在3‰ 以内。 (6)应急救援保障率100%。 (7)专机保障率100%。 (8)杜绝责任原因发生的航空严重差错以上不安全事件。 (9)不发生航空一般差错。
发生其他影响机场运行但不需要启动应急救护预案的突发事件时, 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置。
(1)应急救护设施设备故障,无法满足应急救护工作需要时,医 疗室应报告飞行区保障部,同时立即组织抢修,必要时联系协议救援单 位提供支援。
(2)机场范围内(包括航空器上)发生危重病人需要急救时,值班 医护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的范围,立即赶赴现场对危重病人进行现场急 救处置,需要送市区进行后续检查和抢救的病人,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 下立即转送。
9 安全信息管理
9.1 工作目标 机场医疗室负责机场应急救护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收集与应急
救护相关的安全信息并进行登记、分析、汇总和上报,实现安全信息共 享。
9.2 安全信息的收集与汇总 机场医疗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应急救护有关信息的搜集汇总,信息范
围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日常运行中产生的各类台帐、工作记录(设备、设施运行情
4 组织机构及职责
4.1 组织机构 飞行区保障部医疗室是机场应急救护管理的主体责任部门,下设医
生组、护士组、物资保障组、防疫医技组,具体负责日常医疗服务、卫 生防疫和应急救护管理。
航务部和飞行区保障部分别负责应急救护管理的指挥协调和监督检 查。
4.2 职责 4.3.1 飞行区保障部医疗室
飞行区保障部医疗室负责制定机场应急救护工作制度及相关程序, 明确人员分工和职责;为航空器运行提供医疗急救保障;实施机场紧急 事件的应急救护;对机场应急救援人员实施相关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 定期组织应急救护综合、单项和桌面演练;参加机场应急救援综合演 练;为旅客和机场尤其是航站楼内工作人员提供应急医疗服务,定期与 驻机场检验检疫部门沟通协调,接受指导。
8 突发事件的处置
8.1 工作目标 飞行区保障部医疗室按照国家和行业要求,制订完善应急救援实施
预案和其它突发事件应急救护处置预案,保证在机场发生各类突发事件 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护处置。
8.2 处置程序 机场范围发生各类紧急事件需要启动应急救援程序时,机场医疗室应
当按照《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规则》、《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 故应急预案》和机场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要求,启动应急救护预案,对 紧急事件进行有效处置。(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 208号令)
10 风险管理
10.1 工作目标 机场医疗室致力于对应急救护工作进行风险管理,并将其作为日常
安全运行工作的一部分。系统地识别和评估应急救护实施过程中的危险 源,根据风险类别采取不同的控制与监督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 水平内。
第194号) 《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CCAR-139-II-R1,
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08号) 《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配备》(GB18040-2008) 《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工作规范》(试行)(MD-FS-2008-06)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民用航空应急控制预案》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实施方案》 《衡阳南岳机场应急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