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反垄断法与管制-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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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反垄断法与管制
第一节反垄断的基本经济概念和经济学原理
一、市场结构与企业行为
(一)完全竞争
完全竞争的主要假设为:(1)同质产品;(2)完全信息;(3)价格接受;(4)无交易成本;(5)无外部性;(6)自由进出;(7)产出品完全可分。
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假定单个厂商的行为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则由价格等于边际成本所决定的产量就是最有利的。由于任何厂商都是价格接收者,每一个厂商所生产和出售的产品量都不会影响市场价格,所以,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厂商面对的是一条完全弹性的需求曲线。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只要厂商进行生产能够获得利润,就会刺激更多的厂商进入这一产业。从长期看,其他厂商的进入和竞争,导致价格的下降,使该产业形成一条完全水平的供给曲线,即生产的最低平均成本曲线,并最终使得价格与产业的最低平均成本相等。产业的长期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的交点决定了产业的长期均衡。在长期均衡条件下,经济利润为零,即在价格长期均衡点上,价格和产出量处于稳定状态。
当价格和产出量处于长期的竞争均衡状态时,市场具有下列特征:
1、所有产品以最低成本进行生产。
2、产品价格等与生产该产品的边际成本。
3、每一个厂商的长期利润都为零,厂商的短期利润可能为正或者为负。
4、供给等于需求。
(二)垄断
只要一个厂商能影响自己产品的价格,就称之为具有垄断力量(有时称为市场势力)。正如第四章介绍的,具有垄断力量的厂商可以在竞争水平(边际成本)之上确定对自己有利的价格,即勒纳指数为正,从而使垄断者获得超额垄断利润,同时产生社会无谓损失。
同时,有学者认为,如果存在正的垄断利润,则厂商为了获取垄断地位,就会愿意花上一笔费用从事寻租行为,从而带来更大的效率损失。这是反垄断的理由。
(三)垄断竞争
与垄断模型相比,垄断竞争模型具有两个特点:
1、垄断模型假定不可能有新的厂商进入,而垄断竞争模型则假定厂商可以自由进入市场。
2、垄断模型假定所有厂商所生产的产品都是完全相同的,而在垄断竞争模型中,假定各厂商所生产的产品是有差异的。
关于垄断竞争市场结构的研究表明:产品差异性可能导致市场势力。如果消费者认为品牌具有不可替代性,厂商就可以将价格提高到其竞争对手的产品价格之上,也就是说,产品差异使得厂商的剩余需求曲线向下倾斜。产品间的差异性越强,生产者越可能提高产品价格。
在垄断竞争均衡中,福利可以用价格和多样性两个指标来衡量。福利评价取决于消费者愿意为更大的多样性多付多少价格:是愿意为可以在多种产品中进行选择而多付钱,还是宁可不作选择而少付一些钱。一般来说,太大的多样性(意味着较高的价格)和太少的多样性(意味着产品单一,选择余地小)都是不令人满意的。
但是,如果进入自由,就会有更多的厂商进入市场,直至利润为零。垄断竞争均衡条件下,厂商面对着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而利润为零①。
(四)有效竞争
①金碚编著,产业组织经济学,经济管理出版社,1999年10月第1版,1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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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竞争(workable competition)”的概念最初是由美国经济学家J·M·克拉克(J·M·Clark)提出来的,克拉克是为了解决“马歇尔冲突”而提出的有效竞争的概念,他承认规模经济的作用,同时也认识到规模经济可能导致垄断,所以必须引入竞争机制来打破垄断,可以说规模经济和竞争活力的协调点就是有效竞争。
在克拉克之后,又有哈佛大学教授爱德华·梅森(Edward·Mason)和美国经济学家史蒂芬·索斯尼克(Stephen Sosnick)在总结许多经济学家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各自提出了实现有效竞争的标准,并推动了该理论的发展。
有效竞争作为兼顾规模经济和竞争活力,两者相互协调的一种理想状态,其协调点是合理界定规模经济和竞争活力的“度”,其协调目标是两者发挥的综合作用使社会效率极大化。
史蒂芬·索斯尼克(Stephen Sosnick)依据标准的结构—行为—绩效分析范式概括了有效竞争的标准。
根据索斯尼克的概括,有效竞争的结构标准包括:不存在进入和流动的资源限制;存在对上市产品质量差异的价格敏感性;交易者的数量符合规模经济的要求。行为标准包括:厂商间不相互勾结;厂商不使用排外的,掠夺性的或高压性的手段;在推销时不搞欺诈行为;不存在有害的价格歧视;竞争者对于其对手是否会追随其价格调整没有完全的信息。绩效标准包括:利润水平刚好足够酬报创新,效率和投资;产品质量和产量随消费者需求的变化而变化;厂商竭力引入技术上更先进的产品和技术流程;不存在“过度”的销售开支;每个厂商的生产过程是有效率的;最好的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买者得到最多的报酬,价格变化不会加剧经济周期的不稳定。
二、反垄断中的经济效益
(一)市场绩效的衡量标准
一般认为能为消费者提供最大利益的市场结构(价格较低时)是最优的,这种市场结构下的经济效益是最好的,即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被认为是最好的。通常采用三种方法来判断市场结构的经济效益。第一种是收益率,即投资每元钱所能获得的利润;第二种是价格-成本差(the price – cost margin),即价格与平均成本的差额;第三种是所谓的“托宾q值”,即对厂商的股市价格和以其资产的重置成本计算的价值进行比较。
1、收益率
经济利润π = 收入–劳动–原材料–资本成本
其中,资本成本= 租金率⨯K,K是资本价值。如果租金率=(r + z),r是获取的收益率,z是折旧率,则可以把经济利润记作:
π = 收入–劳动–原材料–(r + z)⨯K
令经济利润π = 0,可以得到获取的收益率:
r = (收入–劳动–原材料- z K)/K
如果将净收入定义为收入减劳动、原材料成本和折旧,则获取的收益率就等于净收入除以资本资产价值。
以上分析表明,正经济利润与超额收益(超过竞争水平的收益)是同样的含义。如果所获取的收益率高于竞争水平,就表明存在正经济利润。
2、价格-成本差
由于在计算收益率时会遇到一系列困难,有的经济学家往往采用其他的方法来衡量市场绩效。价格-成本差就是较常用的方法之一。
价格-成本差等于(价格- 边际成本)/价格,用公式表示为:
(p - MC)/ p
价格-成本差与厂商所面临的需求弹性有关,以公式表示:
p – MC
= - 1/e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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