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学院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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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
学院成立博士生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考核录取、网络技术、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工作。
组长:孙德元、冯果
副组长:谢雅维、祝捷
成员:吴育生、胡伟
成立导师端、考生端、疫情防控、网络技术和后勤保障
等工作专班。其中,
导师端工作专班负责人:祝捷
考生端工作专班负责人:谢雅维
疫情防控、网络系统、后勤保障工作专班负责人:吴育生
按学科专业组成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包括:形成候选人遴选及综合考核的学术评价标准;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形成评议结果;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形成综合考核成绩,提出录取意见。
二、考核候选人的确定
(一)外语水平基本要求
鉴于当前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学院根据考生的第三方外语测试成绩(如四、六级成绩、雅思、托福、GRE等),或能反映自身外语水平的论文、著作、外语课程成绩等客观材
料进行了考察,所有递交材料的考生均达到我院外语水平合格要求。
(二)确定候选人
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符合上述外语水平基本要求的考生(含外语免试考生)的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按百分制打分,根据总评成绩做出评议结论。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审核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0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6月12日前后网上公示,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调剂
导师生源不足的,可以调剂接收本院考生。调剂后的候选人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00%。调剂考生参加调入专业综合考核。
三、考核方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我院2020年
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
1、软件:考核过程采用“腾讯会议”和“企业微信”两种软件,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安装相应软件,熟悉软件使用方法。《法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远程综合考核操作指南》将于考核前由工作人员发给考生,以便考生提前熟悉本次远程考核流程和相关要求。
2、环境:一般应选择安静、封闭的房间环境进行远程考核,力求环境整洁,声音清晰,避免无关人员干扰。
3、考生端机位:考生端采用双机位,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电脑或手机,建议主机位使用电脑),主机位设备用于面试考核,需从考生正面拍摄,副机位设备用于远程监考,需从考生侧后方拍摄。
学院将于6月18日前按考生报考时填写的电话号码逐一联系考核候选人,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前的设备和软件测试及线上资格审查,确保考核过程网络稳定,设备正常工作。如实施条件确有困难,请务必提前告知我院工作人员。
4、考核纪律
(1)不允许有其他人员出现在考场,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
(2)不得有其他电子设备开机;
(3)不得录屏录像录音,不得拍照、截图;
(4)不得恶意掉线,如遇设备、网络故障,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进行联络;
(5)不得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6)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7)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
(8)考生主机位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
饰。
如违反上述要求或出现其他考试作弊行为,学院将依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资格审查
(一)验证材料
1.往届生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学信网学籍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2.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须本人签名;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二)验证方式
考生将上述材料拍照,连同本人签名的《诚信参加综合
考核承诺书》一起发至指定的邮箱。具体要求和格式见《法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远程综合考核操作指南》。
学院工作人员与考生进行连线测试的同时做线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入学前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五、考核时间
候选人综合考核定于6月19日(星期五)至22日(星期一)期间举行。各学科专业考核具体时间见我院网后续发布的工作通知。
六、考核内容与形式
(一)考核内容
1.学术素养。通过考核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
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考查其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所需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所需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和已取得的成果,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其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所需的创新潜质。
(二)考核形式
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进行,不少于20分钟。
1.考生PPT报告:考生必须以PPT形式向考核专家组报告本人的学习(及工作)经历、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情况、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外语水平、科研经历与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未来开展学习研究的计划等内容。
2.专业综合面试:通过现场抽题方式,考察考生的治学态度、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和动手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